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03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004 证券简称:华邦健康 公告编号:2019013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问询函【2019】第148号”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邦健康”或“公司”)于2019年3月2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9】第148号),现就相关问题的回复公告如下:

  问题1、请结合你公司主营业务开展情况、未来经营计划及投资标的与你公司业务的协同性等,详细说明本次关联交易的原因及必要性、对你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答复:我公司目前主要业务范围有医药制造、农药化工、旅游项目开发和医疗服务等。此次公司与深圳普瑞金生物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瑞金药业”)共同设立研发平台属于医药业务的自然延伸,该业务的开展情况、未来经营计划及与现有业务的协同性等情况如下:

  我公司医药业务主要为医药制剂及原料药研发、生产与销售,代理产品的学术推广。其中,在皮肤及结核用处方药领域,我公司主要产品有力言卓、方希、迪皿、金银迪、乐夫松等处方药产品,其适应症为皮炎、银屑病、湿疹等免疫性疾病,业务增速略高于行业平均增速。在过去二十多年间,国内皮肤性疾病处方药市场领域,绝大部分用药为小分子化药,较少出现革命性创新产品,直到近些年由于基础理论研究的突破才涌现出一些更有效的生物创新药,譬如单克隆抗体药物。

  普瑞金药业系一家致力于CAR-T细胞药物和纳米抗体药物研发的新型生物药研发企业。单克隆抗体药物在免疫性疾病和恶性肿瘤治疗领域具有独特性疗效。纳米抗体作为新型抗体,由于其独特的分子结构,相比于传统单克隆抗体有着更好的水溶性、亲和性、稳定性及组织穿透性等特点。

  公司与普瑞金药业合作,具有很好的研发和市场协同性。普瑞金药业作为研发型企业,还没有形成终端销售能力。双方共设平台、合作研发,既可发挥普瑞金药业的研发优势,快速开发纳米抗体药物,丰富我司的皮肤性疾病产品线,提高在皮肤性疾病乃至整个免疫性疾病理论的竞争力,又可发挥我司在终端医院丰富的销售渠道优势,快速响应。

  随着近几年,国家层面和地方层面各类医药行业政策密集发布。“两票制”、“仿制药一致性评价”、“4+7集中采购”、“审评审批制度改革”等重磅政策改革深刻地影响着医药行业所有的参与者。此次投资资金,主要用于早期药物发现研究,存在研发结果不确定性的风险。由于研发探索的客观周期,预计本期和未来两年内,不会对我公司经营和财务产生显著直接影响。若未来纳米抗体药物研发成功且顺利上市,标的公司将会获得积极可观回报,否则会有本金损失。

  问题2、据披露,北京普瑞金股权投资管理企业、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深圳有限合伙)、西藏国科鼎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分别持有普瑞金药业57.91%、18.31%、8.49%的股份。请核查后说明上述股东是否与你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答复:我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松山先生之子张一卓先生为普瑞金药业现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之规定,普瑞金药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故本次公司与关联法人普瑞金药业共同投资设立深圳普瑞金生物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普瑞金药业其他股东北京普瑞金股权投资管理企业、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深圳有限合伙)及西藏国科鼎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与我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具体情况如下:

  1、北京普瑞金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系普瑞金药业创始团队持股平台,现为普瑞金药业控股股东;

  2、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深圳有限合伙)系是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的首支实体基金,是国家财政部和深圳市共同出资。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由中国财政部出资设立,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署代表深圳市政府出资,深圳国中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受托管理实体基金。

  3、西藏国科鼎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系一家根据中国法律组建和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由西藏国科嘉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受托管理,华邦健康及其一致行动人未参与该基金的资金出资及运营管理。

  问题3、据披露,若华普公司委托普瑞金药业研发新药,且普瑞金药业通过自主研发使得新药获得临床试验批件或药物上市批件,则华普公司将对普瑞金药业进行股权奖励:允许普瑞金药业或者普瑞金药业指定方以1元/股的初始投资成本进行增资;若华普公司任一产品取得某一适应症的1/2/3期临床批件或上市批件,则奖励增资权益份额。请你公司详细说明上述条款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答复:新药研发属于人力密集型项目,对参与研发人员的能力和贡献主动性依赖程度较高。为充分调动普瑞金药业及其相关科研人员和项目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有效降低委托代理成本,拟定该权益奖励计划。该奖励系项目研发成功完成临床前研发,并获得FDA或NMPA核准的临床试验批件或上市批件后才给予奖励,其具体实施建立在项目取得实质进展的基础上,有助于保障项目研发成功,更有利于上市公司及所有股东的整体利益。

  该奖励计划并非普瑞金药业及其科研人员等相关第三方无偿取得,在获得FDA或NMPA核准的临床试验批件或上市批件时,预计华普公司不会盈利,华普公司的每股净资产不超过1元,普瑞金药业及其科研人员等相关第三方以1元/股进行增资,与本公司取得华普公司股权价格一致,不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向公司大股东及其关联人输送利益的情形。

  问题4、其他你公司认为应予说明的情况。

  答复:公司无应予说明的其他事项。

  特此公告。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3月28日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