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120版)
(二) 金融街重庆置业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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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被担保人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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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金融街武汉置业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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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被担保人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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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金融街重庆融平置业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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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被担保人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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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金融街融兴(天津)置业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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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被担保人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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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东莞融麒置业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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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被担保人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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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北京融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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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被担保人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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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佛山融展置业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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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被担保人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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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金融街重庆裕隆实业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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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被担保人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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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金融街融拓(天津)置业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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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被担保人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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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上海融兴置地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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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被担保人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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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常熟融展置业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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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被担保人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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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重庆金融街融迈置业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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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被担保人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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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成都裕诚置业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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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被担保人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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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 广州融都置业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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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被担保人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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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 天津丽湖融景置业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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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被担保人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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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 北京融晟置业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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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被担保人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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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 廊坊市盛世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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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被担保人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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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 金融街重庆融航置业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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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被担保人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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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 金融街东丽湖(天津)置业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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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被担保人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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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 天津丽湖融园置业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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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被担保人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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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 金融街成都置业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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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被担保人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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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 金融街(遵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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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被担保人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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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 湖北当代盛景投资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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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被担保人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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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 遵化融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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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被担保人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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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 四川雅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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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被担保人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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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七) 成都中逸实业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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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被担保人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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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 成都融展置业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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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被担保人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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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九) 北京武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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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被担保人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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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 深圳融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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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被担保人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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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一) 北京未来科技城昌金置业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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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被担保人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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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二) 惠州融拓置业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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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被担保人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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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董事会意见
为支持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其中,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其他股东应按照股权比例提供担保,且被担保对象需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对等、公平。
本次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公司章程》和《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等有关规定。
四、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业务发展,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发展要求。公司在向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时,要求其他股东按照股权比例提供担保,且被担保对象需向公司提供反担保,能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上述担保符合证监会下发的证监发[2005]120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公司章程》和《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3、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五、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审批通过的为全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的处于有效期的担保额度为561.71亿元;公司经股东大会、董事会批准,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69.7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比例为53.10%,其中对合并报表外公司提供的担保累计余额为4.4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38%。无逾期担保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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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未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1.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19-016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用闲置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3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具体公告如下:
一、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概述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及流动性、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利用短期闲置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具体如下:
1.购买规模:授权期内累计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规模不超过50亿元;
2.单笔期限:不超过6个月;
3.发行方:仅限与公司有业务合作的商业银行;
4.授权有效期:自2018年度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5.授权审批:授权公司经理班子办理相关事宜,经董事长审批后执行。
二、对公司影响
由于房地产行业资金筹集与投入存在时间差异,公司部分资金阶段性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况。公司董事会认为在保证资金安全、满足流动性需要的前提下,投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可提高公司资金运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三、风险分析
公司拟购买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合同中不承诺保证预期收益率,受金融市场波动影响,公司拟购买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实际收益率可能与预期收益率存在差异。
基于以下原因,公司董事会认为拟购买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风险可控:
1.公司拟购买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均在合同中明确保证本金安全,到期全额返还本金,投资本金不存在风险。
2.公司拟购买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发行方仅限于与公司有业务合作的商业银行,市场信用良好。
3.公司拟购买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较短,单笔期限不超过6个月。
4、公司制定了《闲置资金管理办法》,对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范围、决策权限、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方面均作出明确规定,有效防范风险。
四、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目前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满足流动性需要的前提下,运用闲置资金投资于风险可控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运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时,公司制定了《闲置资金管理办法》,具有相应的内控措施。
2.上述事项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29日
(下转B12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