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41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03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18年利润分配预案:以2018年末的A股和H股总股本6,993,655,803股为基数,公司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A股和H股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699,365,580.30元。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是一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提供证券、期货、资产管理、投行、投资咨询及证券研究等全方位、一站式金融服务的综合类证券公司。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形成了自营投资、资产管理、证券研究等优势业务的业内领先地位。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以下五大类业务:

  ●证券销售及交易

  公司的证券销售及交易业务以自有资金开展,包括权益类投资及交易业务、固定收益类投资及交易业务、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新三板做市业务、创新投资及证券研究服务。

  ?公司从事专业的权益类投资及交易业务和固定收益类投资及交易业务,投资及交易品种包括各类股票、基金、债券、衍生品等,同时积极布局FICC业务。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灵活运用衍生品工具和量化交易策略,以期获取低风险的绝对收益。

  ?公司开展新三板做市业务,通过专业挑选优质标的进行做市业务,以期获取股份买卖时的报价价差。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东证创投从事另类投资业务,投资产品包括股权投资、特殊资产投资等。

  ?公司向机构客户提供研究服务,客户通过公司进行基金分仓,并根据公司提供的研究服务质量确定向公司租用专用单元交易席位以及分配的交易量。

  ●投资管理

  公司为客户提供资产管理计划、券商公募证券投资基金产品及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东证资管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提供包括集合资产管理、定向资产管理、专项资产管理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在内的完整的资产管理业务产品线。

  ?公司通过持股35.412%且作为第一大股东的联营企业汇添富基金为客户开展基金管理业务。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东证资本从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业务。

  ●经纪及证券金融

  公司开展证券经纪业务和期货经纪业务,并为客户提供融资融券业务、股票质押回购业务、场外交易及托管业务等服务。

  ?公司的证券经纪业务主要是通过营业部接受客户的委托或按照客户指示代理客户买卖股票、基金及债券。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东证期货开展期货经纪业务,东证期货是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会员及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全面结算会员,为客户提供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基金销售等服务。

  ?公司的融资融券业务主要是投资者向公司提供担保物,借入资金买入证券(融资交易)或借入证券并卖出(融券交易)。

  ?公司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是指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将其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给公司,从公司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交易。

  ?公司为客户提供OTC金融产品,同时提供转让及做市报价等服务。

  ?公司托管业务主要包括为私募基金、公募基金等各类资管机构提供资产托管和基金服务等。

  ●投资银行

  公司的投资银行业务主要通过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和持股66.67%的子公司东方花旗进行。

  ?公司提供股票承销与保荐服务,包括首次公开发行、非公开发行和配股等再融资项目的承销与保荐服务。

  ?公司提供债券承销服务,包括公司债、企业债、国债、金融债等承销服务。

  ?公司提供并购重组、新三板推荐挂牌及企业改制等相关的财务顾问服务。

  ●管理本部及其他业务

  公司的管理本部及其他业务主要包括总部资金业务及境外业务等。

  ?总部资金业务主要包括总部融资业务和流动性储备管理。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东方金控开展国际化业务,业务经营地位于香港。东方金控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开展证券业务、期货业务、融资业务、资产管理等业务。

  2018年,国内外经济形势复杂多变,中美贸易摩擦加剧,资本市场遭遇重压。报告期内,证券行业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662.87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4.47%;实现净利润人民币666.20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1.04%。营业收入方面,证券行业实现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含席位租赁收入)人民币623.42亿元,同比减少24.06%;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净收入人民币258.46亿元,财务顾问业务净收入人民币111.50亿元,同比分别减少32.74%、11.07%;证券投资收益(含公允价值变动)人民币800.27亿元,同比减少7.05%;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人民币275.00亿元,同比减少11.35%;利息净收入人民币214.85亿元,同比减少38.28%。资本规模方面,证券行业继续夯实资本实力;截至报告期末,证券行业总资产为人民币6.26万亿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89万亿元,较年初分别增长1.86%、2.22%。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实力、行业地位保持稳定,财务状况良好。投资管理业务继续保持行业领先地位,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业务实现高增长,证券销售及交易、投资银行、经纪及证券金融等业务发展稳中有进。公司严守风控底线,证券公司分类评级获评A类AA级,成为获得该评级的12家券商之一。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规定,公司对2016年“营业收入”项下的“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追溯调整,2016年合并口径的资产处置收益为-750,107.55元。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5.2 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公司债券利息,无兑付。

  5.3 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对公司已发行公司债券“14东证债”、“15东证债”、“17东方债”的信用状况进行了跟踪评级,并出具了《2014年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2018)》(信评委函字[2018]跟踪063号)、《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2018)》(信评委函字[2018]跟踪064号)、《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2018)》(信评委函字[2018]跟踪065号),维持公司债券“14东证债”、“15东证债”、“17东方债”的信用等级为AAA,维持本次发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人民币2,268.70亿元,较上年末减少2.1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人民币517.39亿元;母公司净资本人民币402.35亿元,较上年末减少8.00%。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人民币12.31亿元,同比减少65.36%,公司本年盈利状况主要受证券市场剧烈震荡、大幅调整的影响,公司自营权益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及投资收益同比均出现大幅下降。此外,公司作为A+H两地上市券商,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持有的权益工具价格波动直接在利润中体现,也使公司业绩受市场波动的影响愈发明显。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03.03亿元,其中证券销售及交易业务人民币-2.62亿元;投资管理业务人民币38.59亿元,占比35.69%;经纪及证券金融业务人民币75.88亿元,占比70.16%;投资银行业务人民币11.59亿元,占比10.71%;管理本部及其他业务人民币-15.29亿元。(分部业务营业收入、营业支出及其占比未考虑合并抵消因素,下同)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1、证券销售及交易

  公司的证券销售及交易业务以自有资金开展,包括自营交易(权益类投资及交易、固定收益类投资及交易、金融衍生品交易)、新三板做市、创新投资及证券研究服务。报告期内,证券销售及交易业务分部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62亿元。

  自营交易

  下表载列集团按资产类别划分的自营交易业务余额

  ■

  注:主要包括使用自有资金对资产管理计划及财富管理产品进行的投资。

  2018年以来,受到中美贸易战以及金融去杠杆政策的双重影响,国内实体经济发展速度放缓,证券市场出现单边下跌的局面,全球避险情绪升温,债券市场重回牛市。

  权益类自营交易业务方面,在市场持续下跌的形势中,业绩表现不佳,出现较大亏损。公司积极调整投资策略,严格控制规模,并寻找合适的投资机会。公司将更加谨慎地开展投资工作,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精选优质投资标的,同时将继续做好资产全球配置工作,减少单一市场风险,开发更多的投资策略,丰富收益来源。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收益类自营交易业务抓住市场机遇,扩大投资规模,在加强债券信用风险管理的同时及时调整仓位结构。报告期内,银行间市场现券交易量同比增长15%,债券交割总量同比增长12%,均名列证券公司前列。报告期内,公司荣获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颁发的“核心交易商”、“优秀债券市场交易商”、“最佳技术奖”;荣获中债登颁发的“优秀自营机构奖”;荣获中国期货交易所“国债期货五年最佳贡献奖”、“优秀交易团队奖(自营类)”。

  报告期内,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做市业务取得突出业绩。2018年,公司银行间市场现券做市成交量同比增长68%,做市排名一直保持在尝试做市机构前三名,债券通交易排名也保持前列。报告期内,公司荣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优秀综合做市机构”、“优秀利率债尝试做市机构”、“优秀信用债尝试做市机构”;荣获中国外汇交易中心、香港交易所及债券通公司共同颁发的“债券通优秀报价机构”,中国国家开发银行“优秀做市奖”。

  报告期内,公司稳步推进FICC业务创新转型,快速发展大宗商品业务,持续扩大产品规模,继续积极筹备外汇业务。在经历了严格的去杠杆周期后,预计2018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的各项宽信用政策将逐步落地,2019年的债券市场波动将有所加大。公司固定收益业务将进一步推动销售交易业务转型和FICC产业链完善,不断完善收入结构。

  公司金融衍生品业务包括以股票大宗交易、场外衍生品为代表的销售交易业务和以期权做市、基金做市、场内量化投资为代表的交易业务。报告期内,公司做市交易取得进展,获得上交所50ETF期权主做市商资格,连续多月获得A类评级,首批获得上交所基金主做市商资格,商品期货做市荣获上期所“2018年度优秀做市商奖”和“2018年度做市业务突出表现奖”。金融衍生品业务将进一步丰富销售交易业务,探索人工智能投资策略,积极研究跨境交易业务,扩张业务模式和收入来源。

  新三板做市

  2018年,新三板做市指数累计下跌27.65%。在此严峻的市场环境下,公司继续贯彻全产业链服务的精品做市策略,围绕“去库存、调结构”两大主题开展工作;加强对存量股票的投后管理,进一步优化股票投资组合;加强对增量做市股票的筛选,更加重视被投资企业的持续成长潜力、核心竞争能力及估值的安全边际。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投资新三板挂牌公司118家,其中59家进入创新层,持仓市值占公司持仓总市值41.28%。公司为70家新三板企业提供做市服务,做市业务余额人民币17.16亿元。报告期内,公司获评第二届点金奖评选“2018年度最佳做市商”。

  创新投资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东证创投开展另类投资业务。报告期内,东证创投稳步推进特殊资产收购与处置业务,报告期内新增特殊资产项目19个,新投入资金人民币12.46亿元。

  东证创投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为发展方向,抓住市场机遇,深耕生物医药、高端制造和教育领域,持续关注新经济,做好战略性布局,为科创板的设立做准备,积极寻找合适投资标的开展股权投资业务。截至报告期末,东证创投存续项目74个,存续投资规模人民币28.46亿元。

  证券研究

  公司证券研究业务继续深耕公募市场,以机构客户为基础,努力提升市占率水平,增加客户覆盖,积极开拓非公募客户。报告期内,公司研究所实现佣金收入人民币2.66亿元;其中,公募佣金(含专户、社保、年金席位)收入人民币2.48亿元,市占率为2.87%,在核心公募基金客户的研究排名持续提升。此外,证券研究业务积极转型,加强集团内部协同,助力集团实现综合金融服务;利用核心研究能力探索企业客户的服务路径,为更广义的产业资本提供高价值服务;创立并不断深化战略研究,持续强化海外研究力量的配置与培养,力求在相关领域培育新的竞争优势。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证券研究业务共有研究岗位人员78人,具备分析师资格56人,具备投顾资格21人,全年共发布各类研究报告2,244篇。报告期内,公司在“II-财新”评选中荣获大陆地区“最佳分析师团队”及“最佳销售团队”等9大奖项。

  公司研究所将继续贯彻外部佣金与内部服务并重的战略,通过不断强化核心竞争力提升外部佣金的获取能力;以研究为抓手,积极发挥集团协同作用,为各类客户提供综合金融服务。

  2、投资管理

  公司为客户提供资产管理计划、券商公募证券投资基金产品及私募股权投资业务。报告期内,投资管理业务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38.59亿元,占比35.69%。

  资产管理

  公司主要通过全资子公司东证资管开展资产管理业务。

  2018年,资本市场受内外部因素影响,呈现震荡下行趋势。资管新规及配套细则的密集落地,进一步引导行业回归本源,重塑行业竞争格局。面对环境变化,东证资管始终坚持主动管理道路,积极把握发展机遇,秉承长期价值投资理念,追求绝对收益,核心竞争力得到不断巩固和提升。东证资管始终专注于核心竞争力的培养,以专注的业务、专业的团队、有竞争力的产品和优质的服务,为持有人带来长期稳健的投资回报,为客户提供多层次多方位的投资理财解决方案,构建起专业化的资产管理平台。此外,东证资管长期致力于投资者教育工作,通过“东方红万里行”活动引导投资者建立正确的投资观念,2018年全年共开展“东方红万里行”投教活动2,055场。

  截至报告期末,东证资管受托资产管理规模人民币2,001.44亿元,其中主动管理规模占比高达98.50%,远超券商资管行业平均水平。报告期内,东证资管受托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行业排名首位(数据来源:中国证券业协会)。自2005年至报告期末,东证资管主动管理权益类产品的平均年化回报率18.89%,同期沪深300指数平均年化回报率为9.41%。东证资管权益类基金近三年绝对收益率、超额收益率分别为14.76%、27.65%,均排名行业首位(数据来源:海通证券研究所金融产品研究中心),中长期业绩保持领先优势。

  下表载列公司按产品类型划分的资产管理规模:

  ■

  下表载列公司按主动管理和非主动管理型产品划分的管理规模:

  ■

  作为资产管理行业的领跑者,东证资管将继续坚守资产管理行业本源,坚持以客户利益为先的发展理念,持续加大投资研究覆盖面,大力提升客户服务能力,加强业务创新和前瞻性布局工作。结合客户需求和结构变化,优化产品线布局,不断丰富产品形式以满足细分客群的长期财富增值需求,完善客户服务体系,探索利用金融科技为客户提供更为便捷、个性化的投资服务。

  报告期内,东证资管荣获《证券时报》“2018中国优秀财富管理机构君鼎奖”、《上海证券报》第15届“金基金”奖、《中国证券报》第十五届中国基金业金牛奖在内的40余项各类奖项。

  通过汇添富基金进行的基金管理

  公司主要通过持股35.412%且为第一大股东的联营企业汇添富基金开展基金管理业务。

  汇添富基金始终坚持“客户第一”的价值观和“一切从长期出发”的经营理念,持续强化投资管理、风险管理、客户服务和产品创新四项核心能力,致力于打造中国最受认可的资产管理品牌。

  截至报告期末,汇添富基金管理公募基金规模人民币4,628.74亿元,较年初增长43.22%,剔除货币基金及短期理财债基后的规模人民币1,738.78亿元,位居行业第八,其中主动权益类管理规模人民币747.30亿元,位居行业第一(数据来源:银河证券基金研究中心,“主动权益类”是指业绩基准中的股票(权益)比例值大于或者等于60%);专户及养老金业务稳健发展,报告期内有三只养老目标基金获批;电商业务增长较快,积极探索投顾式服务;国际业务持续布局,继续完善港股通和“全球”系列产品线。

  截至报告期末,汇添富基金投资业绩保持稳健优异,旗下股票类基金最近5年主动投资管理收益率为72.06%,在公募管理规模(不含货币基金及短期理财债基)前十大基金公司中排名第一(数据来源:银河证券基金研究中心)。

  报告期内,汇添富基金获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评选的“中国基金业20周年优秀基金管理公司(7-15年组别)及管理层”、《上海证券报》基金20年“金基金”TOP基金公司、《中国基金报》公募基金20年“十大最佳基金管理人”和“最佳主动权益基金管理人”等多项行业殊荣;旗下“添富智投”荣获2017年度上海金融创新奖(提名奖)。

  私募股权投资

  公司主要通过全资子公司东证资本从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业务。东证资本以收取管理费及/或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和业绩情况获取业绩报酬为主要收入来源。

  东证资本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业务主要覆盖股权投资、并购重组、跨境投资和与股权投资相关的财务顾问等多种类型,跨境并购等业务领域处于业内领先地位;投资领域多元化,涉及大消费、大健康、大娱乐、大金融、高端装备制造等行业。近年来,东证资本投资项目中纵横通信、春秋电子、华宝香精等实现上市,并将在巩固现有的大型并购投资和首次公开招股前(pre-IPO)投资为重点的基础上,积极开拓战略新兴产业,关注境外资产管理和早期投资业务,进一步丰富业务链,做好金融服务实体经济。

  截至报告期末,东证资本管理基金46只,管理规模人民币239.25亿元。东证资本及其管理的基金累计投资项目128个,累计投资金额人民币224.40亿元,其中共有25个项目实现退出;存续在投项目总计103个,涉及投资金额人民币113.58亿元和9,755万美元;储备项目8个。

  3、经纪及证券金融

  公司经纪及证券金融板块主要包括证券经纪业务、期货经纪业务、以及包括融资融券和股票质押式回购在内的证券金融业务等。报告期内,经纪及证券金融业务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75.88亿元,占比70.16%。

  证券经纪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传统经纪业务向财富管理转型,以客户为中心,通过低成本、高效率的“轻型化”营业网点的布局和线上服务平台的拓展,围绕客户需求提供差异化及个性化的增值服务,着力打造“全业务链”多元化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有证券营业部153家,覆盖76个城市、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时,报告期内公司获准增设15家分支机构,进一步夯实网点建设。

  公司围绕业务转型、提升核心竞争力,探索创新盈利模式。公司提升交易执行服务的专业度和附加值,积极服务国有及地方控股平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上市公司、集团战略客户等机构及企业客户,发挥公司全业务链优势,拓展业务广度和深度,增强客户粘性,提升客户信任度和满意度,提升综合金融服务能力。公司大力开拓私募业务,主经纪商业务成功落地116只产品,新引入管理人55家;推进集团其他业务的承揽,增强非通道业务收入;加强与基金公司、各类资管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合作,拓展种子基金培育业务。报告期内,公司成功举办“东方证券杯”私募梦想创业营,孵化和培育优秀私募管理人,促进业务转型,增强公司品牌影响力,实现业务与品牌相互支持与协同。公司重视投资者教育工作,积极开展投教基地建设,在2017-2018年度上海辖区省级投教基地考评中,公司互联网投教基地获得“优秀”评级 。

  报告期内,公司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市占率1.54%,行业排名第20位(数据来源:中国证券业协会月报)。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经纪业务客户147.43万户,托管资产总额人民币4,459.64亿元;其中,高净值客户8,109户,包含机构客户4,937户,期末机构客户托管资产总额人民币3,439.74亿元,占公司经纪业务客户资产总额的77.13%,同比大幅提升。

  公司发挥资产端和客户端优势,以大类资产配置为方向,丰富金融产品链,满足客户需求。通过深入尽调和甄选优秀管理人,强化产品营销培训,强调产品多元化和丰富化,建立不同风险收益水平产品线,扎实推进财富管理业务升级转型。2018年公司代销金融产品收入行业排名第11位(数据来源:中国证券业协会月报),达到历史最好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获评《证券时报》“2018中国优秀财富管理机构君鼎奖”、《国际金融报》“2018中国先锋高净值客户服务商”、《每日经济新闻》“最具实力财富管理券商”,“东方赢家”获《国际金融报》“2018中国先锋财富管理品牌”。

  下表载列所示期间集团代理销售金融产品的种类及金额(包括场外交易(OTC)产品):

  ■

  互联网金融

  报告期内,公司以金融科技为主要赋能手段,持续优化完善移动互联网统一门户“东方赢家财富版APP”,打造数据化、智能化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积极推动服务升级,基本实现账户一体化、移动互联综合服务平台化以及公司各类业务互联网化,并推出“东方天玑”智能服务体系,以智能投资为核心,以智能理财、智能资讯和智能账户为主要抓手,满足客户多元化服务需求,用户体验显著提升。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互联网及手机平台拥有活跃经纪客户41万余人,股基交易额人民币20,016.31亿元。通过互联网及手机移动终端进行交易的客户数占公司股票及基金经纪客户95.49%,线上新增开户数占同期全部开户数95.54%。通过互联网和手机平台的股票及基金经纪交易额占当期公司股票及基金经纪交易总额74.92%。

  报告期内,“东方赢家财富版APP”以其在金融科技领域的突出表现,在2018年券商中国·优秀证券公司APP评选中荣获“2018券商APP创新突破奖”、“2018年最高颜值券商APP白金奖”、“2018年券商APP优秀案例奖”等殊荣,获得了业内的广泛关注。

  期货经纪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东证期货开展期货经纪业务。

  报告期内,东证期货大力推进营业网点建设,全年新设8家营业部,截至报告期末,东证期货共设有31家营业部;互联网业务有效开户数明显增长。东证期货充分发挥集团协同优势,增强机构业务产业服务能力,机构客户数量同比增长超过21%。公司创设东证创新技术研究院,融合证券与期货技术能力,成为行业先行者,东证衍生品研究院品牌优势逐渐显现。东证期货下设风险管理子公司业务规模发展迅速,营业收入同比翻七倍;新设新加坡子公司,合理进行国际化布局。

  截至报告期末,东证期货客户数48,049户,客户权益规模人民币179.84亿元,全年日均客户权益规模人民币118.13亿元。报告期内,东证期货完成代理买卖成交量263.36百万手,成交金额人民币175,024.18亿元,其中商品期货(含商品期权)成交金额人民币158,928.65亿元,金融期货人民币16,095.53亿元。

  报告期内,东证期货荣获第十一届中国最佳期货经营机构暨最佳期货分析师评选“中国最佳期货公司”、“中国期货公司金牌管理团队”、“中国金牌期货研究所”、“最佳精准扶贫公益奖”、“中国期货公司最佳掌舵人”、“最佳风险管理子公司服务奖”,荣获《证券时报》“2018中国优秀期货公司君鼎奖”、新浪网“2018扶贫金融企业——扶贫创新奖”等奖项。

  证券金融

  2018年,全市场融资融券及股票质押余额均出现较大幅度收缩,金融风险进一步释放,公司证券金融业务继续保持平稳发展。

  截至报告期末,全市场融资融券余额人民币7,557.04亿元,较年初下降26.36%;公司融资融券余额人民币97.46亿元,较年初下降23.01%,下降幅度小于市场,市场占有率为1.29%,较年初有所上升。

  截至报告期末,全市场股票质押业务规模人民币11,659.13亿元(数据来源:证券业协会),较年初下降25.27%。报告期内,全市场股票质押违约事件频频发生,业务风险加剧,公司主动顺应市场变化,以“控规模、调结构、清风险”为思路,严格落实股票质押新规的监管要求,主动排查业务风险、控制股票质押规模、提高风控要求;一方面,完善项目准入体系,强化审核、尽调、审批机制,保证新增项目质量;另一方面,优化存量项目管理机制,密切跟踪项目动态、加强贷后跟踪,采用多种途径积极化解项目风险,风险控制卓有成效。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股票质押业务余额人民币255.89亿元,较年初下降23.25%,主动控规模、清风险成效显著。

  在近5年的证券金融业务发展过程中,公司已经培育了相当数量的优质客户。公司将根据市场形势的变化及时调整业务发展策略,进一步提升风险管理水平,深化业务品牌建设,打造核心竞争力,为更多优质客户提供全方位综合金融服务。

  其他业务

  2018年,在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下,公司场外业务不断寻求业务机遇和突破口,保障业务平稳有序开展,持续优化产品结构;发挥集团化优势,促进合作共赢;活跃柜台市场交易,发挥柜台功能优势;积极开拓外部市场,推进外部产品引入;持续探索业务创新,增强市场竞争力;完善客户服务体系,支持公司财富管理业务。

  公司场外市场业务立足OTC平台,不断发展产品体系和渠道建设,持续参与行业课题研究,积极与监管及同业互动,探索行业发展规划,打造行业一流的场外市场业务平台。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柜台市场业务总规模为人民币222.42亿元,其中发行(含认购与申购)规模为人民币193.13亿元,产品做市交易规模为人民币2.6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倍,其他场外业务规模为人民币26.62亿元。

  2018年,公司托管业务取得突破性进展。公司立足机构客户需求,进一步丰富托管和运营外包业务服务内容,提升综合金融服务能力,积极参与私募机构客户服务生态圈建设。截至报告期末,业务规模突破人民币1,100亿元,在线运行托管及运营外包产品组合1,311只,累计机构客户数量超过550家,业务规模、产品数量、客户数量分别较年初增长60.60%、30.31%、48.67%,增幅远超行业平均水平。公司加快推进金融科技与托管及运营外包业务的融合,全面实现客户服务线上化,运营质效显著增强,客户体验不断优化。

  报告期内,公司获批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成为近三年来第三家获得公募基金托管业务资格的券商;基金服务业务通过ISAE3402国际鉴证,内部控制、安全保障、运营效能和业务质量达到国际权威标准;市场口碑和业务品牌形象继续提升,为托管业务的长远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报告期内,公司获评上海股权投资协会“私募基金最佳创新服务机构”奖、第一财经中国金融创新榜“最佳私募基金服务券商”奖、上海浦东国际金融学会“优秀会员单位”奖、《时代周报》2018中国资产管理高峰论坛“最佳私募基金服务券商”奖。

  在公司战略的引领下,公司托管业务将秉持“合作、协同”的理念,立足客户需求,着眼综合服务,强化能力提升、服务优化、市场拓展和资源整合,构建私募机构综合服务平台,助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

  4、投资银行

  公司主要通过持股66.67%的子公司东方花旗及公司固定收益业务总部从事投资银行业务。东方花旗主要从事股票和公司债券的承销与保荐、企业债和资产支持证券的承销、并购重组、新三板推荐挂牌及企业改制等相关的财务顾问服务;固定收益业务总部主要从事国债、金融债等承销服务。报告期内,投资银行业务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1.59亿元,占比10.71%。

  股票承销

  2018年,股权一级市场融资速度较往年放缓,新股发行延续从严审核基调,IPO上市大幅放缓,定向增发发行规模骤减,转债募资逆势增长。报告期内,全市场共完成105家IPO,总募集资金人民币1,378亿元,较上年下降40%;再融资募集资金人民币1.01万亿元,较上年下降26%。

  面对错综复杂的市场环境,东方花旗各项业务发展稳中有进,取得长足进步。报告期内,东方花旗完成股权融资项目8个,主承销金额人民币71.25亿元,主承销家数行业排名第16位,其中IPO主承销家数行业中排名第11位(根据Wind统计)。东方花旗严控客户质量和项目执行,连续两年IPO过会率列券商前列,报告期内上会6家并全部过会。截至报告期末,东方花旗储备的保荐项目中,IPO项目4个过会、6个在审;再融资项目2个过会,1个在审。

  下表载列公司担任主承销商的各类股权融资交易明细:

  ■

  随着上交所设立科创板及试点注册制等一系列新举措的推出,资本市场将面临更多的机遇和挑战,东方花旗也将积极实践创新金融服务,帮助中国优秀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实现更好、更快地发展。

  债券承销

  2018年,债券市场情绪逐渐回暖,但结构化趋势仍在,利率债和高等级信用债市场环境良好,整体信用债发行量相比2017年明显恢复。报告期内,全市场债券融资金额人民币43.72万亿元,较上年同比上涨7%,其中信用债总募集资金人民币32.49万亿元,同比上涨11%。

  报告期内,公司债券承销业务主承销金额达人民币950.72亿元,其中,东方花旗完成债券主承销项目46个,主承销金额人民币677.98亿元,主承销金额行业排名第20位,合资券商中排名第1位(根据Wind统计)。截至报告期末,东方花旗债券承销项目23个过会,14家在审。

  报告期内,公司利率债销售继续保持行业领先优势,记账式国债、国家开发银行(以下简称“国开行”)金融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以下简称“农发行”)金融债承销量位居同行业前2位;公司积极参与地方债承销,其中,银行间地方债承销和上交所地方债承销均行业排名前3,深交所地方债承销行业排名前2;公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在券商类主承销商中排名前10。此外,公司积极参与债券通、国开行交易所债、国开行二级资本债、农发行交易所债、绿色债等项目的主承销发行工作。报告期内,公司荣获中债登评选的“优秀承销机构奖”、“地方债非银类承销商最佳贡献奖”、“中国绿色债券指数样本券优秀承销机构”;荣获国开行“银行间市场优秀承销商”、“国家开发银行金融债券承销商创新奖”等殊荣;荣获上交所“地方政府债券优秀承销奖”、深交所“优秀利率债承销机构奖”等殊荣。

  下表载列公司担任主承销商的各类债券承销明细:

  ■

  财务顾问

  报告期内,东方花旗财务顾问业务表现优异,担任独立财务顾问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2家(按通过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家数统计),规模总额为人民币540.25亿元;其中万华化学项目是报告期内国内资本市场规模最大的并购项目(重组规模高达人民币522.12亿元),也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内企业在中东欧地区进行的最大规模的跨境并购项目。东方花旗财务顾问业务实现新三板成功挂牌2家,挂牌累计股数12,205.88万股;定向发行5家,定向发行累计金额人民币9.97亿元,新三板申请在审股票发行项目2家。截至报告期末,累计督导42家挂牌公司。

  报告期内,东方花旗荣获《证券时报》“2018中国区优秀投行君鼎奖评选”2个奖项、第十一届《新财富》最佳投行评选的2项“最佳”、《21世纪经济报道》“21世纪国际财经峰会”之“2018年度金帆IPO投行奖”等荣誉。

  5、管理本部及其他

  公司管理本部及其他业务主要包括总部资金业务及境外业务等。报告期内,管理本部及其他业务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5.29亿元。

  资金业务及其他

  资金业务旨在提升公司综合资金管理能力,主要包括流动性风险管理、负债管理及流动性储备管理。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完善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加强融资精细化管理,通过制度建设和系统开发等手段不断提升流动性风险管控能力,并通过提高储备资产管理水平提升流动性的安全边际,实现资金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的有机统一。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性储备合理充裕,流动性指标持续满足监管要求。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流动性覆盖率和净稳定资金率分别为290.43%和151.97%,离监管预警值均有较高的安全边际。

  公司将持续完善流动性管理体系,充分发挥内部资金转移定价对业务的引领作用,合理引导资源有效配置;稳步推进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集中统筹管理,力求抓住利率波动的高峰低谷,有效降低财务支出;着力提升集团协同效应,不断提高表内外、本外币、境内外资金的综合管理能力。

  境外业务

  公司主要通过全资子公司东方金控及其子公司开展相关境外业务。东方金控是公司开展境外业务、实施国际化战略的境外全方位业务平台,为公司境内外市场同步发展、丰富收入来源、优化收入结构给予有利保障。东方金控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持有证券交易、就证券提供意见、期货合约交易、资产管理、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等业务牌照,搭建了较完整的综合性海外业务平台。报告期内,东方金控及其子公司各项业务均衡发展。根据彭博数据显示,2018年,东方金控及其子公司债券承销业务总承销金额在香港中资券商中排名第4;积极参与申购D股市场首只上市新股“青岛海尔”,支持中国企业实践“走出去”战略;推出首只公募基金“博时─东方红大中华债券基金”,提升“东方红”品牌境外市场影响力;首推港美股手机在线开户系统,积极推动互联网金融领域创新发展。

  2018年,东方金控连续第二年被亚洲权威的《The Asset》(《财资》)杂志评选为“亚洲地区G3债券最佳投资机构”;荣获由中央电视台CCTV财经频道、香港大公报联合主办的“2018央视财经论坛”活动“优秀企业奖”荣誉称号;荣获由《中国证券报》评选的第二届海外金牛奖“一年期海外金牛私募投资经理奖”。

  东方金控将持续优化境外平台建设,深化跨境业务协作,扩大公司品牌知名度及影响力,增强公司综合金融服务能力。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

  (1)收入准则

  本集团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修订前的收入准则简称“原收入准则”)。新收入准则引入了收入确认计量的5步法,并针对特定交易(或事项)增加了更多的指引。本集团详细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的会计政策参见2018年年度报告正文“第十一节、五、32收入”。新收入准则要求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初(即2018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新收入准则的采用对本集团2018年1月1日的财务报表未产生重大影响。

  (2)金融工具准则

  本集团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准则(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新金融工具的采用,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金融资产的减值等方面产生如下主要影响:

  金融资产分类与计量方面,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基于其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及企业管理该等资产的业务模式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大类别。取消了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原分类。权益工具投资一般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也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减值方面,新金融工具准则有关减值的要求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应收账款、合同资产以及特定未提用的贷款承诺和财务担保合同。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以替代原先的已发生信用损失模型。新减值模型要求采用三阶段模型,依据相关项目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着增加,信用损失准备按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或者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计提。对于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及租赁应收款存在简化方法,允许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确认减值准备。

  于2018年1月1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集团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衔接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集团不进行调整。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8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3)新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本集团2018年度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36号,以下简称“财会36号文件”)。财会36号文件对部分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列报项目进行了修订,新增了“交易性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合同负债”、“信用减值损失”、“其他资产减值损失”等科目,删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利息”、“应付利息”等科目,“利息净收入”包含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对于上述列报项目的变更,本集团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未对上年比较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报告期内,本集团因实施财政部新修订和颁布的准则的影响详见2018年年度报告正文“第十一节、五、41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新设子公司

  ■

  2、 结构化主体变化

  本年新增5个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报告范围;因持有份额变化等原因丧失控制权或清算减少6个结构化主体。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潘鑫军

  2019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958        证券简称:东方证券        公告编号:2019-014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已对《关于预计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议,相关关联董事回避该议案中涉及关联事项的表决,表决通过的《关于预计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将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在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过程中,关联股东将回避该议案中涉及关联事项的表决。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对《关于预计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出具了独立意见:公司2019年度及至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期间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因公司日常业务经营和业务发展所产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此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方股东及公司利益的情况;此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程序安排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执行情况

  2018年,公司根据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预计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所确定的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开展相关交易,交易公允且未给公司带来任何风险,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权益的情形。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执行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存在控制关系且已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其相互间交易及母子公司交易已作抵销。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对2019年度及至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期间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包括预计与关联方开展的证券和金融产品的交易、中介服务及其他服务,具体如下:

  1、与申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能集团”)及其相关企业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

  2、与其他关联企业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

  3、与关联自然人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在遵循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前提下,接受公司提供的证券、期货经纪服务,或认购公司发行的理财产品。因业务的发生及规模的不确定性,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情况介绍

  1、申能集团及其相关企业

  申能集团成立于1996年11月18日,由上海市国资委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亿元,法定代表人为黄迪南,持有公司25.27%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申能集团的相关企业包括:申能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能集团及上述企业的重要上下游企业、申能集团直接或间接持有30%受控公司及其旗下任何子公司。

  2、其他关联方

  除上述关联方外,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其他关联法人包括:

  (1)关联自然人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上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自然人,包括持有对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1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等。

  (2)其他关联法人

  除申能集团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公司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持有对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10%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等。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在日常经营中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时,公司将严格按照价格公允的原则与关联方确定交易价格,定价参照市场化价格水平、行业惯例、第三方定价确定。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上述关联交易,均因公司日常业务经营所产生,将有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

  2、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参考了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合理、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方股东及公司利益的情况;

  3、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关联股东在表决中实行分项回避。

  特此公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958         证券简称:东方证券         公告编号:2019-015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公司2019年度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及子公司在授权期限内新增对外担保总额不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以及单笔担保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本次审议担保事项不存在反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经营计划,为降低融资成本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通过发行债券、银行贷款等方式募集资金,可能涉及公司向子公司或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情况。为降低融资时间成本,提前做好内部审批,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议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核并批准以下事项:

  1、担保额度:公司及子公司在授权期限内新增对外担保总额不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以及单笔担保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2、担保种类:一次或多次或多期公开或非公开发行境内或境外的债务融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普通债券、次级债券、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境内或境外金融机构贷款(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授信、银行贷款、银团贷款等)等各类债务。

  3、担保类型: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担保类型。

  4、担保对象:公司向直接和间接持股的全资(包括资产负债率超过70%)子公司提供担保,或者公司全资(包括资产负债率超过70%)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

  5、授权期限:上述担保事项有效期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6、授权事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担保所涉及的文本签署,以及履行相关监管机构审批、备案等手续以及其他一切相关事宜,并在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函或出具担保文件时,及时依据相关法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上述被担保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如下的直接和间接持股的全资(包括资产负债率超过70%)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1、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证期货”)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500号上海期货大厦14层

  成立时间:1995年12月8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23亿元

  持股比例:100%

  法定代表人:卢大印

  主营业务: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基金销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东证期货总资产人民币209.84亿元,净资产人民币30.38亿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43.39亿元,净利润人民币1.11亿元。

  2、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证资本”)

  地址:中国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36层

  成立时间:2010年2月8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40亿元

  持股比例:100%

  法定代表人:金文忠

  主营业务:设立直投基金,对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或投资于与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投资基金;为客户提供与股权投资相关的财务顾问服务;经中国证监会认证可开展的其他业务。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东证资本总资产人民币51.65亿元,净资产人民币45.42亿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9.51亿元,净利润人民币5.63亿元。

  3、东方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金控”)

  地址: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100号28-29楼

  成立时间:2010年2月17日

  注册资本:港币21亿元

  持股比例:100%

  董事长:杨玉成

  主营业务:投资控股,通过设立不同子公司分别经营由香港证监会按照《证券及期货条例》规管的经纪业务、企业融资和资产管理等业务。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东方金控总资产港币180.41亿元,净资产港币13.81亿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港币-2.05亿元,净亏损港币4.16亿元。

  4、境外BVI公司

  公司将根据融资需要确定的境外BVI公司。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9年3月28日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19年度对外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对授权期限内可能涉及的对子公司或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情况进行预计,均因公司经营计划及降低融资成本等需要,上述预计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安排合法,同意上述对外担保事项。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75.07亿元,占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4.51%。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958       证券简称:东方证券       公告编号:2019-016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境内审计机构及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续聘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为公司2019年度境外审计机构。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在担任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以下简称“德勤事务所”)遵循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勤勉尽职的履职能力,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了审计工作。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境内审计机构及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等提供相关审计服务,聘期一年,2019年度财务及专项监管报告审计费用119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2万元;同意续聘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为公司2019年度境外审计机构,负责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等提供相关审计及审阅服务,聘期一年,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19万元,半年度审阅费用50万元。如审计内容变更等导致审计费用增加,建议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市场原则确定审计费用及签署相关合同。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聘请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德勤事务所在担任公司2018年度境内、境外审计机构期间,遵循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审计职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了审计工作。公司此次续聘德勤事务所事项决策科学,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同意聘请德勤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境内、境外审计机构并同意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958         证券简称:东方证券         公告编号:2019-017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的规定,编制了截至2018年12月31日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现将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40号文)核准,公司于2017年12月完成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发行工作,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计778,203,792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2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058,275,884.32元,扣除非公开发行的部分承销费用人民币69,485,269.97元之后的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0,988,790,614.35元。上述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12月27日全部存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德师报(验)字(17)第00593号的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减已发生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01,095,545.5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957,180,338.81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人民币10,750,000,000.00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人民币3,200,000,000.00元,2018年使用人民币7,550,000,000.00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A股人民币募集资金银行账户余额合计人民币240,208,984.64元(含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的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和联合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分别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第二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履行内部审批程序,确保专款专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执行情况良好。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银行账户的期末余额合计人民币240,208,984.64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三、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第三次修订稿)中承诺募集资金用于增加公司资本金,补充公司营运资金,以扩大业务规模。

  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中承诺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不超过25亿元将用于支持经纪及证券金融业务发展;

  (2)不超过30亿元将用于投入证券销售交易业务发展;

  (3)不超过20亿元将用于提升投资管理服务能力;

  (4)不超过20亿元将用于加大创新业务投入;

  (5)不超过23亿元将用于推进公司集团化发展战略;

  (6)不超过2亿元将用于营运资金及其他一般企业用途。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8年度,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8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8年度,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17年A股非公开发行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为提升投资管理服务能力以及推进公司集团化发展战略。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三方存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结论性意见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A股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认为:东方证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8日

  

  附件:

  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时间:201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金额的差额系按照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减去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第三次修订稿)中各承诺投资项目的承诺投资总额上限计算得出。注2: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各承诺投资项目投入进度系按照各承诺投资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除以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第三次修订稿)中对应承诺投资项目的承诺投资总额上限计算得出;此外,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合计截至期末投入进度系按照承诺投资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合计数除以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净额计算得出。

  注3:公司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所投入的资金均包含公司原自有资金与募集资金,无法单独核算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实现效益情况。

  证券代码:600958         证券简称:东方证券        公告编号:2019-018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国财政部要求进行的合理调整,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均不产生重大影响。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8年12月,中国财政部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为“新租赁准则”)、《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36号)(以下简称为“新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根据财政部要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对2018年年报按照修订的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列报。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影响

  (一)新租赁准则

  1、变更内容:新租赁准则在租赁的识别、确认和初始计量、后续计量、列报与披露等方面均有所变化。主要是对于承租人的会计处理,要求初始计量时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后续计量时对使用权资产进行折旧,对租赁负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利息支出。在出租人会计处理方面没有重大变化。

  (1)识别和确认方面:根据现行租赁准则要求,经营性承租资产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确认为相关资产或费用;修订后,承租人首先应识别是否构成一项租赁,对符合租赁定义的租赁合同按新租赁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

  (2)初始计量方面:初始确认时,经营性承租资产根据租赁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租赁负债,同时按租赁负债及其他成本(如初始费用、复原义务等)确认使用权资产。

  (3)后续计量方面:后续计量时,对使用权资产进行折旧并确认折旧费用,同时按实际利率法确认租赁负债的利息支出。

  (4)例外情形: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在租赁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变更影响:新租赁准则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公司承租的经营用房方面。

  (1)在新租赁准则实施日,公司拟采用“按首次执行日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计量使用权资产”的方式进行财务处理。

  (2)在资产负债表项目上,由于经营性承租合同的存在,资产和负债同时增加,对公司整体的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

  (3)在利润表项目上,新租赁准则下增加了对租赁负债按实际利率法计提的“利息支出”和对使用权资产计提的“折旧费用”,相关租赁支出不再计入“租金费用”,租赁期内总支出与现行准则下相等。因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2019以后年度公司收入和利润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二)新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1、变更内容:新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变更的主要内容为对部分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列报项目进行了修订。

  (1)在资产负债表项目上,新增了“交易性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投资”等科目,删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利息”、“应付利息”等科目。

  (2)在利润表项目上,新增了“信用减值损失”、“其他资产减值损失”等科目,删除了“资产减值损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等科目。

  (3)“利息净收入”的列报口径发生了变化,变更后的“利息净收入”中包含了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

  2、变更影响:上述列报项目的变更只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列报格式,对公司2018及以后年度的收入和利润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并对相关财务信息进行调整,符合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需要,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并对相关财务信息进行调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变更并对相关财务信息进行调整。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958       证券简称:东方证券    公告编号:2019-019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最新修改的《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经营管理的需要,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下述修订:

  ■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进行文字调整。本次《公司章程》修改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其重要条款尚待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特此公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958        证券简称:东方证券        公告编号:2019-012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14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3月28日在东方证券大厦15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4人,实到董事14名。本次会议由潘鑫军董事长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经营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以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6,993,655,803股为基数,向2018年度现金红利派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和H股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99,365,580.30元,占合并报表2018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56.81%。现金红利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A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H股股东支付。港币实际派发金额按照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五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平均基准汇率计算。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风险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人民币10,750,000,000.00元,A股人民币募集资金银行账户余额合计人民币240,208,984.64元(含利息收入)。公司募集资金2018年度的存放、管理和实际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信息披露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

  八、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资产负债配置、业务规模及风险控制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自营规模的议案》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公司在符合中国证监会各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自营权益类证券及证券衍生品投资规模最高不超过净资本的80%,自营非权益类及其衍生品投资规模最高不超过净资本的400%,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在符合证监会有关自营业务管理、风险监控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根据市场变化和业务发展情况在以上额度内确定具体的投资规模。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境外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在公司境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后待偿还余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00亿前提下,就公司一次或多次或多期、公开或非公开发行境外债务融资工具进行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和《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调整相关财务信息。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 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风险管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 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合规报告》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 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关联交易审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分项回避表决情况如下:

  (一)与申能(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企业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刘炜、吴俊豪2名董事回避表决。

  (二)与其他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19年度对外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核并批准公司向直接和间接持股的全资(包括资产负债率超过70%)子公司提供担保,或者公司全资(包括资产负债率超过70%)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公司及子公司在授权期限内新增对外担保总额不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以及单笔担保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上述担保事项有效期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担保所涉及的文本签署,以及履行相关监管机构审批、备案等手续以及其他一切相关事宜,并在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函或出具担保文件时,及时依据相关法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 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境内审计机构及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等提供相关审计服务,聘期一年,2019年度财务及专项监管报告审计费用119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2万元;续聘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为公司2019年度境外审计机构,负责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等提供相关审计及审阅服务,聘期一年,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19万元,半年度审阅费用50万元;如审计内容变更等导致审计费用增加,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市场原则确定审计费用及签署相关合同。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廉洁从业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在上海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董事长择机确定具体召开时间。

  本次会议涉及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及公司网站(www.dfzq.com.cn)的《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A股)、《公司2018年H股业绩公告》(H股)、《2018东方证券企业社会责任报告》(A股)、《2018东方证券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H股)、《关于预计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关于预计公司2019年度对外担保的公告》、《关于聘请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和《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958       证券简称:东方证券       公告编号:2019-013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14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3月28日在东方证券大厦13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9名,实际出席监事7名,尹克定监事、吴正奎监事因公未能参加本次会议,授权李宾监事会副主席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由张芊监事会主席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财务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合规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 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风险管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 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 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董事履职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 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监事履职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 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高管人员履职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 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

  1、同意公司按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等要求编制的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A股);同意公司按《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等要求编制的公司2018年业绩公告(H股)。

  2、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A股、H股)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等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8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8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泄露相关内幕信息的行为。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

  公司能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关联交易审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一)与申能(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企业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张芊监事会主席回避表决。

  (二)与其他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 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工作条例(试行)〉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履职评价办法(试行)〉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3月28日

  公司代码:600958                                        公司简称:东方证券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