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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3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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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公司关系:公司间接持股51%的控股子公司

  (十三)公司名称:嘉兴大恩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住    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王店镇蚂桥吉蚂西路1号物流科技大楼1221-26室

  法定代表人:张金连

  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计算机技术及移动互联网信息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道路货物运输;货物运输站(场);货运代理;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物流信息咨询服务;物流软件开发;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食用农产品、预包装食品、建筑材料、非金属矿产品(煤炭除外)、金属矿产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截止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9,185.32万元,净资产为6,535.22万元,2018年1-12月营业收入为8.50万元,净利润为-185.96万元(上述数据经审计)。

  与公司关系:公司间接持股90%的控股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年度担保预计事项涉及的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将在上述授权范围内,以有关主体与相关金融机构实际签署的协议约定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2019年度担保预计事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为开展经营或投资融资的互保行为,有关融资主要用于正常经营及投资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担保风险整体可控。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公司与子公司间及子公司相互间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61,009.65万元,其中,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91,5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9.48%。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9—041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佛山睿优仓储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人民币30,000万元

  ●是否有反担保:否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佛山睿优仓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睿优”)为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控制的企业佛山市空间工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佛山空间工业”)的参股公司,参股比例为20%。近期,佛山睿优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申请了固定资产贷款人民币30,000万元,借款期限为10年,专项用于归还他行或关联方借款。佛山空间工业拟与相关银行签署《质押合同》,以持有的佛山睿优20%股权所对应价值为限对上述贷款事项提供股权质押担保。截止2018年12月31日,佛山睿优20%股权的账面价值为7,106.54万元。质押期间为质押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权诉讼时效届满之日止。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已授权公司总裁与相关金融机构全权办理与上述担保有关的事项,授权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19年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佛山睿优仓储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注册资本:10,300万人民币

  住    所:广东佛山三水工业园区南边E区3号综合楼(住所申报)

  法定代表人:陈宇

  经营范围:仓储服务、仓储设施的经营、管理及相关的咨询和服务;物流信息咨询、物业管理和自有物业租赁。(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44,873.23万元,净资产为13,769.54万元,2018年1-12月营业收入为2,993.53万元,净利润为-213.65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股权结构:Foshan Leping Holdings II Limited及佛山空间工业分别持有佛山睿优80%、20%的股权。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截止本公告日,本次担保协议尚未正式签署,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后,授权管理层办理本次担保有关的具体事项,股权质押具体内容以业务合同约定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佛山睿优银行贷款进行股权质押担保,主要是以公司所持有的20%佛山睿优股权所对应的价值为限,为其银行贷款提供增信措施。佛山睿优已将其名下不动产为本次借款提供了抵押担保(相关不动产评估价值约5.83亿元),且将现有及将有的全部租金收入(包括但不限于租金、物业管理费等)提供了质押担保;同时,佛山睿优之控股股东Foshan Leping Holdings II Limited已将持有的佛山睿优80%股权为佛山睿优本次借款事项提供质押担保。

  综上,公司本次提供担保主要系为保障参股公司银行融资需要,且参股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亦提供抵押、质押等多种方式担保,整体风险可控,公司将密切关注被担保方的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并就可能发生的债务风险提前预警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公司财产、资金安全。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拟以公司所持有其20%股权所对应价值为限为参股公司30,000万元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公司提供担保;公司与子公司间及子公司相互间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61,009.65万元,其中,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91,5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9.48%。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9—042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物流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资子公司平潭信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将持有的天津兴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80%的股权转让给Tianjin Ninghe Holdings II Limited(为完成本次交易在香港设立的公司,最终控制人为美国上市公司The Blackstone Group L.P.,以下简称“黑石集团”),转让价格合计不低于人民币34,800万元。

  ●风险提示:本次股权转让尚未与交易对方签署正式交易协议,且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及Tianjin Ninghe Holdings II Limited内部审批,实施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

  一、交易概述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间接控制的全资子公司平潭信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将持有的天津兴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兴建”、“标的公司”)80%股权以合计不低于人民币34,800万元转让给Tianjin Ninghe Holdings II Limited。天津兴建系公司天津宁河物流项目(原天津潘庄物流项目)的开发建设及运营主体,本次交易完成后,天津兴建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通过平潭信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仍持有天津兴建20%股权,并通过公司或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继续作为天津宁河物流项目物业管理服务提供方,向天津兴建收取管理服务费。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各方尚未签署正式的收购协议,具体价格以双方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

  上述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相关的具体事宜。公司独立董事亦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Tianjin Ninghe Holdings II Limited

  类    型: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香港公司编号:2745415

  住    所:3806 Central Plaza, 18 Harbour Road, Wanchai, Hong Kong

  成立日期:2018年9月13日

  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的财务资料:交易对方系由黑石集团的关联基金专为本次交易新设立的公司,其最终控制人为黑石集团。

  黑石集团2018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截止2018年末,黑石集团总资产为289.25亿美元,总负债为151.71亿美元,净资产为137.54亿美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为68.33亿美元,归属于黑石集团的净利润为15.41亿美元(上述财务数据通过查询黑石集团2018年年报所得)。

  关联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说明:交易对方及其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且无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或意向。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没有在交易对方任职的情况。除相关已签署的交易文件外,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利益安排。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天津兴建80%股权

  标的公司名称:天津兴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住    所:天津市宁河区潘庄工业区星石科技园A02号集中办公区

  法定代表人:薛书波

  成立日期:2017年12月1日

  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及咨询;物流管理及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住房租赁经营;工程管理、监理及咨询服务;自有仓库租赁;自有场地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根据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基准日为2018年12月31日的“闽华兴所(2019)审字A-054号”《天津兴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审计报告》显示,天津兴建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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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股东情况:公司间接控制的全资子公司平潭信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权属状况说明: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交易标的股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标的资产运作情况:天津宁河物流项目现由北京京东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承租使用,租赁期限为5年,公司指定主体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目前资产运营情况良好。

  (二)标的公司交易前后股权结构图

  1、交易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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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交易后:

  ■

  (三)标的公司评估情况

  福建联合中和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及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出具了《天津兴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涉及的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闽联合中和评报字(2019)第1034号)(以下简称“《评估报告》”)。

  截止评估基准日2018年12月31日,天津兴建的总资产账面值为人民币 52,191.35万元,评估值为人民币73,618.32万元,增值率为41.05%;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为人民币18,460.33万元,评估值为人民币 39,887.30万元,增值率为116.07%。

  (四)交易标的定价情况及公平合理性分析

  交易各方根据《审计报告》及《评估报告》的结果为定价参考依据,经进一步协商确认,本次转让天津兴建80%股权的交易价格不低于人民币34,800万元。本次股权收购事项聘请的评估机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评估资格,相关评估报告的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评估结果作为本次交易价格定价参考依据具有公允、合理性。

  四、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尚未与交易对方就本次转让子公司股权事项签署正式协议,待履行完毕审批程序后再行签署。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买方:Tianjin Ninghe Holdings II Limited

  卖方:平潭信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一)目标股权:卖方将持有的天津兴建80%的股权转让予买方。

  (二)付款方式: 于交割日当日,买方向卖方以美元支付90%股权转让款至卖方指定银行账户。相关金额涉及的美元兑人民币汇率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或其授权机构)在交割日前第十个至第六个工作日期间(均含当日)五个工作日发布的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的平均值计算。剩余10%股权转让款于买方依据截至交割日前一个工作日天津兴建实际资产净值情况,进行多退少补结算后,支付至卖方指定银行账户,交割汇率为尾款支付及前述多退少补结算时的美元兑人民币汇率。

  (三)交割日:协议签署后,买方结束相关尽职调查及资产验收,完成天津兴建工商等相关证照变更,且其他相关前提条件满足后第十个工作日;或双方书面同意的其他日期。

  (四)违约责任:协议签署后,若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根据协议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五)其他

  若在本协议签署之后、交割之前,非因买方原因造成的物业或其任何部分损失,或存在任何政府机构实施的或代表政府机构实施的任何没收、扣押、征收、国有化或类似措施(每项均称为“没收”),为修复该等损失的费用或被没收的估算物业价值单项或合计超过人民币300万元,买方可通过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本协议。若在交割前已发生上述毁损、损害及没收,但在交割后才发现并采取相应措施的,买方将继续履行而不终止协议,但可要求卖方修复或支付损失等价金额进行赔偿。

  五、涉及股权转让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完成后,天津兴建将设立由三名董事组成的董事会,由公司委派一名董事;公司或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仍继续作为天津宁河物流项目物业管理服务提供方,并向天津兴建收取管理服务费。

  本次股权转让事宜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交易完成后也不存在产生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情形。本次交易完成所得款项,将用于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本次交易不涉及本公司高层人员变动。

  六、本次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系公司与黑石集团在物流项目退出环节的再次合作,符合公司仓储物流项目“投-建-管-退”的闭环运作模式及物流项目轻资产运营的战略思路,同时进一步深化双方在仓储物流领域的合作关系。本次交易将整合公司资源,增强公司物流项目进一步扩张的资金储备,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交易完成后,预计将增加本期合并报表收益,且预计收益总额将超过经审计2018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净利润的50%,同时天津兴建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截止2019年2月28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与天津兴建之间债权债务尚未了结,天津兴建应付未付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欠款余额共计人民币32,204.62万元。公司不存在为天津兴建提供担保的情形。天津兴建预计于交割日后3个月内通过银行融资或其他合法融资手段全数归还上述欠款。上述欠款于交割日前不计息,自交割日后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0%单利计息。

  本次交易尚需股东大会批准,股权转让对公司的影响未经审计,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交易后续进展情况,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审计报告》

  (四)《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9—043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现将本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424号《关于核准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文件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及魏立平、薛建、李鹏、宋克均、刘夷、孙军、聂慧、翁祖翔、刘晓鸣等九名自然人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105,891,98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6.11元。

  截至2015年3月26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646,999,997.80元,扣除支付给承销商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承销保荐费6,469,999.98元、以及其他中介机构的法律顾问费、财务审核、验资费438,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40,091,997.82元,其中新增股本105,891,980.00元,新增资本公积534,200,017.82元。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闽华兴所(2015)验字 A-001 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先期投入项目转让及置换情况

  (一)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的情况。

  (二)前次募集资金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厦门蔡塘社区发展中心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4,923.11万元。公司于2015年4月23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 4,923.11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已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关于福建东百集团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闽华兴所(2015)鉴证字A-001号)。

  本次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要求。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最近3年实现效益的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 20%(含 20%)以上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 20% (含 20%) 的情况。

  六、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权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

  七、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公司于2015年4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情况下,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办理通知存款,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累计循环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公司于2016年3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情况下,使用1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办理通知存款,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公司于2017年4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情况下,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办理通知存款,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由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在募集资金专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获得已到期的理财收益共计人民币800.05万元,具体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公司以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且投资产品的额度和期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要求。

  八、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的余额为3,498.05万元注1(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1,225.03万元)。该资金将继续用于实施承诺投资项目。

  注1:募集资金尚未使用余额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差异27.85万元,主要系福州东百红星购物中心项目工程款27.85万元已达到付款条件,但该项目的工程承包方暂时无法提供剩余未支付的工程款发票,为控制风险、保证公司利益,经双方协商约定暂停支付上述款项27.85万,并已于2019年2月1日转回募集资金专户。

  九、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问题。

  十、上网公告附件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30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2018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9—044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公司于2014年4月开始筹备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2014年12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424号《关于核准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文件核准,公司向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及魏立平、薛建、李鹏、宋克均、刘夷、孙军、聂慧、翁祖翔、刘晓鸣等九名自然人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105,891,98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11元。

  截至2015年3月26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646,999,997.80元,扣除支付给承销商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承销保荐费6,469,999.98元、以及其他中介机构的法律顾问费、财务审核、验资费438,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40,091,997.82元,其中新增股本105,891,980.00元,新增资本公积534,200,017.82元。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闽华兴所(2015)验字 A-001 号《验资报告》。

  (二)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①实际募集资金净额64,053.00万元尚未扣除发行过程中发生的中介机构法律顾问费及财务审核、验资费等43.80万元。

  ②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921.23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1,736.18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于2015年3月26日与保荐机构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在福州签订《上市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布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止本报告出具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已得到切实履行,不存在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形。

  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原保荐机构尚未完结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兴业证券承接,并与兴业证券和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的存储情况:

  ■

  注:①存款余额含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及手续费用差额。

  ②募集资金尚未使用余额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差异27.85万元,主要系福州东百红星购物中心项目工程款27.85万元已达到付款条件,但该项目的工程承包方暂时无法提供剩余未支付的工程款发票,为控制风险、保证公司利益,经双方协商约定暂停支付上述款项27.85万,并已于2019年2月1日转回募集资金专户。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厦门蔡塘社区发展中心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4,923.11万元。公司于2015年4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 4,923.11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已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关于福建东百集团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闽华兴所(2015)鉴证字A-001号)。

  本次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要求。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15年4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情况下,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办理通知存款,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累计循环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公司于2016年3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情况下,使用1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办理通知存款,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公司于2017年4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情况下,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办理通知存款,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由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在募集资金专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获得已到期的理财收益共计人民币800.05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公司以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且投资产品的额度和期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要求。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公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管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管理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使用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30日

  

  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①上述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与调整后投资总额的差异、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与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的差异均为发行过程中发生的中介机构法律顾问费及财务审核、验资费等43.80万元。

  ②厦门蔡塘社区发展中心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4,923.11万元。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 4,923.11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截止本报告期末,该项目已实际使用募集资金5,288.87万元。

  ③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尚未使用余额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差异27.85万元,主要系福州东百红星购物中心项目工程款27.85万元已达到付款条件,但该项目工程承包方暂时无法提供剩余未支付的工程款发票,为控制风险、保证公司利益,经双方协商约定暂停支付上述款项27.85万,并已于2019年2月1日转回募集资金专户。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9—045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4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4月1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八一七北路84号东百大厦25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4月19日至2019年4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一)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2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余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告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包含所有议案内容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此报告为非表决事项。

  (二) 特别决议议案:8、9

  (三)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9、10

  (四)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五)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交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需盖公章)、授权委托书(需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需持有委托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以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 登记时间、地点

  1.登记时间:2019年4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4:30

  2.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八一七北路84号东百大厦26楼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 会议联系人:刘海芬

  (二) 联系电话:0591-87660573;传真:0591-87531804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4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9—046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4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五号——零售》、《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号——房地产》及《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公司2018年1-4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2018年1-4季度公司门店变动情况

  ■

  报告期内东百运动生活城、东百永嘉天地店部分开业,全面开业时间预计为2019年二季度。兰州中心于2018年12月试营业,于2019年1月正式开业。

  二、2018年1-4季度公司拟增加门店情况

  无

  三、2018年1-4季度公司主要经营数据分析

  (一)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1、商业零售业务收入较上期增长49.60%,主要是上年同期东百中心A、B馆处于重装期,报告期A、B馆重装开业后零售业绩大幅提升,同时C馆新开业带来各项收入的增长。毛利率较上期增加0.49个百分点,主要是报告期百货合同扣率提高、促销力度减小的影响。

  2、商业地产收入较上期下降70.02%,主要是报告期兰州国际商贸中心项目商铺销售政策调整。毛利率较上期减少0.27个百分点,变动幅度不大。

  3、供应链管理收入较上期下降41.20%,主要是报告期公司对大宗商品经营品种进行调整影响收入减少。

  4、仓储物流业务收入较上期增长1,421.77%,毛利率较上期增加11.86个百分点,主要是报告期仓储物流佛山乐平项目、天津宁河项目、佛山芦苞项目一期相继投入使用,物流仓库租金收入增加。

  5、酒店餐饮收入较上期下降13.76%,主要是9月公司对酒店进行重新装修影响营业收入减少。

  (二)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华东地区收入增加,主要是商业零售收入增加影响所致;西北地区收入减少,主要是商业地产兰州商贸中心项目收入减少;华南、东北地区收入减少,主要是供应链管理收入减少;华北地区收入增加,主要是供应链管理及物流仓库租金收入增加共同影响。

  (三)商业零售业务分业态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为确保数据的可比性,以上分析均不含2018年新增门店的数据。

  1、福州地区百货商场收入较上期增长58.90%,主要是东百中心全力打造“超级百货”,同时C馆新开业,零售业绩大幅提升;毛利率较上期增加2个百分点,主要是合同扣率提高、促销力度减小的影响。

  2、福州地区购物中心收入较上期增长9.07%,主要是东百优品城元洪店部分场地由租赁转为联营,零售业绩提升的影响。

  (四)商业地产业务情况

  1、报告期各地区商业地产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2、报告期商业地产业务其他情况

  (1)新增商业地产储备项目:无

  (2)新增开工面积情况:无

  (3)竣工面积情况:兰州国际商贸 中心项目竣工面积94,165平方米;福安东百广场项目竣工面积105,857平方米。

  (4)签约情况:兰州国际商贸中心项目实现签约面积1,798.63平方米,较上期减少96.27%;实现签约金额4,144.35万元,较上期减少96.06%;福安东百广场项目实现签约面积37,873.97平方米,较上期减少51.06%;实现签约金额26,369.13万元,较上期减少59.00%。

  (5)出租商业地产情况:兰州国际商贸中心项目出租面积127,445.18平方米。

  由于商业地产项目销售过程中存在各种不确定性,上述数据可能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相关数据以公司定期报告为准。

  (五)供应链管理业务情况

  1、报告期供应链管理业务分产品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2、报告期供应链管理业务分地区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9—047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度业绩说明会预告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4月11日14:00-15:00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一、说明会类型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9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为使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拟采用网络平台的交流方式举行2018年度业绩说明会,就公司的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现金分红等具体情况与广大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4月11日(星期四)14:00-15:00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会秘书郑飚先生、财务总监宋克均先生、独立董事洪波先生、监事会主席林越先生等。

  四、投资者参与方式

  (一)投资者可于2019年4月9日、4月10日(9:30-11:30,15:00-17:00),通过本公告后附的联系方式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选择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投资者可在2019年4月11日14:00-15:00通过互联网直接登录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网站[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海芬

  电    话:0591-87660573

  传    真:0591-87531804

  电子邮箱:db600693@dongbai.com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9—048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公告

  ■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琪投资”)关于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相关事项的通知,具体如下:

  2019年3月28日,丰琪投资将其原质押给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部分解除质押,本次解除质押数量为3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6%,相关股份解除质押手续已办理完毕。

  截止本公告日,丰琪投资持有公司股份409,746,7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62%;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章峰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72,584,0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61%。上述交易完成后,丰琪投资累计质押公司股份317,4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77.46%,占公司总股本的35.34%;丰琪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章峰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346,400,000股,占双方合计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73.30%,占公司总股本的38.56%。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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