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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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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301   证券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19-040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二级子公司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二级子公司盛虹炼化(连云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虹炼化”)于近日收到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连云港徐圩新区)管理委员会下发《关于拨付盛虹炼化(连云港)有限公司专项资金的通知》,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连云港徐圩新区)拨付盛虹炼化专项资金41,693.75万元,该笔资金主要用于盛虹炼化一体化项目。截至公告日,盛虹炼化已全额收到该笔专项资金。

  盛虹炼化系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江苏盛虹石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间接持有盛虹炼化100%股权。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 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上述政府补助,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上述政府补助是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递延收益”,确认时点为2019年3月,确认金额为41,693.75万元。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政府补助对上市公司当期损益不产生影响。后续如果使用全额法核算该项政府补助,将根据该专项资金支出形成的资产,自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起按照该资产预计使用期限,平均分摊转入各年损益;如果使用净额法则直接冲减账面资产原值。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以上相关事项未经审计,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相关财务数据的影响以会 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关于拨付盛虹炼化(连云港)有限公司专项资金的通知》;

  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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