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1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03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本公司属于医药制造业的中成药生产行业,拥有通过GMP认证的硬胶囊剂、合剂、颗粒剂、凝胶剂、片剂、糖浆剂、酒剂、露剂等八个剂型生产线及中药饮片A线、B线两条饮片生产线。主要从事泌尿系统疾病类、妇科类及其他病因复杂类疾病用药的中成药产品研究开发、生产与销售,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的产品。

  目前公司拥有药品生产批件50余个,独家品种13个,主导产品宁泌泰胶囊、坤泰胶囊、苦参凝胶、夏枯草口服液均为国内独家品种;公司拥有专业的研发团队,一直致力于产品的研发,建立了阶梯式的研发项目结构,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公司通过专业化学术推广模式开拓业务,收入来源主要为药品销售收入。

  公司一直致力于应用现代科技理念与成果,依托贵州省丰富的中药材资源,研究和开发“说得清、道得明”的现代中药。公司自设立以来,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的颁布和实施,“两票制”、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等政策的持续推进,中药和中医将获得更大的发展机遇。同时省级医保目录调整、药品招标的力度加大,三明模式的全国推行,市场竞争更趋激烈。公司坚持致力于应用现代科技理念与成果,依托贵州省丰富的中药材资源,研究和开发“说得清、道得明”的现代中药。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9,425.94万元,同比增长1.8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097.55万元,同比增长7.35%。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2018年6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根据通知本公司2018年财务报表按照新的格式进行编制,并对比较期间的2017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以及2017年度利润表进行了相应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仅为报表项目间的合并调整。

  2、重要会计估计及核算方法未发生重大变化。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将报告期内新设的控股子公司上海汇雅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和新天(宁波)医药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4)对2019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大伦):

  证券代码:002873               证券简称:新天药业            公告编号:2019-032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3月16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于2019年3月27日上午9:30在上海市徐汇区东安路562号22楼(近龙华中路,绿地缤纷城)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出席(含委托出席)会议并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董事王艺女士因工作安排冲突,书面授权委托董事龙其武先生代表出席及表决。会议由董事长董大伦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8年,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公司经理层紧密围绕公司总体战略方针,秉承诚信勤奋、快速创新、严谨务实、公平公正的价值观推进各项工作,使公司稳步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发布的《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发布的《2018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9-034)、《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编号:2019-03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及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发布的《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除2018年支付1,597.45万元用于公司股份回购外,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不含公司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现金红利含税金额共计585.48万元(实际应扣除届时公司已回购股份对应的现金红利派发金额),股份回购支付金额及现金红利金额合计2,182.93万元,占2018年度母公司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32.51%。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发布的《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36)。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发布的《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发布的《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37)。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董大伦先生、王金华先生、王文意先生在该议案表决中进行了回避。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发布的《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2019-038)。

  保荐机构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即将于2019年4月5日届满到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需对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由9名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董大伦先生、王金华先生、陈珏蓉女士、王文意先生、季维嘉女士、龙其武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发布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39)。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即将于2019年4月5日届满到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需对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由9名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俞建春先生、钟承江先生、罗建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独立董事候选人俞建春先生、钟承江先生、罗建光先生的有关材料需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候选人详细信息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进行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与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反馈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发布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39)。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有关独立意见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当前整体经济环境及公司规模、行业等经营情况,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拟定为每人每年7万元(人民币,含税)。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可在公司据实报销。本次拟定津贴标准有利于调动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保障独立董事更好的履行职责,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转换未来发行的可转换债券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细则”)规定,在《回购细则》施行前,上市公司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包含多种用途但未明确各用途具体情况的,应当在《回购细则》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按照《回购细则》规定明确各种用途具体拟回购股份数量或者资金总额的上下限,且上限不得超出下限的一倍,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结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及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在回购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后,将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转换未来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发布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转换未来发行的可转换债券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41)。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贷款额度及授权办理有关贷款事宜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2019年度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贷款,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保证公司经营活动顺利开展。具体贷款机构、贷款主体、贷款金额、担保条件、期限、利率等以最终与金融机构商定及签订的协议为准。在上述贷款额度内,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董大伦先生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及用信相关手续,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组织机构调整的议案》;

  为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公司管理,优化业务流程,提升公司运营效率,对公司组织机构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主要职能机构包括证券部 、审计部、总经理办会室、贵阳制造中心、技术中心、物资采购中心、处方药事业部、OTC事业部、商务运营中心、市场监管部、营销发展中心、人力资源中心、信息化中心、财务系统、资金运营中心、法务系统、行政中心、工程建设中心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发布的《关于组织机构调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4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发布

  的《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19-04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73               证券简称:新天药业            公告编号:2019-033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3月16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于2019年3月27日上午11:00在上海市徐汇区东安路562号22楼(近龙华中路,绿地缤纷城)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出席(含委托出席)会议并表决的监事3人,其中监事潘祖余先生因工作安排冲突,书面授权委托监事会主席潘光明先生代表出席及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潘光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发布的《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发布的《2018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9-034)、《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编号:2019-03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及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编制的《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及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018年度财务决算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发布的《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有合法性、合规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发布的《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3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与资产安全,确保了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高了经营效率与效果,促进了公司发展战略的稳步实现;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人员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处罚或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处分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体现了公司组织完善、制度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具有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发布的《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向贵阳臣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缴纳物业费及水电费是因经营需要而产生的,该关联交易是建立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交易内容客观、公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价格合理,符合市场规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需要。监事会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发布的《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37)。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监事潘光明先生在该议案表决中进行了回避。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 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 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公司2018年度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进行管理,募集资金的使用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募投项目的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发布的《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2019-03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转换未来发行的可转换债券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将回购股份用于转换未来发行的可转换债券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及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决策,有利于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本次明确回购股份用途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本次回购股份计划的实施,同意公司在回购股份计划实施完成后,将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转换未来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发布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转换未来发行的可转换债券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4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将于2019年4月5日届满到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需对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成员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经对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审核,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潘光明先生、黄晓昱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发布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4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73               证券简称:新天药业            公告编号:2019-036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公司法》规定,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不含公司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于2019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18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0,975,496.22元,扣除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7,459,943.77元,合并报表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63,515,552.45元,累计可分配利润为218,891,404.20元;公司2018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74,599,437.74元,扣除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7,459,943.77元,母公司报表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67,139,493.97元,累计可分配利润为213,302,042.90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国资委、财政部2018年11月9日联合发布的《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或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999,4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5%,支付的总金额1,597.45万元可视同为公司2018年度的现金分红,将纳入2018年度现金分红比例计算。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充分考虑维护股东利益,拟定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除2018年支付1,597.45万元用于公司股份回购外,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不含公司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现金红利含税金额共计585.48万元(实际应扣除届时公司已回购股份对应的现金红利派发金额),股份回购支付金额及现金红利金额合计2,182.93万元,占2018年度母公司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32.51%。

  2、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3、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和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了本次利润分配的预案。该分配预案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当期利益和长期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二、相关审议程序及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9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均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独立董事意见

  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出的,符合《公司章程》及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进行股利分配,积极回报投资者,兼顾了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现时利益。同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有合法性、合规性。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泄露。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73               证券简称:新天药业            公告编号:2019-037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为保证公司正常开展经营活动,公司预计2019年度将与贵阳臣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臣功物业”)发生水费、电费和物业管理费等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结合2018年度公司与臣功物业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情况,预计2019年度该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约为30万元。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董大伦先生、王金华先生、王文意先生均进行了回避,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监事潘光明先生进行了回避。

  公司监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监事潘光明先生进行了回避。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三)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臣功物业介绍

  名称:贵阳臣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列一

  注册资本: 100万元

  住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贵阳市高新区新添大道114号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场地、房屋租赁;房地产中介;销售:日用百货、五金交电。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人经营状况稳定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2、关联关系

  臣功物业受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董大伦先生间接控制,公司与臣功物业为同一实际控制人。因此,公司与臣功物业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此外,公司董事王金华先生、监事会主席潘光明先生均在贵阳臣功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贵阳臣功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臣功物业95%的股份)中担任董事,公司董事王文意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大伦先生的妻弟。因此,董事长董大伦先生、董事王金华先生、董事王文意先生为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关联董事;监事会主席潘光明先生为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关联监事。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公司(含分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公司(含分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关联交易方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与关联方在本次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进行交易。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臣功物业向公司提供水电物业服务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发展需求。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与关联方的正常业务往来,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我们认真审议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及相关材料,我们认为公司2018年已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且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通过,交易定价公平、公开、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的需要,符合公平、公开、公允的市场交易定价原则,符合有关规定,且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董大伦先生、王金华先生、王文意先生应予以回避。

  (二)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为24万元,预计金额为35万元,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为31.43%。经核查,日常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是公司日常水电物业费用开支的节约,属于正常经营行为。对公司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公司与关联方贵阳臣功物业有限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需事项,为正常的经营性业务往来;该关联交易遵照相关协议执行,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均进行了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向贵阳臣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缴纳物业费及水电费是因经营需要而产生的,该关联交易是建立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交易内容客观、公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价格合理,符合市场规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需要。监事会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对于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与关联方的正常业务往来,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董大伦先生、王金华先生、王文意先生均进行了回避,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监事潘光明先生进行了回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保荐机构对公司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5、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73                      证券简称:新天药业                      公告编号:2019-038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将本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22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22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41元/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702.02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732.79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969.2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XYZH/2017CDA40222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 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

  (三) 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乌当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乌当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城北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会同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上述5家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户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

  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按照孰低原则在一千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5%之间确定,其中: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乌当支行专户为329.35万元,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乌当支行专户为366.85万元,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专户为497.90万元,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专户为135万元,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城北支行专户为150万元)的,开户银行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中德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8年12月 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已实施完毕,为便于管理,公司已将工行乌当支行专户中的余额(利息收入)全部转入公司另一募集资金专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城北支行52050152360000000206)中,并已办理完工行乌当支行专户的注销手续(    公告编号:2018-034)。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具体情况详见附表: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

  1、2018年4月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暂停以募集资金投资建设“新增中药提取生产线建设项目”的议案》,议案主要内容为:公司拟暂停以募集资金投资建设在贵阳市乌当区水田镇定扒村实施的“新增中药提取生产线建设项目”,拟在现有已于2015 年10月投入运营的GMP制剂车间(贵州省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天园区高新北路3号)附近重新选择中药提取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地址(    公告编号:2018-016)。

  2、2019年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变更及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新项目的议案》和《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议案主要内容为:

  (1)公司拟终止募投项目“新增中药提取生产线建设项目”并使用项目终止后的剩余募集资金投资新项目“中药配方颗粒建设项目”,变更募投项目“中药制剂产品产能提升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并调整部分建设内容及实施进度(    公告编号:2019-005);该事项已经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告编号:2019-020)。

  (2)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计划完成时间从 2019 年 6 月延期至 2020 年 12 月(    公告编号:2019-006)。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编制的截至2017年5月31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进行鉴证并出具的[XYZH/2017CDA40283 ]《鉴证报告》显示,截至2017年5月31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新增中药提取生产线建设项目、中药制剂产品产能提升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市场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款项合计1,936.73万元。

  公司于2017年7月1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19,367,321.45元。截至2017年7月31日,公司已置换先期已投入的资金19,367,321.45元。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7年12月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万元的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2017年12月,公司从募集资金中提取30,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已全部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30,000,000.00元,具体如下:

  2018年1月19日,公司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000,000.00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告编号:2018-004);

  2018年4月20日,公司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9,000,000.00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告编号:2018-032);

  2018年5月7日至5月8日,公司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0,000,000.00元分次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告编号:2018-038)。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变更及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新项目的议案》,议案内容为:终止募投项目“新增中药提取生产线建设项目”并使用项目终止后的剩余募集资金投资新项目“中药配方颗粒建设项目”,变更募投项目“中药制剂产品产能提升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并调整部分建设内容及实施进度(    公告编号:2019-005)。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8日

  附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2873               证券简称:新天药业            公告编号:2019-039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19年4月5日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9年3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同意提名董大伦先生、王金华先生、陈珏蓉女士、王文意先生、季维嘉女士、龙其武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俞建春先生、钟承江先生、罗建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核查,确认上述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的任职条件。公司独立董事也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上述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相关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分别逐项表决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保证董事会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28日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董大伦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生,高级工程师,1984年本科毕业于南京药学院(现中国药科大学)生物制药专业,2007毕业于中欧国际工商学院获高级工商管理硕士(EMBA)学位。1984年7月至1992年6月先后任贵阳生物化学制药厂工程师、厂长;1992年7月至2002年12月先后任新天生物法定代表人、经理、执行董事,2011年4月至今任新天生物执行董事;1995年8月至2001年11月任新天有限董事长、经理;2000年3月至今先后任海天医药董事长、执行董事;2001年12月至2005年4月任本公司董事长;2005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3年4月至2014年12月期间兼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董大伦先生持有贵阳新天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东,持有公司51,568,96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4.04%)80%的股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另外,董大伦先生为公司董事王文意先生的姐夫。除此之外,董大伦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董大伦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董大伦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金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年生,大专学历,高级工商管理硕士(EMBA),工程师。1986年8月至1993年5月,先后任肉联厂机修车间技术员、设备动力科第一副科长;1993年6月至1995年6月,任凤冈生化厂生产及工程负责人;1995年8月至今,任新天有限或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3年3月至今任治和药业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王金华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4,402,83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王金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王金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陈珏蓉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生,工学学士,工商管理硕士,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经济师、注册企业教练。1991年7月至1992年3月任爱建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技术员;1992年4月至1993年7月任上海启明软件有限公司程序员;1994年1月至1996年10月任和泰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人事行政主管;1996年10月至2002年9月任脱普(中国)企业集团总部管理部主管;2002年9月至2004年9月任上海置地广场人力资源部经理;2004年12月至2016年3月历任本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副总经理;2013年10月至今任名鹊网络执行董事;2016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陈珏蓉女士持有本公司股票127,5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陈珏蓉女士不存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陈珏蓉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文意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生,大专学历。1996年6月至今,先后任新天有限车间工人、湖北办事处会计、销售代表,本公司湖北地区经理、福建江西办事处经理、销售三部经理、销售事务部经理、商务部经理、公共事务总监、商务运营中心总经理;2013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王文意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204,000股,是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董大伦先生的妻弟。除此之外,王文意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王文意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王文意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季维嘉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年生,本科学历。1998年9月至2004年7月先后任君美格鲁柏食品(上海)有限公司出纳、成本会计、销售助理;2004年7月至今,先后任本公司销售助理、OTC营销总监助理、总经理秘书、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处方药管理部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季维嘉女士持有本公司股票36,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季维嘉女士不存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季维嘉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龙其武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年生,管理学学士,初级会计师。2007年8月至2010年4月任中国铝业贵州分公司财务部会计;2010年9月至2011年4月任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2011年4月至今历任贵阳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会计主管、资金财务部部长;2015年6月至2016年7月任贵州高原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6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龙其武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龙其武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龙其武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俞建春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 年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注册会计师。1984年9月至1997年12月任职于上海远洋运输有限公司,从事人事教育工作;1997年12月至2001年12月任上海明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注册会计师;2002年1月至今任上海沪港金茂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兼任上海知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轩技信息技术咨询事务所执行董事、上海微欣文化艺术传播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12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俞建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任何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俞建春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钟承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4月生, 硕士研究生学历,执业律师。1997年7月至2002年7月任贵州师范大学科员、助教;2005年7月至2006年6月任苏州茵梦湖集团董秘;2006年7月至2007年7月任硅湖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助理;2007年7月至2007年12月任北京市金城同达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2007年12月至2008年12月任深圳万商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2008年12月至2010年8月任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律师;2010年8月至今,任万商天勤(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17年9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钟承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任何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钟承江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罗建光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11月生, 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1998年6月至2001年6月任湖南宏生堂制药有限公司技术开发部职员;2006年6月至2007年6月任中国海洋大学医药学院讲师;2007年7月至2009年6月任中国药科大学天然药物化学教研室讲师;2009年7月至2014年6月任中国药科大学天然药物化学教研室副教授;2013年5月至2014年5月任美国亚利桑那大学(University of Arizona)访问学者;2014年6月至今任中国药科大学天然药物化学教研室教授;2017年9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罗建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任何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罗建光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002873               证券简称:新天药业            公告编号:2019-040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19年4月5日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9年3月27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监事会同意提名潘光明先生、黄晓昱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已对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核查,确认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非职工监事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的任职条件。公司第六届监事候选人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不存在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超过公司监事总数二分之一的情形。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非职工代表监事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监事会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仍将继续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勤勉、忠实地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3月28日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潘光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生,本科学历,高级工商管理硕士(EMBA)。1985年至1991年,先后任肉联厂技术员、车间副主任;1991年至1998年先后任贵州牛羊肉类加工厂车间主任、办公室主任、厂党总支副书记;1998年至2003年,在贵阳食品公司工作;2003年至2013年4月先后任本公司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2013年3月至2013年10月任黔草种植执行董事;2013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日,潘光明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204,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潘光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潘光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黄晓昱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1996年9月至2001年7月上海中医药大学中医基础医学学士,2001年9月至2004年7月上海中医药大学中医诊断学硕士,2004年7月至2005年3月中国倍艺(香港)医药集团产品经理,2005年4月至2006年7月海南奇力同顺药业有限公司产品经理,2006年9月至2008年5月先后任本公司产品专员、产品经理,2008年6月至2008年12月贵州同济堂制药有限公司推广经理,2009年1月至今先后任本公司市场部经理、市场总监、产品总监、高级专家联络总监、市场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黄晓昱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25,5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黄晓昱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黄晓昱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873               证券简称:新天药业            公告编号:2019-041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转换未来发行的可转换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或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A股部分股份,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该部分回购的股份将作为公司未来在适宜的时机推行股权激励计划或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之标的股份。截至2019年2月28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58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5%,最高成交价为16.9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5.52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25,498,647.29元(含交易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分别于2018年11月30日、2019年3月2日发布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106)、《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8)。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19年1月11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细则》”)规定:在《回购细则》施行前,上市公司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包含多种用途但未明确各用途具体情况的,应当在《回购细则》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按照《回购细则》规定明确各种用途具体拟回购股份数量或者资金总额的上下限,且上限不得超出下限的一倍,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

  公司于2019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转换未来发行的可转换债券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根据《回购细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实际情况,决定在本次回购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后,将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转换未来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特此公告。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73               证券简称:新天药业            公告编号:2019-042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组织机构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组织机构调整的议案》,为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公司管理,优化业务流程,提升公司运营效率,对公司组织机构进行调整。

  本次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机构图如下:

  ■

  特此公告。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73               证券简称:新天药业            公告编号:2019-043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定于2019年4月19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4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4月18日-2019年4月1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18日下午15:00至2019年4月1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9年4月12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19年4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徐汇区东安路562号22楼(近龙华中路,绿地缤纷城)。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及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贷款额度及授权办理有关贷款事宜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董大伦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王金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选举陈珏蓉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选举王文意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选举季维嘉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选举龙其武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俞建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选举钟承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选举罗建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选举潘光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2)选举黄晓昱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以上议案均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时发布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上述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其它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2、3、4、5、6、7需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议案8、9、10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应选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 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19年4月19日(13:30-14:30);采取信函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19年4月18日17:00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上海市徐汇区东安路562号22楼(近龙华中路,绿地缤纷城)。

  登记联系电话:021-64222293-8088

  登记联系传真:021-64187103

  联系邮箱:xtyydsh@163.com

  登记联系人:袁列萍、王伟、孟颖颖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

  (3)除上述登记文件外,股东还应出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回执。

  (4)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应在出席会议时出示上述登记文件的原件。

  (5)股东授权委托书及回执的样式见附件2、附件3。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2、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袁列萍、王伟、孟颖颖

  联系电话:021-64222293-8088

  联系传真:021-64187103

  联系邮箱:xtyydsh@163.com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873。

  2、投票简称:新天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9年4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4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4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授权有效期自签署日至本次会议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三、提案编码

  ■

  注: 1、对于累积投票议案,请填写具体票数。如直接打“√”,表示将其拥有的总选举票数平均分给打“√”的候选人;对于非累计投票议案,请在对应表决意见处打“√”。

  2、对于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3、对可能增加的临时议案是否有表决权:有□否□

  如未作具体指示,则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日期:2019年  月  日

  附件3:

  回  执

  截止2019年4月12日,我单位(个人)持有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

  票股,拟参加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姓名或名称(盖章):

  日期:2019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及复印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873               证券简称:新天药业    公告编号:2019-044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贵阳新天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天生物”)的通知,新天生物将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票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新天生物持有本公司股份51,568,96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4.04%(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51,451,802股,无限售条件股份117,160股),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计33,622,600股,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的65.20%,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8.71%。

  三、备查文件

  1、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73                               证券简称:新天药业                               公告编号:2019-035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