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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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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接B125版)

  报告期内,公司债券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变更。为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公司已为2015公司债券4.5亿元回售的按时、足额偿付做出一系列安排。详见公司相关公告及本报告第九节相关内容。

  报告期内, 公司对资金市场包括债券市场的供求关系、成本水平和融资条件进行分析、比较,作出相应的财务决策和调整; 在公司总体融资额度与年度报告计划额度基本一致的基础上,通过开展上述融资业务,有助于公司对资金的统一调度、管理、运用和监控,以便实现整个上市公司统筹管理,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

  前期,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增强公司资金管理的灵活性,保障因生产经营规模日益增长所造成的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交易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金额不超过 8 亿元人民币(含 8 亿元人民币)短期融资券。该议案经 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该决议仍在有效期内,若公司未来有发行短期融资券的需求,鉴于决议通过时间较长, 决议的内容是否符合相关金融机构的要求有待发行申请时确定,如不符合要求需重新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2019年, 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对外投资计划的资金需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盛和稀土及其控股子公司、四川润和、晨光稀土及其控股子公司、科百瑞、海南文盛及其控股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等申请融资,拟申请融资的总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币 22 亿元(含之前数)。

  2019年,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本部(不含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之前数),最终以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融资额度为准。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该事项批准之日止。

  3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 根据财政部 《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8]15 号)要求,本报告期公司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了调整,对公司 2018 年度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无影响。

  5.2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将依据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以下为所涉及的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所有已确认金融资产其后续均按摊余成本或公允价值计量。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以本公司该日既有事实和情况为基础评估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以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的事实和情况为基础评估该金融资产上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三类:按摊余成本计量、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及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其中,对于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合同资产及财务担保合同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6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7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公司共30户,详细情况参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公司2018年度合并范围比2017年度增加4户减少1户,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证券代码:600392   证券简称:盛和资源   公告编号:临2019-026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9年3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成都市高新区盛和一路66号城南天府7楼)召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已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前10天(即于2019年3月17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了第六届董事会全体董事。会议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本次董事会采用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2人);董事周继海先生因出差在国外、独立董事谷秀娟女士因工作安排不能出席本次会议,分别委托董事翁荣贵先生、独立董事闫阿儒先生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胡泽松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综上,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议案名称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86,438,401.83元,报告期末未分配利润1,315,870,548.48元,报告期末合并报表的资本公积2,110,396,726.32元。

  2018年母公司报表净利润57,124,753.44元,报告期末未分配利润-25,605,328.72元 ,报告期末母公司报表的资本公积4,220,802,256.04元。

  鉴于公司目前经营发展情况和发展前景,为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同时为了落实《未来三年(2016-2018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 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 2,340,497 股不参与利润分配),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30 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重组资产(晨光稀土、科百瑞、海南文盛)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对盛和资源2018年度就三家标的资产编制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进行了专项审核,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本公司发行股份购买的三家标的资产实际盈利情况完成了2016年、2017年和2018年度盈利预测目标,兑现了承诺业绩。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及2019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核了该议案相关资料,并发表同意意见。关联董事胡泽松先生、张劲松先生、杨振海先生依法回避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18年度董事及高管薪酬的议案》

  同意2018年度公司支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的薪酬(含奖励)共计494.81万元。具体金额已在《2018年年度报告》中披露。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因融资需求预计担保额度不高于人民币22亿元(含之前数),并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子公司在前述拟融资额度范围内以自有资产提供担保。在符合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前提下,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质押、保证等。上述担保额度仅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子公司可预计的最高担保额度,该额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股东大会核定的担保额度内,公司将根据具体发生的担保进展情况,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如有新增或变更的除外。在前述核定担保额度内,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具体的融资情况而决定担保方式、担保金额并签署担保协议等相关文件。本次预计担保提供反担保。预计担保额度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此次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经股东大会批准日止。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同意本公司(不含控股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之前数),最终以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融资额度为准。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该事项批准之日止。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和财务总监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在前述额度内分割、调整向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的融资额度,决定申请融资的具体条件(如合作金融机构、利率、期限等)并签署相关协议和其他文件。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6〕23号)的规定和公司发展需要,通过对《公司章程》进行梳理,同意对《公司章程》第八十九条、第一百零六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二十六条进行修订,修订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并同意将新修订的公司章程全文在工商管理部门进行备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19年4月25日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上第2、3、4、5、7、9、11、12、13、14项议案进行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听取了2018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情况的述职报告

  17、听取了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的报告

  (二)上述议案6、7、9、10、13、14、15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的相关公告和上网附件。

  特此公告。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9日

  报备文件:董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392   证券简称:盛和资源  公告编号:临2019-027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9年3月17日通过电子邮件和专人递交的方式发送,会议于2019年3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成都市高新区盛和一路66号城南天府7楼)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的监事人数3人,实际出席的监事3人。会议的主持人为监事会主席廖岚,列席人员为董事会秘书黄厚兵、证券事务代表陈冬梅。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议案的名称及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对2018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进行了认真审议,形成意见如下:

  (1)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真实客观地反映了报告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在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18年年度报告编制、审计人员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重组资产(晨光稀土、科百瑞、海南文盛)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及2019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 2018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上述议案5、6、8、9、12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的相关公告和上网附件。

  特此公告。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3月29日

  ●报备文件   监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392    证券简称:盛和资源   公告编号:临2019-028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18年度《关于公司重组资产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下称“专项说明”)。前述专项说明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公司2018 年度实际盈利数实现情况说明如下:

  一、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2015年11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16年5月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16年7月28日,公司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重组相关议案。2016年7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募集配套资金金额及用途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17年2月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86号文《关于核准盛和资源向黄平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

  2017年2月10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110.9130万股购买三十一名特定投资者持有的标的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7】01570001号《验资报告》。2017年2月15日,公司公告:赣州晨光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光稀土”)、四川省乐山市科百瑞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百瑞”)、海南文盛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盛新材”)等三家标的资产已办理完毕过户手续,上市公司已合法取得三家标的资产的所有权。详见相关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7-006。 本次发行股份的新增股份已于2017年2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同时,公司向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新的《营业执照》。详见相关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7-008。

  2017年3月31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798万股向特定投资者募集配套资金人民币665,551,502.00元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7】01570003号《验资报告》。2017 年 4 月 10 日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本次发行新增发行的 77,980,000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

  二、重组资产的盈利预测情况

  根据公司与黄平签订的《业绩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黄平承诺,晨光稀土2016年度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9,900.00万元,2016年和2017年度净利润累计不低于人民币22,600.00万元,2016年、2017年和2018年度净利润累计不低于人民币38,200.00万元。以上净利润为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根据公司与王晓晖签订的《业绩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王晓晖承诺,科百瑞2016年度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2,230万元,2016年和2017年度净利润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610万元,2016年、2017年和2018年度净利润累计不低于人民币9,220.00万元。以上净利润为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根据公司与文盛投资、文武贝投资签订的《业绩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文盛投资、文武贝投资承诺,文盛新材2016年度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10,900.00万元,2016年和2017年度净利润累计不低于人民币24,600.00万元,2016年、2017年和2018年度净利润累计不低于人民币41,500.00万元。以上净利润为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三、2016年、2017年和2018年度盈利预测的实现情况

  2018年度,盛和资源进行年度审计时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标的企业晨光稀土、科百瑞、文盛新材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当期期末累计实际净利润与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的差异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专项审核意见。(瑞华核字[2019]第02180005号、第02180008号、第02180006号)。经审计,重大资产重组中所购买的三家标的资产盈利预测的实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其中,上表中“实际数”一栏内金额系根据所购买的标的资产于2016年、2017年和2018年度内的实际经营状况,并按照与标的资产盈利预测报告相一致的所购买资产架构基础确定。

  说明:2016年实际数详见《关于2016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7-036);

  2016年和2017年实际数详见《关于2017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8-014)。

  四、结论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对盛和资源2018年度就三家标的资产编制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进行了专项审核,出具了《关于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瑞华核字[2019]第02180005号、第02180008号、第02180006号)。注册会计师认为:盛和资源2018年度就三家标的资产编制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09号)的规定编制。

  综上所述,本公司发行股份购买的三家标的资产实际盈利情况完成了2016年、2017年和2018年度盈利预测目标,兑现了承诺业绩。

  特此公告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9日

  ●报备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二)《关于公司重组资产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说明》

  (三)《关于公司重组资产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证券代码:600392     证券简称:盛和资源    公告编号:临2019-029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预计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预计的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无重大影响,本公司不会因为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及2019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议案。

  在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前,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认为:此项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是有确切必要性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允的价格和条件,符合诚实、信用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对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公平的,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此议案尚需获得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二)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

  (三)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管理层预计2019年度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范围,应予披露的日常关联交易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多金属采选厂系公司股东四川省地质矿产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同时,多金属采选厂法人代表张劲松先生在本公司担任董事职务。

  2、中铝四川稀土系公司股东中国地质科学院矿产综合利用研究所和子公司乐山盛和稀土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参股的公司,乐山盛和持有30.5%股权。同时公司董事胡泽松先生、杨振海先生分别在中铝四川稀土担任董事和总经理职务。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

  前述关联方均依法持续经营,经营状况良好,具有履约能力。同时,前述关联方均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保持长期、稳定的交易关系,交易合同均有效执行。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合同的定价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利益。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将就前述预计的关联交易金额分别与德昌县多金属矿试验采选厂、中铝四川稀土有限公司签署相关的购销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预计发生的、必要的交易行为。前述交易,有利于稳定公司的采购、销售渠道及定价,符合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要求。

  2、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良影响。

  3、由于上述交易具有非排他性,交易双方可随时根据自身需要及市场价格,决定是否进行交易,因此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9日

  报备文件: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意见

  (二)独立董事意见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四)董事会决议

  (五)监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392    证券简称:盛和资源     公告编号:临2019-030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子公司2019年度因生产经营和对外投资计划的融资需求,公司拟为该融资需求事项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的担保,并以自有资产提供担保,担保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质押、保证担保等。担保及被担保对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盛和稀土及其控股子公司、四川润和、晨光稀土及其控股子公司、科百瑞、文盛新材及其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丰华冶金。

  ●预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因融资需求提供担保197,550.00万元,因履约需求提供担保余额2,025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为13,650.00万元),前述两项对外担保累计总额为211,200.00万元,占2018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9.23%,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2019年度因融资需求预计提供担保总额度在人民币22亿元之内(含之前数)。

  ●上述事项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一)具体担保情况

  1、预计担保情况

  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子公司2019年度生产经营和对外投资计划的融资需求,公司拟为下列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含之前数)担保:控股子公司乐山盛和稀土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下称“盛和稀土”)、四川润和催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四川润和”)、赣州晨光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下称“晨光稀土”)、四川省乐山市科百瑞新材料有限公司(下称“科百瑞”)、海南文盛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下称“文盛新材”)、参股子公司宁夏丰华实业有限公司(为原参股子公司平罗县丰华冶金有限公司更名后的名称,下称“丰华冶金”)。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四川润和融资需求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9,000万元(含之前数);为参股子公司丰华冶金融资需求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4,000万元(含之前数)。

  上述担保包括但不限于长、短期贷款,票据,信用证,保理等融资业务。上述预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此次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经股东大会批准日止。

  2、担保方式包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公司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3、预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二)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情况

  1、2019年3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因融资需求预计提供担保额度不高于人民币22亿元(含之前数),并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子公司在前述拟融资额度范围内以自有资产提供担保,担保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质押、保证担保等。

  2、在前述预计担保额度内,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具体的融资情况而决定担保方式、担保金额并签署担保协议等相关文件。

  3、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本预计担保事项前,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该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审议后,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1)公司2019年度因融资需求预计担保,有利于及时补充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子公司的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的经营管理及对外投资需要,且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和公司参股子公司,具有实际债务偿付能力,本次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在审议该事项前取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该项担保超过董事会审批权限,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人及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盛和资源2017年度及2018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表:

  单位:元

  ■

  (二)乐山盛和稀土股份有限公司

  ■

  盛和稀土2017年度及2018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表:                                                                      单位:元

  ■

  说明:盛和稀土财务数据为合并财务数据,而非盛和稀土单体财务数据。

  截止本公告日,盛和资源为盛和稀土提供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四川润和催化新材料有限公司

  ■

  四川润和2017年度及2018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表:

  单位:元

  ■

  说明:四川润和财务数据为合并财务数据,而非四川润和单体财务数据;因四川润和为新三板挂牌企业,故其年报的相关财务数据以其公开披露数据为准。

  截止本公告日,盛和资源为四川润和提供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四)赣州晨光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晨光稀土2017年度及2018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表:

  单位:元

  ■

  说明:晨光稀土财务数据为合并财务数据,而非晨光稀土单体财务数据。

  截止本公告日,盛和资源为晨光稀土提供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五)四川省乐山市科百瑞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17年度及2018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表:

  单位:元

  ■

  截止本公告日,盛和资源为科百瑞提供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六)海南文盛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17年度及2018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表:

  单位:元

  ■

  说明:文盛新材财务数据为合并财务数据,而非文盛新材单体财务数据。

  截止本公告日,盛和资源为文盛新材提供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七)宁夏丰华实业有限公司

  ■

  2017年度及2018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表:

  单位:元

  ■

  (八)预计担保所涉各方的关系

  盛和稀土、四川润和、晨光稀土、科百瑞、文盛新材均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盛和稀土99.9999%的股权,盛和稀土持有四川润和38.1227%股权,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晨光稀土100.00%股权,直接和间接持有科百瑞100.00%股权,直接和间接持有文盛新材100.00%股权。

  丰华冶金为本公司的参股子公司,公司持有丰华冶金33.51%股权,为丰华冶金单一最大股东。

  三、担保协议安排

  上述担保额度仅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子公司可预计的最高担保额度,该额度经本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股大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在股东大会核定的担保额度内,公司将根据具体发生的担保进展情况,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如有新增或变更的除外。

  在前述核定担保额度内,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具体的融资情况而决定担保方式、担保金额并签署担保协议等相关文件。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因融资需求提供担保197,550.00万元,因履约需求提供担保余额2,025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为13,650.00万元),前述两项对外担保累计总额为211,200.00万元,占2018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9.23%,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2019年度因融资需求预计提供担保总额度在人民币22亿元之内(含之前数)。

  五、担保目的和风险

  本次拟融资金额的确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生产经营及投资资金的实际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和整体发展需要。同时,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子公司均具有与其担保额度相当的综合偿债能力及提供了反担保,前述担保所可能涉及的财务风险均属于可控制范围,不会对公司及其股东权益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9日

  ●报备文件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意见

  (二)独立董事意见

  (三)董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392    证券简称:盛和资源  公告编号:临2019-031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

  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9年3月27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本公司(不含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之前数),最终以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融资额度为准。

  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该事项批准之日止。融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项目融资、固定资产等长(短)期借款,以及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保理、委托贷款、融资租赁等各类金融相关业务。

  具体融资额度、期限、利率及担保方式等条件以相关金融机构最终审批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和财务总监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在前述额度内分割、调整向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的融资额度,决定申请融资的具体条件(如合作金融机构、利率、期限等)并签署相关协议和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92     证券简称:盛和资源   公告编号:临2019-032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黄平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6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6名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77,980,000股新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5349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665,551,502.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8,020,000.00元(含税),实际募集的资金金额为647,531,502.00元。(根据公司与主承销商、上市保荐人中信建投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协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扣除财务顾问及承销费用2,000万元后的金额64,555.1502万元转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3月31日全部到位,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瑞华验字[2017]01570003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公司以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300,000,000.00元,用于支付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现金对价为人民币223,757,313.57元,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中介机构及相关费用为7,810,000.00元,支付重大资产重组交易费用11,018,000.00元,支付莫来石项目资金4,650,000.00元,支付陶瓷纤维保温制品项目资金5,650,000.00元,支付募集资金扣除手续费后利息收入510,162.44元,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95,176,350.87元,具体如下表:

  ■

  说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大于募集资金余额20,000.00元的原因是在实际支付过程中,将应该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出的验资费用从公司其他账户支出。

  2018年6月,公司收回上年度以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300,000,000.00元,本年度公司以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300,000,000.00元,收到募集资金扣除手续费后利息收入794,171.05元,支付手续费361.00元,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95,970,160.92元,具体如下表:

  ■

  说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大于募集资金余额20,000.00元的原因是在实际支付过程中,将应该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出的验资费用从公司其他账户支出。

  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等相关规定,公司及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应的子公司与平安银行成都分行营业部、乐山市商业银行成都分行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丙方)于2017年4月17日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平安银行成都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5000054898783),在乐山市商业银行成都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020000028611)。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合计55,288.5313万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于前期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止2017年5月30日,公司用流动资金支付重大资产重组审计、评估费用781万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此出具了《关于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7]01570028号)。2017年6月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78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发表了同意公司使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本公司公告:临 2017-052)。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7年6月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项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总额不超过 3 亿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对资金需求的情况及时安排借用资金的归还,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发表了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本公司公告:临 2017-053)。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6月1日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公告:临2018-033)。

  2018年6月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3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项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对资金需求的情况及时安排借用资金的归还,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发表了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详见公告:临 2018-037)。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公司的两个募投项目“年产2万吨陶瓷纤维保温制品项目”及“年产5万吨莫来石项目”,仅投入前期金额(分别为565万元和465万元),成立了海南海拓矿业有限公司东路分公司,完成部分前期准备工作:场地清理与平整、技术合作单位选定、项目工艺路线方案实验,与供应商签订了仪器采购合同和计书转让合同。

  报告期末,受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公司当期业绩和未来发展的不确定性、降低经营风险,公司拟终止上述两个募投项目,并将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39,148万元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019年1月24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募投项目终止或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与会股东在审议时,认真听取了公司经理层关于募投项目进展介绍、终止理由的陈述,认为募投项目仍有推进的可能,现在终止募投项目的理由尚不够充分。因此否决了该议案,并责成公司和募投项目承建单位继续组织相关专家和技术人员就项目异地建设、其他合作方式或变更募投项目等进行详细的可行性研究和充分论证。如果未来公司经理层、董事会结合募投项目实施的可行性、科学性以及政策环境,认为募投项目确有变更需要的,另行按照《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必要的批准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否决该议案是公司根据客观情况做出的谨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现有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下一阶段,公司和募投项目承建单位将继续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等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关于募集资金募集、存储和使用的相关信息。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0392    证券简称:盛和资源   公告编号:临2019-033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9年3月2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

  《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做修订。上述修订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92    证券简称:盛和资源    公告编号:临2019-034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4月2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4月25日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仁南街298号(大鼎世纪广场一号楼)大鼎世纪大酒店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4月25日

  至2019年4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其他:听取《2018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情况的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披露于2019年3月2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 特别决议议案:5、1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地质科学院矿产综合利用研究所、四川省地质矿产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9年4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二)登记手续:

  1、符合出席会议资格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由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出席会议资格的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需持有效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外地股东可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信函到达邮戳或传真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19年4月24日下午5:00)。

  (三)登记及邮寄地点:成都市高新区盛和一路66号城南天府7楼,邮编:610041。

  六、 其他事项

  1、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2、联系人:陈冬梅、郝博

  电话:028-85425108             传真:028-85530349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4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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