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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3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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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521              证券简称:齐峰新材             公告编号:2019-008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

  2.预计的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市场需求不旺,产品提价幅度小于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幅度。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为准。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21              证券简称:齐峰新材             公告编号:2019-005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9年3月22日以邮件、传真、送达等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9年3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6名,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朱洪升先生因出差未能参加本次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学峰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3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内容。

  关联董事李学峰、李安东和李文海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21             证券简称:齐峰新材             公告编号:2019-007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9年3月22日以邮件、传真、送达等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9年3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参会3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永刚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定价依据公允、公平、合理,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

  特此公告。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九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21              证券简称:齐峰新材             公告编号:2019-006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预计2019年公司全资子公司淄博欧木特种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淄博欧木”)将与公司关联方山东华沙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华沙”)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994万元。关联董事李学峰、李安东和李文海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2019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内容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关联方名称:山东华沙新材料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朱台镇魏家村

  法定代表人:朱彩霞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8月11日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砂布、砂纸、砂带涂附磨具基材;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关联关系: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间接控股的企业。

  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财务状况:山东华沙截止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1736.23万元,净资产1249.51万元,营业收入1445.14万元。(未经审计)

  履约能力分析:山东华沙目前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及资信信用状况良好,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系正常经营生产所需,定价公允。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原则和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交易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参照公司同类产品、商品的市场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对关联交易价格做相 应调整。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积极的作用,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淄博欧木与关联方将严格依照相关协议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展业务往来,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我们认为本次事项有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本次事项的内容、审议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构成损害。我们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意见: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事项有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本次事项的内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其他股东 利益不构成损害。我们一致同意本次 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资料及决策程序进行了审核,认为:本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定价依据公允、公平、合理,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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