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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3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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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53(200553)    证券简称:安道麦A(B)         公告编号:2019-21号

  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所有董事,并于2019年3月29日以传签方式召开。会议应当参与传签的董事5人,实际参与传签的董事5人。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 关于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鉴于:

  (1) 2019年3月19日,中国化工农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化公司”)、中国农化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化国际”)与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由农化国际将其所持江苏安邦电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邦电化”)100%的股权转让予公司(以下简称“交易”);

  (2) 安邦电化此前曾为公司控股股东下属子公司的银行债务,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盱眙支行(以下简称“银行”)提供了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以下简称“《最高额保证合同》”);

  (3) 为解除安邦电化在上述《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的担保义务,农化公司正在与银行协商将上述《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的担保提供方由安邦电化替换为农化公司。于本公告日,农化公司已履行完毕上述解除安邦电化担保事项的内部决策程序,银行正在履行其内部决策程序;

  (4) 公司控股股东农化公司向公司出具了《关于解除待转让子公司担保的承诺函》,承诺在交易交割后,若公司及/或安邦电化因《最高额保证合同》的存在、变更、履行或解除而遭受任何损失,农化公司将对公司进行赔偿,并保护安邦电化及/或公司免于受到解除安邦电化上述担保事项迟延的其他不利后果。

  董事会同意安邦电化在交易交割后,继续履行上述《最高额保证合同》,直至银行履行完毕其内部决策程序,解除安邦电化的担保义务。

  关联董事杨兴强、安礼如回避了表决。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0553(200553)     证券简称:安道麦A(B)            公告编号:2019-22号

  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9年3月19日,中国化工农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化公司”)、中国农化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化国际”)与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由农化国际将其所持江苏安邦电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邦电化”)100%的股权转让予公司(以下简称“股权转让”)。

  安邦电化此前曾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盱眙支行(以下简称“工行盱眙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2017年盱眙[保]字0001号),为工行盱眙支行对本公司控股股东农化公司下属子公司江苏淮河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河化工”)享有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主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安邦电化股权转让事宜可参见公司于2019年3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购江苏安邦电化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公告》。

  为解除安邦电化在上述《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的担保义务,农化公司正在与工行盱眙支行协商将上述《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的担保提供方由安邦电化替换为农化公司。于本公告披露日,农化公司已履行完毕上述解除安邦电化担保事项的内部决策程序,工行盱眙支行正在履行其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控股股东农化公司向公司出具了《关于解除待转让子公司担保的承诺函》,承诺在股权转让交割后,若公司及/或安邦电化因《最高额保证合同》的存在、变更、履行或解除而遭受任何损失,农化公司将对公司进行赔偿,并保护安邦电化及/或公司免于受到解除安邦电化上述担保事项迟延的其他不利后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安邦电化继续履行上述《最高额保证合同》,直至银行履行完毕其内部决策程序,解除安邦电化的担保义务。

  上述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中国化工农化有限公司及荆州沙隆达控股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淮河化工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1年2月2日

  注册地址:江苏省盱眙县境内

  法定代表人:陈洪波

  注册资本:2,470万元

  主营业务:化工原料和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与本公司的关系:与本公司共同受农化公司控制——农化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农化国际持有江苏淮河化工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诚信情况: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江苏淮河化工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被担保人近期财务状况如下(未经审计):

  ■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最高保证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2)担保类型: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工行盱眙支行依据与江苏淮河化工有限公司在2016年12月6日至2019年12月5日期间所签订的借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等文件所享有的债权。

  (4)保证期间:两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5.17亿元;提供上述担保后,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5.6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7.0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逾期担保;除本公告项下所述为淮河化工提供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向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之外的主体提供担保。

  五、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认为,鉴于工行盱眙支行正在履行其内部决策程序以解除安邦电化在《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的义务,且农化公司向公司出具了《关于解除待转让子公司担保的承诺函》,承诺若公司因安邦电化履行《最高额保证合同》而遭受任何损失,农化公司将对公司进行赔偿,因此,本次担保财务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及股东的利益造成损害。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担保是股权转让交割前原有担保的延续,且农化公司为本次担保向公司提供了《关于解除待转让子公司担保的承诺函》,因此,本次担保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 独立董事意见;

  4. 《关于解除待转让子公司担保的承诺函》

  特此公告。

  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0553(200553)      证券简称:安道麦A(B)        公告编号:2019-23号

  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公司将于2019年4月10日14:30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公司于2019年3月29日收到控股股东中国化工农化有限公司《关于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公司就江苏安邦电化有限公司继续履行《最高额保证合同》(2017年盱眙[保]字0001号)事宜,作为一项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19年3月29日以传签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的《关于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及《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 3%以上公司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认为中国化工农化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810,883,039,占公司总股本的74.02%,具备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其上述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提出程序合法。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一项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一项临时提案外,《2018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其他事项均未发生变更。增加临时提案后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信息

  1. 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度股东大会。

  2. 召集人:董事会。公司于2019年3月1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网络投票为准。

  5. 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2019年4月10日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9日下午15:00至2019年4月10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4月3日

  B股股东应在2019年3月29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 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东中国化工农化有限公司、荆州沙隆达控股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所控制的企业。根据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前述股东需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对《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关于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回避表决。公司已在《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关于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中对此进行了披露。前述股东可以在其它股东对提案明确表示投票意见的书面授权的前提下接受其他股东的委托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召集人邀请的其他人员。

  8. 会议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南路10号院7号楼6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 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 关于聘任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5. 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6.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7.关于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1日、3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上述第6项议案、第7项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故关联股东中国化工农化有限公司及荆州沙隆达控股有限公司对该议案需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公司对上述议案按照相关规定实施中小股东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

  三、提案编码

  表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出席现场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股权证明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股权证明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9年4月9日下午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或传真登记发送后请电话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2. 登记时间:2019年4月8日至9日,工作日期间8:30-16:30。

  3. 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安道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办公室(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南路10号院中央公园广场A7写字楼6层),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竺君,郭治

  联系电话:(010)56718110;传真:(010)59246173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南路10号院中央公园广场A7写字楼6层

  邮政编码:100026

  5.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30日

  附件1

  网络投票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 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0553”;投票简称为“安道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

  1. 投票时间:2019年4月10日9:30-11:30 和 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9年4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 2019年4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19年4月10日召开的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

  (说明: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表决票中选择“同意”、 “反对”、“弃权”中的一项,在相应栏中划“√”,否则,视为无效票。对于累积投票提案,请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持股种类和数量:

  受托人签名: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自委托日至本次会议闭幕时为止。

  证券代码:000553(200553)       证券简称:安道麦A(B)     公告编号:2019-24号

  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江苏安邦电化有限公司100%股权的交易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交易概述

  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19日与中国农化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化国际”)以及中国化工农化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向农化国际收购其所持有的江苏安邦电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邦电化”)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1日披露的《关于收购江苏安邦电化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公告》(                                                        公告编号:2019-16号)。

  二、本次交易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交易各方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同意以2019年3月29日作为本次交易的交割日。公司与本次交易各方将尽快办理安邦电化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商委备案以及工商变更手续,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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