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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3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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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暨拟补选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67                  证券简称:海德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8号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暨拟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董事、副董事长戴扬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戴扬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职务,同时辞去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戴扬先生已确认与本公司并无不同意见,亦无任何其他事项须提请本公司董事会及股东注意。辞职后,戴扬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戴扬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及董事会谨向戴扬先生在担任公司职务期间对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鉴于上述人员的辞职,为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于2019年3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选举李镇光先生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并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

  1、李镇光先生简历:

  李镇光先生,1966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1990年7月至1997年7月任职于宜昌市计划委员会;1997年7月至2016年12月,任职于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历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党委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2017年1月至2018年3月,任职于永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历任投融资总监、副总裁、常务副总裁。现任本公司控股股东永泰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兼任北京永泰华恒置业有限公司董事、山西汾河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长。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10000股

  是否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现任本公司控股股东永泰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

  是否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否

  是否存在不得提名董事的情形:否

  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否

  是否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否

  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否

  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是

  证券代码:000567               证券简称:海德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9号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6日以书面、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29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一致同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戴扬先生因个人原因辞职,根据股东永泰集团有限公司推荐,董事会同意提名李镇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通过对该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业绩等情况的审查,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况,上述候选人具备担任董事的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经审核董事候选人李镇光先生的职业、学历、职称以及详细工作经历等有关资料,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以及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李镇光先生作为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不违背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禁止性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李镇光先生任职的审议、表决等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李镇光先生作为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李镇光先生简历附后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9年4月15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

  1、李镇光先生简历:

  李镇光先生,1966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1990年7月至1997年7月任职于宜昌市计划委员会;1997年7月至2016年12月,任职于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历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党委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2017年1月至2018年3月,任职于永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历任投融资总监、副总裁、常务副总裁。现任本公司控股股东永泰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兼任北京永泰华恒置业有限公司董事、山西汾河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长。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10000股

  是否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现任本公司控股股东永泰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

  是否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否

  是否存在不得提名董事的情形:否

  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否

  是否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否

  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否

  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是

  证券代码:000567                  证券简称:海德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0号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4月15日(星期一)下午2:5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4月14日—4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4月15日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14日下午3:00至2019年4月15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4月8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27号A座写字楼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1)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h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股东,请于2019年4月12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00进行登记

  2.登记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27号A座写字楼三楼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被委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加盖股东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任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法人代表证明书、书面授权委托书及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外地股东可凭上述证件或文件的传真或信函进行登记(但应在出席会议时提交上述证明资料原件)。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3211860  63211809

  联系传真:010-63211809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27号A座写字楼三楼

  邮编:100031

  联系人: 梁译之 廖绪文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6.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意见书;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67

  2.投票简称:海德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所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4月15日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4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4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姓名: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受托人名称/姓名:

  受托人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事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不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2、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候选人,也可以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某拥有的选举票数。如果不同意该候选人就投0票。

  3、 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

  4、 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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