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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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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接B419版)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二)会计政策的修订情况

  1.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的规定。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的具体内容

  修订后的新金融工具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 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 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 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 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三)执行新会计政策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根据衔接规定,公司应当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列报金融工具相关信息,企业比较财务列报得信息与本准则的要求不一致的不需要追溯调整,因此,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并于2019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起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于2019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2.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3.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893        股票简称:航发动力    公告编号:2019-17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将公司涉及“三供一业”资产

  协议转让给控股股东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涉及“三供一业”的资产协议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发西安航空发动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航公司”)(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关联交易”)。

  ●过去12个月,公司与西航公司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的累计次数及其金额:累计次数1次,累计交易金额909.2万元。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关联交易概述

  2019年3月2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将公司涉及“三供一业”资产协议转让给控股股东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其涉及的“三供一业”资产协议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西航公司。

  二、 关联方介绍

  (一). 关联方关系介绍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西航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西航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中国航发西安航空发动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航公司”)

  西航公司成立于1998年3月12日,注册资本为318,135.0644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杨先锋,注册地址为西安市北郊徐家湾,经营范围为:航空发动机、燃气轮机、烟气透平动力装置,航天发动机及其零部件,汽车发动机,压力容器、仪器、仪表、工具、计测设备、普通机械、电器机械及器材、机械备件、电子产品的制造、销售与维修;机电设备、自行车,有线电视台、站、共用天线及锅炉的设计、制造安装和维修,金属材料,橡胶制品,成品油,氧气,氩气,丙烷(化工原料),本企业废旧物资的销售,公路客货运输,铁路专用线、住宿、餐饮、科技咨询服务;进出口业务(以上涉及专项审批的项目均由分支机构经营)。

  股权结构: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持股93.7%,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6.3%。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三、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 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的类别为出售资产,交易标的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二) 交易方式

  公司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将上述交易标的转让给西航公司。

  (三) 关联交易价格的确定

  本次交易对价以经国资主管部门备案的交易标的资产评估结果确定。本次协议转让拟以2018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由中发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涉及“三供一业”资产进行评估。初步评估资产净值为2,836.97万元,截至目前,前述评估报告正在履行评审备案,最终将以经有权部门备案后的评估结果为准。

  四、 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次协议转让旨在协助公司控股股东顺利完成“三供一业”移交工作,转让的标的资产均属公司辅业,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不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当期财务状况无不良影响。

  五、 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2019年3月2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将公司涉及“三供一业”资产协议转让给控股股东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本次交易。关联董事张民生先生、杨先锋先生、黄兴东先生、杨森先生、彭建武先生、牟欣先生、孙洪伟先生回避表决,其余4名非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表决。

  (二)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交易旨在协助公司控股股东顺利完成“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对公司不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当期财务状况无不良影响。且本次关联交易以评估值为基础,定价公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关联交易属于董事会审议批准权限范围内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893      股票简称:航发动力    公告编号:2019-18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

  精铸公司股东减资退出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航精密铸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铸公司”)为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中国航发贵州黎阳航空动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黎阳动力”)、中国航发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黎明公司”)、中国航发南方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公司”)合计持有精铸公司58.32%的股权。精铸公司股东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航发”)拟通过减资方式退出精铸公司(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减资”)。本次减资完成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合计持有精铸公司100%的股权,精铸公司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过去12个月公司与关联方中国航发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中国航发及下属企业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的累计次数及其金额:累计次数1次,累计交易金额8,418.82万元。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涉及的评估报告正在履行评估备案程序;作为本次交易定价依据的评估值将以经国资有权部门备案确认的评估结果为准。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减资的基本情况

  公司下属子公司精铸公司自成立后未达到设立之初的整合目标,为了继续探索解决航空发动机精密铸造产品制造技术的自主创新模式,公司对精铸业务发展规划进行了调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十次会议已经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清算注销控股子公司中航精密铸造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和《关于子公司中航精密铸造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减资退出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注销精铸公司及精铸公司原股东中国航发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减资退出精铸公司。

  为完成对精铸公司资产的整合重组并实现精铸公司的注销,精铸公司股东中国航发现拟通过减资方式对其持有的精铸公司41.68%股权(对应精铸公司注册资本出资额68,535.76万元)进行清理。本次减资后中国航发将不再是精铸公司的股东,精铸公司注册资本由164,438.30万元减少至95,902.54万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黎阳动力、黎明公司、南方公司对精铸公司的出资额不变,持有的精铸公司股权比例分别变更为25%、38.4%、19.43%、17.17%;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合计持股比例达100%,精铸公司将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有关规定,本次减资的退出方中国航发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公司同意中国航发单方面减资退出精铸公司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过去12个月公司与关联方中国航发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中国航发及下属企业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的累计次数及金额:累计次数1次,累计交易金额8,418.82万元。

  (四)2019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精铸公司股东减资退出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交易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一)中国航发

  中国航发成立于2016年5月31日,注册资本5,0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曹建国,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南路5号,经营范围为:军民用飞行器动力装置、第二动力装置、燃气轮机、直升机传动系统的设计、研制、生产、维修、销售和售后服务;航空发动机技术衍生产品的设计、研制、开发、生产、维修、销售、售后服务;飞机、发动机、直升机及其他国防科技工业和民用领域先进材料的研制、开发;材料热加工工艺、性能表征与评价、理化测试技术研究;经营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经营国家授权、委托的其他业务。

  股权结构:国务院国资委、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航空工业集团、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分别持有中国航发70%、20%、6%、4%的股权。

  (二)关联方关系介绍

  中国航发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依照《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中国航发为公司的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中航精密铸造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5月29日

  注册资本:164,438.30万元

  法定代表人:韩炎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顺西南路50号1幢340室

  经营范围: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产品设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销售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

  (二)标的公司股权结构

  ■

  (三)标的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上表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四)评估情况

  公司聘请了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发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精铸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根据中发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按照资产基础法,精铸公司以 2019 年2月28日为基准日的净资产评估值为289,159.56万元。截至目前,前述评估报告正在履行评审备案,最终将以经有权部门备案后的评估结果为准。

  (五)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为切实保护精铸公司所有股东的合法权益,精铸公司支付给中国航发的减资款以经有权部门备案的标的公司净资产评估值为定价依据。根据中发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并经备案的评估报告,以2019年2月28日为评估基准日,精铸公司的净资产评估值为289,159.56万元。据此确定精铸公司应向中国航发支付减资款人民币共计120,521.70万元。截至目前,前述评估报告正在履行评审备案,最终将以经有权部门备案后的评估结果为准。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条款

  各方将就本次减资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减资协议,其主要条款如下:

  1.协议方名称

  甲方(股东方):中国航发

  乙方(股东方):航发动力

  丙方(股东方):黎明公司

  丁方(股东方):黎阳动力

  戊方(股东方):南方公司

  己方(标的公司):精铸公司

  2.本次减资的对价及支付

  本次减资的对价以标的公司经备案的净资产评估值为基础,按照甲方所持标的公司的股权比例确定。根据中发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以2019年2月28日为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的净资产评估值为289,159.56万元;据此确定标的公司应向甲方支付减资款人民币共计120,521.70万元。截至目前,前述评估报告正在履行评审备案,最终将以经有权部门备案后的评估结果为准。

  标的公司在完成本次减资的工商变更登记后于2019年12月31日前向甲方支付上述减资款。

  3.过渡期间的安排

  自评估基准日起至本次减资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标的公司的经营性盈亏由乙方、丙方、丁方、戊方按照本次减资后的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

  4.本次减资的工商变更登记

  各方应促使标的公司及时向其工商注册登记机关提交本次减资的工商变更登记申请并于提交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5.违约责任

  对于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一方(以下简称“违约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而使其他方(以下简称“非违约方”)产生或遭受损害、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法律费用和支出以及对任何权利请求进行调查的费用)的,违约方应当对非违约方进行赔偿。

  6.合同的生效

  本协议在各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后成立,并在以下条件全部满足后生效:

  (1)各方依据其章程规定,履行完毕适当的内部决策程序;

  (2)本次减资经标的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交易的履约安排

  根据减资协议,本次减资的价款由标的公司于本次减资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后向中国航发支付,符合精铸公司及上市公司利益。

  五、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为了继续探索解决航空发动机精密铸造产品制造技术的自主创新模式,公司对精铸业务发展规划进行了调整。本次交易旨在顺利完成对精铸公司资产的整合重组及对精铸公司的注销,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当期财务状况无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提升治理效力、优化资源配置、助推优势专业稳健增长。

  本次减资完成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黎阳动力、黎明公司、南方公司对精铸公司的出资额不变,合计持有精铸公司的股权比例从58.32%上升至100%,精铸公司将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不影响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六、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9年3月2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中航精密铸造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减资退出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中国航发通过减资方式退出精铸公司。公司关联董事张民生先生、杨先锋先生、黄兴东先生、杨森先生、彭建武先生、牟欣先生、孙洪伟先生已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中国航发本次减资退出精铸公司的交易对价系根据评估值确定,定价公允。本次减资后精铸公司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仍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同时也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对精铸公司的股权和资产进行重组整合并完成对精铸公司的注销。本次交易涉及关联交易,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张民生先生、杨先锋先生、黄兴东先生、杨森先生、彭建武先生、牟欣先生、孙洪伟先生已回避表决,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减资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三)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893       股票简称:航发动力    公告编号:2019-19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

  精铸公司资产重组及注销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或“航发动力”)拟在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航发”)减资退出中航精密铸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铸公司”)后,就精铸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的股权进行内部股权转让。前述股权转让完成后,精铸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西安航发精密铸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精铸”)仍为精铸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精铸公司原全资子公司沈阳航发精密铸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精铸”)、贵阳航发精密铸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阳精铸”)和株洲中航动力精密铸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株洲精铸”)将分别成为中国航发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黎明公司”)、中国航发贵州黎阳航空动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黎阳动力”)、中国航发南方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本次股权转让”)。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黎明公司、南方公司拟分别依法定程序吸收合并沈阳精铸、株洲精铸(以下统称“全资子公司吸收合并”);上市公司将吸收合并精铸公司及西安精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吸收合并”)。前述吸收合并完成后,被吸收方注销独立法人资格,吸收方承继被吸收方的全部资产、债权、债务和业务等。

  ●本次股权转让、全资子公司吸收合并、上市公司吸收合并(以下合称“本次交易”)均以中国航发减资退出精铸公司为前提,并在减资完成后进行。

  ●本次交易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本次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下属子公司精铸公司自成立后未达到设立之初的整合目标,为了继续探索解决航空发动机精密铸造产品制造技术的自主创新模式,公司对精铸业务发展规划进行了调整,拟对精铸公司资产进行重组,并注销精铸公司。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清算注销控股子公司中航精密铸造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精铸公司注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中航精密铸造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减资退出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精铸公司原股东中国航发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减资退出精铸公司。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子公司中航精密铸造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减资退出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精铸公司原股东中国航发将减资退出精铸公司。中国航发减资退出精铸公司后,精铸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

  为实现公司调整后的精铸业务发展规划、推动精密铸造业务更好地服务公司主业,理顺管理关系,优化公司管理架构,提高运营效率,公司拟在中国航发减资退出精铸公司后,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对精铸公司的资产进行重组,具体包括:

  1.股权转让

  (1)黎明公司、黎阳动力和南方公司分别将其持有的精铸公司19.43%、38.40%和17.17%的股权转让给上市公司,转让价格为精铸公司截至2019年2月28日模拟审计净资产账面值(假设完成中国航发减资退出)。前述交易完成后,精铸公司成为上市公司直接持股的全资子公司。

  (2)精铸公司将其持有的沈阳精铸、贵阳精铸和株洲精铸100%股权分别转让给黎明公司、黎阳动力和南方公司,转让价格为沈阳精铸、贵阳精铸和株洲精铸截至2019年2月28日经审计净资产账面值。前述交易完成后,沈阳精铸、贵阳精铸和株洲精铸分别成为黎明公司、黎阳动力和南方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相关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

  2.吸收合并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上市公司拟通过吸收合并的方式注销沈阳精铸、株洲精铸、西安精铸和精铸公司,具体包括:

  (1)黎明公司依法定程序吸收合并沈阳精铸,该项吸收合并完成后,沈阳精铸的法人主体将被注销,其全部资产、债权、债务和业务等由黎明公司依法继承。

  (2)南方公司依法定程序吸收合并株洲精铸,该项吸收合并完成后,株洲精铸的法人主体将被注销,其全部资产、债权、债务和业务等由南方公司依法继承。

  (3)上市公司依法定程序吸收合并精铸公司和西安精铸,该等吸收合并完成后,精铸公司和西安精铸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其所有资产、债权债务、人员、业务及其他一切权利义务由上市公司依法承继。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本次交易已经于2019年3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各方基本情况

  1.航发动力

  公司名称: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3年12月23日

  注册资本:224,984.445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民生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西安市未央区徐家湾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从事各类飞行器动力装置、第二动力装置、燃汽轮机及零部件的设计、实验、研制、生产、装配、试车、维修、营销和售后服务业务;从事航空发动机技术衍生产品的研制、实验、开发、中试、生产、销售、服务业务;航空发动机及其零部件转包生产、进出口、“三来一补”加工业务;物流服务、対销贸易、转口贸易业务;烟气透平动力装置、航天发动机及其零部件制造、销售与维修;风力发电机及零部件的生产、销售、工程设计、安装、技术咨询与售后服务;太阳能发电设备的制造、系统集成、销售与维修;铝型材及门窗的制造、安装和销售;计测设备的检定、校准及测试、研制、调修、销售;计量标准研究开发与应用;计测技术培训及咨询服务;仪器、仪表、工具、普通设备、石化、电力、冶金机械成套设备、电器机械与器材、机械备件、电子产品的制造、销售与维修;金属材料、橡胶制品、本企业废旧物资的销售;幕墙的设计、安装、装饰装修;进出口业务;医疗机械制造、销售;市政公用工程的设计和施工;环保工程的设计和施工;机电设备的设计、制造、采购、销售、安装和维修;科技咨询及技术服务(以上范围均不含国家规定的前置许可、禁止项目;国家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以下项目由分支机构经营;住宿、餐饮服务;成品油、氧气、氩气、丙烷(化工原料)销售;压力容器、锅炉的设计、制造、安装和维修。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5,350,404.21万元,净资产为3,053,941.52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为2,310,202.48万元,净利润为108,355.11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2.黎明公司

  公司名称:中国航发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84年1月12日

  注册资本:548,317.04万元

  法定代表人:杨森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沈阳市大东区东塔街6号

  经营范围:航空发动机(不含民用航空器)、工业产品加工制造,机械设备及配件的研发、销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测绘,房屋租赁,锻造、铸造,电镀热处理,货物运输,国内一般商业贸易(国家专营、专控、专卖商品除外),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燃气轮机组、航空发动机服务期内的使用保障(含科研试飞),航空发动机维修中的专用工具、工装、检测设备及零备件销售,航空发动机外场使用日检、定检(延寿特检),视情维修维护工作,计量检定校准检测,从事燃气轮机工程的勘察、设计、安装、技术咨询,商务代理服务。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黎明公司100%的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黎明公司资产总额为1,828,994.89万元,净资产为769,227.60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为1,120,039.84万元,净利润为35,583.65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3.黎阳动力

  公司名称:中国航发贵州黎阳航空动力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7年11月07日

  注册资本:573,259.84万元

  法定代表人:牟欣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黎阳路1111号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航空发动机及其衍生产品的研究、设计、研制、试验、生产、销售、维修、保障及服务;航空发动机维修设备制造;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部件、原辅材料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通用设备、电子机械设备、汽车零部件及配件、环保设备、仪器仪表、新能源设备的设计、制造;生产物质采购、物流、经营;本企业废旧资源和废旧材料的销售;与以上业务相关的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黎阳动力100%的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黎阳动力资产总额为1,094,920.05万元,净资产为597,070.28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为261,663.31万元,净利润为4,370.46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4.南方公司

  公司名称:中国航发南方工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1年11月15日

  注册资本:330244.68万元

  法定代表人:彭建武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芦淞区董家塅

  经营范围:航空发动机、零部件制造、销售、维修;金属、非金属原材料及其制品销售;工业燃气轮机生产、销售;光机电产品设计、制造、维修、销售;模具、刀具、夹具、量具设计、制造、销售、维修;仪器仪表、机床、电机、电器、内燃机零配件加工;仪表检测;废旧金属购买、加工、销售;技术开发、咨询、转让、服务;通用、专用设备的设计、制造、销售和技术咨询;金属制品设计、制造及安装;金属制品、机械、设备的修理;建筑安装工程、工矿工程、架线和管道工程施工。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南方公司100%的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南方公司资产总额为1,069,775.51万元,净资产为625,995.02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为504,183.52万元,净利润为32,100.26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5.精铸公司

  公司名称:中航精密铸造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5月29日

  注册资本:164,438.31万元

  法定代表人:韩炎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顺西南路50号1幢340室

  经营范围: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产品设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销售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

  股权结构: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航发、上市公司、黎阳动力、黎明公司和南方公司分别持有精铸公司41.68%、22.40%、14.58%、11.33%和10.01%的股权。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子公司中航精密铸造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减资退出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在实施本次股权转让前,中国航发将减资退出精铸公司,届时上市公司、黎阳动力、黎明公司和南方公司分别持有精铸公司25%、38.4%、19.43%、17.17%的股权;在实施上市公司吸收合并前,黎阳动力、黎明公司和南方公司将分别将其持有的精铸公司股权全部转让给上市公司,届时上市公司将直接持有精铸公司100%的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2月28日,精铸公司资产总额为298,351.68万元,净资产为220,308.18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为229,658.01万元,净利润为4,734.46万元。

  6.西安精铸

  公司名称:西安航发精密铸造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04月28日

  注册资本:34,558.92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凌峰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西安市未央区徐家湾西安航空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厂区301厂房内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航空发动机、燃气轮机铸造叶片毛坯及成品、铸造结构件毛坯、陶瓷型芯、铸造母合金的研制、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以精密铸造为核心技术的相关产品开发及销售;本企业废旧物资的销售。

  股权结构:精铸公司持有西安精铸100%的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西安精铸资产总额为53,467.20万元,净资产为40,887.86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为56,600.44万元,净利润为-38.02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7.沈阳精铸

  公司名称:沈阳航发精密铸造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04月29日

  注册资本:26,903.69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铁军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沈阳市大东区东塔街六号

  经营范围:航空发动机和燃气轮机精密铸造叶片、铸造结构件、陶瓷型芯及铸造母合金的研制、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精密铸造技术的研发。

  股权结构: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精铸公司持有沈阳精铸100%的股权。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子公司中航精密铸造科技有限公司资产重组及注销相关事宜的议案》。在实施吸收合并前,精铸公司将其持有的沈阳精铸100%股权转让给黎明公司。届时,黎明公司将直接持有沈阳精铸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沈阳精铸资产总额为22,347.02万元,净资产为23,247.67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为26,848.02万元,净利润为72.81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8.株洲精铸

  公司名称:株洲中航动力精密铸造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04月10日

  注册资本:24,187.71万元

  法定代表人:蔡瑜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株董路881号南方公司3428#东扩铸造厂房

  经营范围:航空发动机零部件、燃气轮机零部件、机械零部件研发、制造、销售及技术服务。

  股权结构: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精铸公司持有株洲精铸100%的股权。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子公司中航精密铸造科技有限公司资产重组及注销相关事宜的议案》。在实施吸收合并前,精铸公司将其持有的株洲精铸100%股权转让给南方公司。届时,南方公司将直接持有株洲精铸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株洲精铸资产总额为30,555.35万元,净资产为22,290.64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为45,710.77万元,净利润为1,153.62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9.贵阳精铸

  公司名称:贵阳航发精密铸造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04月28日

  注册资本:45,835.44万元

  法定代表人:臧川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沙文生态科技产业园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经营项目:航空发动机、非航空发动机精密铸造叶片毛坯及成品、精密铸造结构件、陶瓷型芯、铸造母合金的研发、试制、生产、修理、销售和服务;本公司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及所需机械设备、零部件及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的项目除外);发动机零部件转包生产、销售;以精密铸造为核心技术的相关业务产品发展及经营;与以上业务相关的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股权结构: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精铸公司持有贵阳精铸100%的股权。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子公司中航精密铸造科技有限公司资产重组、解散注销相关事宜的议案》。在实施吸收合并前,精铸公司将其持有的贵阳精铸100%股权转让给黎阳动力。届时,黎阳动力将直接持有贵阳精铸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贵阳精铸资产总额为98,224.12万元,净资产为62,916.67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为100,498.78万元,净利润为1,841.15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三、本次股权转让的安排

  在中国航发减资退出精铸公司后,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黎明公司、黎阳动力和南方公司拟通过股权转让方式对精铸公司的资产进行重组,具体包括:

  (一)黎明公司、黎阳动力和南方公司分别将其持有的精铸公司19.43%、38.40%和17.17%的股权转让给上市公司,转让价格为精铸公司截至2019年2月28日经模拟审计净资产账面值(假设完成中国航发减资退出)。前述交易完成后,精铸公司成为上市公司直接持股的全资子公司。

  (二)精铸公司将其持有的沈阳精铸、贵阳精铸和株洲精铸100%股权分别转让给黎明公司、黎阳动力和南方公司,转让价格为沈阳精铸、贵阳精铸和株洲精铸截至2019年2月28日经审计净资产账面值。前述交易完成后,沈阳精铸、贵阳精铸和株洲精铸分别成为黎明公司、黎阳动力和南方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四、本次吸收合并的方式、范围及相关安排

  (一)全资子公司吸收合并

  1.吸收合并的方式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沈阳精铸、株洲精铸将分别成为黎明公司、南方公司直接持股的全资子公司。届时,黎明公司、南方公司通过整体吸收合并的方式分别合并沈阳精铸、株洲精铸的全部资产、债权债务、人员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黎明公司、南方公司存续经营,沈阳精铸、株洲精铸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

  2.合并基准日

  本次吸收合并的基准日为2019年2月28日,合并基准日至全资子公司吸收合并工商登记完成日期间产生的损益均由合并方承担或享有。

  3、合并各方分别履行各自的法定审批程序,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履行通知债权人和公告程序。

  4、合并各方依法定程序办理相关资产移交、资产权属变更登记、变更注销等相关手续。

  (二)上市公司吸收合并

  1.吸收合并的方式

  中国航发退出精铸公司后,精铸公司将成为公司直接持股的全资子公司,西安精铸仍为精铸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届时,公司将通过整体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精铸公司和西安精铸全部资产、债权债务、人员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作为合并方继续存续,精铸公司和西安精铸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本次上市公司吸收合并不涉及公司注册资本、股本结构及经营范围的变更,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合并基准日:2019年2月28日,合并基准日至上市公司吸收合并工商登记完成日期间产生的损益均由公司承担或享有。

  3.合并各方分别履行各自的法定审批程序,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履行通知债权人和公告程序。

  4.合并各方依法定程序办理相关资产移交、资产权属变更登记、变更注销等相关手续。

  5.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

  董事会审议通过此事项后,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组织实施与上市公司吸收合并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定、修改及实施本次吸收合并具体方案、签署相关协议、通知债权人及公告、相关资产交割、办理工商和税务登记等事项。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旨在完成精铸公司资产的整合重组及精铸公司的注销,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源的配置、减少公司管理层级,提升营运效率。

  黎阳动力、黎明公司和南方公司现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精铸公司、西安精铸、沈阳精铸、贵阳精铸及株洲精铸现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该等公司的财务报表均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中国航发减资退出精铸公司后,精铸公司、西安精铸、沈阳精铸、贵阳精铸及株洲精铸将成为上市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的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后,西安精铸、精铸公司的资产将整体并入上市公司,沈阳精铸、株洲精铸的资产将分别整体并入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黎明公司、南方公司;贵阳精铸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黎阳动力的全资子公司。因此,本次交易不影响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本次交易不涉及公司股本及股东的变化。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29日

  股票代码:600893    股票简称:航发动力    公告编号:2019-20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3月27日,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议案》。因工作变动原因,董事会接受穆雅石先生辞去总会计师职务,接受刘军先生和刘威先生辞去副总经理职务。穆雅石和刘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刘威先生将担任公司专务职务。同时,董事会同意聘请副总经理任立新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聘请沈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立新先生和沈鹏先生的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公司董事会对穆雅石先生、刘军先生和刘威先生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谨表谢忱。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接受穆雅石先生辞去总会计师职务、刘军先生和刘威先生辞去副总经理职务程序合法;公司聘请副总经理任立新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聘请沈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任立新先生和沈鹏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请副总经理任立新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聘请沈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特此公告。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9日

  附件: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任立新,男,1967年6月出生。一级高级会计师。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工业管理工程学院工业管理工程专业,工学学士。东北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工商管理硕士。长江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

  2014.02-2014.09  黎明公司董事、总会计师、副总经理;沈阳通用电器黎明燃气轮机零部件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中航黎明锦西化工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2014.09-2016.02  黎明公司总会计师、副总经理;沈阳通用电器黎明燃气轮机零部件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中航黎明锦西化工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2016.02-2017.03  黎明公司总会计师、副总经理;中航黎明锦西化工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2017.03-2018.04  中国航发黎明总会计师、副总经理;中航黎明锦西化工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中航动力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董事;北京黎明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8.08 至今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沈鹏,男,1973年9月出生。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毕业于沈阳航空工业学院航空发动机专业,工学学士。西北工业大学航空工程专业,工程硕士。

  2014.03-2014.07  航空动力总质量师兼冲焊厂厂长、分党委副书记

  2014.07-2017.05  航空动力/中航动力西安分公司总质量师

  2017.05-2018.02  航发动力西安分公司/航发动力总质量师兼质量保障部部长

  2018.02-2018.05  航发动力总质量师(副总师级)

  2018.05至今航发动力总质量师(总助级)

  证券代码:600893    证券简称:航发动力    公告编号:2019-21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4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及时间:2019年4月19日13点30分

  召开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天鼎酒店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4月19日

  至2019年4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刊登于 2019年3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10、11、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航发西安航空发动机有限公司、中国航发贵州黎阳航空发动机有限公司、中国贵州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手续:个人股及社会公众股股东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  登记时间:2019年4月18日9:00~11:30,14:00~17:00;2019年4月19日9:00~11:30。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三)  登记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天鼎酒店。

  (四)  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验证入场。

  截至 2019年4月12日(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参加现场会议或在网 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代理人不必为股东。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9-86152009

  传真:029-86629636

  联系人:李俊良

  通讯地址:西安市北郊徐家湾13号信箱 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710021

  (二)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三)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9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4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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