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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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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531871494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1、典当业务

  典当业务是当户将其动产、财产权利或房屋作为抵质押物,取得当金,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金利息、偿还当金、赎回当物的一项业务。公司典当业务主要由控股子公司民生典当运营。民生典当成立于2003年,注册资本3亿元,公司持有92.38%股权,是北京市成立较早的典当企业,现为北京市典当业协会副会长单位。民生典当主营业务包括动产质押典当、财产权利质押典当、房地产抵押典当、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以及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等,目前在北京、成都设有经营场所,服务于上述地区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客户群。

  民生典当从事典当业务流程主要包括受理、评估、登记、放款等环节,其主要竞争对手是当地同行及小额贷款公司。

  2018年5月14日,商务部发布《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和典当行管理职责调整有关事宜的通知》,从4月20日起,典当公司的业务经营与监管规则职责划给银保监会。商务部流通发展司公布的典当行业统计数据到2018年2月。从已经公开的2018年1-2月典当行业总体运行情况来看,全国典当行业资产总额、负债合计略有上升,盈利水平和典当总额有所下降。业务结构保持稳定,房地产典当仍是行业主要业务;典当余额较去年上升1.9%,典当余额占行业全部资产总额的54.6%,说明行业的业务量、资金利用率都有进一步提升空间;贷款逾期率为13.8%,较上年同期上升0.3个百分点,绝当率2.2%,较上年同期下降1.6个百分点,企业经营风险整体处于较低水平;银行贷款较去年下降9%,全行业银行贷款占典当企业资产总额的2%,仍处于较低水平。表明典当企业主要利用自有资金进行经营,风险传导性较低;也反映典当企业从银行融资难度仍然较大。

  银保监会截至目前尚未公布2018年全年典当行业统计数据。

  2、保险经纪

  保险经纪业务是公司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公司保险经纪业务主要由全资子公司民生保险经纪运营,民生保险经纪成立于2002年,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持股100%,其业务主要包括风险管理咨询业务、保险承保业务、协助索赔业务以及再保险业务等,主要产品为财产保险及其相关增值服务、人身保险及其相关增值服务、风险管理咨询服务等,主要流程包括取得客户委托、设计保险方案、制作保险询价单、向市场询价、代客户投保及后续服务等环节。

  随着国民经济水平的提升以及全社会保险意识的增强,保险市场保持稳定发展,根据银保监会披露的《2018年保险统计数据报告》,2018年保险行业原保险保费收入38016.62亿元,同比增长3.92%,其中产险业务原保险保费收入10770.08亿元,同比增长9.51%;寿险业务原保险保费收入20722.86亿元,同比下降3.41%;健康险业务原保险保费收入5448.13亿元,同比增长24.12%;意外险业务原保险保费收入1075.55亿元,同比增长19.33%。

  依托于保险市场的快速发展,保险经纪行业面临良好的发展前景,保险经纪行业趋向专业化、规范化方向发展。2018年2月1日,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开始实施。《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的实施,有利于完善保险经纪行业市场准入退出机制,促进专业化和规范化经营。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8年,公司加快优化调整步伐,加大市场拓展力度,全力以赴确保公司主营业务稳健发展。一年以来,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有了新的起色,典当业务稳中有升,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保险经纪业务通过优化调整,提高了经营发展的质量,奠定了下一步发展的基础;企业管理进一步加强,以建立市场化激励机制为核心的制度建设有了明显的进展;节流与开源并重,费用管理、成本管理富有成效;风险控制得到强化,全年无重大风险事件出现;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关联交易等得到有效管理,年内公司获得深交所信息披露考核“B”;公司荣获中国证券报2017年度金牛最具投资价值奖,展现了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9.20亿元,同比下降2.4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8.72亿元,同比下降0.43%;全年公司合并报表实现的营业收入为8061.13万元,同比上升12.8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98.34万元,同比下降26.57%。2018年度公司实现每股收益0.0376元,同比下降26.56%;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30%,同比下降0.82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公司加大了对民生典当的支持力度。根据2017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为民生典当提供财务资助5500万元,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报告期内,公司加强对财产权利典当业务的控制和审核,采取调低放款比例及额度等更为严厉的风险控制措施,力保典当贷款安全;房地产典当业务作为公司典当业务的核心业务,在2018年行业内外经济环境较为严峻的情况下,通过专业的业务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进一步发挥优势,实现了典当核心业务的稳步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对保险经纪业务实施较大力度的优化调整,力图夯实保险经纪业务发展的基础。积极调整运营模式,对保险经纪业务的组织架构、人员配置重新整合,制定实施与个人业务挂钩的绩效考评激励制度,完善业务管理制度流程。经过一年接近市场化的探索,员工业务开拓的主动性提高,业务流程逐渐清晰通畅。

  报告期内,公司审慎进行证券投资,根据资本市场形势的变化及时调整优化投资结构,逐步减少股票二级市场投资的比重和份额,适当加大债券、信托产品的投资力度,力求减少证券市场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确保获得稳健的投资收益。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备注:公司的典当、保险经纪业务,主要经营费用为人力费用、职场费用等,不列支成本,相关费用计入销售费用及管理费用科目。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2018年6月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8〕15号),对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归并至“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将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及“其他应收款”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将原“固定资产”及“固定资产清理”行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将原“工程物资”及“在建工程”行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归并至“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将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及“其他应付款”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将原“长期应付款”及“专项应付款”行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利润表中“管理费用”项目分拆“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明细项目列报;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目下增加“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列报;股东权益变动表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公司对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对2017年度的财务报表列报项目影响: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

  批准报送日期: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416   证券简称:民生控股  公告编号:2019-11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为了更好的支持北京民生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民生典当”)的发展,提升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通过委托贷款的方式向民生典当提供财务资助,总额度不超过2亿元(含2亿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资金利率比照市场利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资金提供将根据民生典当的实际需要,授权公司总裁在上述额度内审批公司为民生典当提供财务资助的具体事宜。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即任一时点公司对民生典当财务资助的额度不超过2亿元(含2亿元)。民生典当另一股东泛海能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海能源”)将按照持股比例同比例对民生典当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按照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要求,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事项不构成中国证监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被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

  (二)民生典当资信情况及主要财务指标

  民生典当持有商务部颁发的典当经营许可证,具体业务涵盖房地产典当、汽车典当、民品典当以及财产权利业务等,成立于2003年,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现为北京市典当业协会副会长单位。民生典当自成立以来,经营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截至2018年12月31日,民生典当经审计总资产452,410,800.56元,净资产360,200,602.47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70,601,891.55元,营业利润47,007,386.91元,净利润35,238,191.49元。

  (三)民生典当其他股东基本情况

  民生典当另一股东为泛海能源,由于泛海能源与本公司同受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因此泛海能源为本公司关联方。泛海能源基本情况如下:

  ■

  (四)公司在上一个会计年度对民生典当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1)根据2017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18年2月8日通过委托贷款的方式向民生典当提供财务资助4000万元,期限至2018年8月8日。为平衡民生典当业务发展和资金流动性的需要,前述上述委托贷款到期后,由民生典当继续使用,用于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至2019年2月6日,同时民生典当另一股东泛海能源同比例为民生典当提供财务资助329.9416万元,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10日、8月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6)、《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26),该笔委托贷款4000万元已于2018年12月6日收回。

  (2)根据2017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通过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向民生典当提供财务资助1500万元,民生典当另一股东泛海能源按照持股比例向民生典当提供财务资助123.7281万元,资金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1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25),该笔委托贷款1500万元已于2018年12月6日收回。

  三、所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

  民生典当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因此对其提供财务资助事项风险较小,民生典当另一股东泛海能源按照持股比例同比例对民生典当提供财务资助,交易公允、透明。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公司将密切关注民生典当经营情况,确保资金安全。

  四、董事会意见

  民生典当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民生典当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提升资金使用效益,降低融资成本,确保民生典当的正常经营及业务发展之资金周转需要,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民生典当另一股东泛海能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按照持股比例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交易公允、透明。民生典当自成立以来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对其提供财务资助风险可控。公司将积极跟踪民生典当的日常运营和资金运作,维护公司资金安全。公司董事会同意为民生典当提供财务资助,总额度不超过2亿元。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向北京民生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民生典当”)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降低民生典当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民生典当另一股东泛海能源按照持股比例同比例对其提供财务资助,交易公允、透明,并未对公司及股东利益造成损害。民生典当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提供财务资助风险相对可控。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上市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目前,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5000万元,不存在财务资助逾期情况。

  七、其他事项

  公司承诺在此项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后的十二个月内,若有闲置募集资金,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八、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416   证券简称:民生控股  公告编号:2019-12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民生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民生典当”)融资需求,提高融资工作效率,公司拟为民生典当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后一年,授权公司总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批公司为民生典当提供担保的具体事宜,民生典当将提供反担保。公司将根据民生典当的实际融资情况与相关方签订担保合同和反担保协议。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不构成中国证监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

  (三)民生典当产权及控制关系

  ■

  (四)民生典当资信情况及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民生典当持有商务部颁发的典当经营许可证,具体业务涵盖房地产典当、汽车典当、民品典当以及财产权利业务等,成立于2003年,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现为北京市典当业协会副会长单位。民生典当自成立以来,经营稳定,资信情况良好。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民生典当经审计总资产452,410,800.56元,负债92,210,198.09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00元,流动负债总额92,210,198.09元),净资产360,200,602.47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70,601,891.55元,营业利润47,007,386.91元,净利润35,238,191.49元。

  截至2019年2月28日,民生典当未经审计总资产453,592,906.45元,负债90,321,507.24元,净资产363,271,399.21元,2019年1-2月实现营业收入4,977,548.78元,营业利润3,070,796.74元,净利润2,303,097.56元。

  (四)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民生典当客户陈双聘以2000万股雷蒙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质押借款2000万元,雷蒙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蒙德”)为陈双聘借款提供担保,偿还1000万元借款后,陈双聘不履行典当借款到期债务。北京民生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宣武分公司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12月28日作出民事判决书。因判决书无法送达,民生典当已办理判决公告,公告期满后将向西城区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

  除此外,民生典当无其他或有事项。

  三、提供担保主要内容

  根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司拟为民生典当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后一年,授权公司总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批公司为民生典当提供担保的具体事宜,民生典当将提供反担保。公司将根据民生典当的实际融资情况与相关方签订担保合同和反担保协议。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民生典当提供担保额度2亿元,主要是为了满足民生典当融资需求,提高融资工作效率,促进民生典当业务快速发展,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民生典当自成立以来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

  公司单独向民生典当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及股东利益造成损害。民生典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股92.38%,对其具有控制权,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管理情况,控制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同时民生典当将提供反担保,对其担保事项风险可控。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民生典当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额度有利于提高民生典当的融资效率,有利于民生典当正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该担保事项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单独向民生典当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及股东利益造成损害。民生典当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业务情况,控制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因此担保风险相对可控。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余额为零,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416   证券简称:民生控股  公告编号:2019-14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吴革,作为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吴革

  2019年3 月27日

  证券代码:000416   证券简称:民生控股  公告编号:2019-15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吴革先生为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19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0416   证券简称:民生控股  公告编号:2019-16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19年,因日常经营需要,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控股”)及子公司拟与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1394.74万元。

  2019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余政先生、刘冰先生、陈家华先生、冯壮勇先生及陈良栋先生因在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任职,成为本次交易的关联董事。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前述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事项已经过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9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

  注:经查询,上表中关联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表中,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为其分公司,其余关联人均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卢志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履约能力分析

  2019年度将与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人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稳定,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交易风险可控。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因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及业务拓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与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泛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关联交易内容为租赁房屋(办公场所)、租赁车辆、接受物业管理服务以及提供保险经纪服务等。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市场定价原则,由双方平等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公司将严格遵循市场化原则,与各方签署关联交易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系保证公司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需要,交易价格是以市场化原则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交易双方平等协商确定。上述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事项已经过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2019年度拟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市场定价原则,由双方平等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其他董事经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416   证券简称:民生控股  公告编号:2019-09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民生控股”)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9年3月27日在北京民生金融中心C座4层会议室召开。公司于2019年3月15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刘冰副董事长因工作原因书面委托陈家华董事代为表决,严兴农董事因工作原因书面委托李慧中独立董事代为表决。会议由余政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3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18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3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公司3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531,871,49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3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意见和《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容详见3月29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六、《公司2018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2018年度证券投资情况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3月29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告。本议案详细内容详见3月29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证券投资情况鉴证报告》。

  七、《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年度审计报酬为48万元。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3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年度审计报酬为20万元。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3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余政先生、刘冰先生、陈家华先生、冯壮勇先生、陈良栋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3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告。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3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十、《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事宜。具体如下:

  ■

  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十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钱爱民女士已于2019年3月12因工作原因提出辞职,董事会同意提名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吴革教授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提案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吴革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十二、《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3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3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公告》。

  十三、《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3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告。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3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十四、《关于修改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改后的证券投资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

  十五、《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详见公司3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吴革先生简历

  吴革,1967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9年7月毕业于南京师范大学数学系,1994年获得南开大学会计学硕士学位,2008年获得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1989年7月至1991年9月在江苏省镇江高等专科学校担任讲师,1994年9月至今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任教,现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会计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中国金融会计学会第四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中国会计学会财务成本分会第六、七届理事会理事,现同时兼任天合石油集团汇丰石油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海量数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吴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确认,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吴革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416     证券简称:民生控股   公告编号:2019-17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时间、方式: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年4月23日(周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4月22日—2019年4月2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23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22日15:00至2019年4月23日15:00的任意时间。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权登记日:2019年4月16日。

  (五)出席对象:

  1、截至2019年4月1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大会,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董事候选人。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六)会议地点: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C座4层1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公司2018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五)《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六)《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七)《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八)《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九)《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十)《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

  (十一)《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说明:上述须审议的议案一至议案十一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3月2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上披露的公告),其中议案八为特别决议事项,议案九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就2018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述职。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2019年4月16日下午股票交易收市时持有“民生控股”股票的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采用传真或信函方式亦可办理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

  (二)登记时间:2019年4月17日到2019年4月22日, 9:00-12:00,13:00-17:30,节假日除外。

  (三)登记地点:北京民生金融中心A座15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办公室。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5层董事会监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见附件一。

  六、其它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5层

  邮政编码:100005

  联系电话:010-85259020  010-85259036

  传真号码:010-85259595

  联系人:李晓静 王成福

  (二)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时间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0416。

  2. 投票简称:民生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4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4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4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以下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

  备注:若委托人在表决意向内不做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照自己意愿进行表决。

  □是     □否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

  证券代码:000416   证券简称:民生控股   公告编号:2019-10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民生控股”)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9年3月27日在北京民生金融中心C座4层会议室召开。公司于2019年3月15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英伟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二、《2018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经认真审核,公司2018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531,871,49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政策,该预案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审阅了《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个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能够得到充分有效地监督。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416                           证券简称:民生控股                            公告编号:2019-13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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