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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3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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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经营业绩,综合考虑公司资本性支出及流动资金需求情况,拟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拟定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8年末总股本1,556,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送现金0.80元(含税),共计派送现金12,448万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主要业务:

  本公司主要从事城镇管道燃气供应与服务,提供燃气供应、城市管网建设、客户综合服务;CNG/LNG加气站运营及分布式能源供应,提供车船用LNG加气站、三联供等能源供应及客户服务。其中,管道燃气供应及服务是公司的核心业务。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2.经营模式:

  (1)管道燃气供应与服务:目前公司天然气供应范围已覆盖重庆市25个区县,市外取得湖南省保靖县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本公司通过从上游天然气生产及销售单位(主要为中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中石化天然气分公司)采购天然气后向居民、商业、工业等终端用户销售。燃气销售价格和相关服务价格受当地政府物价监管部门的监管。 (2)分布式能源供应:以天然气为主要燃料,由业主独资、本公司独资或增量投资方式运营区域冷热电三联供的分布式能源项目,为客户提供安装、供热、供冷等服务。 (3)CNG/LNG加气站运营:本公司通过建设、运营车船用加气站,进行CNG/LNG销售及贸易。同时,公司稳步推进LNG全产业链产业发展。上游参股LNG液化加工厂,下游布局占有车船加气站市场。

  3.行业情况说明

  (1)行业发展状况:近十年来,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带动城市燃气行业快速发展。城市燃气行业作为国民经济中重要的基础能源产业,与国民经济发展趋势息息相关,并呈现出与经济发展正相关的周期性特点。2018年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6.6%,国民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较好实现,天然气消费量2803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8.1%。2018年,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天然气协调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加大国内勘探开发力度,深化油气勘查开采管理体制改革,尽快出台相关细则,抓紧出台油气管网体制改革方案,力争到2020年底前国内天然气产量达到2000 亿立方米以上;国家能源局出台了《2018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等文件,明确2018年国家将推动建立天然气产供销体系,增强油气储备应急能力,提高油气供给保障能力,加快推进油气管网建设,加快推进油气体制改革;国家发改委出台《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通知》,将居民与非居民门站价并轨,为天然气价格进一步市场化创造了条件;重庆市发改委出台《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的实施意见》,在推进天然气体制改革试点、着力提高城乡居民燃气稳定供应水平、积极推进交通领域天然气应用、鼓励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等六方面进行任务部署。(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本公司为重庆市国有控股骨干企业,是全市最大的城镇燃气经营企业,是集燃气供应、输、储、配、销售及管网的设计、制造、安装、维修、销售、管理、技术咨询,区域供热、供冷、热电联产的供应等业务为一体的城市燃气供应与综合服务商,供气区域覆盖重庆市38个行政区县中的25个区县。根据重庆市经信委网站发布的《2018年全市天然气运行简况》,公司供气量占重庆市天然气消费总量的34%,服务客户492万户,占全市客户总数59.28%,为重庆市社会经济发展和居民生产生活用气提供着重要的供气保障。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第四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主要系因第四季度支付天然气购进款项大幅增加所致。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期后事项:2018年10月16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告知书,拟将公司总股本10%的股权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详见公司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拟转让公司部分股权的提示性公告》及《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权进展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36、2018-45)。2019年3月21日,上述股权转让已办理完成股权过户手续。详见公司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权完成情况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6)。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经济运行呈现稳中有进的良好态势,发展规模和质量取得新进展。全年供气总量达到34.33亿立方米,同比上升15.25%,占全市供气总量34.5%;实现营业收入63.72亿元,同比增长11.51%;利润总额稳步上升,达到4.41亿元;全年新安装客户29.65万户,报告期末服务客户492万户,占全市客户总数59.28%;输差率3.36%,同比下降0.3个百分点,创近年来最好水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达83.52亿元,同比增长1.32%;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39.32亿元,同比增长3.85%。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详见财务报告附注“四、31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章节内容。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当期净利润、股东权益及现金流无影响,对公司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除海南渝能实业贸易有限公司因已停止经营并吊销营业执照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其余25家一级子公司及5家二级子公司本期均纳入财务报表合并范围。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化” 及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相关内容。

  证券代码:600917              证券简称:重庆燃气                公告编号:2019-007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9年3月28日在公司2202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董事11人(其中董事朱锂坤、李云鹏因公不能出席会议,分别书面委托董事黄涌生、王颂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王海兵因公不能出席会议,书面委托独立董事贾朝茂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颂秋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二、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http://www.sse.com.cn刊登的《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

  三、关于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四、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http://www.sse.com.cn刊登的《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关于2018年度经营计划完成情况及2019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六、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及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八、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为265,341,674.7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04,294,058.96元,减去报告期已分配的现金股利202,280,000.00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67,355,733.73元,减去本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6,534,167.48元,2018年末可用于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640,821,566.25元。2018年末母公司货币资金余额1,505,285,054.08元。

  根据公司经营业绩,结合公司推进新兴产业领域发展,持续做强、做大、做优主业的产业布局规划,判断公司总体处于有重大资金安排的成长期。综合考虑流动资金需求情况,本年度拟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拟定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556,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送现金0.80元(含税),共计派送现金124,480,000.00元。

  九、关于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http://www.sse.com.cn刊登的《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十、关于2018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http://www.sse.com.cn刊登的《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十一、关于2019年度捐赠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公司2019年度计划向社会捐赠200万元人民币。

  十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http://www.sse.com.cn刊登的《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1)。

  十三、关于2018年度《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关联董事李云鹏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http://www.sse.com.cn刊登的《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十四、关于与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关联董事李云鹏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http://www.sse.com.cn刊登的《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2)。

  十五、关于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http://www.sse.com.cn刊登的《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十六、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薪酬情况及公司2019年度薪酬预算总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十七、关于修订《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办理《营业执照》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http://www.sse.com.cn刊登的《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4)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http://www.sse.com.cn刊登的《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十八、关于修订《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十九、关于修订《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二十、关于与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关联董事李云鹏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http://www.sse.com.cn刊登的《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9)。

  二十一、关于与华润燃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关联董事朱锂坤、黄涌生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http://www.sse.com.cn刊登的《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华润燃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0)。

  二十二、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http://www.sse.com.cn刊登的《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公告编号:2019-013)。

  以上第一、第二、第四、第六、第七、第八、第九、第十三、第十四、第十七、第十八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917              证券简称:重庆燃气                公告编号:2019-008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3月28日在公司2202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19年3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人,其中监事黎小双先生书面委托监事庞兵先生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经审阅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相关资料,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表决情况: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关于2018年度经营计划完成情况及2019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四、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及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五、关于制定《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2020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六、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七、关于2019年度捐赠计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八、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监事会意见:本次对会计政策的调整,是根据中国财政部新修订的制度要求做出,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

  九、关于《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十、关于与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一、关于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十二、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薪酬情况及公司2019年度薪酬预算总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三、关于与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十四、关于与华润燃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十五、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十六、关于《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8年度监督检查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九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917              证券简称:重庆燃气                公告编号:2019-009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预计2019年与重庆能源下属企业之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3059万元,占公司2018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额的0.78%,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能源”)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在本次关联交易议案进行审议表决时,关联董事李云鹏先生回避表决。在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获得了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在会上发表独立意见:

  1.公司与重庆能源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控股子公司重庆中梁山渝能燃气有限公司向中梁山煤电气采购煤层气事项,该关联交易行为属于消除同业竞争后产生的必要的交易事项,煤层气本身也是对公司气源的一种补充,关联交易定价遵照市场协商确定交易价格,该项关联交易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2.公司与重庆能源下属企业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经营所需,不会损害本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

  3.董事会对本关联交易事项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二)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于2018年3月29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预计2018年度公司与重庆能源下属企业之间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金额为3959万元。2018年度,公司与重庆能源下属企业之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393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三)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2019年度,公司与重庆能源下属企业之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为3059万元,占公司2018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额的0.78%,比2018年度实际发生金额减少876万元,主要原因是天府矿业剥离工程预计2019年3月31日完成,关联交易售气预计大幅减少。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备注:

  1.重庆能源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未使用天然气作为工业燃料,仅有单位食堂、宾馆等日常用气,作为普通用户,均按照重庆市物价局制定的商业、集体类用气销售价格定期结算气款,交易价格公允,未列入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表。

  2.公司与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金融服务业务另行单独签协议约定,未列入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表。

  二、主要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公司与控股股东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存在采购煤层气、接受和提供劳务等业务往来,相关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重庆中梁山煤电气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中梁山田坝二村18幢

  法定代表人:李庆中

  注册资本:52384.174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国有独资

  主营业务:煤矿瓦斯抽采、利用

  重庆中梁山煤电气有限公司2018年末总资产、净资产分别为278023万元、207776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净利润分别为60738万元、109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上述关联方在与本公司的经营交往中,能够遵守合同约定,履约能力较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现有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控股子公司重庆中梁山渝能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向重庆中梁山煤电气有限公司采购煤层气事项,该关联交易行为属于消除同业竞争后产生的必要的交易事项,煤层气本身也是对公司气源的一种补充,关联交易定价是遵照市场协商定价,该项关联交易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与重庆能源其他下属企业之间的其他关联交易占公司同类业务比例较小,该类交易价格系在市场公允价格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

  特此公告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917              证券简称:重庆燃气                公告编号:2019-010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华润燃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预计2019年与华润燃气投资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为1172万元,占公司2018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额的0.30%,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华润燃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燃气投资”)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在本次关联交易议案进行审议表决时,关联董事朱锂坤、黄涌生先生回避表决。在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获得了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在会上发表独立意见:

  1.公司与华润燃气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与华润郑州工程和成都华润工程发生的工程施工业务,该项关联交易属于公开招标所导致的关联交易,该交易不会损害本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

  2. 董事会对本关联交易事项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我们同意本关联交易事项。

  (二)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于2018年3月29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华润燃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预计2018年度公司与华润燃气投资关联方之间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金额为2350万元。2018年度,公司与华润燃气投资关联方之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214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三)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2019年度,公司与华润燃气投资关联方之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为1172万元,主要是预计与华润郑州工程公司结算工程量下降所致。占公司2018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额的0.30%。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二、主要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公司与华润燃气郑州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成都华润燃气工程有限公司、隆昌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存在业务往来,由于上述公司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华润燃气投资同为华润集团(燃气)有限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公司与上述公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华润燃气郑州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汝河西路50号

  法定代表人:方永干

  注册资本:944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管道工程专业施工。

  华润郑州工程2018年末总资产、净资产分别为61369万元、19312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净利润分别为10005万元、141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上述关联方在与本公司的经营交往中,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履约能力较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接受华润郑州工程、成都华润工程提供的工程施工劳务系通过招标确定;向其他关联方提供劳务或接受关联方提供劳务的价格,系在市场价格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时,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市场的原则。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影响

  公司与华润燃气投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经营所需,预计2019年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2018年末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0.30%,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性,不会损害本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特此公告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917              证券简称:重庆燃气                公告编号:2019-011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根据财政部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及其解读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

  二、变更内容

  公司根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资产负债表

  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归并至“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将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及“其他应收款”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

  将原“固定资产”及“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

  将原“工程物资”及“在建工程”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

  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归并至“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将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及“其他应付款”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

  将原“长期应付款”及“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

  2.利润表

  将“管理费用”项目分拆“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明细项目列报;

  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目下增加“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列报。

  3.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三、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年初及上年(2017年12月31日/2017年度)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明细情况如下:

  ■

  本次公司根据财会[2018]15 号准则要求的财务报表格式调整, 将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董事会意见: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调整,是根据中国财政部新修订的新修订的制度要求做出,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

  公司监事会意见: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调整,是根据中国财政部新修订的新修订的制度要求做出,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调整,是根据中国财政部新修订的制度要求做出的,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917              证券简称:重庆燃气                公告编号:2019-012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一、关联交易概述

  经公司二届二十二次董事会、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17年5月19日与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财务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由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高于12亿元的存款服务、日贷款余额(包括应计利息)最高不超过8亿元的贷款服务,以及其他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为一年,协议有效期满,如双方未提出异议并书面通知对方,该协议将每年自动延期一年。《金融服务协议》签订后,双方履约情况良好,经友好协商,公司与财务公司拟将该协议自动延期一年。

  二、关联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注册资本10.00亿元,其中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8.50亿元,占比85%;重庆松藻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民币1.00亿元,占比10%;重庆顺安爆破器材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0.50亿元,占比5%。财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德忠,注册及营业地: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12号1楼。

  财务公司于2014年4月3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筹建。财务公司在2014年11月19日取得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203H250000001),在2014年11月26日取得营业执照(注册号:500905007478015),因三证合一于2016年3月31日办理了营业执照的第一次变更,后因经营范围的变化,于2016年12月21日办理了营业执照的第二次变更,现公司注册号为91500000320444743N,公司经营范围为: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除股票投资以外的有价证券投资。

  (二)财务状况

  根据《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53.31亿元,存放同业款项13.37亿元,存放中央银行款项2.72亿元,发放贷款及票据贴现资产37.08亿元,吸收存款38.99亿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2.09亿元,实现净利润1.06亿元。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公司的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规定要求:

  (1)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 10%

  资本充足率=资本净额/ 风险加权资产=25.69%

  公司资本充足率为25.69%〉10%。

  (2)拆入资金余额不得高于资本总额

  拆入资金比例=同业拆入/资本总额=0

  公司期末无拆入资金。

  (3)短期证券投资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高于 40%

  短期证券投资比例=短期证券投资/资本总额=0

  公司期末无短期证券投资业务余额。

  (4)担保余额不得高于资本总额

  担保比例=担保风险敞口/资本总额=68.57%

  担保余额未超过资本总额。

  (5)长期投资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高于 30%

  长期证券投资比率=长期证券投资/资本总额=0

  公司尚未开展长期证券投资业务。

  (6)自有固定资产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高于 20%

  自有固定资产比例=自有固定资产/资本总额=0.20%,低于20%。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财务公司根据公司需求,向公司提供存款服务、贷款服务、融资租赁服务、委托贷款服务、票据业务服务、结算服务、中间业务、设计相关金融服务产品和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一)协议期限

  协议有效期为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双方无异议自动延期一年。

  (二)交易金额

  1.办理存款服务: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12亿元;

  2.办理贷款服务: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日贷款余额(包括应计利息)最高不超过8亿元。

  (三)定价原则

  定价原则为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将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不低于能投集团其他成员单位同期在财务公司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优惠的贴现利率,不高于公司在国内各商业银行取得的同期同档次贴现利率;提供贷款服务的贷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贷款的贷款利率,不高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贷款的贷款利率,不高于能投集团其他成员单位同期在财务公司同类贷款的贷款利率。提供中间业务及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不高于公司在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就同类业务所收取的费用,或提供免费的相关服务。

  (四)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应不高于财务公司吸收的全部存款余额的30%,在发生存款业务期间,公司应定期取得由财务公司负责提供的财务报告,公司指派专门机构和人员对存放于财务公司的资金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和监督;公司不得将募集资金存放在财务公司;财务公司应确保资金结算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控制资金风险,满足财务公司存放资金的安全支付需求;在发生可能对公司存款资金带来重大安全隐患事项时,财务公司应于二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公司,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发生或者扩大;财务公司应针对各项金融服务和产品制定相关风险管理措施和内控制度,以确保公司的资金和利益安全。

  三、关联交易情况

  2018年度,公司与财务公司发生的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四、风险评估情况

  为尽可能降低关联交易的风险,公司委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财务公司进行了风险评估,并出具了《关于能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XYZH/2019CQA20064),认为“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经营业绩良好,且建立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公司严格按银监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中国银监会2006年12月28日修订)规定经营,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该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要求。”公司根据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与经营资质、业务和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风险管理体系设计与运行存在重大缺陷。

  五、关联交易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影响

  财务公司为公司办理存、贷款和票据承兑贴现、结算及其它金融服务时,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进行,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本公司认为,与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的条款公平,合理,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上市公司保证资金安全和灵活调度的措施

  为保证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的资金安全和灵活调度,公司制定了《公司与财务公司发生存、贷款业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通过成立存款风险预防处置领导小组,建立存款风险报告制度,及时取得财务公司月度报告和经审计年度报告,分析并出具存款风险评估报告。如出现重大风险,立即启动应急处置程序,制定处置方案;与财务公司召开联席会议,寻求解决办法;通过变现财务公司金融资产等方法,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此外,公司将在存款业务期间,密切关注财务公司运营状况,除及时掌握其各项主要财务指标外,将通过不定期地全额或部分调出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以检查相关存款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七、审议程序

  独立董事对本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经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公司与财务公司《金融服务协议》自动延期一年。关联董事李云鹏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全部同意本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1.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本公司及下属子分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 双方拟对已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自动延期一年,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3.公司制定的《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重庆能源投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发生存款业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资金风险,维护资金安全。

  4.董事会对本关联交易事项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我们同意本关联交易事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关联事项尚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917          证券简称:重庆燃气          公告编号:2019-013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4月2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4月25日14点00 分

  召开地点:重庆市江北区鸿恩路7号公司404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4月25日

  至2019年4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议案资料刊登在本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1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7、8、9、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为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序召开,请出席现场会议并进行现场表决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提前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手续

  1.符合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条件的法人股东请持股东帐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社会公众股股东请持股东帐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请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登记方式及时间

  1.现场登记:2019年4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2.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及传真请确保于2019年4月23日17时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法律事务部),信封或传真件上请注明“参加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四)登记地点:重庆市江北区鸿恩路7号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法律事务部)

  (五)出席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原件。

  六、

  其他事项

  联系单位(部门):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法律事务部)

  联系人:李金艳

  电话:023-67952837

  传真:023-67952837

  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4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917              证券简称:重庆燃气                公告编号:2019-014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重庆市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和推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公司参照重庆市属国有重点企业《公司章程(党建入章程相关条款)》指导文本,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补充完善。同时,公司办公地址已变更且取得不动产权证,对公司章程中所列法定住所进行相应修订。该修订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内容如下:

  一、原第一章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现修订为:为规范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等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制定本章程。

  理由:根据重庆市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和推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完善。

  二、原第一章第五条:公司住所: 中国重庆市江北区小苑一村30号。邮政编码:400020

  现修订为:公司住所: 中国重庆市江北区鸿恩路7号。邮政编码:400020

  理由:根据公司办公地址发生变更及不动产权证登记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修订。

  三、原第一章第十二条:根据《公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在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党组织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有机组成部分。公司坚持党的建设与生产经营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的工作同步开展,明确党组织在企业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实现体制对接、机制对接、制度对接和工作对接,推动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 现修订为:根据《公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在公司设立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开展党的活动。党组织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有机组成部分,发挥领导作用。公司坚持党的建设与生产经营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的工作同步开展,明确党组织在企业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实现体制对接、机制对接、制度对接和工作对接,推动党的领导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

  理由:根据重庆市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和推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完善。

  四、在第一章第十二条后,增加第十三条,内容如下:

  第一章第十三条:公司实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符合条件的公司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组织领导班子。

  理由:同上(原第十三条及以后逐条的序号均依次顺延,此处不再列示)

  五、原第五章第九十七条:公司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围绕公司生产经营开展工作。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公司的贯彻执行;支持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参与公司重大问题的决策;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

  现修订为:第五章第九十八条:公司党委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公司基层党组织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公司的贯彻执行;支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参与公司重大问题的决策;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领导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

  理由:同上

  六、原第五章第九十八条:党委会研究决策以下重大事项:

  (一)公司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重要决定的重大措施;

  (二)公司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等方面的事项;

  (三)按照管理权限决定企业人员任免、奖惩,或按一定程序向董事会、总经理推荐人选,对董事会或总经理提名的人选进行酝酿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统战工作和群团工作方面的重大事项;

  (五)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

  (六)其他应由党委会研究决策的事项。

  现修订为:第五章第九十九条:党委会研究决定以下重大事项:

  (一)公司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重要决定的重大措施;

  (二)公司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反腐败等方面的事项;

  (三)按照管理权限决定企业人员任免、奖惩,或按一定程序向董事会、总经理推荐人选,对董事会或总经理提名的人选进行酝酿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党管人才、统战工作和群团工作方面的重大事项;

  (五)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

  (六)其他应由党委研究决定的事项。

  理由:同上

  七、原第五章第九十九条:党委会参与决策以下重大事项:

  (一)公司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的重大举措;

  (二)公司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

  (三)公司生产经营方针;

  (四)公司资产重组、产权转让、资本运作和大额投资中的原则性方向性问题;

  (五)公司重要改革方案、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

  (六)公司的合并、分立、变更、解散以及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和调整,下属企业的设立和撤销;

  (七)公司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的考核、薪酬、管理和监督;

  (八)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的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九)公司在特别重大安全生产、维护稳定等涉及企业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方面采取的重要措施;

  (十)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

  (十一)其他应由党委会参与决策的事项。

  现修订为:第五章第一百条:党委会参与决策以下重大事项:

  (一)公司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的重大举措;

  (二)公司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

  (三)公司生产经营方针;

  (四)公司资产重组、产权转让、资本运作、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

  (五)公司重要改革方案、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

  (六)公司的合并、分立、变更、解散以及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和调整,下属企业的设立和撤销;

  (七)公司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的考核、薪酬、管理和监督;

  (八)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的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九)公司在特别重大安全生产、维护稳定等涉及企业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方面采取的重要措施;

  (十)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

  (十一)其他应由党委参与决策的事项。

  理由:同上

  八、原第五章第一百条:党委会参与决策的主要程序:

  (一)党委会先议。党组织召开党委会,对董事会、经理层拟决策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党组织发现董事会、经理层拟决策事项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或可能损害国家、社会公众利益和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时,要提出撤销或缓议该决策事项的意见。党组织认为另有需要董事会、经理层决策的重大问题,可向董事会、经理层提出;

  (二)会前沟通。进入董事会、经理层尤其是任董事长或总经理的党委成员,要在议案正式提交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前就党委会的有关意见和建议与董事会、经理层其他成员进行沟通;

  (三)会上表达。进入董事会、经理层的党委成员在董事会、经理层决策时,要充分表达党委会研究的意见和建议。

  (四)会后报告。进入董事会、经理层的党委成员要将董事会、经理层决策情况及时报告党组织。

  现修订为:第五章第一百〇一条:党委参与决策的主要程序:

  (一)党组织先议。党委召开党委会,对董事会、经理层拟决策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党委发现董事会、经理层拟决策事项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或可能损害国家、社会公众利益和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时,要提出撤销或缓议该决策事项的意见。党委认为另有需要董事会、经理层决策的重大问题,可向董事会、经理层提出。

  (二)会前沟通。进入董事会、经理层尤其是任董事长或总经理的党委成员,要在议案正式提交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前就党委会的有关意见和建议与董事会、经理层其他成员进行沟通。

  (三)会上表达。进入董事会、经理层的党委成员在董事会、经理层决策时,充分表达党委会研究的意见和建议。

  (四)会后报告。进入董事会、经理层的党委成员要将董事会、经理层决策情况及时报告党委。

  理由:同上

  九、原第五章第一百〇一条:组织落实企业重大决策部署。企业党组织带头遵守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做好企业重大决策实施的宣传动员、解疑释惑等工作,团结带领全体党员、职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企业发展战略目标和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推动企业改革发展。

  现修订为:第五章第一百〇二条:公司党委及基层党组织推动落实企业重大决策部署,带头遵守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做好企业重大决策实施的宣传动员、解疑释惑等工作,团结带领全体党员、职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企业发展战略目标和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推进企业改革发展。

  理由:同上

  十、原第六章第一百二十二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对上述事项作出决定, 属于公司党委会参与重大问题决策范围的,应当事先听取公司党委会的意见和建议。

  现修订为:第六章第一百二十三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对上述事项作出决定,属于公司党委参与重大问题决策范围的,应当事先经公司党委会研究讨论;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报股东大会及国资监管机构批准(核准)或备案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报送。

  理由:同上

  十一、原第六章第一百三十四条: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现修订为:第六章第一百三十五条: 党委会、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理由:同上

  十二、原第七章第一百五十九条: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

  (九)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经理在行使上述职权时,属于公司党委参与重大问题决策事项范围的,应当事先听取公司党委会的意见。

  现修订为:第七章第一百六十条: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

  (九)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经理在行使上述职权时,属于公司党委参与重大问题决策事项范围的,应当事先经公司党委会研究讨论。

  理由:同上

  十三、原第七章第一百六十一条:总经理工作细则包括下列内容:

  (一) 总经理会议召开的条件、程序和参加的人员;

  (二)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各自具体的职责及其分工;

  (三)公司资金、资产运用,签订重大合同的权限以及向董事会、监事会的报告制度;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

  现修订为:第七章第一百六十二条: 总经理工作细则包括下列内容:

  (一) 总经理会议召开的条件、程序和参加的人员;

  (二)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各自具体的职责及其分工;

  (三)公司资金、资产运用,签订重大合同的权限以及向党委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报告制度;

  (四)党委会、董事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

  理由:同上

  本公司章程修订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

  特此公告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30日

  公司代码:600917                                                  公司简称:重庆燃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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