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拟以公司2018年末的总股本256,414,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81元(含税)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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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业务主要是从事各类塑料管道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一体化的管道配套产品及系统解决方案,是国内塑料管道行业产品系列化、生产规模化、经营品牌化的实力企业之一。公司建有管材、管件、新材料三大智能化、自动化、信息化生产基地,主要产品为PE钢丝管材管件、PE管材管件和涂塑管材管件等,主要应用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燃气、工矿、化工、电力热力、居民住宅等领域,是南水北调、跨海工程、高速公路、高速铁路建设工程、民生饮用水工程、机场管网建设、一带一路等国家重点工程主要供应商之一。
(二)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的采购模式是根据生产需求的主、辅材料、大型设备等制定的,主要分为年度战略采购、招标采购、询比价采购。合同计划部门根据订单需求时间,结合原材料库存情况制定请购需求计划,供应部负责请购计划的执行。其中,生产使用的主要原、辅材料,采取战略采购合作方式。大型设备采取招标采购方式,招标委员会总负责人为招标过程中的第一负责人,负责组织招标小组成员制定招标技术标准、招标公告和文件。供应部将公开发布招标信息并邀请供应商参加竞标,招标完成并经公司审批后,供应部负责发布中标通知书并签订采购合同。
供应部按照《供方管理控制程序》、《采购管理控制程序》等要求严格把控,确定性价比最高的供应商,经公司逐层审批后,纳入合格供方名录,并下达采购订单与其签订采购合同。
采购物资到达后,质量管理部对采购物资进行检验,检验不合格的物资根据质量管理体系的相关文件规定,由采购人员负责联系供应商,商议退换货事宜。
2、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模式是以销订产,即订单式生产,是根据市场营销部门提供的客户订单制定生产计划并组织生产。
3、销售模式
塑料管道行业在销售环节由于产品或市场不同而采取参与招投标销售和通过经销商销售两种不同的销售模式。公司的销售模式主要是直接参与客户或工程的招投标,中标后进行商务谈判并签订合同,货款结算方式大多按照合同约定分期付款。公司对于经销商及其他个别零散客户,一般采取款到发货或货到收款的政策,有效杜绝各类风险。
(三)行业情况说明
1、行业现状
据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中国塑料管道行业市场需求预测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我国塑料管道产量达到1436万吨。截止至2017年我国塑料管道产量达到了1522万吨,同比增长6%。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住宅型地产建设方面对塑料管道的需求会越来越大,2018年我国塑料管道产量将突破1600万吨。
2、竞争格局/态势
目前塑料管道企业主要集中在沿海和经济发达地区,浙江、广东、山东三省产量之和已接近了全国总量的一半。其他地区塑料管道行业发展相对缓慢,生产企业布局不尽合理,一些地区产品种类单一,同品种产品过于集中。2018年上半年,我国塑料管道行业生产企业主要集中在东南部地区,华南地区与华东地区企业两地区占比之和达到61%。
目前国内较大规模的塑料管道生产企业3000家以上,年生产能力超过3,000万吨,其中,年生产能力1万吨以上的企业约300家,有20家以上企业的年生产能力已超过10万吨。塑料管道行业集中度越来越高,但前20位的销售量仅达到行业总量的44%,行业仍有集中趋势。
3、发展趋势
塑料管道下游需求广泛,主要包括建筑用的给排水以及采暖、市政建设中的给排水及采暖、农业给排水以及灌溉用管、电力通信护套管、工业排污管、燃气管道等。市政及建筑给、排水管道和农村安全饮用水管道是塑料管道的主要用途,其他领域的应用比例在不断提高。最近的市场走势表明,建筑用塑料管道市场需求趋稳,市政建设用以及特殊用途管道的应用比例进一步增加,发展趋势向好。
有利于塑料管道行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根据2017年5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全国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载明,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方面:“十三五”期间城市新区新建道路综合管廊建设率达到30%,公共供水普及率达到95%,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污水实现全处理,20%城市建成区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根据水利部发布相关信息载明,重大水利工程项目投资方面:目前,在建投资规模超过1万亿元,其中,全国172项重大水利工程已批复立项134项,累计开工132项,在建投资规模超过1万亿元,2019年一直到“十三五”末,水利重大工程投资还会加快,剩下还没立项和动工的40个项目会尽快推进
根据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中国煤炭产业经济景气研究课题组发布的《2018年上半年中国煤炭产业经济景气报告》载明,工矿市场发展方面:近年来,我国坚持稳政策、稳供给、稳价格、稳杠杆,使陷入困境的煤炭产业摆脱困境,重燃生机,在宏观经济平稳向好形势驱动下,我国煤炭产业经过温和调整,运行态势总体良好,全国煤炭市场供需总体平衡。
根据2018年11月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的《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载明,农村供水发展方面:2020年,要实现农村饮用水安全有保障,2020年底前完成供水人口在10000人或日供水1000吨以上的饮用水水源调查评估和保护区划定工作;水利部2018年8月印发的《水利扶贫行动三年(2018-2020年)实施方案》明确要求2020年,全面解决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贫困地区水利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能力接近全国平均水平,因水致贫的突出水利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支撑贫困地区长远发展的水利保障能力得到较大提升,水利良性发展机制初步建立,基本建成与全面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水安全保障体系。
根据2015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美丽乡村建设指南》载明,美丽乡村建设方面:规定了村庄规划、村庄建设、生态环境、经济发展、公共服务及其他方面共六大内容,明确了美丽乡村建设11项生态环境量化指标、8项公共服务量化指标。
根据国务院在2015年6月召开会议,决定进一步强化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棚户区改造方面:增加安排中央投资,重点投向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城区老工业区和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加快推进水利、中西部铁路等7类重大工程建设。计划三年内改造包括城市危房、城中村在内的各类棚户区1800万套,农村危房1060万套,同步规划和建设公共交通、水气热、通讯等配套设施。
根据2017年6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天然气发展“十三五”规划》载明,中国天然气发展与改革方面:“十三五”期间将加快天然气管网建设,完善四大进口通道,提高干线管输能力,加强区域管网和互联互通管道建设。
根据2017年7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3个部门联合发布的《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的意见》载明,“煤改气”方面:在实施城镇燃气工程中,要以京津冀及周边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内的重点城市(2+26)为抓手,力争5年内有条件地区基本实现天然气、电力、余热、浅层地能等取暖替代散烧煤,快速提高城镇居民燃气供应水平。
根据2015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商务部联合发布的《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载明,“一带一路”方面:积极发展与沿线国家的经济合作伙伴关系,共同打造政治互信、经济融合、文化包容的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和责任共同体。塑料产业是“一带一路”建设十分重要的工业生产资料与民生产业,应积极与沿线国家和地区进行产业合作政策沟通,建立以塑料制品加工为中心的全产业链新型合作体系。倡导建立生态、低碳、循环、可持续的生产方式,共同推动塑料上下游产业链和关联产业协同发展。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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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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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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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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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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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37,477,997.18元,较上年增加8.7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54,487,019.20元,较上年增加26.73%;截至2018年末,公司总资产1,886,527,935.50元,较上年增加9.3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550,926,000.95元,较上年增加8.23%。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
本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详细情况参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5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17日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9年3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倪立营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决定审计费用。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18年度合并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4,487,019.20元,扣除母公司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15,481,242.92 元,2018年度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9,005,776.28 元;加上2018年初未分配利润467,204,850.18 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06,210,626.46 元。
考虑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股东利益等综合因素,为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经营发展的成果,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本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制订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拟以公司 2018 年末的总股本256,414,6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81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
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适应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充分发挥公司组织架构优势,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工作效率和效益,提高公司综合营运水平,结合公司未来长远发展的规划,公司对现行的组织架构进行调整。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的公告》。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最新修改的《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最新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18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董事、监事2018年度薪酬及2019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监事2018年度薪酬及2019年度薪酬方案。
1、2018年度公司董事、监事人员薪酬情况
(1)董事2018年度的薪酬
■
(2)监事2018年度的薪酬
■
公司董事、监事的薪酬确定依据是综合考虑公司董事、监事的工作情况以及同行业其他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薪酬水平来确定,公司董事、监事的薪酬是合理的,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2、2019年度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按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外,不领取董事津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2019年薪酬标准为5万元(含税)/年。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薪酬按其担任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外,不领取监事津贴。
(3)其他规定。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监事人员薪酬按月发放,年度统一结算;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薪酬及2019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薪酬及2019年度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财务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于2019年4月18日(星期四)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事项中需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及其它需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6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3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17日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翠伟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监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确认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决定审计费用。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18年度合并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4,487,019.20元,扣除母公司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15,481,242.92元,2018年度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9,005,776.28元;加上2018年初未分配利润467,204,850.18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06,210,626.46元。
考虑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股东利益等综合因素,为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经营发展的成果,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本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制订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拟以公司2018年末的总股本256,414,6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81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利润分配的事项。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确认该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财务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财务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基于财政部下发的有关规定进行的,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变更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等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备查文件: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7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分配方案主要内容:以2018年末的总股本256,414,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81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一、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主要内容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18年度合并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4,487,019.20元,扣除母公司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5,481,242.92元,2018年度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9,005,776.28元;加上2018年初未分配利润467,204,850.18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06,210,626.46元。
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2018年末的总股本256,414,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81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二、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9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利润分配的事项。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利润分配的事项。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8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的议案》。为全面贯彻落实“以市场为核心、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保障公司2019年经营目标顺利达成,充分发挥公司组织架构优势,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工作效率和效益,提高公司综合营运水平,结合公司未来长远发展的规划,对公司现行的组织架构进行调整。相对于2018年的组织架构,2019年的组织架构的调整以授权清晰、职能清晰、扁平高效为理念,强化了业务部门和职能部门的整合管理,减少了总裁的直控部门和直接下属,令公司的授权体系更加清晰。
具体调整为:1.合并审计部和监察部,设立审计监察部;2.合并研发部、技术部、CNAS实验室,成立管道研究院;3.合并仓储物流部和合同计划部,成立客户服务中心;4.营销中心调整为国内营销中心,国际业务部调整为国际营销中心;5.成立新产品营销中心;6.合并生产部和设备管理部,成立制造部;7.将人资企管部分为人力资源部和企业管理部,撤销安全环保部,将安全环保部职能并入企业管理部;8.将财务部分为财务部与核算部;9.成立证券投资部、政策事务部。
调整后主要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如下:
■
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架构图如附件所示。
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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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9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及中国证监会最新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改内容详见附件。除上述修改条款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次修改公司章程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9日
附件: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条文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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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章程条款修改后,将对原条款序号做相应调整。除上述条款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0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决定审计费用。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恪守执业准则、勤勉尽职,按时提交年度审计报告,体现出较高的执业水准和良好的职业操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请公司继续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决定审计费用。
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1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财务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1)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2)财务报表格式变更
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要求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2018年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财务报表格式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9号——关于权益法下投资净损失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0号——关于以使用固定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折旧方法》、《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1号——关于以使用无形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摊销方法》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2号——关于关键管理人员服务的提供方与接受方是否为关联方》相关规则执行以上会计政策。
财务报表格式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因此,公司将于2019年初变更会计政策,自2019年第一季度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2018年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8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2、财政部于2017年度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9号——关于权益法下投资净损失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0号——关于以使用固定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折旧方法》、《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1号——关于以使用无形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摊销方法》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2号——关于关键管理人员服务的提供方与接受方是否为关联方》。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执行上述解释对公司期初财务数据无影响。
财务报表格式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相关规定,仅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列报方式进行变更,对合并及公司净利润和股东权益无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9号——关于权益法下投资净损失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0号——关于以使用固定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折旧方法》、《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1号——关于以使用无形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摊销方法》、《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2号——关于关键管理人员服务的提供方与接受方是否为关联方》及《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9号——关于权益法下投资净损失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0号——关于以使用固定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折旧方法》、《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1号——关于以使用无形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摊销方法》、《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2号——关于关键管理人员服务的提供方与接受方是否为关联方》及《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关于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2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7年10月13日签发的证监发行字[2017]1825号文《关于核准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933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89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537,203.7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47,403,000.00元后,净募集资金及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共计人民币489,800,700.00元,上述资金于2017年10月31日到位,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7]37020003号验资报告。具体款项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配套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98,826,835.80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42,708,091.82元,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4,685,478.63元,剩余金额151,778,086.81元;其中:利用闲置募集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60,000,000.00元,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70,000,000.00元,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剩余金额22,709,604.58元,其中包含尚未支付的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931,517.77。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配套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本公司制订了《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17年11月13日,本公司连同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阜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阜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予以公告。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公司根据《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设置了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有效执行,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行为。
(二)募集配套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如下:年产2.5万吨钢丝网增强聚乙烯复合管材、管件扩建项目18,578.00万元;年产3.6万吨聚乙烯(PE)管材、管件技术开发项目20,402.07万元;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万元。并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7年11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3,668,061.22元。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等议案,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若公司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将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截至2017年11月17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计人民币33,668,061.22元,具体运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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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17年11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其流动资金,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自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即从2017年11月24日起到2018年11月23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意见,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于2018年12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其流动资金,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自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即从2018年12月1日起到2019年11月30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意见,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2017年11月29日,公司开始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实际使用金额为20,000万元;于2018年9月4日归还10,000万元,2018年11月14日归还10,0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如期归还;2018年12月3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实际使用金额为8,000万元;于2018年12月30日归还2,000万,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剩余金额为6,000万元,上述资金未到归还期,暂未归还。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8年12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拟继续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主营业务发展、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上述购买理财产品等的具体事项在投资限额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组织实施。
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明细如下:
■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见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8年度,公司已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编制。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保荐人中德证券认为: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八、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
九、上网披露的公告文件
1、《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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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3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4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4月18日 15 点 0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曲阜市崇文大道6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4月18日
至2019年4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披露信息内容详见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8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 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 记手续。
2、 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 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登记时请留下联系电话,以便联系。信函封面、传真资料首页顶端空白处、电子邮件标题应当注明“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登记资料”字样;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出席股东大会时应向本公司提交相关资料原件。
(二) 登记时间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19年4月15日至4月15日期间工作日的上午9:00至11:00和下午1:00至5:00。
2、以用信函、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登记资料应当于2019年4月 15日下午5:00 之前送达。
(三) 登记地点
会议登记处地点:山东省曲阜市崇文大道6号
邮编:273100
联系电话:0537-4640989 传真:0537-4640989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二)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会议登记工作,并届时准时参会。
(三)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四)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寻金龙 电话:0537-4640989 传真:0537-4641788
邮箱:zqb@dhguanye.com
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4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3856 公司简称:东宏股份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