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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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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山东黄金地质矿产勘查有限公司

  住所:莱州市莱州北路609号;法定代表人:孙之夫;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经营范围:固体矿产地质勘查;勘查技术服务;地质钻探;地质坑探;地球物理勘查;测绘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关系:公司股东,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4. 青岛黄金地质勘查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瞿塘峡路36号;法定代表人:庞九岗;注册资本:100万元;

  经营范围:固体矿产勘查,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以上凭许可证经营)。

  与上市公司关系: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5. 山东黄金集团烟台设计研究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烟台市开发区泰山路118号;法定表人:于虎;注册资本:4,950万元。

  经营范围:工程设计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应的技术与管理服务;设计、服务:矿山设计、采选新工艺研究试验、成果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的开发、设计、转让服务;研磨设备、分级设备、洗选设备、运输设备、铲运机、地下无轨设备、机电设备及配件的设计、制造、安装。(不含特种设备)矿用设备及配件的制造、销售。货物与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批准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关系: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6. 山东省黄金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住所: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山路118号;法定代表人:赵贵周;注册资本:300万元。

  经营范围:建设监理及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批准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关系: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7. 山东黄金高级技工学校

  住所:烟台市莱山区枫林路23号;法定代表人:王恭吉;开办资金:4,571.89万元。

  经营范围:面向社会培养中级技术人才,承担岗位技能培训任务,为成人提供中专学历教育。

  与上市公司关系: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8. 莱州黄金海岸旅游地产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莱州市金仓街道办事处永和路北;法定代表人:臧文宁;注册资本:2,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项目的开发与经营;旅游项目的开发与经营,旅游信息的咨询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固体废弃物治理工程施工;住宿服务。会议服务;组织体育比赛、体育活动;为体育活动提供场地。销售:体育用品、旅游商品。体育信息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关系: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9. 山东省装饰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济南市朝山街7号楼;法定代表人:王海涛;注册资本:8,000万元。

  经营范围:资质许可范围内的建筑幕墙工程施工;建筑工程施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壹级、建筑装饰设计甲级;装饰工程所需配套用品及材料(以合同预算表为准)、装饰装修机具、室内成套装饰用品生产所需金属材料、木材、胶合板、塑料、建筑材料的供应、调剂、串换;不锈钢及制品的销售;房屋租赁;建筑幕墙工程设计;建筑幕墙制作与安装;仿古建筑工程及修缮;木制品制造;城市绿化管理;照明工程;空气净化工程及防腐保温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工程;金属门窗安装;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机电设备(不含特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关系: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10. 山东黄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济南市历下区解放路16号;法定代表人:叶春晓;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房屋租赁;房屋及配套设施维修服务;园林绿化服务;绿化苗木(不含苗种木)及花卉的销售和租赁;洗衣服务;清洁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酒店管理咨询;停车场服务;房屋中介服务;票务代理;房地产销售代理;网上销售:日用品、百货、五金制品、家用电器;餐饮服务(凭许可证经营);电气设备维修;会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关系: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11. 山东黄金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济南市经十一路2503号;法定代表人:赵永周;注册资本:3,000万元。

  经营范围:汽车租赁、出租客运、房屋租赁;电动汽车充电服务项目经营;停车场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关系: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12. 山东天承矿业有限公司

  住所:莱州市金城镇红布村东;法定代表人:程全民;注册资本:1,618万元。

  经营范围:采选、冶炼:黄金(凭许可证经营,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

  与上市公司关系: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13. 上海盛钜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东方路12号;法定代表人:张峰;注册资本:12,100万元。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股权投资和股权投资管理)、物业管理、自有房屋的租赁。

  与上市公司关系: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14. 青岛黄金铅锌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平度市新河镇大庄子村;法定代表人:王明勤;注册资本:1,587.936万元。

  经营范围:从工业废渣中回收铅锌及深加工、销售。(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与上市公司关系: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15. 山东金创金银冶炼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蓬莱市大柳行镇门楼村;法定代表人:李风良;注册资本:30,000万元。

  经营范围:金、银、铅、铜的冶炼加工;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批准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关系: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16. 山金金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九江路769号1805室;注册资本:150,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张峰。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实业投资、贵金属、有色金属领域内的投资,贵金属销售、回购,煤炭、黑色金属、有色金属及矿产品的销售,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资产管理,企业管理,投资管理,财务咨询(除代记帐),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关系: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17. 山金金控(深圳)黄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鲤鱼门街一号前海深港合作区管理局综合办公楼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峰;注册资本:(人民币)7,000万元

  经营范围:黄金产业投资(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股权投资;创业投资业务;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资金的管理业务);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业务;工艺品的销售;珠宝首饰、金银首饰、钻石首饰、雕刻工艺品、花画工艺品、织制工艺品的销售;领带夹及饰物、胸针的销售;家庭或厨房用器具和容器、装饰品、家具用品的销售;眼镜、箱、包的销售;矿产品(煤炭除外)销售;贵金属及珠宝产品的信息咨询;在网上从事商贸活动(不含限制项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保付代理(非银行融资类),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与上市公司关系: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18. 山金金控(上海)贵金属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九江路769号1806-2室;注册资本:30,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刘洪君。

  经营范围:贵金属投资,贵金属的销售、回收和贸易经纪代理(除拍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关系: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19. 山东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住所:济南市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3号楼1层西侧、8层;法定代表人:吴晨;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经营范围: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批准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关系:与母公司共同投资的子公司。

  20. 内蒙古山金地质矿产勘查有限公司

  住所:内蒙古赤峰地质矿产勘查开发院B座8楼;法定代表人:李文;注册资本:2,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固体矿产勘查;勘查工程施工;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地球物理勘查。

  与上市公司关系: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21. 山东黄金(北京)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昌平区未来科技城定泗路237号都市绿洲318室;法定代表人:何吉平;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黄金项目投资;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销售(含网上销售)黄金;经济信息咨询(不含中介);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关系: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22. 山东黄金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济南市历下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3号楼;法定代表人:刘润田;注册资本:115,000万元。

  经营范围:金属非金属矿地质探矿、开采、选冶的技术服务,备案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及进料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批准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关系:公司股东,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23. 山东黄金集团青岛黄金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19号裕龙大厦2号楼1单元401户;法定代表人:陆继胜;注册资本:11,649万元。

  经营范围:黄金矿山企业经营管理,企业管理及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未经金融管理部门核准,不得从事融资担保、吸收存款、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矿产资源勘探(依据国土部门核发许可证开展经营业务),矿产品收购、销售(不含专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关系:公司股东,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24. 赤峰山金银铅有限公司

  住所:巴林左旗凤凰山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张旭秋;注册资本:30,1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硫酸、氧气、氮气、煤气、煤焦油的生产和销售(仅限厂区范围内销售)(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12月1日)。一般经营项目:银、铅、铜、锌、金、锑、铋的冶炼、加工和销售。

  与上市公司关系: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25. 莱州鲁地矿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莱州市金城镇驻地法定代表人:尹国光注册资本:36,000万元

  经营范围:以企业自有资金对商业性矿产勘查、矿产开发、矿业权经营的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矿山物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批准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关系: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26. 山东黄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3号楼14层;法定代表人:张峰;注册资本50,000万。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它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批准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关系: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27. 青海昆仑黄金有限公司

  住所:青海省都兰县香日德镇法定代表人:王树海注册资本:20,000万元

  经营范围:黄金冶炼、销售;黄金生产的副产品加工、销售;黄金生产所需原材料仓储、销售(危险化学品除外);贵金属及其合金、珠宝首饰加工及商业经营;黄金生产技术研究开发及咨询服务(以上范围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批准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关系: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28. 山东黄金地产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济南市高新区崇华路1587号法定代表人:臧文宁注册资本:30,000万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修缮;金属材料(不含贵金属)、剪裁、木材、机电产品、汽车(不含小轿车)、电子产品及通讯设备(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针纺织品、农副产品(不含专营产品)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国家专项审批的项目);房屋租赁;地热资源开发、地热供暖、温泉洗浴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关系: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29. 山东黄金崮云湖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

  住所:济南市长清区崮云湖街道办土山村法定代表人:臧文宁注册资本:1,000万

  经营范围:正餐服务;提供高尔夫球场相关服务;受委托提供体育赛事组织服务;娱乐项目的研发;会议接待;物业管理服务;服装、茶叶的销售;珠宝首饰及工艺品的维修、销售;国内广告业务;电瓶车及高尔夫球具租赁;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苗木、花卉、草坪的培育、销售;园林绿化技术咨询服务;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组织策划;礼仪庆典服务;场地租赁;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关系: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30. 莱州鑫源矿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烟台市莱州市金城镇焦家村18号;法定代表人:尹国光;注册资本9,050万。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矿业开发项目的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批准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关系: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31. 金创黄金(上海)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漕溪北路333号17层01、02单元;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刘洪君。

  经营范围:黄金、白银、铂金等金属材料的销售;实业投资、矿业投资、房地产投资、广告业投资,科技产品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投资管理及咨询,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关系: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32. 山金证券(香港)有限公司

  住所:香港中环金融街8号国际金融中心58楼5806-07室;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费翔

  经营范围:提供证券交易服务

  与上市公司关系: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述关联方中,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母公司,与本公司之间属于《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其余各关联方与本公司关系为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均属于《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各关联人与本公司有长期合作关系,且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良好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采购、销售与劳务服务:2018年本公司及附属公司与控股股东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等各关联方签署了《采购、销售和服务框架协议》,协议约定了定价原则等,有效期三年。该协议业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本次依据2018年签署的《采购、销售和服务框架协议》进行2019年可能发生的数额预计。

  2.土地、房屋租赁、矿业权使用许可: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部分下属子公司,租用本公司办公楼,双方签有租赁协议。

  公司在新城金矿和焦家金矿租赁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拥有的土地和房屋,各方均签有租赁协议;2018年开始,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山东黄金矿业(莱州)有限公司焦家金矿、山东黄金矿业(莱州)有限公司三山岛金矿、山东黄金矿业(沂南)有限公司、山东黄金矿业(玲珑)有限公司向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租赁相关房产、土地,用于生产经营,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租赁价格参考评估价格,本次预计系按照上述租赁协议合并进行计算。

  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许可本公司使用焦家金矿采矿权,采矿权租赁费按年计。

  3.金融服务业务:2014年开始,公司根据日常经营需要与山东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了《金融服务协议》,根据《金融服务协议》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在山东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融资、存款等结算业务。公司本次年度董事会审议修订并拟重新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并于2019年度执行,该议案应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预计系为按照修订后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计算发生额。

  4.同业托管业务:2017年,为避免同业竞争,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经过业务、资产、资源调整重新配置后,将其持有的及其所属部分子公司持有的黄金业务股权和相关资产全面委托本公司托管经营,双方就此重新签订了《托管协议》。2018年公司增加为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中涉及竞争业务资产提供托管服务的服务标的,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各方签署了增加托管标的公司的《托管协议》及《托管协议补充协议》并于2018年度执行。本次预计系为按照2017年签订的《托管协议》及2018年签署执行的《托管协议》及《托管协议补充协议》合并计算发生额。

  5.商标使用许可:根据2018年公司与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就公司在境内及香港地区使用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拥有的注册商标签署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及《商标使用许可协议》规定,公司须向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就在境内及香港地区使用其商标而支付商标许可使用费合计为70万元人民币/年。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均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目的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持续有效地进行。关联方的选择是基于对其经营管理、资信状况及履约能力的了解以及地域的便利条件,利于降低采购销售成本以及拓宽融资渠道。关联交易条件公平、合理,利于减少公司交易成本,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本项关联交易对公司的持续经营、盈利能力及独立性等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非执行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47                  证券简称:山东黄金          编号:临2019-018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山东黄金”)编制了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A股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经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2540号文核准,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同时,向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以下简称“山东省国投”)、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开源”)、山金金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金金控”)、烟台市金茂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茂矿业”)及山东黄金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共五名特定投资者以锁价方式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2016年9月29日,本次交易配套资金发行对象山东省国投、前海开源、山金金控、金茂矿业及山东黄金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均缴纳了股票认购款。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数量为117,425,346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1,679,182,447.80元。扣除财务顾问费及承销费用人民币36,360,000.00元后,实际到账资金人民币1,642,822,447.80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分别存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华龙路支行,账号为531900059310107;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账号为371618000018800017859;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明湖支行,账号为15153101040027808;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珍珠泉支行,账号为37050161680109555666四个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圆全验字[2016]000040号《验资报告》。

  2、H股募集资金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789号)核准,香港联交所批准,公司实际发行356,889,500 股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每股14.70港元。截至2018 年 9月28日,公司向境外公开发行上市外资股(H 股)327,730,000.00 股,募集资金4,817,631,000.00港元;截至 2018年10月26日,加上公司向境外部分行使超额配售权发行上市外资股(H股)29,159,500.00股,募集资金428,644,650.00港元,累计向境外公开发行上市外资股(H股)356,889,500.00 股,募集资金总额5,246,275,650.00港元,扣除交易费等募集资金净额为5,245,726,677.24 港元,汇入永隆银行有限公司账户中,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18,818,884.84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分别存入招商永隆银行有限公司,账号为60112560837;招商永隆银行有限公司,账号为60134279189;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账号为861-520-13331-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济南分行,账号为74100078801400000879;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济南分行,账号为74100078801400000878五个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期余额

  1、A股相关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28,973,677.12元。2018 年 10 月 19 日,公司将2017年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770,000,000.00 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2018年10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680,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取得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1,065,375.36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654,914,146.04元。

  2、H股相关情况

  本公司分别于2018年10月2日、2018年11月7日通过募集资金账户招商银行永隆银行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支付4,720,000,000.00 、400,000,000.00元港币折合人民币4,506,088,000.00元至山东黄金矿业(香港)有限公司兴业银行港元账户,香港公司于当日转汇至兴业银行美元账户共计652,625,600.00美元全部用于偿还前期并购阿根廷贝拉德罗金矿项目部分银团借款本金及利息。

  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济南分行支付上市费用共计17,420,076.21元,支付本公司基本账户中国建设银行代扣代缴上市费用的税费990,136.21元。五个募集资金专户本期利息及手续费净额26,636.49元,本期汇兑损益-2,475,049.77元,期末余额91,872,259.14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余额103,516,086.32港元及1,171,464.30元人民币,共计折合人民币共计91,872,259.14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本公司和独立财务顾问及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珍珠泉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明湖支行(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在上述银行开设了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履行三方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本公司和独立财务顾问及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与山东黄金矿业(玲珑)有限公司、恒丰银行招远支行(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在上述银行开设了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履行四方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本公司和独立财务顾问及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与山东黄金矿业(莱州)有限公司三山岛金矿、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州支行(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在上述银行开设了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履行四方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已使用328,973,677.12元,余额为654,914,146.04元(不包含2018年10月29日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680,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

  注1:账户余额中包括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后净额21,065,375.36元,未包括补充流动资金68,000万元。

  H股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

  三、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存储和使用募集资金,截至 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8 年 10 月 19 日,公司将2017年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770,000,000.00 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2018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680,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上述资金仅限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

  六、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的情况。

  七、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已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违规情形。

  九、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的《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十、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财务顾问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认为公司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配套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均经过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管理的情形。

  特此公告。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A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H股)》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8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A股)

  2018年度

  ■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H股)

  2018年度

  ■

  证券代码:600547                    证券简称:山东黄金        编号:临2019-019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2017年度颁布的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以及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上述四项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及2018年度颁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及其解读(下称“财会〔2018〕15号文”)的规定,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涉及新收入准则及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报表格式修订的会计政策变更,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2017年度颁布的修订后的新收入准则、以及修订后的新金融工具准则及2018年度颁布的财会[2018]15号文的规定,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019年3月28日,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度颁布了修订后的新收入准则、以及修订后的新金融工具准则及2018年度颁布了财会[2018]15号文。

  其中,(1)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2)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 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 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3)财会[2018]15号文,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修订后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编制财务报表。适用于2018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公司相关会计政策需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日期: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公司将于2018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新金融工具准则,并按照规定日期执行财会〔2018〕15号文。

  3、变更情况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发布、财政部令第76号修订)、2006年2月15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42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增加执行财政部2017年度颁布的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及《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及其解读。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新收入准则以及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新收入准则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所有者权益不产生重大影响。对其他项目的追溯前期比较数据说明如下:

  ①本公司将持股比例在20%以下,无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在活跃市场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合并资产负债表金额为2,000,000.00元,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金额为500,000.00元,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报表列报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②本公司将持有的山东省中央电力建设债券,合并资产负债表金额16,100.00元,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报表列报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③将与销售商品相关的预收款,合并资产负债表金额为127,219,280.57元,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金额为2,752,675.92元重分类至合同负债。

  ④本公司的黄金租赁业务,合并资产负债表金额为5,751,410,580.00元,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金额为5,436,791,200.00元,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重分类至交易性金融负债。

  2、财会[2018]15号文对公司的影响。

  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列示如下:

  ■

  对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列示如下:

  ■

  对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列示如下:

  ■

  对母公司利润表的影响列示如下:

  ■

  四、董事会、监事会和独立董事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及《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及其解读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经审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及《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及其解读的规定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独立非执行董事意见

  独立非执行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及《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及其解读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能够使公司财务报告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不影响公司当期净利润,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47                       证券简称:山东黄金        编号:临2019-020

  关于山东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为本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关联交易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19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与山金财务公司发生的关联存贷款余额为:存款余额为122,909,797.38元,贷款余额为40,000,000.00元,应付票据由山金财务公司承兑的余额184,317,518.84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获得更为方便、高效的金融服务,进一步拓宽本公司的融资渠道,满足个性化要求,降低财务成本和融资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本公司拟与山金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约定山金财务公司为本公司提供存款、贷款、票据、担保、结算、财务顾问及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其中:

  1.山金财务公司吸收本公司成员存款:本公司成员在山金财务公司每日存款余额合计分别不超过人民币2019年15亿元、2020年16.5亿元、2021年18亿元。由于结算等原因导致股份公司成员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超出限额的,财务公司应及时协助股份公司成员在当个工作日内将导致存款超额的款项划至出银行账户;

  2.贷款及其他融资服务:山金财务公司为本公司成员提供贷款及其他融资每日余额分别不超过人民币2019年8亿元、2020年8.5亿元、2021年9亿元。在中国银监会对山金财务公司批准的业务范围内,贷款及其他融资包含的服务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保函、国内信用证、票据承兑及贴现等;

  3.透支服务:山金财务公司为本公司成员提供透支服务的最高日余额分别不超过人民币2019年7亿元、2020年8亿元、2021年9亿元。

  本公司在2014年-2015年、2016年、2017年就此关联交易曾与交易对方山金财务公司签订协议,本次为2019年双方修订并重新签署本协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因山金财务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控股70%的子公司,同时也是本公司的参股公司(股比为30%),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公司与山金财务公司属于受同一法人控制的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将致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同一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可能达到5%以上。

  二.关联方介绍

  山东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是2012年11月6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复〔2012〕642号文件批准筹建,于2013 年7 月8 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复〔2013〕336号文件批准开业的非银行金融机构。2013 年7月12日领取《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073H237010001),2013 年7 月17 日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074403945J)。山金财务公司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其中: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210,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0%;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90,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

  山金财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晨

  注册及营业地:山东省济南市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3号楼

  山金财务公司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

  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山金财务公司吸收存款余额391100.1万元;自营贷款(含贴现余额)289,404.23万元;资产总额527,234.8万元;净资产123,820.31万元;营业收入17,754.85万元;净利润9,220.71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山金财务公司的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三.关联交易标的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山金财务公司开展存款、结算、贷款、办理票据承兑及贴现等金融业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山金财务公司的日存款余额分别不超过人民币2019年15亿元、2020年16.5亿元、2021年18亿元;山金财务公司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及其他融资余额分别不超过人民币2019年8亿元、2020年8.5亿元、2021年9亿元;山金财务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透支服务的最高日余额分别不超过人民币2019年7亿元、2020年8亿元、2021年9亿元。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方案

  双方拟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服务内容

  公司在山金财务公司开立帐户,本着由财务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结算、贷款、融资租赁、办理票据承兑及贴现等金融服务。

  (二)协议金额

  1.山金财务公司吸收本公司成员存款:本公司成员在山金财务公司每日存款余额合计分别不超过人民币2019年15亿元、2020年16.5亿元、2021年18亿元。由于结算等原因导致公司成员在山金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超出限额的,山金财务公司应及时协助公司成员在当个工作日内将导致存款超额的款项划至出银行账户;

  2.贷款及其他融资服务:山金财务公司为本公司成员提供贷款及其他融资每日余额分别不超过人民币2019年8亿元、2020年8.5亿元、2021年9亿元。在中国银监会对山金财务公司批准的业务范围内,贷款及其他融资包含的服务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保函、国内信用证、票据承兑及贴现等;

  3.透支服务: 山金财务公司为本公司成员提供透支服务的最高日余额分别不超过人民币2019年7亿元、2020年8亿元、2021年9亿元。

  (三)交易原则与定价

  公司视山金财务公司为重要的长期合作伙伴,但也有权自主选择其它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

  1.存款服务

  山金财务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着“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原则提供存款服务,在满足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的基础上,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且不低于同期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同期存款利率,也不低于山东黄金集团其他成员单位在财务公司同类同期存款利率。

  2.贷款及票据业务服务

  山金财务公司确定的贷款利率在符合国家贷款利率政策的前提下,不高于股份公司成员在其他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山金财务公司为本公司成员票据提供的票据类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承兑、票据贴现等相关业务,手续费比例不高于其他国内金融机构收取的手续费比例。

  3、结算等其他金融服务

  山金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结算服务等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手续费,凡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监会有收费标准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属于市场指导价的,该等手续费应不高于商业银行向股份公司成员提供同种类金融服务的手续费。

  (四)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三年,自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至2021年12月31日为止。

  五.风险评估情况

  公司已对山金财务公司进行风险评估。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刊登的《关于山东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六.风险控制措施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刊登的《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发生存款业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七.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山金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各项指标均达到《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山金财务公司为公司及控股的子公司提供存款、结算、贷款、融资租赁、办理票据承兑及贴现等金融服务时,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进行,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同时,公司持有山金财务公司30%的股份,公司也可从山金财务公司的业务发展中获得收益,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八.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

  2019年3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国红、王立君、汪晓玲回避表决)

  2.独立非执行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高永涛、卢斌、许颖事前认可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和表决《关于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项议案的表决。

  公司在风险评估和制订风险处置预案的前提下,与山东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由山东黄金集团财务公司提供金融服务,遵循了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定价公允,有利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拓宽融资渠道,降低公司融资成本,符合公司长期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因关联关系影响上市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审议通过该议案。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前,公司与山金财务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为: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公司银行存款中存放在山金财务公司款项为122,909,797.38元;公司的银行借款中,由山金财务公司作为出借方的借款余额为40,000,000.00;公司应付票据中,由山金财务公司承兑的票据为184,317,518.84元。

  特此公告。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47                         证券简称:山东黄金         编号:临2019—021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内容:2019年度业绩说明会

  会议时间:2019年4月23日  9:00

  会议地点:济南市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3号楼公司会议室

  会议形式:现场召开

  一、说明会主题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9年3月28日披露了《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3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全文或摘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规定,公司决定以现场方式举行2018年度业绩说明会,让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和利润分配等具体情况。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召开时间:2019年4月23日  9:00

  召开地点:济南市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3号楼公司会议室

  召开形式:现场会议

  三、公司出席说明会的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部分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四、投资者参与方式

  1、为了更好地安排本次活动,请有意参与本次活动的投资者提前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预约,预约时间为2019年4月18日17:00前。

  2、投资者可在2019年4月18日17:00前通过本公告后附的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联系公司,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3、会后公司将把现场问答情况上传至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网站:http://roadshow.sseinfo.com,供投资者参阅。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1)67710386、67710376

  联 系 人:张如英、石保栋

  邮    编: 250100

  特此公告。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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