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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3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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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摘要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行及附属公司(“本集团”)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交所”)网站等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3.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3月29日审议通过了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出席会议应到董事18名,亲自出席董事16名,委托出席董事2名,罗明德非执行董事、刘浩洋非执行董事因其他公务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分别书面委托王太银非执行董事、刘寒星非执行董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4.本集团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为本集团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存在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未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或者虽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但未实施的,应当在方案实施后发行。本行正在积极推进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因此暂未研究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续本行将尽快研究拟定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董事会和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公司简介:

  交通银行始建于1908年,是中国历史最悠久的银行之一,也是近代中国的发钞行之一。1987年重新组建后的交通银行正式对外营业,成为中国第一家全国性的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设在上海。2005年6月交通银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2007年5月在上交所挂牌上市。2018年,交通银行已连续十年跻身《财富》(FORTUNE)世界500强,营业收入排名第168位;位列《银行家》(The Banker)杂志全球1000家大银行一级资本排名第11位。

  普通股和优先股简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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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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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主要业务简介

  本集团主要业务包括公司金融业务、个人金融业务、资金业务和其他业务。其中:公司金融业务向企业、政府机关、金融机构客户提供多种金融产品和服务,例如存贷款、供应链金融、现金管理、国际结算与贸易融资、投资银行、资产托管、理财及各类中间业务等;个人金融业务向个人客户提供包括存贷款、财富管理、银行卡、私人银行及各类中间业务等;资金业务主要是货币市场交易、交易账户业务、银行账户投资、贵金属业务等。此外,本集团通过交银施罗德基金、交银国信、交银租赁、交银康联人寿、交银保险、交银国际、交银投资等子公司,涉足基金、信托、金融租赁、保险、境外证券和债转股等业务领域。

  报告期内,本集团经营模式、主要业务和主要业绩驱动因素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根据中国银监会公布的数据,报告期末,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内外本外币资产总额为人民币268万亿元,同比增长6.3%;境内外本外币负债总额为人民币247万亿元,同比增长5.9%。本集团属于我国大型银行业金融机构之一,报告期末,总资产人民币9.53万亿元,较上年末增长5.45%;总负债人民币8.83万亿元,较上年末增长5.55%。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本集团于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根据新准则的衔接规定,本集团对前期可比数不做重述,首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调整计入期初未分配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相关影响详见本行刊载于上交所网站的2018 年年度报告。

  报告期末,本集团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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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1.因财务报表项目列报口径的变化,同期比较数据已按照当期列报口径进行了重述。下同。

  2.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要求计算。

  3.根据中国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36 号),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金融工具的利息应包含在相应金融工具的账面余额中,并反映在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中,不应单独列示“应收利息”及“应付利息”项目。为便于分析,此处“客户贷款”不含相关贷款应收利息,“客户存款”不含相关存款应付利息。

  4.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计算

  5.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要求计算。

  6.为期末扣除其他权益工具后的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除以期末普通股股本总数。

  7.根据中国银保监会监管口径计算。

  8.单一最大客户贷款比率和前十大客户贷款比率为集团口径。

  9.根据业务及管理费除以营业收入扣除其他业务成本后的净额计算。根据中国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同期比较数据已按照当期列报口径进行了重述。

  四、报告期内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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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股本及股东情况

  (一)普通股

  报告期末,本行普通股股份总数为74,262,726,645股,其中:A股股份39,250,864,015股,占比52.85%;H股股份35,011,862,630股,占比47.15%。本行普通股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可流通股份。据统计,本行普通股股份中国有股(包括国家股和国有法人股)43,750,157,981股,占比58.91%,其中:国家股31,331,922,786股(包括财政部、社保基金理事会及地方财政厅局持股),占比42.19%。

  报告期末,本行普通股股东总数为341,373户,其中:A股306,385户,H股34,988户。2019年2月28日,本行普通股股东总数为328,790户,其中:A股293,937户,H股34,853户。

  本行不存在控股股东,不存在实际控制人。

  报告期末,本行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见下表(以下数据来源于本行备置于本行股份过户登记处的股东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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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1.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本行未知其他前十大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2.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是以代理人身份代表于报告期末,在该公司开户登记的所有机构和个人投资者的H股股份合计数。

  3.根据本行股东名册所载,报告期末,汇丰银行持有H股股份13,886,417,698股。根据汇丰控股(HSBC Holdings plc)向香港联交所报备的披露权益表格,报告期末,汇丰银行实益持有本行H股14,135,636,613股,占本行已发行普通股总数的19.03%。汇丰银行实益持有股份数量比本行股东名册所记载的股份数量多249,218,915股,该差异系2007年汇丰银行从二级市场购买本行H股以及此后获得本行送红股、参与本行配股所形成。该部分股份均登记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名下。汇丰银行被视为实益拥有H股的股份权益情况详见本节“主要股东及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二和第三分部的规定须予披露权益或淡仓的人士”。

  4.根据本行股东名册所载,报告期末,社保基金理事会持有A股股份1,877,513,451股,H股股份1,405,555,555股。根据社保基金理事会向本行提供的资料,报告期末,除载于本行股东名册的持股情况,社保基金理事会还持有本行H股7,640,085,777股,其中:7,027,777,777股登记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名下,612,308,000股通过若干资产管理人间接持有。报告期末,社保基金理事会共持有本行A股和H股10,923,154,783股,占本行已发行普通股股份总数的14.71%。

  (二)本行与5%以上股东之间股权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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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优先股

  1.优先股股东总数

  报告期末,本行境外优先股股东总数为1户,境内优先股股东总数为42户。2019年2月28日,境外、境内优先股股东总数均保持不变。

  2.报告期末境外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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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1.境外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根据本行境外优先股股东名册中所列的信息统计。

  2.DB Nominees (Hong Kong) Limited以托管人身份,代表报告期末在清算系统Euroclear和Clearstream中的所有获配售人持有122,500,000股境外优先股,占本行境外优先股总数的100%。

  3.“持股比例”指境外优先股股东持有境外优先股的股份数量占境外优先股的股份总数的比例。

  4.本行未知境外优先股股东与前十名普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3.报告期末前十名境内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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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1.境内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根据本行境内优先股股东名册中所列的信息统计。

  2.“持股比例”指境内优先股股东持有境内优先股的股份数量占境内优先股的股份总数的比例。

  3.本行未知前十名境内优先股股东之间,上述股东与前十名普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六、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利润表主要项目分析

  1.利润总额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利润总额人民币860.67亿元,同比增加人民币28.02亿元,增幅3.37%。利润总额主要来源于利息净收入和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在所示期间的利润表项目的部分资料:

  (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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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利息净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利息净收入人民币1,309.08 亿元,同比增加人民币60.35亿元,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为61.56%,是本集团业务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在所示期间的生息资产和计息负债的平均每日结余、相关利息收入和支出以及平均收益率或平均成本率: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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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1.指平均生息资产总额的平均收益率与平均计息负债总额的平均成本率间的差额。

  2.指利息净收入与平均生息资产总额的比率。

  3.考虑债券等投资利息收入免税因素。

  4.因财务报表项目列报口径的变化,同期比较数据已按照当期列报口径进行了重述。

  报告期内,本集团利息净收入同比增长4.83%,净利差为1.39%,同比下降1个基点,净利息收益率为1.51%,同比持平,其中,第四季度净利差和净利息收益率环比分别上升2个和4个基点。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在所示期间各季度的净利差和净利息收益率, 净利差和净利息收益率逐季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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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考虑债券等投资利息收入免税因素。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利息收入和利息支出因规模和利率变动而引起的变化。规模和利率变动的计算基准是所示期间内平均结余的变化以及有关生息资产和计息负债的利率变化。

  (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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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本集团利息净收入同比增加人民币60.35亿元,其中,各项资产负债平均余额变动带动利息净收入增加人民币64.61亿元,平均收益率和平均成本率变动致使利息净收入减少人民币4.26亿元。

  (1)利息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利息收入人民币3,488.64亿元,同比增加人民币346.64亿元,增幅11.03%。

  A.客户贷款利息收入

  客户贷款息收入是本集团利息收入的最大组成部分。报告期内,客户贷款利息收入为人民币2,254.22亿元,同比增加人民币252.15亿元,增幅12.59%,主要由于客户贷款平均收益率同比上升28个基点,且平均余额增加人民币2,634.84亿元。

  B.证券投资利息收入

  报告期内,证券投资利息收入为人民币854.49亿元,同比增加人民币55.54亿元,增幅6.95%,主要由于证券投资平均余额同比增加人民币1,567.57亿元。

  C.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利息收入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主要包括法定存款准备金和超额存款准备金。报告期内,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利息收入为人民币130.48亿元,同比减少人民币5.22亿元,降幅3.85%,主要由于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平均余额同比减少人民币536.64亿元。

  D.存放、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利息收入

  报告期内,存放、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利息收入为人民币249.45亿元,同比增加人民币44.17亿元,增幅21.52%,主要由于存放、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平均收益率同比上升37个基点,且平均余额同比增加人民币535.55亿元。

  (2)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本集团利息支出为人民币2,179.56亿元,同比增加人民币286.29亿元,增幅15.12%。

  A.客户存款利息支出

  客户存款是本集团主要资金来源。报告期内,客户存款利息支出为人民币1,285.89亿元,同比增加人民币172.23亿元,增幅15.47%,占全部利息支出的59.00%。客户存款利息支出的增加,主要由于客户存款平均余额同比增加人民币2,730.32亿元,且客户存款平均成本率上升21个基点。

  B.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和拆入款项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和拆入款项利息支出为人民币667.88亿元,同比增加人民币20.37亿元,增幅3.15%,主要由于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和拆入款项平均成本率上升18个基点。

  C.应付债券及其他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应付债券及其他利息支出为人民币225.79亿元,同比增加人民币93.69亿元,增幅70.92%,主要由于应付债券及其他平均余额同比增加人民币2,190.14亿元。

  3.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是本集团营业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报告期内,本集团继续大力推动盈利模式转型,收入来源更趋多元化。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人民币412.37亿元,同比增加人民币6.86亿元,增幅1.69%。银行卡类业务是本集团中间业务的主要增长点。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在所示期间的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的组成结构:

  (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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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卡手续费收入为人民币201.14亿元,同比增加人民币38.47亿元,增幅23.65%,主要得益于发卡量增长以及卡消费业务的发展。

  管理类手续费收入为人民币125.24亿元,同比减少人民币24.24亿元,降幅16.22%,主要由于本集团理财产品收入减少。

  投资银行手续费收入为人民币44.24亿元,同比减少人民币0.94亿元,降幅2.08%。

  代理类手续费收入为人民币27.77亿元,同比减少人民币4.39亿元,降幅13.65%。

  担保承诺手续费收入为人民币24.61亿元,同比减少人民币0.93亿元,降幅3.64%。

  支付结算手续费收入为人民币21.67亿元,同比增加人民币2.83亿元,增幅15.02%。

  4.业务及管理费

  报告期内,本集团业务及管理费为人民币640.40亿元,同比增加人民币36.35亿元,增幅6.02%;本集团成本收入比为31.50%,同比下降0.35个百分点。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在所示期间的业务及管理费的组成结构:

  (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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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信用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本集团信用减值损失为人民币434.54亿元,其中贷款信用减值损失为人民币424.96亿元,同比增加人民币123.35亿元,增幅40.90%。报告期内,本集团信贷成本率为0.85%,同比上升0.19个百分点。

  6.所得税

  报告期内,本集团所得税支出为人民币119.02亿元,同比减少人民币6.72亿元,降幅5.34%。实际税率为13.83%,低于25%的法定税率,主要是由于本集团持有的国债和地方债等利息收入按税法规定为免税收益。

  (二)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分析

  1.资产

  报告期末,本集团资产总额为人民币95,311.71亿元,较上年末增加人民币4,929.17 亿元,增幅5.45%。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在所示日期资产总额中主要组成部分的余额(拨备后)及其占比情况: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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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根据中国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36号),上述资产2018年末余额包含相关金融工具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应收利息,前期可比数据不做调整。

  (1)客户贷款

  报告期内,本集团合理把握信贷投放总量、投向和节奏,贷款实现均衡平稳增长。报告期末,本集团客户贷款余额为人民币48,542.28亿元,较上年末增加人民币2,749.72亿元,增幅6.00%。其中,境内银行机构人民币贷款较上年末增加人民币3,288.35亿元,增幅8.41%。

  行业集中度

  报告期内,本集团积极支持产业结构升级和实体经济发展,大力推动业务结构优化。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在所示日期客户贷款按行业分布的情况: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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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末,本集团公司贷款余额为人民币32,186.01亿元,较上年末增加人民币492.27亿元,增幅1.55%。其中,贷款分布最多的四个行业是制造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服务业以及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占全部公司贷款的56.90%。

  报告期末,本集团个人贷款余额为人民币16,356.27亿元,较上年末增加人民币2,257.45亿元,增幅16.01%,在客户贷款中的占比较上年末上升2.90个百分点至33.69%。

  借款人集中度

  报告期末,本集团对最大单一客户的贷款总额占集团资本净额的3.60%,对最大十家客户的贷款总额占集团资本净额的16.64%,均符合监管要求。

  下表列示了在所示日期本集团向十大借款人提供的贷款余额: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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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域集中度

  本集团贷款主要集中在长江三角洲、环渤海经济圈和珠江三角洲地区。报告期末,上述三个地区贷款余额占比分别为34.88%、16.23%和7.84%,贷款余额较上年末分别增长10.29%、3.86%和8.00%。

  贷款质量

  报告期末,本集团不良贷款率为1.49%,较上年末下降0.01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为173.13%,较上年末上升18.40个百分点。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在所示日期的不良贷款和逾期90天以上贷款的部分资料: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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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金融投资

  报告期末,本集团金融投资净额为人民币28,219.09亿元,较上年末增加人民币2,936.33亿元,增幅11.61%。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在所示日期按性质划分和按财务报表列报方式划分的金融投资构成情况:

  ——按性质划分的投资结构:

  (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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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财务报表列报方式划分的投资结构: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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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末,本集团债券投资余额23,695.21亿元, 较上年末增加人民币2,581.92亿元,增幅12.23%;未来本集团证券投资在债券品种方面,将以地方债和国债为主要配置品种,维持政策性金融债规模,并适当增加高评级信用券投资规模,密切关注存续期违约风险;在债券久期方面,本集团将继续加强研判宏观经济形势和货币政策变化,适度控制债券组合久期,防范货币政策和利率反转带来的利率风险。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在所示日期按发行主体划分的债券投资结构: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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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末,本集团持有金融债券人民币6,961.68亿元,包括政策性银行债券人民币2,945.10亿元和同业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债券人民币4,016.58亿元,占比分别为42.30%和57.70%。

  本集团持有的最大十只金融债券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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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负债

  报告期末,本集团负债总额为人民币88,258.63亿元,较上年末增加人民币4,638.80亿元,增幅5.55%。其中,客户存款较上年末增加人民币1,791.23亿元,增幅3.23%,在负债总额中的占比为64.86%,较上年末下降1.46个百分点;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较上年末增加人民币703.55亿元,增幅6.82%,在负债总额中的占比为12.48%,较上年末上升0.15个百分点。

  客户存款

  客户存款是本集团最主要的资金来源。报告期末,本集团客户存款余额为人民币57,244.89亿元,较上年末增加人民币1,791.23亿元,增幅3.23%。从本集团客户结构上看,公司存款占比为68.90%,较上年末下降0.64个百分点;个人存款占比为31.03%,较上年末上升0.63个百分点。从期限结构上看,活期存款占比为42.56%,较上年末下降2.67个百分点;定期存款占比为57.37%,较上年末上升2.66个百分点。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在所示日期的公司存款和个人存款情况:

  (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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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现金流量表主要项目分析

  报告期末,本集团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人民币2,434.92亿元,较上年末净增加人民币145.73亿元。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为净流入人民币1,238.92亿元,同比多流入人民币1,131.65亿元。主要是由于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和同业款项净减少导致的现金流入同比有所增加。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为净流出人民币1,001.40亿元,同比少流出人民币228.19亿元。主要是金融投资相关活动导致的现金净流出同比有所减少。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为净流出人民币134.76亿元,同比多流出人民币439.58亿元。主要是由于本年度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同比有所减少。

  (四)分部情况

  1.按地区划分的分部经营业绩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在所示期间各个地区分部的利润总额和营业收入:

  (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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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1.包括利息净收入、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投资收益/(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汇兑及汇率产品净收益/(损失)、保险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资产处置收益和其他收益。下同。

  2.含少数股东损益。下同。

  2.按地区划分的分部存贷款情况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在所示日期按地区划分的存款余额和贷款余额:

  (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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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按业务板块划分的分部经营业绩

  本集团的业务主要分成四类:公司金融业务、个人金融业务、资金业务和其他业务。本集团公司金融业务是利润的最主要来源,公司金融业务利润总额占比达43.89%。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在所示期间按业务板块划分的利润总额和营业收入情况:

  (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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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资本充足率

  本集团遵照中国银保监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及其相关规定计量资本充足率。自2014年中国银保监会首次核准使用资本管理高级方法以来,本行持续按监管要求稳步推进高级方法的实施和持续深化应用,目前已经达到《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结束并行期条件。经中国银保监会核准,扩大高级方法实施范围并结束并行期。报告期末,本集团资本充足率14.37%,一级资本充足率12.21%,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11.16%,均满足监管要求。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计算注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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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1.按《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交银保险和交银康联人寿两家保险公司不纳入并表范围。

  2.按照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资本管理高级方法实施范围,符合监管核准要求的信用风险采用内部评级法、市场风险采用内部模型法、操作风险采用标准法,内部评级法未覆盖的信用风险采用权重法,内部模型法未覆盖的市场风险采用标准法,标准法未覆盖的操作风险采用基本指标法。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商业银行资本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

  及相关规定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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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本集团资本计量的更多信息,请参见本集团在上交所网站、香港联交所网站以及本行官方网站发布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资本充足率信息披露报告》。

  (六)杠杆率

  本集团依据中国银保监会2015年1月颁布的《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修订)》计量杠杆率。报告期末,本集团杠杆率6.78%,满足监管要求。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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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杠杆率相关项目信息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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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根据《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修订)》要求披露的信息监管并表与会计并表项目的差异。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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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流动性覆盖率

  根据《商业银行流动性覆盖率信息披露办法》相关规定要求,自2017年起,商业银行应披露流动性覆盖率的季度日均值。本集团2018年第四季度流动性覆盖率日均值为112.03%(季内日均值指季内每日数值的简单算术平均值,计算该平均值所依据的每日数值的个数为92个),较上季度上升2.08个百分点,主要由于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增加。第四季度内流动性覆盖率及各明细项目的平均值如下表所示: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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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资产质量情况

  报告期末,本集团按中国银行业监管口径划分的贷款五级分类情况如下: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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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末,本集团按中国银行业监管口径计算的贷款迁徙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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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非现场监管指标定义及计算公式的通知》的规定计算。

  七、 涉及财务报告的有关事项

  7.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财政部于2017年对《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进行了修订(以下合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本集团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本集团对前期可比数不做重述,首日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与原金融工具准则的差异调整计入期初未分配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相关影响详见本行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18年年度报告。

  财政部于2017年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进行了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本集团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衔接规定,本集团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首日执行新收入准则与原收入准则的差异调整计入期初留存收益和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此修订的采用对本集团的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7.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7.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报告期内,本行设立全资子公司交通银行(香港)有限公司,该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7.4 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彭 纯

  日    期    2019年3月29日

  股票代码:601328    股票简称:交通银行     编号:临2019-007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或“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3月29日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在上海和香港召开。本公司于2019年3月15日向全体董事和监事发出本次会议通知和文件。彭纯董事长主持会议。出席会议应到董事18名,亲自出席董事16名,委托出席董事2名:罗明德非执行董事、刘浩洋非执行董事因其他公务,分别书面委托王太银非执行董事、刘寒星非执行董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部分监事及高管列席会议。与会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将该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行长工作报告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行长工作报告》。本公司高级管理层2018年圆满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和经营目标,董事会对高级管理层2018年的工作表示满意,同意高级管理层提出的2019年主要经营目标和2019年工资总额预算。

  表决情况: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决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将该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存在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未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或者虽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但未实施的,应当在方案实施后发行。本行正在积极推进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因此暂未研究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续本行将尽快研究拟定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董事会和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决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同意将该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聘用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用普华永道担任本公司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其中: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本公司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及相关专业服务,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负责本公司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及相关专业服务。聘期自本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时起,至本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普华永道及其成员机构的全部报酬合计人民币3,444.5万元(按2018年12月31日的汇率中间价折算),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3,119.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223万元,相关专业服务费101.7万元。

  会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高级管理层与拟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协商具体工作内容和合同条款等事项,并签署聘用合同。

  6名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同意。

  表决情况: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业绩公告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业绩公告》,同意按照有关监管规定予以公开披露。

  表决情况: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意按照有关监管规定予以公开披露。

  表决情况: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2018年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计划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2018年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计划》。

  表决情况: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同意按照有关监管规定予以公开披露。

  表决情况: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风险偏好及风险政策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风险偏好及风险政策》。

  表决情况: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关联交易管理情况报告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关联交易管理情况报告》,同意向本公司股东大会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并表管理情况报告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并表管理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资本充足率信息报告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资本充足率信息报告》,同意按照有关监管规定予以公开披露。

  表决情况: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部资本充足评估报告(2019-2021)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部资本充足评估报告(2019-2021)》。

  表决情况: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关于变更租赁会计政策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变更租赁会计政策的议案》,同意:

  1.自编制2019年一季度财务报告开始,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要求,对集团租赁业务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2.具体处理上,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19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其中,租赁资产按假设自租赁期开始日即采用新准则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可比期间信息不作调整。

  6名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同意。

  表决情况: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关于增资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增资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决议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资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告》(编号:临2019-008)。

  (十七)关于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增资交银航空航运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增资交银航空航运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决议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增资交银航空航运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告》(编号:临2019-009)。

  (十八)关于发行减记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决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减记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境内外市场发行不超过人民币40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减记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用于补充其他一级资本。会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发行方案及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关于发行普通金融债券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发行普通金融债券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不超过人民币900亿元普通金融债券,可在有效期内分阶段、分次实施,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发行方案及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关于续聘伍兆安先生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层成员、交行-汇丰战略合作顾问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续聘伍兆安先生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层成员、交行-汇丰战略合作顾问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伍兆安先生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层成员、交行-汇丰战略合作顾问。

  6名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同意。

  表决情况: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关于贯彻落实《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行为管理指引》的实施意见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贯彻落实〈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行为管理指引〉的实施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二)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业务整改计划》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业务整改计划〉的议案》,同意授权高级管理层按照监管意见修订完善后,报送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报备中国人民银行。

  表决情况: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三)关于召开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召开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将于2019年5月20日召开,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9日

  

  股票代码:601328    股票简称:交通银行     编号:临2019-008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资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或“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拟增加全资控股子公司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银租赁”)资本金,增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以下简称“本次增资”)。增资完成后,本公司将继续保持对交银租赁的全资控股地位。

  ●本次增资已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增资不属于本公司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增资尚待有关监管部门批准。

  一、本次增资概述

  为支持交银租赁业务发展,满足监管机构有关金融租赁公司资本充足率要求,本公司2019年3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增资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该议案有效表决票18票,其中: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根据董事会决议,本公司拟在交银租赁原注册资本金人民币85亿元的基础上进行增资,增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增资完成后,本公司继续保持对交银租赁的全资控股地位。

  本次增资不构成重大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根据《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方案》关于股本权益性投资权限的规定,由董事会审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交银租赁系本公司于2007年投资设立的金融租赁公司,由本公司全资控股,目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5亿元。自成立以来,交银租赁积极响应国家发展战略,切实服务实体经济;深入贯彻集团要求,持续推进战略转型,专业化、国际化经营水平不断提升,航空、航运租赁业务在业内具有领先优势;密切关注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机会,科学布局交通运输、市政服务、工程机械等行业领域。截至2018年末,交银租赁总资产人民币2,317亿元,净资产人民币218亿元。2018年实现净利润人民币27.37亿元。

  三、本次增资对本公司的影响

  增资交银租赁资金来源为本公司自有资金。

  本次增资旨在增强交银租赁资本实力,促进交银租赁加快业务发展、提升市场竞争力。本次增资符合本公司集团发展战略规划,有利于本公司的长期、可持续性发展。

  四、本次增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增资尚待有关监管部门批准。

  特此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9日

  

  股票代码:601328    股票简称:交通银行     编号:临2019-009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增资交银航空航运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或“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银租赁”)拟以自有资金向交银航空航运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银航空航运”)增资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以下简称“增资交银航空航运”或 “本次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交银航空航运注册资本金将由人民币85亿元增至人民币140亿元,交银租赁将继续保持对其全资控股。

  ●本次增资已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增资不属于本公司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增资尚待有关监管部门批准。

  一、本次增资概述

  交银租赁系本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交银航空航运系交银租赁全资控股子公司。为增强交银航空航运资本实力,满足监管机构有关金融租赁旗下专业子公司资本充足率要求,本公司2019年3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增资交银航空航运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该议案有效表决票18票,其中: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根据董事会决议,本公司同意交银租赁在交银航空航运原注册资本金人民币85亿元的基础上进行增资,增资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增资完成后,交银租赁继续保持对交银航空航运的全资控股地位。

  本次增资不构成重大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根据《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方案》关于机构审批权的规定,由董事会审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增资主体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增资主体。交银租赁系本公司于2007年投资设立的金融租赁公司,由本公司全资控股,目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5亿元。自成立以来,交银租赁积极响应国家发展战略,切实服务实体经济;深入贯彻集团要求,持续推进战略转型,专业化、国际化经营水平不断提升,航空、航运租赁业务在业内具有领先优势;密切关注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机会,科学布局交通运输、市政服务、工程机械等行业领域。截至2018年末,交银租赁总资产人民币2,317亿元,净资产人民币218亿元。2018年实现净利润人民币27.37亿元。

  (二)增资标的。交银航空航运系交银租赁全资控股的专业子公司,2014年10月经监管部门审批同意后于上海自贸区内设立,目前注册资本人民币85亿元。近年来,交银航空航运境内外机船租赁业务快速发展,资产规模增长迅速。截至2018年末,交银航空航运资产规模人民币1,199亿元。

  三、本次增资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交银航空航运的资金来源为交银租赁自有资金。

  本次增资将进一步增强交银航空航运资本实力,有利于交银租赁利用交银航空航运的专业平台,加快经营租赁专业化、国际化发展步伐,巩固市场地位,持续提升对本公司的盈利贡献。

  四、本次增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增资交银航空航运尚待相关监管部门批准。

  特此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9日

  

  股票代码:601328      股票简称:交通银行      编号:临2019-01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或“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3月28日下午和3月29日下午在上海总行、广州(视频)、青岛(视频)、纽约(视频)召开。本公司于2019年3月1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通知。由于本行监事长空缺,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关兴社监事召集并主持会议。会议应到12人,实到11人,赵玉国监事书面委托关兴社监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报告》。

  同意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高级管理层2018年度履职情况的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披露《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并表管理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同意披露《2018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

  本公司2018年年报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按照有关监管规定予以公开披露。

  表决结果: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3月29日

  公司代码:601328             公司简称:交通银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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