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根据《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下达2019年广州市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二批)的通知》(穗金融函〔2019〕418号),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珠江艾茉森数码乐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茉森”)获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企业补贴100万元(人民币,下同)。
本次政府补助为现金形式,不具备可持续性,该笔资金已于近期划拨到艾茉森资金账户。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艾茉森本次收到的政府补助是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艾茉森本次收到的政府补助金额100万元是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具体会计处理方法为将上述政府补助在“递延收益”科目归集,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营业外收入”。
3、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艾茉森纳入集团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收到政府补助预计增加艾茉森当期利润总额共计100万元。项目奖励资金将按文件相关规定使用。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本次政府补助的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政府批文;
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