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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3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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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405,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专业的第三方石化物流服务提供商,业务辐射国内石化工业最发达的珠三角地区、长三角地区和华中地区,是华南及华东地区石化产品仓储的知名企业,拥有先进的仓储及码头装卸设施。

  公司的主要业务按类型可分为:装卸业务、仓储业务两部分;装卸业务指利用自有码头、仓库,为客户提供货物的装卸服务,收取装卸费;仓储业务指货物通过连接码头的专用管道输送至储罐及为带预包装的危化品客户提供货物仓储服务,收取仓储费。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234,887,336.53元,同比增长10.05%;实现营业利润67,346,866.72元,同比增长2.78%;主要原因是扬州恒基和武汉恒基营业收入增加所致;实现利润总额66,410,770.85元,同比下降2.2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7,583,373.58元,同比下降11.36%,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武汉恒基和扬州恒基所得税费用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成本137,371,658.83元,同比增加7.94%;管理费用29,503,974.27元,同比增长16.20%;财务费用11,022,756.53元,同比下降5.59%,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武汉恒基和香港恒基贷款利息支出减少所致。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8,125,382.67元,同比下降29.25%,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供应链业务支付的业务款和恒旭达保理业务支付的业务款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739,290.84元,同比增加136.69%,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珠海恒基理财投资收回以及恒投创投投资本金收回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0,605,660.09元,同比下降26.74%,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武汉恒基和扬州恒基归还银行贷款所致。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子公司恒基润业本期新设立全资子公司珠海横琴新区誉天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并于2018年5月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400MA51M1616P的营业执照,截至2018年12月31日珠海横琴新区誉天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650万元,实收资本650万元。本公司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其设立之日起将其纳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公司子公司恒基润业本期新设立全资子公司珠海横琴新区誉皓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并于2018年5月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400MA51M14D19的营业执照,截至2018年12月31日珠海横琴新区誉皓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650万元,实收资本650万元。本公司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其设立之日起将其纳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公司子公司扬州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有限公司本期与武汉莱铂化学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武汉恒基达鑫化工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并于2018年10月23日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20107MA4K22PB8J的营业执照。武汉恒基达鑫化工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实收资本0万元,其中扬州恒基认缴1,400万元,扬州恒基虽未对武汉恒基达鑫化工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出资,但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其设立之日起将其纳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4)对2019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王青运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9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92        证券简称:恒基达鑫      公告编号:2019-007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担保概述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恒基达鑫(香港)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恒基达鑫”)向境外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9亿元(或等值其他币种)的担保,为控股子公司武汉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恒基达鑫”)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担保。

  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一年内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与担保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担保事项除由董事会审批外,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一)香港恒基达鑫

  1、公司名称:恒基达鑫(香港)国际有限公司

  2、注册时间: 2010年12月20日

  3、注册地址:香港湾仔骆克道194-200号东新商业中心5楼502室

  4、注册资本:2,793.125万美元

  5、主营业务:码头仓储物流建设与经营;供应链金融服务;及项目投资与控股

  6、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武汉恒基达鑫

  1、公司名称:武汉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有限公司

  2、注册时间:2009年 12月 24 日

  3、注册地址:武汉化学工业区化工五路一号

  4、注册资本: 8,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石油化工产品的码头、仓储(含公共保税仓库)的建设与经营;石油化工产品(不含成品油)的销售;货物运输代理;物流信息咨询服务、供应链服务;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气体2.1、非易燃无毒气体2.2、有毒气体2.3;易燃液体:低闪点易燃液体3.1、中闪点易燃液体3.2、高闪点易燃液体3.3;(具体经营范围按照许可证许可范围执行)(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1、公司向银行申请办理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或等值其他币种)的融资性保函,境外银行凭该保函给予香港恒基达鑫流动资金贷款额度,担保期限为12个月。公司向银行申请办理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或等值其他币种)的境外信用证,开立以香港恒基达鑫为主体的信用证用于正常经营支付,担保期限为12个月。

  2、公司为武汉恒基达鑫向银行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12个月。

  以上担保的金额和期限将以银行核准为准,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和期限,公司将在以后的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被担保的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贷款主要为日常经营流动资金及发展主业所需,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实际担保余额(全部为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为人民币55,000万元,占2018年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43.83%。上述担保事项完成相关手续后,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全部为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为人民币52,000万元,占2018年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41.44%。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492        证券简称:恒基达鑫        公告编号:2019-009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 年修订)》(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 年修订)》(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2017 年修订)》(财会〔2017〕9 号),于 2017 年 5月 2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 年修订)》(财会〔2017〕14 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新金融工具、收入准则执行时间的通知》,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具体如下:

  二、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新金融工具相关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日期及衔接

  公司将于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提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除上述变动外,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也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四、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 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进行的合 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492        证券简称:恒基达鑫       公告编号:2019-004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15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于2019年3月28日14:00分在南油大酒店玻璃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青运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现场结合通讯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内容请参见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之“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相关部分。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报告内容详见2019年3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报告内容详见2019年3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2018年度报告做出了保证公司2018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书面确认意见。

  报告全文内容详见2019年3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报告摘要内容详见2019年3月3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止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1,558,327,881.27元,同比减少0.9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243,248,352.88元,同比增长3.18%。

  2018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34,887,336.53元,同比增长10.05%;实现营业利润67,346,866.72元,同比增长2.78%;主要原因是扬州恒基和武汉恒基营业收入增加所致;实现利润总额66,410,770.85元,同比下降2.2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7,583,373.58元,同比下降11.36%,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武汉恒基和扬州恒基所得税费用增加所致。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37,630,586.90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母公司2018年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763,058.69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261,080,652.38元,减去已分配2017年现金股利20,250,000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74,698,180.59元;公司资本公积为419,236,128.63元。

  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5,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总额为16,20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自动滚存入可供股东分配利润。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19年3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内容详见2019年3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19年3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自查表内容详见2019年3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会议以7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5.4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实际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意见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实际运营需求来确定。

  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30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7)

  十、会议以 7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合作开展供应链服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30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合作开展供应链服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8)。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19年3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3月3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9)。

  十二、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内容详见2019年3月3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10)。

  备查文件: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492        证券简称:恒基达鑫       公告编号:2019-010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公司将于2019年4月22日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9年3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4月22日(星期一)下午2:00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4月21日—2019年4月2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21日下午3:00至2019年4月22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二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4月17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2019年4月1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珠海市吉大水湾路368号南油大酒店玻璃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议案

  1、《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独立董事向本次股东大会作2018年度工作述职,该事项不需审议。

  2、《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

  6、《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7、《关于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合作开展供应链服务的议案》

  (二)其他说明

  1、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3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7。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表: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时间:2019年4月18日(星期四)上午9:00-11:00,下午1:00-3:00。

  2、 登记地点:珠海市吉大水湾路368号南油大酒店玻璃楼三楼登记处,邮编:519015。

  3、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登记时间以信函或传真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4、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朱海花、赵怡

  联系电话:0756-3226342

  传    真:0756-3359588

  5、会议费用: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92;

  2、投票简称:恒基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有4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4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有3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4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4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4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根据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492        证券简称:恒基达鑫       公告编号:2019-005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1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于2019年3月28日16:00时在南油大酒店玻璃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高绍丹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现场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内容详见2019年3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8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报告全文内容详见2019年3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报告摘要内容详见2019年3月3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止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1,558,327,881.27元,同比减少0.9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243,248,352.88元,同比增长3.18%。

  2018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34,887,336.53元,同比增长10.05%;实现营业利润67,346,866.72元,同比增长2.78%;主要原因是扬州恒基和武汉恒基营业收入增加所致;实现利润总额66,410,770.85元,同比下降2.2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7,583,373.58元,同比下降11.36%,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武汉恒基和扬州恒基所得税费用增加所致。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5,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总额为16,20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自动滚存入可供股东分配利润。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会议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内容详见2019年3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六、会议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自查表内容详见2019年3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九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492                           证券简称:恒基达鑫                           公告编号:2019-006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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