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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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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微细漆包线业务

  公司子公司珠海蓉胜主要从事中高端微细漆包线(如:继电器、微特电机、电磁阀、电子变压器、传感器、点火线圈等)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年产能1.7万吨。产品主要应用于家电、通讯设备、高铁、航空、汽车电子、计算机、办公和个人电子产品相配套的继电器、微特电机等微小型和精密电子元器件。随着智能制造带动电子元器件的快速更新换代,尤其是5G通讯继电器、新能源汽车继电器、接触器等高精密元器件,其核心原材料超微漆包线是不可缺少的关键材料。珠海蓉胜已是新能源汽车的高端用线,5G继电器项目的漆包线用线重要供应商。珠海蓉胜所生产的微细漆包线产品在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和良好的品牌形象,市场占有率位居前列。报告期内,通过持续不断的研发投入和高端装备的引进以及工艺流程创新、使产品质量、生产效率等有了较大程度的提升,与此同时开拓高端产品客户,调整产品结构、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提升管理水平、促使公司产品的总体利润率持续上升。

  (二)新能源业务

  2018年公司加大对新能源产业的人力投入和资金投入,完成了对藏格控股有关盐湖提锂技术的技术服务协议的约定内容,贤丰惠州新能源年产4500吨卤水提锂专用锂离子富集材料项目生产线一期项目(年产1800吨)于2018年11月17日顺利建成并开工试投产,该生产线主体装置已全部建设完成,产出的锂离子富集材料产品各项技术指标符合合同设计标准。

  贤丰惠州新能源以“天然卤水提锂专用锂离子富集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作为首个重点项目,进入新能源领域。一期工程规模年产1800吨(已经行正式生产并达产),二期将扩建至年产4500吨。产品用于从高镁锂比盐湖卤水中高效提取碳酸锂,为国内可以量产并向市场销售的富集材料的生产厂商。

  贤丰新能源项目核心专家团队由俄罗斯从事锂盐研发生产多年的科学家(二十余人)组成,经过多年的积累,其工业化生产工艺无论在生产成本或产品质量方面均为全球领先。公司专家团队已完成了天然卤水提锂过程中的核心材料——锂离子富集材料、碳酸锂(工业级、电池级、高性能电动汽车级)等重点产品的研发及工业化生产的技术储备。

  2018年,公司与中农集团等合作方共同投资设立的子公司中农贤丰锂业正式注册完成。同时,中农贤丰锂业已完成3万吨/年工业级碳酸锂建设项目一期1万吨/年工业级碳酸锂生产装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并于2018年5月取得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批复的《关于同意青海中农贤丰锂业股份有限公司3万吨/年工业级碳酸锂建设项目一期1万吨/年工业级碳酸锂生产装置开展前期工作的函》。2018年6月底,公司及中农控股作为股东方与茫崖行政委员会签署了《投资协议书》,茫崖行政委员会将从多个方面对中农贤丰锂业项目建设给予协助、支持和协调。该项目前期行政许可以及有关准备工作顺利推进中。未来,公司通过中农贤丰锂业将利用公司方面掌握的盐湖卤水初提技术工艺以及兴元钾肥的卤水资源,从事在盐湖卤水中提取碳酸锂生产经营业务。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人民币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及其解读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8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影响报表项目分类,不对前期数据进行任何追溯调整。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8年,公司管理层紧紧围绕董事会确定的年度经营目标,努力克服各种不利因素,积极主动采取有效措施,集中各方面优势,积极推进新能源业务的开展,同时继续巩固微细漆包线业务,提升盈利能力。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04,073,717.18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040,232.87元;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1,841,048,133.36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340,643,430.45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54%,基本每股收益0.0062元。

  (一)坚定看好新能源行业持续快速增长带来的发展机遇,继续推进公司新能源业务布局和发展,落实公司转型新能源业务的发展战略。

  在国家新能源车补政策的推动下,导致前期碳酸锂价格的大幅飙升,进而又推动了大量资本涌入“提锂”领域,其中中国青海省蕴藏的大量盐湖卤水成为“提锂”的重要资源,但由于我国卤水中“镁锂比”较高,使得提锂难度大、投入成本高、产出品质差。在碳酸锂产品价格高的情况下,使用生产成本高、出货品质较低的工艺生产出的碳酸锂产品仍有盈利空间;随着补贴退坡导致碳酸锂价格出现了较大幅度的回落后,会使业内各大企业重新将目光聚集到拥有具备成本优势与品质优势的先进工艺技术路线上来。

  报告期内,贤丰惠州新能源年产4500吨卤水提锂专用锂离子富集材料项目生产线一期项目(年产1800吨)于2018年年内建成并试投产,试生产出的锂离子富集材料产品各项技术指标符合合同设计标准。这为公司在青海开展盐湖卤水用吸附法提取碳酸锂并工业化奠定了坚实的前提基础。产品定价方面,锂离子富集材料生产技术为公司专有,目前国内、外没有同级产品出售,在充分的市场调研基础上,将根据市场需求进行合理定价。

  2018年4月,公司与中农集团等合作方共同投资设立的中农贤丰锂业正式注册完成。同时,中农贤丰锂业已完成3万吨/年工业级碳酸锂建设项目一期1万吨/年工业级碳酸锂生产装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并于2018年5月取得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批复的《关于同意青海中农贤丰锂业股份有限公司3万吨/年工业级碳酸锂建设项目一期1万吨/年工业级碳酸锂生产装置开展前期工作的函》。2018年6月底,公司及中农控股作为股东方与茫崖行政委员会签署了《投资协议书》,茫崖行政委员会将从多个方面对中农贤丰锂业项目建设给予协助、支持和协调。

  (二)多措并举,做优做强漆包线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围绕做优做强漆包线业务的发展战略,扎实推进各项工作。通过技术创新与技术研发,加强品质管理,保证高品质产品的稳定生产;持续投入智能制造设备,提高产品稳定性和一致性,并极大提高生产效率;通过更加精细化、标准化、规范化的管理,保证设备运行高效,提高生产效率,降低单位生产成本;通过不断加强信息化建设及建立客户导向的营销理念,深入挖掘市场机会,及时调整产品结构,提升产品形象及竞争力。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及其解读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8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7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单位:元

  ■

  2.本公司之联营企业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及其解读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8年度财务报表,本公司对联营企业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2018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2017年度的比较财务报表未重列,具体影响如下:

  单位:元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4)对2019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2019年3月28日

  ■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通知已于2019年3月22日以电话、邮件和传真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9年3月28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陈文才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讨论,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中的“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章节。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详细内容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

  四、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18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040,232.87元,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为-8,939,920.93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34,032,206.69元,减去2017年度利润分配1,134,656.52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2018年度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23,957,629.24元,盈余公积19,360,849.92元, 2018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3,957,629.24元。

  经公司研究决定,201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18年度合并报表实现的利润,将用于投资公司漆包线业务及新能源业务,以保证公司可持续、平稳发展。本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需求,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是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为保持公司会计报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外部审计机构,授权董事长根据市场收费情况,确定2019年度的审计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为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子公司)相互之间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担保风险可控;公司为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时,该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提供同等担保,担保公平、对等。因此,上述担保均系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商业惯例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进行融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进行融资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质押融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质押融资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申请融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申请融资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董事陈文才、卢敏、张斌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与考核建议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地方政府签署有关协议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财务会计管理制度议案》

  表决结果: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十九、审议通过《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二十、审议通过《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详细内容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一、审议通过《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表决结果: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公司对2018年度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进行梳理,形成了《2018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自查表》,详细内容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二、审议通过《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报告》

  表决结果: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十四、备查文件

  1.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

  ■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4月19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4月18日—2019年4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4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4月18日下午15:00至2019年4月1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4月1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32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审议《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3.审议《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审议《关于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8.审议《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进行融资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质押融资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申请融资的议案》;

  12.审议《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

  13.审议《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

  14.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议案6、7系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在审议该议案时应回避表决;议案7系一年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应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议案14系一年内对外投资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应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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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9年4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2.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32楼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1)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本地或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书面信函或传真须于2019年4月15日16:30前送达本公司。信函邮寄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32楼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出席股东大会”字样),邮编:518017;传真号码:0755-83255175。

  4.联系方式

  联系人:万荣杰

  电话:0755-23900666

  传真:0755-83255175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3204公司证券部

  5.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登记方式中相关证件的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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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41

  2.投票简称:贤丰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4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4月18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4月19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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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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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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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3月22日以电话、邮件和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3月28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是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为保持公司会计报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资料及决策程序进行了审核,认为: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的相关资料及决策程序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子公司)相互之间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担保风险可控;公司为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时,该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提供同等担保,担保公平、对等。因此,上述担保均系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商业惯例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针对风险投资建立了健全的《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并采取了全面的风险控制措施;本次拟投资的资金仅限自有资金;该事项的审议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资金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与考核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制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该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涵盖了公司治理和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各个环节,制度设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经营运作的要求。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的真实情况。

  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通过《2018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表决结果: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公司对2018年度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进行梳理,形成了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自查表》,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通过《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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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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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了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711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定增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4,229.96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7.11元,共计募集资金101,175.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170.56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99,004.44万元,已由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4月13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519.5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8,484.9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11-13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97,796.03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01.56万元,以前年度累计理财产品到期收益为1,640.43万元;2018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484.50万元,2018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0.41万元,2018年度理财产品到期收益为53.19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00,280.53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01.97万元,累计理财产品到期收益为1,693.62万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0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4月21日分别与交通银行珠海分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新安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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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23,947.8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此次置换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关于广东蓉胜超微线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6〕11-146号)。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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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度

  编制单位: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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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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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2019年3月28日,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2.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1)2019年度,公司拟与关联人广州丰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盈基金”)进行接受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去年与丰盈基金同类交易实际发生273.13万元。

  2)2019年度公司拟与关联人贤丰(深圳)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贤丰深圳新能源”)进行采购原材料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19年公司与贤丰深圳新能源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去年与贤丰深圳新能源同类交易实际发生0万元。

  3)2019年度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青海中农贤丰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农贤丰锂业”)拟与关联人贤丰深圳新能源进行采购原材料及接受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19年中农贤丰锂业与贤丰深圳新能源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2,000万元,去年与贤丰深圳新能源同类交易实际发生0万元。

  公司预计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9,000万元,去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273.13万元。

  3.贤丰(深圳)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贤丰深圳新能源”)系公司控股子公司,贤丰深圳新能源由公司持股51%、深圳市聚能永拓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持股30%、横琴丰信汇富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0%、广东贤丰控股有限公司持股9%。广东贤丰控股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贤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贤丰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经董事会审批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贤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东贤丰控股有限公司及广东贤丰矿业资源有限公司将放弃在股东大会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1.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2017年,经公司第一次、第六次、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先后投资了丰盈基金管理的横琴丰盈惠富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横琴丰盈信德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横琴丰盈睿信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合称“并购基金”),丰盈基金作为并购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并购基金进行管理并收取基金管理费用。2018年公司预计与关联方丰盈基金发生基金管理费用金额600万元,实际发生273.13万元。鉴于上述并购基金产品尚未到期,未来一段时期仍将由丰盈基金负责各基金产品的资产管理,预计2019年与丰盈基金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2,000万元。

  2.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公司子公司暨关联方贤丰深圳新能源主要从事“天然卤水提锂专用锂离子富集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其生产的富集材料可从高镁锂比盐湖卤水中高效提取碳酸锂。

  根据公司新能源产业布局及发展规划,2019年度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的日常关联交易如下

  1)公司拟与关联人贤丰深圳新能源进行采购原材料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2018年度公司未与贤丰深圳新能源发生关联交易。

  2)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中农贤丰锂业拟与关联人贤丰深圳新能源进行采购原材料、接受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2,000万元。2018年度青海中农贤丰锂业未与贤丰深圳新能源发生关联交易。

  3.2019年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如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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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广州丰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徐飈

  2.注册资本:贰仟万元整

  3.住所: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106号(自编1号楼)X1301-G2516(仅限办公用途)(JM)

  4.主营业务:资本市场服务(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财务状况:截止2018年12月31日,广州丰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613.96万元,净资产为977.85万元,营业收入为1836.25万元;净利润为187.63万元。

  6.关联关系: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7.履约能力分析:广州丰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二)贤丰(深圳)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张斌

  2.注册资本:壹亿元整

  3.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4.主营业务:锂元素的技术开发(不涉及锂矿的开采和选矿);锂离子富集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锂盐产品研发、生产及销售;锂材料、锂产品、金属材料(不含贵金属)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

  5.财务状况:截止2018年12月31日,贤丰(深圳)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1,986.53万元,净资产为4,138.23万元,营业收入为48万元,净利润为 -836.62万元。

  6.关联关系:系公司控股股东广东贤丰控股有限公司持股9%的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7.履约能力分析:贤丰(深圳)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接受丰盈基金提供的基金管理服务、采购贤丰深圳新能源的原材料,公司子公司青海中农贤丰锂业采购贤丰深圳新能源的原材料及接受贤丰深圳新能源提供的技术服务,以上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依据是以市场化为原则,双方将在参考市场公允价格的情况下确定协议价格,并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签订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于2017年进入新能源业务领域,并逐步加大向新能源业务领域转型的力度,加快推动在新能源领域的业务布局。1.公司投资的并购基金已参股了拥有盐湖资源的企业;2.公司依托拥有的国际领先的盐湖提锂技术,投资的贤丰深圳新能源,目前“天然卤水提锂专用锂离子富集材料”项目已建成投产;3.公司投资的中农贤丰锂业将开展制备碳酸锂产品业务。公司致力于成为在锂资源业务领域具有一定话语权的企业。

  因此,公司与丰盈基金、贤丰深圳新能源的关联交易、公司子公司青海中农贤丰锂业与贤丰深圳新能源的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及发展需要,能有效发挥公司新能源业务协同性,促进公司在新能源领域的快速发展。上述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资料,听取了公司有关人员关于该等事项的专项汇报,并查阅有关规定,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广州丰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求,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所需,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公开,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发展,没有对上市公司业务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与关联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制订的,且将与每一项具体业务构成完整合同,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市场为依据,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资料及决策程序进行了审核,认为: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

  ■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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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担保情况概述

  1.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自该议案获得最近一次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子公司)相互之间向相关机构申请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为12个月,总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并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股东大会自通过上述事项之日起,在此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负责签署相关担保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2.贤丰(深圳)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贤丰深圳新能源”)系公司控股子公司,贤丰(惠州)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贤丰惠州新能源”)系贤丰深圳新能源之全资子公司,贤丰深圳新能源由公司持股51%、深圳市聚能永拓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持股30%、横琴丰信汇富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0%、广东贤丰控股有限公司持股9%。公司对贤丰深圳新能源、贤丰惠州新能源提供担保时,贤丰深圳新能源的股东广东贤丰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聚能永拓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横琴丰信汇富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为贤丰深圳新能源、贤丰惠州新能源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广东贤丰控股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贤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贤丰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经董事会审批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3.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提供担保额度的担保对象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子公司)、未来新设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一)珠海蓉胜超微线材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5年12月18日

  2.注册地址: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机场西路681号4栋101

  3.法定代表人:卢敏

  4.注册资本:18,000万元

  5.主营业务:生产和销售电线电缆产品(各种漆包线、铜包铝线、镀锡线、三层绝缘线等)、电工电器产品、附件,技术咨询,电器机械及器材、自动化仪表及系统制造、维修、销售,金属材料加工(裸铜线、金属绞线、切割线、合金线),本公司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6.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100%。

  7.财务指标(已经审计):

  单位:元

  ■

  (二)贤丰(深圳)新能源材料科技有公司

  1.成立日期:2017年7月12日

  2.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3.法定代表人:张斌

  4.注册资本:10,000万元

  5.主营业务:锂元素的技术开发(不涉及锂矿的开采和选矿);锂离子富集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锂盐产品研发、生产及销售;锂材料、锂产品、金属材料(不含贵金属)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

  6.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51%、深圳市聚能永拓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持股30%、横琴丰信汇富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0%、广东贤丰控股有限公司持股9%。

  7.财务指标(已经审计):

  单位:元

  ■

  8.公司对贤丰深圳新能源提供担保时,贤丰深圳新能源其他股东广东贤丰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聚能永拓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横琴丰信汇富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为其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三)贤丰(惠州)新能源材料科技有公司

  1.成立日期:2017年7月19日

  2.注册地址:博罗县园洲镇腾达路

  3.法定代表人:张斌

  4.注册资本:10,000万元

  5.主营业务:锂元素的技术开发(不涉及锂矿的开采和选矿);锂离子富集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锂盐产品研发、生产及销售;锂材料、锂产品、金属材料(不含贵金属)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与公司的关系:贤丰(惠州)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系贤丰(深圳)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贤丰(深圳)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由公司持股51%、深圳市聚能永拓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持股30%、横琴丰信汇富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0%、广东贤丰控股有限公司持股9%。

  7.财务指标(已经审计):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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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鉴于贤丰惠州新能源系公司控股子公司贤丰(深圳)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贤丰深圳新能源”)之全资子公司,公司对贤丰惠州新能源提供担保时,贤丰深圳新能源及贤丰深圳新能源的股东广东贤丰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聚能永拓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横琴丰信汇富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为贤丰惠州新能源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四)青海中农贤丰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8年4月2日

  2.注册地址:茫崖行委花土沟镇创业路161号(茫崖兴元钾肥公司供水调度楼)

  3.法定代表人:卢敏

  4.注册资本:20,000万元

  5.主营业务:锂系列产品的生产、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及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盐湖提锂技术研究、开发、咨询服务,盐湖资源综合开发利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公司持股41%、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公司持股15%、中农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5%、茫崖兴元钾肥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横琴德诚永兴科技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0%,珠海信合汇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4%。

  7.财务指标(已经审计):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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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公司对青海中农贤丰锂业提供担保时,青海中农贤丰锂业其他股东将为其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五)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为自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新成立的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子公司)提供担保。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为拟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子公司)与相关银行及其他机构共同协商确定,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具体担保协议约定,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 2018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自该议案获得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子公司)相互之间向相关机构申请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为 12 个月,总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详见公司2018-013号公告《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截止本董事会召开日,公司已为子公司珠海蓉胜提供担保的累计合同金额为人民币40,657万元(其中保证担保为18,030 万元,抵押担保为 22,627 万元),实际担保总额为 13,970 万元;已为控股子公司贤丰(深圳)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贤丰(惠州)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累计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5,000万元,实际担保总额为4137万元;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合同金额为45,657万元,实际担保总额为18,107万元(不含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事项)。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诉担保等情形。

  五、2018年度与相关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10.2.10条规定,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包括:2018年2月,公司向关联方广州丰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借款1,000万元人民币,应付利息为10.61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8.2.10条规定,上市公司接受关联人提供的财务资助(如接受委托贷款)或者担保,可以按照合同期内应支付的利息、资金使用费或者担保费总额作为关联交易的交易金额,适用《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及《公司章程》,本次向关联方借款事项在董事长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六、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子公司)相互之间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担保风险可控;公司为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时,该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提供同等担保,担保公平、对等。因此,上述担保均系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商业惯例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议案进行了审议,认为:

  1)本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意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2)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子公司)相互之间提供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且风险可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利益,可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因此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的相关资料及决策程序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子公司)相互之间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担保风险可控;公司为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时,该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提供同等担保,担保公平、对等。因此,上述担保均系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商业惯例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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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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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现金管理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个现金管理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相关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上述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

  (二)上述事项已经2019年3月28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品种和期限

  自有资金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保本型产品。

  三、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一)投资目的

  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旨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公司将审慎选择投资产品,为进一步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如下措施:

  1.具体实施部门严格筛选现金管理产品,优先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及有信誉、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产品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部门及时分析和跟踪资金投向、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对现金管理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负责对理财产品进行全面检查,督促财务部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合理地预计可能产生的风险,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4.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在保障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开展,同时能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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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

  业务进行融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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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3月28日,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进行融资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为盘活现有资产,拓宽融资渠道,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子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进行融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子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进行融资,融资租赁方式包括新购设备直接融资租赁(直租)和自有资产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两种方式,融资租赁额度有效期为12个月,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签署融资租赁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介绍

  交易对方:具有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资格,并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机构。

  三、融资租赁主要内容

  1.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总金额合计不超过50,000万元。

  2.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标的物为已合法持有的固定资产、拟购置的固定资产;

  3.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期限不超过3年。

  本次融资租赁事项尚未签订协议,有关交易对方、租赁物、租赁方式、实际融资金额、实际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租赁设备所属权等融资租赁的具体内容以实际签订的协议为准。

  四、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目的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进行融资,不仅能盘活现有资产、拓宽了融资渠道,有效满足了公司经营发展对生产设备的需求,同时也使公司获得生产经营需要的长期资金支持,有利于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运营能力。本次融资租赁业务不会影响公司生产设备的正常使用,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次融资租赁业务对公司未来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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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质押融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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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3月28日,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质押融资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为拓宽融资渠道,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子公司)拟通过质押申请融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根据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公司拟将持有的应收账款、票据、股权等向银行及其它机构申请融资时进行质押;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将持有的应收账款、票据、股权等向银行及其它机构申请融资时进行质押,总质押资产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签署质押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每笔质押金额及质押期间由具体协议约定。

  2.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子公司)进行质押融资,是根据公司经营情况所做出的决定,能拓宽公司融资渠道,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理利益。本次质押业务的开展对公司未来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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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申请融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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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3月28日,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申请融资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根据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公司拟以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自有资产作为抵押物申请融资;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子公司)拟以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等自有资产作为抵押物申请融资。融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期限不超过5年(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和审批情况在上述授权范围内确定)。

  2.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子公司)合计可抵押资产的账面总价值为18,201.49万元(其中:已抵押资产账面总价值6,687.91万元,未抵押资产账面总价值为11,513.5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9.89%。抵押资产金额以中介机构评估报告为准,具体抵押比例、贷款金额、期限、利率等相关事项以公司签订的合同为准。

  3.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次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申请融资事项,是为了保证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稳定发展,对公司不存在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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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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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益,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3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及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在不影响公司与子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率,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现公司收益最大化。

  2.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3.资金投向:由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七章第一节中规定的风险投资(即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以非房地产为主营业务的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投资、以上述投资为标的的证券投资产品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汇率及其衍生品种等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固定收益类资产产品投资;资产管理计划;信托产品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产品投资;其他金融产品投资等。

  4.投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资金来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6.审批程序: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风险投资相关的协议、合同。

  7.规范要求: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应当以本公司名义设立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进行证券投资,不得使用他人账户或向他人提供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应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末证券投资情况以及报告期内证券投资的买卖情况。

  二、审批程序

  1.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是公司的风险投资决策机构。公司董事长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签署风险投资相关的协议、合同。

  2.在风险投资实施前,各部门组织专人对拟投资标的进行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或产品合规性、风险因素、是否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经济效益或预期收益等方面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评估,形成初步的风险投资项目建议书。项目初审通过后,公司组成专门小组开展尽职调查,搜集项目相关资料,并进行可行性分析,根据尽职调查的结论向公司提交投资建议书。必要时,公司可聘请外部机构和专家对投资项目进行论证,并出具可行性研究报告供投资决策参考。

  3.公司计划财务部和证券投资部为风险投资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

  1)完善公司风险投资的相关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2)寻找和拓展公司风险投资项目,组织项目的尽职调查、分析和初步评估,向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提供分析论证材料和投资建议;

  3)风险投资项目的实施及后续管理与监控。

  4.公司计划财务部负责风险投资项目的资金和财务管理。

  5.公司内控审计部负责风险投资项目相关法律文件的拟定及合同的审核,并就风险投资项目的合法、合规及相关法律风险提出法律意见,必要时聘请律师事务所对项目出具专项法律意见。同时,负责对风险投资项目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对风险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风险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的风险投资,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效益。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存在的风险

  公司进行风险投资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金融市场波动风险、收益回报率不可预期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制度要求制定了《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对风险投资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并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

  2.公司计划财务部定期对风险投资组合的价值变化进行跟踪分析,同时负责定期和不定期编制风险投资报告。

  3.公司内控审计部负责对风险投资项目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对风险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风险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相关审批程序和审核意见

  1.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9年3月28日,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5亿元的自有资金用于风险投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投资期限内,该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的两名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结合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有利于进一步盘活闲置自有资金,并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现资金收益的最大化,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稳健,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健全,内控措施较为完善,风险投资的安全性可以得到保证。

  我们同意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事宜,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9年3月28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已针对风险投资建立了健全的《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并采取了全面的风险控制措施;本次拟投资的资金仅限自有资金;该事项的审议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资金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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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地方政府签署有关

  协议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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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对外投资概述

  1.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8年11月16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蓉胜超微线材有限公司(下称“珠海蓉胜”)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6,888万元,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安徽蓉胜基础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简称“安徽蓉胜”),从事漆包线生产。2018年12月19日该安徽蓉胜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

  2.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新的动力和增长点,珠海蓉胜基于安徽蓉胜项目拟与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协议。

  3.本次签署有关协议暨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投资金额超过董事会决策权限,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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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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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投资协议主要内容

  根据珠海蓉胜发展战略,经与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人民政府协商,拟签订投资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期先行租赁厂房面积约29331平方米,合计总投资额1.8亿元。项目完成后年产量约9000吨,产值约7亿元,主要用于汽车点火线圈和ABS防抱死装置线材生产。

  二期项目固定资产约4亿元(含一期),征地约200亩。预计项目建成后年产量约15000吨,年产值约12亿元。建成后,一期整体搬迁至新建厂房。

  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4亿元左右,投资强度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亩,建筑容积率不低于1.0,建设期限为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之日起24个月内建成投产。

  (三)有关优惠政策

  以上项目在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后享受《舒城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若干规定(试行)》(舒政〔2018〕36号)文件相关优惠政策。

  (四)违约责任

  1.本协议由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应全面信守。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应负违约责任。

  2.除不可抗力或政策因素,乙方应在协议约定期限开工建设和完成相应投资。

  3.甲方应确保兑现协议承诺的相关优惠政策,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乙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乙方享受的相关优惠政策,应在实现本协议和相关补充协议约定的前提下,方可享受。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有助于进一步拓展主营业务,提升产品性能,满足客户需求,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提升盈利能力。

  (二)存在的风险

  本次投资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影响风险、经营风险、市场竞争风险等,公司将充分发挥管理经验和资源优势,强化和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机制,适应市场变化,促使该公司稳健发展。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经营状况及财务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蓉胜超微华东(舒城)工厂项目投资协议书》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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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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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因公司外销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和欧元,当收付货币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会对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因此,为尽可能降低经营风险,减少汇率波动对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与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二、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基本情况

  1.交易品种

  远期结售汇业务限于进出口业务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及港币。

  2.资金额度

  根据目前的订单周期及进出口业务的实际规模,预计未来12个月内远期结售汇业务累计总额不超过等值7,500万美元。

  3.业务期间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远期结售汇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若远期结售汇确认书约定的远期结汇汇率低于实时汇率时,将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导致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根据公司对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调整自身订单,造成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

  (二)内部控制措施

  1.公司建立了《远期结售汇内控管理制度》,就结售汇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各项措施切实有效且能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同时也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

  2.在汇率波动较大的情况下,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适时调整经营策略,以稳定出口业务和最大限度避免汇兑损失。

  3.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4.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的外币收款预测,远期结汇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当期相应货币应收款总额,将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已制定了《远期结售汇内控管理制度》,并就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开展建立了相应的监管机制;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符合实际经营的需要,风险可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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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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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电解铜为公司微细漆包线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了锁定公司产品销售价格和产品成本,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由于原材料价格变动带来的市场风险,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进行电解铜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套期保值交易品种

  阴极铜标准合约。

  2.资金额度

  根据公司对近几年客户远期订单交货情况的统计,年度公司远期供货数量约3500吨左右,假设按上海期货交易所主力合约均价50000元/吨及上海期货交易所规定的保证金比例(12%)测算,预计公司进行电解铜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投入保证金的总额为:50000元/吨×3500吨×12%(保证金比例)=2100万元,即总投入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100万元(约占公司2018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57%)。

  3.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4.业务期间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5.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相关规定执行。开展套期保值所使用的期货产品的公允价值变动,将计入公司的当期损益。

  三、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分析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市场行情波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期货交易的损失。

  2.违约风险:可能出现客户违反约定,取消订单,或客户支付能力发生变化等情况使货款不能收回,不能按时结汇,造成公司损失。

  3.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订市制度,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4.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5.技术风险:可能因为计算机系统及网络原因造成的技术风险。

  四、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该制度对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操作流程及风险控制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各项措施切实有效且能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同时也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

  2.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规模将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仅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且与公司经营业务所需的材料相关性最高的商品期货品种。

  3.公司将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对保证金的投入比例进行关注和控制,在市场剧烈波动时及时平仓规避风险。

  4.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内控制度安排和使用专业人员,建立严格的授权与岗位牵制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

  5.公司将建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故障时,即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时,公司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能够有效进行内部控制和管理,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有效规避市场风险,对冲原材料价格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实现公司长期稳健发展,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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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8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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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9年4月9日(星期二)下午3:00—5: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8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陈文才先生、独立董事张敏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彭君君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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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141                                     证券简称:贤丰控股                                     公告编号:2019-018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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