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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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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鉴于公司正在实施回购股份事项,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将不参与利润分配,因此公司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为基数,向可参与分配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该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4,240.87万股,以总股本扣除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数为基数,预计本次利润分配派发现金红利不超过208,004,199.13元(含税),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低于30%,主要原因是公司目前正在实施回购股份事项,资金需求大。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公司的未来现金流状况、回购股份资金需求等因素,兼顾公司持续发展与股东回报的需求,符合《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留存的未分配利润用于公司回购股份及日常生产经营。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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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主要业务

  公司于2018年年度完成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公司东阳光药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以东阳光药作为主体,进入医药制造行业,形成电子新材料、合金材料、化工产品与医药制造业务多产业并行的业务格局。

  (1)电子新材料板块

  产品主要为铝电解电容器用电极箔(包含腐蚀箔和化成箔)、铝电解电容器、软磁材料等,其中,公司的高压化成箔具备高比容的特性,产品规格门类齐全;所生产的低压化成箔为软态变频箔,具备高电容、低阻抗、耐高压、机械加工性能好的特性。公司电极箔产品在国内外电极箔市场均有一定的市场地位,产品热销全球三大铝电解电容器企业Nippon Chemi-con、Nichicon、RUBYCON、韩国三和、台湾金日、立隆、及江海股份等国内一线电容器生产商。

  (2)合金材料板块

  产品主要为电子光箔、亲水箔、钎焊箔。其中电子光箔是由高纯铝铝锭经热轧或铸轧成为铝卷,再进一步冷轧、退火而成,公司拥有目前国内最大的电子光箔加工基地,生产的电子光箔主要自用于制造电极箔。亲水箔主要用于空调热交换器(冷凝器和蒸发器)的制造,经过多年的自主开发,公司在空调箔、亲水箔涂料的生产工艺控制技术上获得突破,形成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性能涂层铝箔加工新技术”,大幅提高了亲水箔的整体性能,其工艺技术处于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产品稳定供货给格力、美的、松下、LG、海尔、海信等国内主流空调生产企业;钎焊箔广泛用于高端汽车热交换器、水箱、航空航天领域,公司通过引进先进钎焊箔技术,目前已经成为国内少数能生产钎焊箔企业,生产规模行业领先,主要客户包括世界汽车系统零部件的顶级供应商日本电装公司等。

  (3)化工产品板块

  产品主要包括电化工产品、氟化工产品等。其中电化工主要生产用于公司电极箔腐蚀工序所需的高纯盐酸和烧碱,同时生产液氯和双氧水用于外销。此外,公司生产的新型环保制冷剂,广泛用于新冷冻设备上的初装和维修过程中的再添加,目前公司与国内外众多空调生产企业建立了密切合作关系,包括格力、美的、海尔、海信、日本大金、韩国三星、美国霍尼韦尔等。

  (4)医药制造板块

  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东阳光药持有医药类资产和业务,主要为国内制剂的研发、生产、销售,涵盖抗病毒、内分泌、心血管等疾病治疗领域。其医药产品组合共计33个产品,主要包括用于治疗病毒性流感的药品可威、治疗内分泌及代谢类疾病的药品尔同舒、治疗心血管疾病的药品欧美宁及欣海宁。东阳光药的核心产品为可威系列产品(包括可威胶囊和可威颗粒),并拥有全球独家专利的磷酸奥司他韦颗粒剂型。可威胶囊和可威颗粒于本年度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且磷酸奥司他韦胶囊通过了仿制药一致性评价。

  2、经营模式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由生产科根据得到的销售部门提交的客户订单进行订单评审,将评审结果反馈销售部门及客户,确定订单情况后制定生产计划并实施,保证公司库存处于合理范围区间。生产中涉及对外采购的原材料,由生产部门根据订单情况、库存情况、历史需求等因素确定采购数量需求形成采购指令,采购部门根据生产部门下达的指令进行采购。

  电子新材料、合金材料、化工产品等板块产品销售主要采用直销方式,产品直接向下游企业客户销售。由于产品特殊性,公司客户群体比较集中,目前公司已与国内外知名企业建立稳定、良好的供销关系,客户包括日本知名铝电解电容器制造企业 NCC、RUBYCON、NICHICON、国内知名铝电解电容器制造企业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万裕等。公司通过与日本 UACJ 株式会社、台湾立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合作,借助其全球销售渠道,拓展公司产品的销售范围。

  医药制造板块以学术推广为核心,通过学术推广活动等销售及市场推广活动提升公司医药产品在医院及其他医疗机构的覆盖率。产品销售主要面向获GSP认证的第三方分销商,目前已逐步建立了遍布全国的分销网络,将公司业务覆盖面拓展至全国医院及其他医疗机构,同时根据现有已上市药品及在研产品的具体情况,以及考虑到医院各科室的诊疗状况,东阳光药组建了专业的学术推广队伍进行分线营销和管理。

  3、行业情形

  (1)电子元件材料制造行业情形

  公司的主营及核心竞争力产品电子光箔和电极箔(包含腐蚀箔和化成箔)为铝电解电容器用铝箔,属于电子元件材料制造行业,为电子信息技术产业的细分行业。根据电子信息产业生态发展趋势,电子元件产品普遍要求趋向高频、高速、高效率、长寿命、低功耗等,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可再生能源、新能源汽车及智能硬件、应用电子、物联网、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在“十三五”期间,电子元件材料制造产业的基础性和战略性将更加凸显,产业发展的动力也将更加强劲。

  报告期内,随着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环保整治监管活动向常态化、规范化转变,资质不达标、缺乏核心竞争力的中小企业逐步退出市场,资源向规范化经营的企业集中,企业生产经营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2018年电子信息制造业运行情况,电子信息制造业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生产和投资增速在工业中保持领先,出口平稳增长,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支撑引领作用进一步增强。

  (2)医药制造行业情况

  2018年,作为国家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医药行业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仍然实现了稳健增长。与此同时,中国医药行业在“十三五规划”国家药品安全规划的政策指引下,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相关部门将会加强对医药制造企业的全程监管,确保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鼓励研究及开发创新,提高药品质量。中国医药制造业正处于一个从低质量、低效能向高质量、高效能发展的关键转折期,国家推出了一系列重要政策和措施,旨在提高创新药上市审批效率、科学简化审批程序。随着仿制药一致性评价、两票制等政策制度的持续推进,药品审评速度的不断地提升,中国良好的药品创新生态环境正在加速形成。

  报告期内,中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二零一八年版)》(以下简称“基药目录”),本次基药目录调整重点关注临床需求及中西药占比平衡,品种数量由原来的520种增加到685种,纳入了多种临床急需新药。进入基药目录有利于相关药品在基层医疗机构快速放量,提升市场份额。此外,基药目录动态调整机制的建立使新上市但疗效优于已上市药品且价格合理的药品适时调入基药目录,进一步推动医药创新且有利于研发实力雄厚的医药企业。

  2018年11月,《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文件》正式发布。面临国家层面医保支付压力逐年增加及医保控费的进一步执行,仿制药市场将迎来一轮全面整合。研发实力雄厚、产品组合丰富以及生产体系成熟的医药企业也将借助于此次整合带来的机遇,快速占领市场份额。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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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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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8年度前三季度累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547,640,589.71元,2018年三季度定期报告披露的归属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822,341,455.90元,,差异金额为274,700,866.19元,主要原因为公司于2018年7月完成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重组事项,东阳光药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于2018年7月纳入公司合并范围,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因2018年三季度定期报告属首次合并,公司财务人员对会计准则理解存在细微差异,未将东阳光药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列示为非经常性损益所致。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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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1)本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680,243,725.51元,同比增幅29.74%;实现利润总额1,792,842,890.40元,同比增幅31.8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90,592,256.44元,同比增幅28.7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769,597,492.49元,同比增幅54.8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05,852,831.39元,同比增幅14.70%。

  (2)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19,622,420,383.20元,比上年末增幅14.15%;负债总额10,384,731,750.54元,资产负债率为52.92%,比上年末减幅1.29个百分点;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6,800,169,848.78元,比上年末增幅19.19%。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及其解读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8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7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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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将实际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41,913,408.00元在现金流量表中的列报由“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调整为“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 财政部于2017年度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9号——关于权益法下投资净损失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0号——关于以使用固定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折旧方法》《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1号——关于以使用无形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摊销方法》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2号——关于关键管理人员服务的提供方与接受方是否为关联方》。公司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执行上述解释对公司期初财务数据无影响。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将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宜都东阳光化成箔有限公司、乳源瑶族自治县东阳光化成箔有限公司、乳源东阳光优艾希杰精箔有限公司、乳源瑶族自治县阳之光亲水箔有限公司等34家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详见合并财务报表附注合并范围的变更和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说明。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科     编号:临2019-24号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3月27日,公司在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上沙第五工业区东阳光科技园行政楼会议室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董事张寓帅、张红伟、卢建权、李义涛、何凤荣、钟章保,独立董事张再鸿、谢娟、徐友龙到会。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张寓帅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与会董事发表了如下确认意见: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中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提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提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发布的《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

  该提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的天健审〔2019〕11 -30 号《审计报告》,母公司上年度期末未分配利润373,073,513.81元,母公司2018年度实现净利润290,656,369.59元,分配红利0元,提取盈余公积29,065,636.96元,2018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634,664,246.44元,资本公积金1,297,970,372.42元。

  鉴于公司正在实施回购股份事项,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将不参与利润分配,因此公司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为基数,向可参与分配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因公司目前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4240.87万股,以总股本扣除已回股份后的股数为基数,预计公司2018年年度派发现金红利不超过208,004,199.13元(含税),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低于30%,主要原因是公司正在实施回购股份事项,资金需求大。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公司未来现金流状况以及回购股份资金需求,兼顾公司持续发展与股东回报的需求,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回购股份以及日常生产经营。

  经测算,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后,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金额占公司最近三年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预计将达到30%或以上,符合《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广东深天成律师事务所为本公司法律顾问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续聘广东深天成律师事务所为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期限一年,自2019年4月22日起至2019年4月21日止。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按照关联交易的议事规则,本公司关联董事张寓帅先生、张红伟先生、卢建权先生回避表决。由于交易涉及金额大于3000万元且大于公司净资产的5%,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发布的《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资金占用情况说明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发布的《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8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提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发布的《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发布的《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发布的《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发布的《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发布的《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额度不超过31.39亿元人民币的贷款,其中存量续贷额度为23.39亿元,新增银行贷款额度为8亿元。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    证券简称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发布的《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    证券简称的公告》。

  十八、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2018年公司完成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通过控股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光药”)进入医药制造行业。经充分考虑公司当前发展战略及业务经营的情况,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能有效实现对公司的全面管理,提高董事会战略决策水平,公司拟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成员构成进行调整,调整如下:

  (一)因本次成员调整原因,卢建权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因本次成员调整原因,何凤荣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推选唐新发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推选张英俊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董事会成员调整后,董事卢建权先生、何凤荣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各董事委员会成员,卢建权先生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其他成员保持不变。新增两名董事候选人具有医药制造行业相关专业知识或管理经验,有利于公司董事会今后发展医药制造业务时作出更专业的判断,提高董事会战略决策水平。

  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监事会成员人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发布的《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监事会成员人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发布的《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并对其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发布的《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并对其提供保证担保的公告》。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发布的《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9日

  

  附件:

  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唐新发,男,49岁,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2002年8月至今担任东莞东阳光药物研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5年5月至今担任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非执行董事;2015年11月至今担任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2016年3月至今担任深圳市东阳光药业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1月至今担任东莞东阳光太景医药研发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长。

  2、张英俊先生:男,40岁,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2008年4月至2009年6月担任东莞东阳光药物研发有限公司研究院项目组长;2009年7月至2010年6月担任东莞东阳光药物研发有限公司研究院副院长;2010年7月至2015年8月担任东莞东阳光药物研发有限公司研究院副院长兼东阳光研究院新药所所长;2015年9月起至今担任东莞东阳光药物研发有限公司药业研究院院长兼东阳光研究院新药所所长。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科      编号:临2019-25号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9年3月27日在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上沙第五工业区东阳光科技园行政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多年执行本公司年度审计业务,一直以来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服务,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建议,并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该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科      编号:临2019-26号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控股子公司:

  1、 乳源瑶族自治县阳之光亲水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亲水箔公司”)

  2、 乳源瑶族自治县东阳光化成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乳源化成箔”)

  3、 乳源东阳光电化厂(以下简称“电化厂”)

  4、 宜都东阳光化成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都化成箔”)

  5、 宜都东阳光高纯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都高纯铝”)

  6、 乳源东阳光优艾希杰精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乳源精箔”)

  7、 乳源东阳光磁性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磁性材料”)

  8、 韶关东阳光电容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韶关电容器”)

  9、乳源东阳光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乳源氟公司”)

  10、乳源东阳光氟树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乳源氟树脂”)

  11、深圳市东阳光化成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化成箔”)

  12、东阳光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光科技”)

  13、韶关东阳光包装印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装印刷”)

  14、乳源瑞丰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贸易”)

  15、内蒙古乌兰察布东阳光化成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兰察布化成箔”)

  16、茌平阳之光亲水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茌平亲水箔”)

  17、桐梓县狮溪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狮溪煤业”)

  18、乳源瑶族自治县东阳光高纯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乳源高纯新材料”)

  19、东莞市东阳光电容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电容器”)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1、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因公司控股子公司产业扩张及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计划2019年度向相关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87.7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包括但不限于综合授信额度、流动资金贷款、保函、承兑汇票、信用证、贸易融资、融资租赁、应付款等,担保期限根据被担保方融资需求及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具体见下表:

  ■

  [注]深圳化成箔其中4亿元担保额度以及乌兰察布化成箔4亿元担保额度系针对公司年产3000万平方米中高压化成箔生产线(一期)项目建设融资所提供的担保。

  上述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在担保总额度内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需求进行调剂使用。

  (二)决策程序

  公司于2019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2019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张再鸿先生、谢娟女士、徐友龙先生就此议案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为相关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子公司日常经营,符合《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由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根据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乳源瑶族自治县阳之光亲水箔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伟

  注册资本:人民币25000万元

  注册地址:乳源县乳城镇开发区

  经营范围:生产、经营亲水箔、涂料;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家限制公司经营或限制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以上经营项目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2018年末资产总额209,743.91万元、负债总额160,415.0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49,328.83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48,197.88万元、利润总额1,935.3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54.12万元。

  (二)乳源瑶族自治县东阳光化成箔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卢建权

  注册资本:人民币16396.26万元

  注册地址:乳源县开发区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全系列腐蚀箔、化成箔、农业用硝酸铵钙产品;“三废”综合回收利用;电力供应、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公司2018年末资产总额229,839.88万元、负债总额148,611.0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81,228.85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85,549.77万元、利润总额36,981.1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3,603.88万元。

  (三)乳源东阳光电化厂

  法定代表人:单大定

  注册资本:人民币24000万元

  注册地址:韶关市乳源县开发区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氯碱产品、卤化物产品、过氧化物产品、无机氯化物产品、食品添加剂产品、硫酸、六氯丁二烯;电力供应;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公司2018年末资产总额170,563.22万元、负债总额74,594.2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95,968.98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9,733.27万元、利润总额29,553.8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6,695.12万元。

  (四)宜都东阳光化成箔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光芒

  注册资本:人民币28800万元

  注册地址:宜都市滨江路34号

  经营范围:生产、科研、销售全系列化成箔产品(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公司2018年末资产总额180,214.44万元、负债总额84,348.5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95,865.89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88,040.27万元、利润总额7,942.1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787.24万元。

  (五)宜都东阳光高纯铝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冉峰

  注册资本:人民币3600万元

  注册地址:湖北省宜都市滨江路62号

  经营范围:生产、科研、销售精铝产品(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公司2018年末资产总额22,280.98万元、负债总额526.4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21,754.57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4,173.32万元、利润总额557.0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16.84万元。

  (六)乳源东阳光优艾希杰精箔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刚

  注册资本:人民币80392.3万元

  注册地址:韶关市乳源县龙船湾

  经营范围:铝及铝产品的生产,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不含汽车电子总线网络技术及电动助力转向系统电子控制器)。产品内外销售。(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2018年末资产总额183,388.28万元、负债总额56,662.7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26,725.55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90,475.61万元、利润总额6,040.5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505.45万元。

  (七)乳源东阳光磁性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傅膑

  注册资本:人民币28000万元

  注册地址:乳源县开发区

  经营范围:磁性材料、锂电池材料及相关材料的开发、生产及销售。企业自有房屋租赁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2018年末资产总额123,309.47万元、负债总额98,048.1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25,261.34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3,342.61万元、利润总额-2,113.4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113.49万元。

  (八)韶关东阳光电容器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吕文进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注册地址:韶关市乳源县开发区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电子元器件。产品内外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2018年末资产总额14,439.09万元、负债总额1,867.5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2,571.59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466.61万元、利润总额274.2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62.68万元。

  (九)乳源东阳光氟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肖前进

  注册资本:人民币35000万元

  注册地址:乳源县开发区氯碱特色产业基地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制冷剂、氟精细化工、盐酸、氢氟酸、氟树脂、氟膜。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家限制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公司2018年末资产总额172,106.96万元、负债总额121,708.4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50,398.51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8,681.02万元、利润总额9,558.8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315.15万元。

  (十)乳源东阳光氟树脂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凯金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注册地址:乳源县乳城镇化工基地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氟树脂;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2018年末资产总额33,151.16万元、负债总额20,873.4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2,277.67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324.32万元、利润总额-2,359.3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359.38万元。

  (十二)深圳市东阳光化成箔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卢建权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东方花园E区E25栋二层

  经营范围:投资、兴办、管理各类实业公司。

  公司2018年末资产总额560,678.12万元、负债总额321,533.9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213,731.83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21,326.45万元、利润总额43,276.0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6,857.56万元。

  (十二)东阳光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姚佳

  注册资本: 3000万港币

  注册地址:香港

  公司2018年末资产总额20,551.11万元、负债总额20,224.7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326.33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1,169.97万元、利润总额1,227.8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48.85万元。

  (十三)韶关东阳光包装印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东彬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注册地址:乳源县乳城镇侯公渡龙船湾内

  经营范围:镀铝膜、转移膜、复合膜及相关全息激光镭射产品;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印刷;镀钛阴极箔系列产品的生产及销售。(以上项目法律法规禁止的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家限制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2018年末资产总额10,169.14万元、负债总额4,426.0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5,743.07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736.39万元、利润总额538.2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53.79万元。

  (十四)乳源瑞丰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利明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

  注册地址:乳源县乳城镇开发区东阳光办公楼二楼205室(仅限办公场所)

  经营范围:批发、销售:铝制品、矿产品(不含稀有、贵重矿产品)、五金、化工(不含危险、剧毒品)、建材、机器设备、天然气购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2018年末资产总额27,291.35万元、负债总额24,797.6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2,493.72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13,845.58万元、利润总额960.7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96.45万元。

  (十五)内蒙古乌兰察布东阳光化成箔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光芒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注册地址:乌兰察布市集宁区白海子镇红海子村

  经营范围:生产、研发、销售高压化成箔产品(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公司2018年末资产总额29,469.21万元、负债总额21,243.3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8,225.87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利润总额-452.6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52.66万元。

  (十六)茌平阳之光亲水箔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伟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注册地址:山东省聊城市茌平县乐平铺镇郝集工业园郝东村

  经营范围:亲水箔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2018年末资产总额22,903.14万元、负债总额20,934.2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968.85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7,962.57万元、利润总额-24.9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4.94万元。

  (十七)桐梓县狮溪煤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广凡

  注册资本:人民币21000万元

  注册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桐梓县楚米镇三座村蒙山路14号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煤炭的开采及销售;煤矿投资。)

  公司2018年末资产总额200,667.97万元、负债总额239,916.2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39,248.30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012.28万元、利润总额-13,386.6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386.69万元。

  (十八)乳源瑶族自治县东阳光高纯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文华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注册地址:乳源县乳城镇开发区乳源县东阳光磁性材料有限公司206室

  经营范围:生产、研发、销售精铝产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公司2018年末资产总额15,096.71万元、负债总额14,382.0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714.67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7,582.88万元、利润总额858.6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30.09万元。

  (十九)东莞市东阳光电容器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吕文进

  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万元

  注册地址:东莞市长安镇锦厦第二工业区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电容器电子产品及元器件;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公司2018年末资产总额44,862.11万元、负债总额17,930.3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21,497.84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6,794.18万元、利润总额569.5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20.74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经认真审议,认为被担保方为公司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其银行贷款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建设等,同意为其提供综合授信额度担保,公司将通过完善担保管理、加强财务内部控制、监控被担保人的合同履行、及时跟踪被担保人的经济运行情况,强化担保管理,降低担保风险。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9.79亿元,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8.51%;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科     编号:临2019—27号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利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

  ●关联人回避事宜: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批准,与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对关联交易的表决进行了回避。

  一、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基本情况

  (一)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审议程序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3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公司全体 9 名董事,以 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其中关联董事张寓帅先生、张红伟先生、卢建权先生回避了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张再鸿先生、谢娟女士、徐友龙先生在董事会召开前审阅提案内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就董事会审议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预计 2019年将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发现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情况,符合公司当前生产经营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关联交易涉及的价格是交易双方根据市场价格自愿作出的。关联董事在审议本关联交易议案时回避了表决;所采取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关联交易涉及总金额大于3000万元且大于公司净资产的5%,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上述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宜昌东阳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乳源瑶族自治县东阳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乳源阳之光铝业发展有限公司应回避表决。

  (二)上年年度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

  [注]:因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光药”)于2018年已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之间的交易不再构成关联交易,因而不适用。

  (三)2019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

  (四)其他关联交易

  根据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东阳光实业”)与豪夫迈·罗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氏公司”)签订了《许可协议》,就磷酸奥司他韦专利的非独家许可约定:罗氏公司权深圳东阳光实业在中国生产、制造及销售磷酸奥司他韦产品。深圳东阳光实业与东阳光药签订了《授权许可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约定将签署《许可协议》项下的权益无偿授予东阳光药,同时就向罗氏公司专利许可费支付方式约定可(1)由东阳光药直接向罗氏公司支付,或(2)由东阳光药向深圳东阳光实业支付费用后,由深圳东阳光实业向罗氏支付等额费用,深圳东阳光不得向东阳光药收取任何其他费用。

  因深圳东阳光实业为公司控股股东,如2019年度内发生以上述(2)方式支付专利许可费的,构成关联交易。根据相关协议,以磷酸奥司他韦的净销售额按照4.5%/3.5%或约定费率进行支付,因此关联交易金额以实际按产品净销售额计算所支付的许可费为准。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东阳光实业是1997年1月27日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09,6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为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东方花园E区E25栋。主营业务范围为“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其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深圳东阳光为本公司关联方。

  2、香港南北兄弟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北兄弟”)

  香港南北兄弟是一家在香港注册的公司,其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东莞市必胜电子有限公司的外方股东,因此根据从严原则,将其定义为关联方。

  3、宜昌长江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机械”)

  长江机械是2004年4月15日在宜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为湖北省宜都市东阳光工业园。主营业务范围为“设计、制造(维修)、销售高性能船舶及相关压力容器(按许可证或批准文件核定内容经营;未取得相关有效许可或批准文件的,不得经营)、电子专业设备、测试仪器;机械(不含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其实际控制人为张中能、郭梅兰夫妇,与本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因此长江机械为本公司关联方。

  4、韶关市山城水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韶关山城水都建筑”)

  韶关山城水都建筑是2016年4月21日在韶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为韶关市武江区武将科技工业园韶关市光华机电五金商贸城C2幢284、285号商铺,主营业务范围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桥梁工程专业承包;隧道工程专业承包;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混凝土预制构件专业承包;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管道工程专业承包。”因韶关山城水都建筑系公司控股股东深圳东阳光实业的受托管理企业,因此其为公司关联方。

  5、宜昌东阳光火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火力发电公司”)

  火力发电公司是2006年12月15日在宜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13,275万元人民币,注册地为宜都市枝城镇楼子河村。主营业务范围为:“火力发电,生产、销售蒸汽(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其实际控制人为张中能、郭梅兰夫妇,与本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因此火力发电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

  6、宜都山城水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城水都建筑工程“)

  山城水都建筑工程是2004年5月13日在宜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4200万人民币,注册地为宜都市东阳光工业园。主营业务范围为“承接土木工程、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因山城水都建筑工程系公司控股股东深圳东阳光实业的受托管理企业,因此其为公司关联方。

  7、乳源阳之光铝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之光铝业“)

  阳之光铝业是1998年6月26日在广东省韶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76015万人民币,注册地为广东省乳源县民族经济开发区。主营业务范围为“生产经营机械设备、机械产品。从事医药、化学、信息、设备机械、智能机械、电子材料领域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经营范围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的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阳之光铝业为公司股东,因此根据从严原则,将其定义为公司关联方。

  8、宜昌东阳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昌东阳光药业“)

  宜昌东阳光药业是2004年1月12日在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72000万人民币,注册地为湖北省宜昌宜都市滨江路62号。主营业务范围为研制、生产、销售医用辅料、医用包材、医用器械、添加剂、原料药、仿制药、首仿药、生物药、新药(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宜昌东阳光药业为公司控股股东深圳东阳光实际控制的企业,因此将其定义为公司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关联交易的主要交易内容为:关联方自备电厂供电供汽交易;关联发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产品或服务;为关联方提供包装印刷及产品等服务;关联方工程公司提供厂房建筑维修和道路建设施工服务等。

  定价政策:关联交易的价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供电电价基于宜昌市物价局2011年1月19日下发的《市物价局关于宜昌东阳光火力发电有限公司直供区内供电价格的复函》,公司向关联方宜昌东阳光火力发电有限公司所采购电力的年度结算单价为每年1月湖北省燃煤发电企业上网标杆电价80%,且年度中结算单价不再做调整;其余定价原则包括市场价、协议价和成本加成价三种定价原则定价。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的正常经营需要,本着必须、合理和优势互补的原则,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是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业务往来,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是有利的,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与相应关联方就上述关联交易业已签署了书面合同。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控股子公司与相应关联方签署的书面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科      编号:临2019-28号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16亿元人民币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拟用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低风险、短期的银行理财产品。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16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仅限于公司的阶段性闲置资金。

  本次理财事项尚未签署合同(或协议),本公司与拟购买理财产品的银行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19年3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将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展开。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日常业务的发展,且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收益。

  三、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标的为保本型短期银行理财产品,未用于证券投资,也未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风险可控。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安排相关人员对理财产品进行预估和预测,购买 后及时分析和监控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 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 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 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 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的委托理财业务的管理,公司制订了《委托理财业务操作指引》、《委托理财业务管理制度》,规定具体的操作权限和业务流程,以及审批权限与决策程序、日常管理与报告制度,明确风险控制和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要求。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独立董事针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议案《关于2019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查,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拟购买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不属于风险投资,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管理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在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范围内滚动使用,购买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期限自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科      编号:临2019-29号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7日在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上沙第五工业区东阳光科技园行政楼会议室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一)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合作银行为满足企业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可以在各自质押额度范围内开展融资业务,当自有质押额度不能满足使用时,可申请占用票据池内其他成员单位的质押额度。质押票据到期后存入保证金账户,与质押票据共同形成质押/担保额度,额度可滚动使用,保证金余额可用新的票据置换。

  (二)业务实施主体

  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三)合作银行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商业银行业务范围、资质情况、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四)实施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实施期限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五)实施额度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共享最高额不超过30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在上述额度及业务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经营需要确定。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一)通过开展票据池业务,公司将收到的票据统一存入合作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票据管理的成本,降低收到假票、瑕疵票等异常票据的风险;

  (二)票据池业务的开展能实现公司内部票据的统一管理和统筹使用,有利于解决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票据供需不均衡的问题,激活票据的时间价值,全面盘活票据资源;

  (三)公司可以利用票据池提高融资灵活度,将尚未到期的存量票据用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票据,用于支付日常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最大化;

  (四)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和风险控制

  (一)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商业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二)担保风险

  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票据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日常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票据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一)在上述额度及业务期限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和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二)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三)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审议情况

  (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二)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有利于减少公司票据管理的成本,全面盘活票据资源,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实现股东权益最大化。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该事项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科      编号:临2019-30号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监事会成员人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肖前进先生的辞职报告,肖前进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职务,辞职申请自送达监事会之日生效。肖前进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监事会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

  为进一步提高监事会运作效率,优化治理结构,公司于2019年3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监事会成员人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将公司监事会成员由5名调整为3名,并根据有关规定对《公司章程》作出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内容

  修订前内容: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人,可以设副主席。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副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股东代表3名,公司职工代表2名。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修订后内容: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人,可以设副主席。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副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股东代表1名,公司职工代表2名。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除上述条款外其他不变。

  上述修订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二、本次调整监事会成员人数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监事会成员人数系基于公司实际治理运作需求,有利于提高监事会运作效率,优化公司治理结构。下调后监事会成员人数构成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科      编号:临2019-31号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审议变更证券简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变更后的    证券简称:东阳光

  ●公司证券代码不变,为“600673”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变更    证券简称的情况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7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    证券简称的议案》,同意将公司    证券简称由“东阳光科”变更为“东阳光”,公司全称及证券代码保持不变。

  二、变更    证券简称的理由

  公司原主营业务主要为铝箔制造加工业,随着时间推移和公司实践,进一步衍生和细化为电子新材料、合金材料、及化工产品。同时,公司于2018年8月完成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医药制造公司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光药”)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通过控股东阳光药进入医药制造领域,产业布局更趋多元化,目前公司的主营业务涵盖了电子新材料、合金材料、化工产品及医药制造领域。

  因此,公司当前发展战略、主营业务已发生了重大改变,主营业务和产业布局更加趋向多元化,战略地位向控股型平台转变,现有    证券简称已不能适应公司的发展现状和战略规划,为明确公司的战略定位,公司拟变更    证券简称为“东阳光”。

  三、变更    证券简称的风险提示

  本次    证券简称的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不存在利用变更    证券简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

  本次变更    证券简称事项尚需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科      编号:临2019-32号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2018 年 6 月 15 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修订后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编制财务报表。

  2、财政部于2017年度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9号——关于权益法下投资净损失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0号——关于以使用固定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折旧方法》、《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1号——关于以使用无形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摊销方法》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2号——关于关键管理人员服务的提供方与接受方是否为关联方》。

  3、财政部于 2017 年陆续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四项金融工具相关的会计准则,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施行,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在其他境内上市企业施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及执行期限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

  2019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及其解读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8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7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单位:元

  ■

  [注]:将实际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41,913,408.00元在现金流量表中的列报由“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调整为“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 财政部于2017年度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9号——关于权益法下投资净损失的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0号——关于以使用固定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折旧方法》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1号——关于以使用无形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摊销方法》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2号——关于关键管理人员服务的提供方与接受方是否为关联方》。公司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执行上述解释对公司期初财务数据无影响。

  3、新金融工具准则修订内容主要包括:金融资产分类变更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套期会计方面扩大了符合条件的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范围,以定性的套期有效性要求取代定量要求,引入套期关系 “再平衡”机制。按金融工具披露要求相应调整。

  公司将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公司不对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新旧准则转换累计影响结果仅对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进行调整。执行上述新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具体准则进行的变更和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或新颁布的会计准则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科      编号:临2019-33号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并对其提供

  保证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概况: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乳源瑶族自治县东阳光化成箔有限公司拟以自有的部分生产设备以售后回租方式向广西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金额为0.6亿元的融资租赁业务合作;下属子公司乳源瑶族自治县东阳光高纯新材料有限公司拟将自有的部分生产设备和钢构厂房以售后回租方式向广州万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金额为0.5亿元的融资租赁业务合作

  ●被担保人名称:乳源瑶族自治县东阳光化成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乳源化成箔公司”);乳源瑶族自治县东阳光高纯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纯新材料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为乳源化成箔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0.6亿元;为高纯新材料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0.5亿元。截至目前,本公司实际为乳源化成箔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99亿元,实际为高纯新材料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亿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日止,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履行决策程序: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担保属于公司《关于2019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额度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一、交易概述

  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下属子公司乳源化成箔公司拟将自有的部分生产设备以售后回租方式向广西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分别开展金额为0.6亿元的融资租赁业务合作,期限为5年,上述融资合作同时由公司提供连带保证担保。下属子公司高纯新材料公司拟将自有的部分生产设备和钢构厂房以售后回租方式向广州万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金额为0.5亿元的融资租赁业务合作,期限为3年,上述融资合作同时由公司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属于公司《关于2019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额度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次合作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广西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所在地: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双拥路30号南湖名都广场A座46楼

  法定代表人:林青

  关联关系:广西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

  (二)广州万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所在地: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106号(自编1号楼)X1301-G4751

  法定代表人:易晓明

  关联关系:广州万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乳源瑶族自治县东阳光化成箔有限公司部分生产设备

  1、类别:固定资产

  2、权属:乳源瑶族自治县东阳光化成箔有限公司

  3、所在地:广东省韶关市

  4、资产价值:涉及生产设备评估净值合计不超过人民币0.6亿元,以实际转让设备价值为准。

  (二)乳源瑶族自治县东阳光高纯新材料有限公司部分生产设备和钢构厂房

  1、类别:固定资产

  2、权属:乳源瑶族自治县东阳光高纯新材料有限公司

  3、所在地:广东省韶光市

  4、资产价值:涉及资产评估净值合计不超过人民币0.5亿元,以实际转让设备价值为准。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乳源化成箔公司

  1、租赁物:乳源瑶族自治县东阳光化成箔有限公司部分生产设备

  2、承租人:乳源瑶族自治县东阳光化成箔有限公司部分生产设备

  3、租赁方式:售后回租,承租人以回租使用、筹措资金为目的,以售后回租方式向广西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转让租赁设备。租赁期届满,广西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在确认承租人已付清租金等全部款项后,租赁合同项下的租赁物由承租人按人民币1000元的名义货价留购。

  4、融资金额:最高合计不超过0.6亿元人民币

  5、租赁期限: 自起租之日起60个月

  6、租金及支付方式:

  具体以租赁合同为准。

  7、年租息率:按市场利率

  8、担保方式:由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对租赁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9、租赁物所有权:在租赁期间租赁物所有权归广西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二)高纯新材料公司

  1、租赁物:乳源瑶族自治县东阳光高纯新材料有限公司部分生产设备和钢构厂房

  2、承租人:乳源瑶族自治县东阳光高纯新材料有限公司

  3、租赁方式:售后回租,承租人以回租使用、筹措资金为目的,以售后回租方式向广州万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转让租赁设备。租赁期届满,广州万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在确认承租人已付清租金等全部款项后,租赁合同项下的租赁物由承租人按人民币1元的名义货价留购。

  4、融资金额:最高合计不超过0.5亿元人民币

  5、租赁期限: 自起租之日起36个月

  6、租金及支付方式:

  具体以租赁合同为准。

  7、年租息率:按市场利率

  8、担保方式:由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对租赁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9、租赁物所有权:在租赁期间租赁物所有权归广州万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五、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乳源瑶族自治县东阳光化成箔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卢建权

  注册资本:人民币16396.26万元

  注册地址:乳源县开发区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全系列腐蚀箔、化成箔、农用硝酸铵钙产品;“三废”综合回收利用;电力供应;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公司2018年末资产总额229,839.88万元、负债总额148,611.0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81,228.85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85,549.77万元、利润总额36,981.1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3,603.88万元。

  2、乳源瑶族自治县东阳光高纯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文华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注册地址:乳源县乳城镇开发区乳源县东阳光磁性材料有限公司206室

  经营范围:生产、研发、销售精铝产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公司2018年末资产总额15,096.71万元、负债总额14,382.0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714.67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7,582.88万元、利润总额858.6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30.09万元。

  六、董事会意见

  全体董事一致认为: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盘活存量固定资产、拓宽融资渠道,优化筹资结构,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推动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被担保子公司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小,公司将通过担保管理、加强财务内部控制、监控被担保人的合同履行、及时跟踪被担保人的经济运行,强化担保管理来确保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七、累计担保数额

  截至目前,公司(包括下属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39.79亿元,占本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8.51%。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科         公告编号:临2019-34号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4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4月18日  上午10点0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上沙第五工业区东阳光科技园行政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4月18日

  至2019年4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于2019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发布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9、议案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1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宜昌东阳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乳源阳之光铝业发展有限公司、乳源瑶族自治县东阳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出席会议的股东需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同时还需持本人身份证及委托函;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地点

  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上沙第五工业区东阳光科技园行政楼会议室

  (三)登记时间

  2019年4月18日9:00。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文钧先生、邓玮琳女士;

  联系电话:0769-85370225;

  联系传真:0769-85370230。

  六、 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4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科      编号:临2019-35号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3月27日,公司在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上沙第五工业区东阳光科技园行政楼会议室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监事吕文进、周晓军、李宝良、肖前进到会。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由监事吕文进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摘要》(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2018度的利润分配预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未来现金流状况以及回购股份资金需求等因素后作出的,兼顾公司持续发展与股东回报的需求,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回购股份以及日常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分红政策,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情况。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定价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2、关联董事在审议本关联交易议案时回避了表决,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

  由于关联交易涉及金额大于3000万元且大于公司净资产的5%,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此次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通过方能生效。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资金占用情况说明的议案》(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拟用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低风险、短期的银行理财产品。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适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共享最高额不超过30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在上述额度及业务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经营需要确定。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或新颁布的会计准则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运作情况发表审核意见》(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2018年运行情况,监事会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2018年度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股东大会的决议的要求规范运作,认真履行了各项决议,其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营决策科学合理,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了良好的内控机制。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职、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真检查了公司资产、财务状况和会计资料,认为公司能严格执行国家会计法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拥有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财务管理较为规范。

  (三)监事会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严格按照修订后的《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规范和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四)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2018年公司完成了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购买了东阳光药50.04%的股权,公司由此进入医药制造领域。本次购买股权扩展了公司经营范围,增强了公司的竞争力。此外,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广东东阳光药业有限公司以50,520万元收购其研发的六个仿制药产品的技术、生产批件所有权及销售权,丰富产品种类,可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力。

  收购与出售资产的行为符合公司利益,未发现违规及损害中小股东利益事宜。

  (五)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2018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合法、公平、公正,关联交易价格合理,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充分发挥在关联交易决策、监督方面的职责和作用,对公司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同时,公司严格按照证监会和交易所要求认真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充分披露相关关联交易信息,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和交易行为的透明度。公司的关联交易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3月29日

  公司代码:600673                                公司简称:东阳光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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