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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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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川能动力      公告编号:2019-008号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26日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3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了《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财务管理总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通过了《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审议通过了《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融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五)审议通过了《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六)审议通过了《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四川他山石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开展化工产品贸易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0号。

  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七)审议通过了《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四川能投煤化新能源有限公司开展化工产品贸易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1号。

  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八)审议通过了《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四川能投川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化工产品贸易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2号。

  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九)审议通过了《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四川华英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化工产品贸易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3号。

  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审议通过了《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联力环保新能源有限公司开展化工产品贸易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4号。

  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四川能投化学新材料有限公司开展化工产品贸易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5号。

  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三)关于提议增加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特此公告。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川能动力      公告编号:2019-009号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临时提案暨2019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川能动力”或“公司”)定于2019年4月8日召开2019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已于2019年3月21日发布了《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06号)。

  2019年3月28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能投集团”)提交的《关于提议增加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公司董事会将《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四川他山石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开展化工产品贸易业务的议案》、《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四川能投煤化新能源有限公司开展化工产品贸易业务的议案》、《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四川能投川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化工产品贸易业务的议案》、《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四川华英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化工产品贸易业务的议案》、《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联力环保新能源有限公司开展化工产品贸易业务的议案》、《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四川能投化学新材料有限公司开展化工产品贸易业务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9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公司董事会审核,能投集团为持有公司26.20%股份的股东,提案人资格、提案内容及提案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9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提案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08号)、《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0至015号)。除了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2019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地点、方式和股权登记日等相关事项保持不变,现将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届次:2019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2019年3月2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4月8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的投票时间为2019年4月7日 15:00至2019年4月8日15:00之间的任意时间;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投票时间为 2019年4月8日上午 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网络投票

  (六)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于股权登记日2019年4月2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航空路1号国航世纪中心A座7层712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

  1、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2、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四川他山石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开展化工产品贸易业务的议案。

  6、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四川能投煤化新能源有限公司开展化工产品贸易业务的议案。

  7、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四川能投川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化工产品贸易业务的议案。

  8、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四川华英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化工产品贸易业务的议案。

  9、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联力环保新能源有限公司开展化工产品贸易业务的议案。

  10、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四川能投化学新材料有限公司开展化工产品贸易业务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1、提案1、2、3、4内容详见2019年3月21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03号)、《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04号)、《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5号);提案5、6、7、8、9、10内容详见2019年3月29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08号)、《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0至015号)。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部分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法人证明书、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身份证及持股证明进行登记。授权代理人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3、授权代理人代理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代理人身份证及代理人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日截止前用邮件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9年4月2日至2019年4月5日上午9:00-12:00分、下午1:00-5:00分。

  四、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法人证明书、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身份证及持股证明进行登记。授权代理人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3、授权代理人代理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代理人身份证及代理人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日截止前用邮件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9年4月2日至2019年4月5日上午9:00-12:00分、下午1:00-5:00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付 佳  赵江晨

  联系电话:(028)65258923、(028)65258930

  邮    编:610041

  (二)会议费用:会期预计半天,出席者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八、授权委托书(附件2)

  特此公告。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9日

  

  附件1: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155,投票简称:“川化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4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9年4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 2019年4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全权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                     被委托人:

  委托人证券账户: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持股数:

  ■

  注:1、请注明对参与表决议案投同意、反对、弃权票,如委托人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意愿表决。

  2、本表可自行复制,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川能动力    公告编号:2019-010号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为提升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经营能力,优化贸易业务结构,公司拟继续与四川他山石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他山石”)开展化工产品贸易业务,并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向其采购甲醇、煤焦油、粗苯、硫酸铵等化工产品。

  (二)四川他山石的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控股股东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能投集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框架协议的签署构成关联交易。

  (三)2019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四川他山石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开展化工产品贸易业务的议案》,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在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该协议合作期限为三年,公司将在每年年初对该协议项下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2.13条的规定,在合同执行满三年后严格按照第10.2.11条的规定重新履行日常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

  (五)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四川他山石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四川他山石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安立

  成立时间:2011年02月28日

  注册地址:旺苍县尚武镇寨梁村四社

  经营范围:对能源项目的投资;煤炭洗选、销售;企业管理咨询、企业营销策划;房地产经纪;矿产品、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不含稀有金属、贵金属)、五金交电、日用百货、汽摩配件、润滑油、石油焦、焦炭销售;甲醇、粗苯、焦油、硫磺、硫铵、煤气零售(票据交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权结构

  四川他山石分别由3家股东组成,分别是四川能投物资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能投物产”)持有四川他山石40%股权,成都圆悟贸易有限公司持有四川他山石21%股权,四川慈安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四川他山石39%股权。其中,能投物产系公司控股股东能投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四川他山石的实际控制人为能投集团。

  (三)关联关系说明

  四川他山石系能投集团控制的企业,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四)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四川他山石资产总额65,163万元,净资产11,613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26,988万元,净利润3,337万元。

  (五)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截止公告日,四川他山石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三、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交易双方按照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产品的定价参考第三方网站公布的市场月均价,在此基础上适当上下浮一定比例,最终交易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定价符合商业惯例。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双方

  买方:川能动力

  卖方:四川他山石

  (二)购销货物及要求

  ■

  (三)采购计划

  ■

  (四)合作期限:自2019年4月1日起至2022年3月31日止。

  (五)定价机制:上述化工产品的定价参考第三方网站公布的市场月均价,在此基础上适当上下浮一定比例,作为定价依据。

  (六)货物交付:买方自提,双方在卖方指定地点进行交货。

  (七)协议生效: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属于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交易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合同,合同的履行对公司的业绩能够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改善公司贸易业务结构和促进公司未来业务发展。

  (三)本次交易有利于双方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实现双方的互利双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履行该合同而对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六、关联交易风险提示

  (一)关联交易合同虽已对各方权利及义务、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方式等作出明确约定,但合同履行仍存在因市场环境、宏观经济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发生重大变化的风险,存在合同无法全部履行的风险。

  (二)关联交易合同约定的采购数量和采购金额为暂定数量和暂定采购金额,最终交易金额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19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能投集团(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12,985.64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投资事项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日常正常经营需要,公司与各关联方交易价格符合商业惯例,依据市场价格协商定价,符合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均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我们同意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川能动力    公告编号:2019-011号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为提升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经营能力,优化贸易业务结构,公司拟与四川能投煤化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煤化新能源”)开展工业产品贸易业务,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并签订《工业产品购销框架协议》,向其采购甲醇、煤焦油等化工产品。

  (二)煤化新能源的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控股股东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能投集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框架协议签订构成关联交易。

  (三)2019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四川能投煤化新能源有限公司开展化工产品贸易业务的议案》,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在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本框架协议合作期限为三年,公司将在每年年初对该协议项下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煤化新能源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四川能投煤化新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安立

  成立时间:2018年12月10日

  注册地址:攀枝花市西区格里坪工业园区

  经营范围:新能源技术研发、推广及技术服务;煤炭洗选、销售;销售:金属矿、非金属矿、冶金炉料、冶金辅料、矿产品、建筑材料、金属材料(不含稀有金属、贵金属)、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权结构

  煤化新能源分别由3家股东组成,分别是四川能投物资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能投物产”)持有煤化新能源51%股权,四川慈安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煤化新能源39%股权,四川德胜集团钒钛有限公司持有煤化新能源10%股权。其中,能投物产系公司控股股东能投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煤化新能源的实际控制人为能投集团。

  (三)关联关系说明

  煤化新能源系能投集团控制的企业,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四)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截止公告日,煤化新能源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三、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交易双方按照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产品的定价参考第三方网站公布的市场月均价,在此基础上适当上下浮一定比例,最终交易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定价符合商业惯例。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双方

  买方:川能动力

  卖方:煤化新能源

  (二)购销货物及要求

  ■

  (三)采购计划

  在合作期限内,卖方将生产出的上述产品全部交由买方包销。合作期限内年度采购计划安排如下:

  ■

  (四)定价机制:上述化工产品的定价参考第三方网站公布的市场月均价,在此基础上适当上下浮一定比例,由双方协商确定。

  (五)合作期限:合作期限自框架协议生效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双方可于合作终期届满前30日协商续签事宜,并根据协商结果续展合作。

  (六)货物交付:买方自提,双方在卖方指定地点进行交货。

  (七)协议生效: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属于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交易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合同,合同的履行对公司的业绩能够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改善公司贸易业务结构和促进公司未来业务发展。

  (三)本次交易有利于双方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实现双方的互利双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履行该合同而对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六、关联交易风险提示

  (一)关联交易合同虽已对各方权利及义务、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方式等作出明确约定,但合同履行仍存在因市场环境、宏观经济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发生重大变化的风险,存在合同无法全部履行的风险。

  (二)关联交易合同约定的采购数量和采购金额为暂定数量和暂定采购金额,最终交易金额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19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能投集团(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12,985.64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投资事项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日常正常经营需要,公司与各关联方交易价格符合商业惯例,依据市场价格协商定价,符合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均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我们同意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川能动力    公告编号:2019-012号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为提升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经营能力,优化贸易业务结构,公司拟与四川能投川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化新材料”)开展工业产品贸易业务,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并签订《工业产品购销框架协议》,向其采购可交联高性能聚芳醚腈(简称“PEN”)。

  (二)川化新材料的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控股股东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能投集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框架协议的签署构成关联交易。

  (三)2019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四川能投川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化工产品贸易业务的议案》,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在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本框架协议合作期限为三年,公司将在每年年初对该协议项下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川化新材料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四川能投川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谭又宁

  成立时间:2017年11月30日

  注册地址: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惠灵村四组(成眉石化园区)

  经营范围:高分子材料的技术开发、生产、销售、科技成果推广及技术转让;塑料及塑料制品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普通货物进出口;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道路货物运输;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化工管道安装;机电设备安装;钢结构工程;防腐保温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电力工程;水利工程;市政工程;环保工程;铁路工程;矿山工程;公路工程;通讯工程;变送电工程;城市及道路工程的施工;销售:塑料及塑料制品、肥料、化工产品(不含危化品)、建筑材料、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机械设备、五金交电(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权结构

  川化新材料是川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川化集团”)全资子公司,川化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控股股东能投集团,川化新材料的实际控制人为能投集团。

  (三)关联关系说明

  川化新材料系公司控股股东能投集团控制的企业,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四)主要财务数据

  川化新材料1000吨/年可交联高性能聚芳醚腈正处于建设期间,截至2018年12月31日,川化新材料总资产为5,378万元,净资产为5,000万元。

  (五)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截止公告日,川化新材料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三、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交易双方按照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以卖方出厂价格为基准,根据市场同期行情波动进行双方协商,交易定价符合商业惯例。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方

  甲方(卖方):川化新材料

  乙方(买方):川能动力

  (二)货物要求

  ■

  (三)采购计划

  甲方依据《产品执行销售价格表》向乙方报当月计划销售产品的名称、规格、价格,乙方以《采购计划》的形式向甲方确认计划采购货物的品种、规格、数量、价格及采购时间。合同期内年度采购计划安排如下:

  ■

  (四)定价机制

  结算价格以甲方出厂指导价格为基准,根据市场同期行情波动协商确定。

  (五)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自2019年6月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协议到期前30日,双方可协商续签事宜,并根据协商结果续展合作。

  (六)货物交付及风险转移

  交货时间:《采购计划》中列明的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甲方负责配送到乙方指定的卸货地点。

  风险转移:在交付点之前产品的风险由甲方承担,在交付点之后的产品风险由乙方承担。

  (七)协议生效

  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属于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交易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合同,合同的履行对公司的业绩能够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改善公司贸易业务结构和促进公司未来业务发展。

  (三)本次交易有利于双方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实现双方的互利双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履行该合同而对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六、关联交易风险提示

  (一)关联交易合同虽已对各方权利及义务、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方式等作出明确约定,但合同履行仍存在因市场环境、宏观经济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发生重大变化的风险,存在合同无法全部履行的风险。

  (二)关联交易合同约定的采购数量和采购金额为暂定数量和暂定采购金额,最终交易金额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19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能投集团(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12,985.64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投资事项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日常正常经营需要,公司与各关联方交易价格符合商业惯例,依据市场价格协商定价,符合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均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我们同意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川能动力    公告编号:2019-013号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为提升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经营能力,优化公司业务结构,公司拟与四川华英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四川华英”)开展化工产品的贸易业务,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并签订《货物购销框架协议》,公司向四川华英销售5-氯水杨酸,邻氯对硝基苯胺等化工产品。

  (二)四川华英的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控股股东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能投集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2019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四川华英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化工产品贸易业务的议案》,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在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本框架协议合作期限为三年,公司将在每年年初对该协议项下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四川华英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四川华英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1,48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亚鹏

  成立时间:2004年8月17日

  注册地址:四川新津工业园区兴化五路369号

  经营范围: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及肥料的原药和制剂,产品有硝虫硫磷,喹硫磷,甲基毒死蜱,叶枯唑,叁唑酮,叁环唑,稻瘟灵等原药和制剂。

  (二)股权结构

  四川华英分别由3家股东组成,分别是四川利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利丰公司”)持有四川华英95.87%股权,九禾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四川华英2.54%股权,四川省川化新天府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司持有四川华英1.59%股权。其中,利丰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能投集团的控股孙公司,四川华英的实际控制人为能投集团。

  (三)关联关系说明

  四川华英系能投集团控制的企业,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四)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截止公告日,四川华英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三、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交易双方按照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以双方均认可的第三方或者市场同期价格作为参考协商确定,交易定价符合商业惯例。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方

  买方:四川华英

  卖方:川能动力

  (二)货物要求

  ■

  (三)采购计划

  本框架协议对上述28项化工产品的月采购数量进行意向性约定,双方可以书面形式进行变更及调整。预计合作期间(2019-2021年)年度采购数量分别为3496吨、8740吨、8740吨,预计采购金额共计为34,843 万元,实际订货量和金额以双方签订的《订货确认单》为准。

  (四)定价机制

  以双方均认可的第三方或者市场同期价格作为参考,由双方协商确定。

  (五)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自本协议生效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六)货物交付

  卖方按照《订货确认单》组织发货并将货物交付至指定交货地点,货到买方指定交货地点3日内,买方对货物进行验收。

  (七)协议生效

  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属于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交易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合同,合同的履行对公司的业绩能够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改善公司贸易业务结构和促进公司未来业务发展。

  (三)本次交易有利于双方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实现双方的互利双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履行该合同而对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六、关联交易风险提示

  (一)关联交易合同虽已对各方权利及义务、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方式等作出明确约定,但合同履行仍存在因市场环境、宏观经济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发生重大变化的风险,存在合同无法全部履行的风险。

  (二)关联交易合同约定的采购数量和采购金额为暂定数量和暂定采购金额,最终交易金额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19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能投集团(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12,985.64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投资事项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日常正常经营需要,公司与各关联方交易价格符合商业惯例,依据市场价格协商定价,符合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均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我们同意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川能动力    公告编号:2019-014号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为提升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经营能力,优化公司业务结构,公司拟与联力环保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力环保”)继续开展工业产品贸易业务,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并签订《工业产品购销协议》,向其销售商品丙烷混合物液化石油气、液化石油气(工业协议)、商品丁烷液化石油气等化工产品。

  (二)联力环保的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控股股东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能投集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2019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联力环保新能源有限公司开展化工产品贸易业务的议案》,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在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本框架协议合作期限为三年,公司将在每年年初对该协议项下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联力环保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联力环保新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1,017.01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赖劲松

  成立时间:2011年4月26日

  注册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化工园区陆集路8号

  经营范围:新能源信息咨询服务;硫酸、异丁烷、异辛烷、液化石油气、甲基叔丁基醚、正丁烷生产(有效期至2021年3月27日);一般危化品:丙烷、丙烯、甲醇、正丁烷、异辛烷、液化石油气(此品种仅限作为化工原料等非燃料用途的经营)、甲基叔丁基醚、(二)甲醚、异丁烷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年4月16日);钢材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限定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经营业务

  联力环保系一家专业从事液化石油气深加工及下游产品生产销售一体化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目前拥有20万吨/年的异辛烷装置、2万吨/年MTBE装置和8000吨/年废酸再生装置。原料储罐共计18800立方(约1万吨存储量),产品储罐共计16800立方(约1.2万吨储存量)。其生产的主要原材料为液化石油气。

  (三)股权结构

  联力环保分别由3家股东组成,分别是川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川化集团”)持有联力环保60%股权,上海金氏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联力环保30%股权,淮安科创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联力环保10%股权。其中,川化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能投集团的控股孙公司,联力环保的实际控制人为能投集团。

  (四)关联关系说明

  联力环保系公司控股股东能投集团控制的企业,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五)财务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联力环保经审计的资产总额35,603万元,净资产25,571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5,651万元,净利润5,189万元。

  (六)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截止公告日,联力环保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三、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交易双方按照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以出厂价格为基准,最终价格由双方根据市场同期行情波动协商确定,交易定价符合商业惯例。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方

  甲方(卖方):川能动力

  乙方(买方):联力环保

  (二)货物要求

  产品名称:商品丙烷混合物液化石油气、液化石油气(工业协议)、商品丁烷液化石油气。

  质量标准:产品质量执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执行的质量标准。

  (三)采购计划

  乙方指定甲方为独家供应商,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生产所需的上述原料全部通过甲方独家采购。根据乙方生产需要,乙方以《采购计划》的形式向甲方确认计划采购货物的品种、数量、价格及采购时间等。合同期内年度采购计划安排如下:

  ■

  (四)定价机制

  结算价格以中石化下属生产企业出厂价格为基准,随行就市,根据市场同期行情波动协商确定。

  (五)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协议到期前30日,双方可协商续签事宜,并根据协商结果续展合作。

  (六)交付及运输

  交货时间:乙方向甲方发送的《采购计划》载明的时间。

  交货方式:乙方自提,运费及其他运输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风险转移:交付点之前产品的风险由甲方承担,在交付点之后的产品风险由乙方承担。

  (七)协议生效

  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属于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交易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合同,合同的履行对公司的业绩能够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改善公司贸易业务结构和促进公司未来业务发展。

  (三)本次交易有利于双方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实现双方的互利双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履行该合同而对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六、关联交易风险提示

  (一)关联交易合同虽已对各方权利及义务、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方式等作出明确约定,但合同履行仍存在因市场环境、宏观经济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发生重大变化的风险,存在合同无法全部履行的风险。

  (二)关联交易合同约定的采购数量和采购金额为暂定数量和暂定采购金额,最终交易金额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19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能投集团(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12,985.64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投资事项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日常正常经营需要,公司与各关联方交易价格符合商业惯例,依据市场价格协商定价,符合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均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我们同意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川能动力    公告编号:2019-015号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为提升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经营能力,优化公司业务结构,公司拟与四川能投化学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能投化学”)开展化工产品贸易业务,建立长期合作协议并签订《工业产品购销框架协议》,公司向能投化学销售醋酸、液氨、氢氧化钠(30%)、液氮等化工原料。

  (二)能投化学的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控股股东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能投集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2019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四川能投化学新材料有限公司开展化工产品贸易业务的议案》,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在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本框架协议合作期限为三年,公司将在每年年初对该协议项下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能投化学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四川能投化学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杨跃

  成立时间:2018年9月27日

  注册地址:南充市嘉陵区文峰大道南充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6楼633号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化学纤维、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普通货运,货物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权结构

  能投化学由2家股东组成,川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川化集团”)持有能投化学50%股权,能投集团持有能投化学50%股权。其中,川化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能投集团的全资孙公司,能投化学的实际控制人为能投集团。

  (三)关联关系说明

  能投化学系能投集团控制的企业,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四)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截止公告日,能投化学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三、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交易双方按照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结算价格由双方根据市场同期行情波动进行协商确定,交易定价符合商业惯例。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方

  甲方(买方):能投化学

  乙方(卖方):川能动力

  (二)货物要求

  购销货物:醋酸、四水合醋酸钴、四水合醋酸锰、氢溴酸(47%)、醋酸正丙酯、氢氧化钠(30%)、液氮等化工原料,具体货物品类以《采购计划》约定为准。

  质量标准:产品质量标准根据具体购销货物品类,执行相应的国家质量标准或按甲方的技术要求执行,具体质量标准以《采购计划》的约定为准。

  (三)购销计划

  乙方为甲方供应醋酸、氢氧化钠(30%)、液氮等化工产品,甲方以《采购计划》的形式向乙方确认计划采购货物的品种、数量、质量要求、价格及采购时间。合同期内双方年度意向购销计划安排如下:

  ■

  (四)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协议到期前30日,双方可协商续签事宜,并根据协商结果续展合作。

  (五)定价机制

  结算价格根据市场同期行情波动进行协商确定。

  (八)交付及运输

  交货时间:《采购计划》载明的时间。

  交货方式:由乙方负责将货物运输至甲方生产厂区库房或储罐接入口,运费及其他运输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负责卸货或入罐。

  风险转移:交付点之前产品的风险由乙方承担,在交付点之后的产品风险由甲方承担。

  (九)协议生效

  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属于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交易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合同,合同的履行对公司的业绩能够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改善公司贸易业务结构和促进公司未来业务发展。

  (三)本次交易有利于双方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实现双方的互利双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履行该合同而对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六、关联交易风险提示

  (一)关联交易合同虽已对各方权利及义务、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方式等作出明确约定,但合同履行仍存在因市场环境、宏观经济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发生重大变化的风险,存在合同无法全部履行的风险。

  (二)关联交易合同约定的采购数量和采购金额为暂定数量和暂定采购金额,最终交易金额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19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能投集团(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12,985.64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投资事项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日常正常经营需要,公司与各关联方交易价格符合商业惯例,依据市场价格协商定价,符合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均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我们同意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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