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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3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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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400,0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及产品情况

  秉承“兴民族医药,做中国好药,为生命护航”的企业宗旨,恪守“责任心、生命力”的企业理念,以满足临床用药需求为目标,公司专注于中成药、化学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拥有片剂、颗粒剂、胶囊剂、软胶囊剂、散剂、粉针剂、冻干粉针剂、原料药、中药提取、小容量注射剂等11条生产线,共取得药品批准文号68个,其中入选《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品规18个,入选《国家医保目录》的品规49个。

  公司主要从事化学药、中成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自设立以来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多年来公司在消化系统、精神神经系统、耳鼻喉科等重点治疗领域深度耕耘,形成中西药优势互补的发展态势和独具特色的系列产品布局。公司主要产品在持续的创新投入下不断丰富,产品梯队及续航能力建设良好,拳头明星产品阵营建设初步形成。以威地美(铝碳酸镁片/咀嚼片)、长松(聚乙二醇4000散)、痛泻宁颗粒、都梁软胶囊以及甘桔冰梅片为首的拳头明星产品已逐步成长为各自细分领域的权重产品。2018年,威地美(铝碳酸镁咀嚼片)进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销量与销售收入持续放大;长松(聚乙二醇4000散)成为首家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聚乙二醇4000散品种,报告期内销量进一步提升,销售收入较2017年增长30.87%;痛泻宁颗粒继续保持了进入国家医保目录后的增长态势,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31.91%;甘桔冰梅片已成长为公司明星产品,报告期内销售收入较2017年增长24.20%;都梁软胶囊销售收入较2017年增长6.51%。此外,公司冻干粉针剂型重点产品注射用甲磺酸加贝酯、注射用奥美拉唑钠销市场导入迅速,销售收入分别较2017年上涨174.87%和20.58%。特色潜力品种胆舒软胶囊、八味芪龙颗粒、六味安神胶囊、上清片等亦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2018年公司首次将创新药研发列入公司发展战略优先级地位,正式拉开仿创结合时代的序幕。

  公司主要产品详细情况如下表所列示:

  ■

  (二)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所处医药行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属于医药制造业(分类代码C27)。根据2017年中国医学市场发展蓝皮书,2011-2016年度,我国医药工业销售收入由15,126亿元增至29,463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14.26%。

  尽管近年来医药工业增速有所放缓,医药行业相关政策不断出台对医药行业市场竞争格局产生巨大影响, 但随着医疗体制改革的持续稳步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和医疗卫生体系框架建设基本完成,政府投资建设重点从大中型医院向社区医院、乡村医院转变,国家对卫生支出的比重继续攀升,医改政策逐步落地,改革红利在流通端、供给端以及支付端不断为医药市场提供了新的增长空间。同时,考虑到我国经济在新常态下将保持持续增长,以及未来人均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医疗需求不断加大、城镇化水平提高、疾病图谱变化、行业创新能力提升以及医保体系的健全等因素的驱动,预计未来我国医药产业仍将保持快速增长。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注:股东吕爱连、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联安中证医药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赵策未在期初股东名册中,未知其期初持股,公司无法核实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8年是我国改革开放40周年,更是我国医药行业发生深刻变化的“重塑”之年:这一年,国家医疗体制改革从顶层重塑,“超级医保局”应运而生,有效整合了过去分散于人社、卫健、发改、民政等部门的相关职能,进一步理顺了医疗保障制度在“三医联动”中的定位和基本功能,归口了药品支付与药品采购相关职能,结束了过去“九龙治水”的局面,行政效率大幅提高。这一年,《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继2012版本后首次调整,目录总品种数由520种增加至685种,并首次纳入非医保品种。新版《基药目录》正式出台前,国务院办公厅即发布了《关于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意见》,要求强化基本药物“突出基本、防治必需、保障供应、优先使用、保证质量、降低负担”的功能定位,并明确提出至少三年一次对目录进行动态调整和优化。同时,除少数民族地区外,原则上各地不得增补基药品种,基层医疗用药市场或将重塑。这一年,“4+7带量采购”给了仿制药市场一记猛拳,4+7谈判降价幅度超过行业预期,仿制药在质量与疗效一致的前提下替换原研以实现医保控费的方向已十分明确,我国仿制药市场也将重塑。这一年,我国药品临床试验由审批制到默认制的转变极大激发了创新药的申报热情,首次制定的《古代经典名方目录(第一批)》为经典中药申报带来曙光,首次制定的《第一批罕见病目录》给罕见病与“孤儿药”行业带来希望,临床两款国产PD-1抗体药物获批上市,这些都是我国药政改革后支持创新的成果;这一年,科创板宣告设立,港交所上市新规落地,支持小型生物技术公司挂牌上市,各路资本助力医药行业释放新的活力。

  在我国医疗体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的背景下,公司及董事会审时度势,理性面对挑战,伺机抢抓机遇,积极响应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号召,通过制定切实有效的发展方针,以优质的产品立足于市场,以积极的心态拥抱变革。2018年,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实现营业收入703,415,290.38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8.8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7,371,811.05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2.6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11,083,323.33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3.15%。报告期内,公司深入践行董事会提出的“一、二、三、四、五”发展方针,以实现“做中国最好的药,走向世界”的公司愿景为出发点,以人才和创新作为两轮驱动力,坚定不移地落实“做好学术升级、实施蓝海战略、践行星火计划”的三大产品学术推广策略,坚决贯彻“四个不准”的销售行为规范,聚焦公立医院并逐步拓展至民营医院、基层医疗机构、零售连锁药房以及电商平台,最终实现以公立医院为主要终端渠道带动民营医院、基层医疗机构、零售连锁药房以及电商平台的五大渠道协同发展的组合拳发展模式。具体经营方面,报告期内公司围绕董事会于2018年年初提出的“十件大事”积极开展工作,各项重点工作均按照计划正常推进,有力执行,总体可以概括为药品研发、药品销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资本运营及其他五个方面:

  (一)药品研发稳步推进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研发按照计划稳步推进,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进展顺利,新产品开发布局合理。此外,公司积极开展外部合作,进一步提升研发能力。

  1.一致性评价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一致性评价工作喜传捷报,公司全国基药289目录品种长松(聚乙二醇4000散)成为全国首家通过仿制药质量与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聚乙二醇4000散品种,第26个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289目录品种。长松(聚乙二醇4000散)作为公司明星重点品种,近年来保持快速放量的增长态势。2016~2018年,销售收入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9.00%。截至2018年12月31日,长松(聚乙二醇4000散)已在全国数千家医院销售。公司相信长松(聚乙二醇4000散)在通过一致性评价后,在质量与疗效层面将更上一步台阶,凭借公司营销网络优势,其市场份额将进一步有效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在其他口服固体制剂的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推进方面亦取得了里程碑式的进展。针对公司优势品种威地美(铝碳酸镁咀嚼片),在29家持有国产铝碳酸镁咀嚼片生产批件的企业中,公司成为首家申报铝碳酸镁咀嚼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药企。此外权重产品威地美(铝碳酸镁片)以及潜力品种欧德曼(盐酸特拉唑嗪胶囊)等口服固体制剂药物的一致性评价工作亦在积极推进中。

  在注射剂一致性评价工作推进方面,公司正积极推进首仿品种注射用甲磺酸加贝酯,胃肠道经典用药注射用奥美拉唑钠,经典抗感染药物注射用阿昔洛韦等多个品规注射剂的一致性评价工作,目前各项工作均顺利开展。

  2.新产品布局

  报告期内公司以务实的态度着力于与公司优势领域及现有资源具有协同效应的研发项目,坚持践行属于自己的可持续发展的创新道路。公司研发策略紧紧围绕公司战略,立足三大优势领域(消化系统、精神神经系统、耳鼻喉科),并逐步向癌肿及代谢性疾病(重点糖尿病)领域拓展,不断丰富产品管线。短中期内公司将布局高端仿制药、改良型创新药(505b(2))、精品中药,长期公司将着力1类创新药及生物制剂领域的药品研发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寻求合作开发、产品引进的机会,将创新药列入公司战略发展的重点方向,拓展新产品导入渠道,与国内外创新药物研发公司广泛接触,并且整合精品中药、高端仿制药、创新药及生物用药领域的高端资源,继续夯实公司细分领域领先地位。公司先后与力品药业、百奥药业、博腾股份等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在研发、生产及销售环节均能形成强有力的资源互补,助力各自协同发展。

  围绕公司战略及研发策略,报告期内公司按现行一致性评价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推进雷沙吉兰(精神神经系统用药领域-帕金森病)项目的相关研究工作,若未来产品上市,将夯实公司在精神神经系统用药领域的市场地位;与百奥药业合作开发的奥美拉唑碳酸氢钠胶囊正在按一致性评价有关要求开展研究工作,目前该产品在报产阶段,最快或于2019年下半年获批上市;2018年下半年,公司启动了富马酸沃诺拉赞(Vonoprazan Fumarate)研究项目,这预示着公司核心优势领域—消化系统用药领域将很有可能再添储备品种,进一步丰富公司消化系统用药领域产品线,提升核心竞争力。

  公司持续践行中西并重的发展战略,在目前4+7带量采购的大背景下双主线发展,在有效抵抗系统性风险的同时,实现公司经营业绩稳步增长。在精品中药布局方面,2018年公司抓住《古代经典名方目录(第一批)》和《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简化注册审批管理规定》带来的简化经典中药申报流程的机会,结合自身优势领域,立项“华森经典名方1号”及“华森经典名方2号”研究项目,力求进一步夯实公司在中药板块的传统优势;与此同时,公司结合自身“精品中药”的战略布局持续打造中药产业链,通过开展加强中药材源头控制的系列研究工作,践行“道地药材”理念,从源头上控制中药产品质量,为老百姓提供放心药、满意药。

  (二)销售精细化管理进一步加强,业绩不断攀升

  报告期内,公司加大实施星火计划的力度,不断扩充自营销售队伍,加强KA零售连锁队伍建设,继续拓宽销售渠道网络,进一步夯实以公立医院为主战场,拓展民营医院、基层医疗机构、零售连锁药房以及电商平台协同发展的思路,共享通路资源,进一步扩大市场网络。具体而言:

  在营销队伍及主要销售渠道建设方面,报告期内,公司销售队伍由2017年底的498人增加至2018年底的近600人,公司市场网络不断扩大,营销队伍不断壮大,为公立医院及基层医疗机构市场终端的销售放量提供了坚实可靠的基础。公立医院终端客户与基层医疗机构终端客户分别有不同程度的增长,2018年公司拥有等级以上公立医疗终端客户3400余家,拥有基层医疗机构终端客户近1000家,分别较2017年末增长8.99%和23.11%。

  在KA零售(大型医药零售终端)渠道建设方面,2018年公司与全国KA百强连锁开展了广泛而深入的合作,客户包含大参林、一心堂、桐君阁、成大方圆、贵州一树、漱玉平民大药房等。公司20余年公立医院学术推广经验的积累为带动KA零售连锁终端销售放量提供了有益的借鉴。报告期内整体KA渠道销售收入较2017年同比增长395.44%。

  在产品推广及重点产品销售方面,公司加强了学术推广力度,按计划保质保量完成相关学术会议、学术活动,加强销售行为以及过程管理工作,有效提升了公司学术推广的力度和成效。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结构保持中西并重态势,五大权重品种威地美(铝碳酸镁片/咀嚼片)、甘桔冰梅片、都梁软胶囊、痛泻宁颗粒以及长松(聚乙二醇4000散)合计实现销售收入45,123.6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6.30%。其中:

  1.公司重点产品威地美(铝碳酸镁片)报告期内实现销售情况良好,2016~2018年销售收入年均复合增长率为4.57%。明星品种威地美(铝碳酸镁咀嚼片)于2018年下半年进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2018年威地美(铝碳酸镁咀嚼片)销售收入较2017年增长338.41%,借助于进入基药目录及非公立医院渠道的市场机会,公司将加强该品种的市场推广,销售放量呈现启动态势。

  2.痛泻宁颗粒自2016年进入国家医保后放量明显,2016~2018年销售收入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7.82%,目前该品种已步入自进入全国医保后的稳定上量期。

  3.长松(聚乙二醇4000散)为289目录全国基药品种,近年来呈逐步放量趋势,2016~2018年销售收入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9.00%。

  在剂型结构调整的产品销售方面,公司于2016年取得的16个冻干粉针剂型产品进一步丰富了公司的产品结构。冻干粉剂型产品较口服固体制剂在价格上更具优势,报告期内,冻干粉针剂型重点品种注射用甲磺酸加贝酯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174.87%,注射用奥美拉唑钠较上年同期增长20.58%,注射剂产品整体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58.98%,表现亮眼。

  (三)生产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在产品生产方面持续优化流程,不断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产品始终保持出厂成品检验、药监局抽检、国家评价性抽检和市场抽检合格率“四个100%”,坚决保障市场产品的高质量供应。在产品的生产供应过程中,报告期内公司产成品产量整体较上年有所提高,并在保质的同时注重成本管控,水电能耗平均单耗有一定降低。

  募投项目建设方面,自2016年开始投入建设以来,推进顺利。鉴于目前医药行业变化较快,对药品质量要求更高,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医药制造业的深度融合是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在此背景下,2018年8月6日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概算的议案》,同意增加“第五期新建GMP生产基地项目”总投资概算,由35,125.94万元增加至62,340.58万元。对募投项目中的部分设备投入计划进行了升级,并拟采用MES系统,且按将照欧美cGMP标准打造智能车间。在MES系统建设方面,以及cGMP车间美国FDA和欧盟认证方面,公司已经开始着手大量的工作。项目建成并投产后将有效缓解公司当前面临的产能严重不足的问题,并且通过欧盟EMA及美国FDA认证之后,公司在生产端将有能力承接欧美高端制剂项目,募投项目的成功将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增强公司持续发展的动力。

  (四)资本运营方面,可转债助力公司生产力提档升级

  在医药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深入的背景下,2018年8月6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概算的议案》,为了解决募投项目中所涉及的资金缺口,紧接着公司启动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该项目于2018年12月17日通过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并于2019年3月7日取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正式核准文件。

  自2017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成功上市,到2018年可转债项目的审核通过,一方面意味着公司已逐步提升资本运营能力,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的融资优势助力企业更好地发展;另一方面,两次融资均投入同一项目体现了公司专注主营业务、专注细分领域的务实态度。

  2019年可转债发行成功后,公司在有足够的募集资金投入第五期新建GMP生产基地项目的同时,可将更多的自有资金投入到新产品的研发,围绕主营业务,实现可持续发展。

  (五)其他方面

  在人才战略实施方面,报告期内公司在人员招聘、激励、考核以及淘汰方面加强管理,创新流程,公司各部门进一步有序开展针对性的人才培训计划。在文化建设及社会责任方面,公司努力做好企业党建工作,发挥党、团、工会的作用,成立了重庆市首个非公党务工作者协会,并由公司董事长游洪涛担任会长;以党建为抓手,促进党员起好模范带头作用,以工会活动带动企业文化建设,提高员工凝聚力和向心力。公司制药厂党支部书记曹莉同志当选中国工会第十七届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并参加会议;同时,公司努力发挥地方龙头企业资源优势,承担起地方精准扶贫的社会责任,公司荣获“善的力量”2018重庆年度十大影响力公益企业。

  综上所述,自2018年以来,面对医药行业的巨大变革,公司严格按照董事会提出的战略及经营方针开展日常运营。公司始终坚信行业变革既是挑战,更是机遇,公司将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努力实现更大发展,以优质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注:此表的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会计政策变更内容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2017年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二)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财政部的上述修订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示,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内容主要包括: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为“研发费用”项目;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10)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收到的扣缴税款手续费,作为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的项目在利润表的“其他收益”项目中填列,并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11)公司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均作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列报。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2.财政部新修订的金融工具相关准则、新修订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根据衔接规定,企业应当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列报金融工具相关信息,企业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本准则要求不一致的,不需要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追溯调整。公司将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调整列报金融工具相关信息,包括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和计量(含减值)等,对2019年期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产生影响,但对公司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在编制2019年各期间财务报告时,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以上调整已于2019年2月27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意见。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对2019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907     证券简称:华森制药     公告编号:2019-016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森制药”)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或电话方式于2019年3月18日向全体董事发出。

  (二)本次会议于2019年3月29日上午10:00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三)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出席并表决的董事9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5人,分别是:游永东、梁燕、高学敏、王桂华、杨庆英。

  (四)公司董事长游洪涛先生主持了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五)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董事会认为《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客观反映了董事会2018年度工作情况,同意《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高学敏先生、王桂华女士、杨庆英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公司总经理所作的《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18年度公司总经理落实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管理生产经营、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所作的工作和成绩。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议,董事会成员一致同意《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有关内容,并将该事项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议,董事会成员一致同意《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有关内容,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2018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2018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40,006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4,002,100.00元(含税)。本次分配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相关方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董事会成员一致同意《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的明确同意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公司2018年严格按《证券法》、《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运营,内控制度较为完善,同意《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相关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19]000814号),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此发表的明确同意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公司2018年公司严格按《证券法》、《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运营,内控制度较为完善,同意《2018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相关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对此发表的同意意见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公司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募资金进行使用及管理,同意《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相关内容。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19]000815号),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此发表的明确同意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完成2018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和评价,建议续聘其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董事会一致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以及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并且具有较为完善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制度、充足的注册会计师资源,资信状况良好。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于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商定审计费用并签署审计协议。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计费用最高不超过7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议,董事会成员一致同意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五)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六)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七)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19]000814号);

  (八)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19]000815号)。

  特此公告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07     证券简称:华森制药     公告编号:2019-017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森制药”)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或电话方式于2019年3月18日向全体监事发出。

  (二)本次会议于2019年3月29日上午11:00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三)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并表决的监事3名。

  (四)公司监事会主席沈浩先生主持会议。

  (五)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四)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定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以及《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以2018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40,006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4,002,100.00元(含税)。本次分配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表决情况:同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五)审议通过《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重大、重要缺陷,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有效提升了公司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切实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

  表决情况:同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2018年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有能力胜任公司审计工作。监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最高不超过70万元。

  表决情况:同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全体监事与本议案所议事项具有关联关系或利害关系,同意将本议案直接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07     证券简称:华森制药     公告编号:2019-020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9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7,371,811.05元,2018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36,253,740.10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金后,2018年末合并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为279,956,244.64元,2018年末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为283,537,577.71元。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数据孰低原则,公司2018年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279,956,244.64元。

  为回报全体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根据《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18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2018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40,006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4,002,100.00元(含税),若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本次分配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二、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相关方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经审议,董事会一致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保证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兼顾了公司发展需要和股东利益,体现了公司对股东的回报,维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和公司《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定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以及《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以2018年 12月 31 日的总股本40,006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4,002,100.00元(含税)。本次分配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三、其他说明

  若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分配比例存在由于总股本变化而进行调整的风险。

  四、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07     证券简称:华森制药     公告编号:2019-021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情况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27号文)核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4,006.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4.53元。本公司共募集资金181,471,8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4,929,301.82元,募集资金净额146,542,498.18元。

  截止2017年10月17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7]00075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本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截至2018 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情况

  根据2017年12月4日分别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本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累计已投入 88,009,900.00 元,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88,009,9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由其出具《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17]004040号)。

  根据2017年12月4日分别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董事会和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本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付工程款、设备采购款及材料采购款等,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各月置换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除上述置换外,本公司直接从募集资金账户支付的工程款、设备采购款及材料采购款等金额为13,454,364.50元。

  (四)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本公司于2017年11月6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实施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有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公司 2017年度依据上述决议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的金额为 5,000.0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上述5,000.00万元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已到期赎回。

  (五)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的对照

  华森制药公司将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定期报告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做逐项对照,没有发现存在重大差异。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详见附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说明

  华森制药公司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未能实现承诺收益的说明

  华森制药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18 年12月31日尚在建设中,不存在未能实现承诺收益的情况。

  四、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

  华森制药公司前次发行不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

  五、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华森制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181,471,8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4,929,301.82元,募集资金净额146,542,498.18元,全部用于募投项目——第五期新建GMP生产基地项目,前次募集资金截至2018 年12月31日余额为零,于2018年7月4日注销账号为123905327510803的银行账户,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18年4月20日,华森制药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五期新建GMP生产基地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华森制药公司拟调整“第五期新建 GMP 生产基地项目”实施进度,预计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2018年7月18日,华森制药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概算的议案》,拟增加“第五期新建 GMP 生产基地项目”总投资概算,由 35,125.94 万元增加至62,340.58万元,增加额为27,214.64万元,所需资金华森制药公司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上述议案已经2018年8月6日召开的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项目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2018年5月,经华森制药公司2018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五期新建GMP生产基地募投项目延期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在2018年4月23日发布了《关于第五期新建GMP生产基地募投项目延期公告》。

  附表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投资项目尚在建设中,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实际效益等计算指标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907     证券简称:华森制药     公告编号:2019-022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9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完成2018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和评价,建议续聘其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以及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并且具有较为完善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制度、充足的注册会计师资源,资信状况良好。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于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商定审计费用并签署审计协议。审计费用最高不超过70万元。

  二、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于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商定审计费用并签署审计协议。审计费用最高不超过70万元。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公告》(公告编码:2019-016)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我们同意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事宜,发表如下独立意见:鉴于拟续聘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以及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在公司2018年度审计工作中,工作严谨、客观、公允、独立,体现了良好的职业规范和操守。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胜任公司审计工作。监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进行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聘期一年。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码:2019-017)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独立董事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07     证券简称:华森制药     公告编号:2019-023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8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与《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于2019年3月30日披露,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公司定于2019年4月12日(星期五)15:00~17:00在“路演中”举办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路演中”(http://www.roadshowchina.cn/)预约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游洪涛先生、公司财务总监彭晓燕女士、董事会秘书游雪丹女士、独立董事杨庆英、保荐代表人梁咏梅、证券事务代表葛磊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07     证券简称:华森制药     公告编号:2019-023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8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与《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于2019年3月30日披露,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公司定于2019年4月12日(星期五)15:00~17:00在“路演中”举办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路演中”(http://www.roadshowchina.cn/)预约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游洪涛先生、公司财务总监彭晓燕女士、董事会秘书游雪丹女士、独立董事杨庆英、保荐代表人梁咏梅、证券事务代表葛磊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07     证券简称:华森制药     公告编号:2019-024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于2019年4月19日下午14:00在公司办公楼9层(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89号)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就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4月19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19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18日15:00至2019年4月19日15:00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19年4月12日(星期五)。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19年4月12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89号华森制药办公楼9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将审议以下事项:

  (一)《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四)《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五)《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六)《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七)《关于公司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八)《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九)《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十)《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十一)《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独立董事高学敏先生、王桂华女士、杨庆英女士分别提交了《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此次股东大会上述职。

  上述提案中:第(一)至(八)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九)至(十一)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第(五)至(十)项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第(九)至(十一)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议案(十)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直接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二)登记时间

  2019年4月17日至2019年4月18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建议采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电话:(023)67622903。注意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

  (三)登记地点: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会议登记手续;法人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现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五)其他事项:本次股东大会为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联系人:葛磊

  电话:(023)67038855

  传真:(023)67622903

  电子邮箱:IR@pharscin.com

  五、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四)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07”,投票简称为“华森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9,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1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提案1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19年4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4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4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登录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的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

  注:股东根据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的无效。

  《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附件3:

  参会股东登记表

  ■

  证券代码:002907                      证券简称:华森制药                   公告编号:2019-019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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