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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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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19-033

  债券代码:112263              债券简称:15中房债

  债券代码:112410              债券简称:16中房债

  债券代码:118858              债券简称:16中房02

  债券代码:114438              债券简称:19中交01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于2019年3月19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了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2019年3月26日,我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赵晖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全体董事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借款暨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联董事赵晖、蒋灿明、耿忠强、薛四敏、梁运斌回避表决本项议案。

  本议案详细情况于2019年3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公告编号2019-034号。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华通置业有限公司为参股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本议案详细情况于2019年3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公告编号2019-035号。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杭州康欣置业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杭州康欣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欣置业”)成立于2018年4月25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我司持有其50%股权,理想四维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另外50%股权。现为促进项目更快更好发展,双方股东拟按持股比例以股东借款转增注册资本方式将康欣置业的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增加至20000万元。经我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将我司对康欣置业的9500万元股东借款转增康欣置业注册资本。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详细情况于2019年3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公告编号2019-036号。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19-034

  债券代码:112263              债券简称:15中房债

  债券代码:112410              债券简称:16中房债

  债券代码:118542              债券简称:16中房私

  债券代码:118858              债券简称:16中房02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借款暨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0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借款及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拟向控股股东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产集团”)借款80,000万元,利率不超过10%,期限不超过3年,本次借款由我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中住汇智实业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我司控股子公司重庆中房嘉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润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拟向地产集团借款40,000万元,利率不超过10%,期限不超过3年,用于项目开发建设,由我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嘉润公司向我司提供全额反担保。

  我司曾于2019年1月14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关联方借款额度的关联交易议案》,同意我司及控股子公司在2019年度向地产集团借款金额不超过800,000万元,借款年利率不超过10%,本次借款前,我司2019年度已使用向地产集团借款额度为50,000万元,本次续借后,我司已使用向地产集团借款额度为170,000万元,借款金额及利率均未超过股东大会审批的额度,本项议案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我司曾于2019年1月31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为所属项目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其中为嘉润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410,000万元,本次担保前,我司使用为嘉润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40,000万元,本次担保后,我司使用为嘉润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80,000万元,未超过股东大会授权额度,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我司已于2019年3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借款暨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由于地产集团持有我司53.32%股权,是我公司控股股东,本项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赵晖、蒋灿明、耿忠强、薛四敏、梁运斌回避表决本项议案。本项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35,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赵晖

  成立时间:2015年3月

  住    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5号2号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3355015281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

  主要股东: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

  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资委

  与我公司的关联关系:地产集团持有我司53.32%股权,是我司控股股东。

  地产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地产集团自成立以来主营业务发展正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和最近一个会计期末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万元):

  ■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名称:重庆中房嘉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4年1月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曾伏凡

  注册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洪湖东路9号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

  股东构成:我公司持股比例70%,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0%。

  该公司为我司并表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该公司经营情况正常,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万元):

  ■

  四、向关联方借款及相关担保的说明

  (一)借款利率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近期,随着房地产调控的持续,房地产信贷政策持续收紧,公司曾多方考察银行贷款、信托等融资方式,目前融资难度较大,融资成本也较高。在多方比较融资方式及成本之后,参考市场情况及地产集团取得资金的成本,本次向地产集团借款年利率不超过10%,属于合理范围,未超过股东大会审议的额度。

  (二)担保的相关说明

  我司为嘉润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40,000万元,嘉润公司另一股东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未按其持股比例提供担保,由嘉润公司向我司提供全额反担保。

  五、向关联方借款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关联方借款有利于保障我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保证公司房地产主营业务持续健康发展,应对市场激烈的竞争,体现了地产集团对我司主营业务发展的支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六、董事会对担保事项的意见

  本次为嘉润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公司经营需要以及融资需求,提供担保所融得的资金均用于生产经营,符合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保障项目建设对资金需求的及时性。本次接受担保的项目公司经营状况正常,由我司合并报表,且对我司提供全额反担保,风险可控。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我们认本次中交地产及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金额及利率未超股东大会授权范围,本次借款有利于保障公司经营发展中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借款利率合理。董事会在审议上述事项时,关联董事实施回避表决,上述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董事会对《关于向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借款暨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的表决结果。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地产集团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向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借款50,000万元;控股子公司长沙中住兆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公开招标确定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为建设工程中标单位,合同金额43,250.59万元;控股子公司中交美庐(杭州)置业有限公司因公开招标确定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为建设工程中标单位,合同金额30,090.2693万元;全资子公司联合置业为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办公楼装修服务,金额约1350万元(以最终结算金额为准)。

  九、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止2019年2月28日我司对外担保情况如下:为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余额322,700万元,占2017年末归母净资产的154.00%。对不在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参股公司担保余额为237,350万元,占2017年末归母净资产的113.27%。无逾期担保,无涉诉担保。

  十、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19-035

  债券代码:112263              债券简称:15中房债

  债券代码:112410              债券简称:16中房债

  债券代码:118858              债券简称:16中房02

  债券代码:114438              债券简称:19中交01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华通置业有限公司为参股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提供财务资助情况概述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华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通公司”) 与北京茂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19年2月1日共同竞得北京市朝阳区将台乡地块,华通公司在竞拍联合体中占45%的权益。

  2019年3月5日,我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华通置业有限公司投资设立项目公司的议案》,同意华通公司与北京茂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中交世茂(北京)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世茂”)对上述地块进行开发,华通公司出资22,500万元,占股权比例45%,北京茂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出资27,500万元,占股权比例55%。

  2019年3月15日,中交世茂工商设立手续办理完毕。

  为支持中交世茂开发建设,华通公司、北京茂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向中交世茂提供股东借款,其中华通公司拟按持股比例对中交世茂提供不超过230,000万元的股东借款,借款期限自到账日起24个月,股东借款按照年化不高于10%计息,根据项目进度支付。北京茂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提供股东借款。

  我司于2019年3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华通置业有限公司为参股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接受财务资助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交世茂(北京)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3月15日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甲92号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销售建筑材料、五金交电(不包电动自行车)、电子产品;物业管理;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管理服务;房地产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出资额及出资方式:华通公司出资22,500万元,占股权比例45%,北京茂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出资27,500万元,占股权比例55%。

  中交世茂作为北京市朝阳区将台乡项目地块开发平台,正在对该项目进行开发建设,该项目于2019年2月1日竞得,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将台乡驼房营村,总建设用地面积60,678.01㎡,地上计容总建筑面积约160,145㎡。

  中交世茂与我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中交世茂为新成立的公司,暂无最近一期财务指标。

  三、风险防范措施

  华通公司在提供财务资助的同时,将派驻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参与中交世茂的经营管理,加强对开发项目的经营管理,积极跟踪中交世茂的日常经营和项目进展,控制资金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四、中交世茂其他股东的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茂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区鼓楼东大街3号山水大厦3层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辉

  注册资本:500万元

  成立日期:2018年8月10日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主要股东: 北京悦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最终实际控制人:自然人许荣茂。

  北京茂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我司无关联关系,本次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对中交世茂提供财务资助。

  五、董事会意见

  华通公司本次对参股项目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保障中交世茂开发项目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需要;中交世茂其它股东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财务资助公平、对等;中交世茂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发展前景良好,我司派驻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参与中交世茂的经营管理,财务风险可控;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六、提供财务资助后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承诺

  我司承诺在提供上述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郭海兰、胡必亮、马江涛对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我们认为华通公司本次对中交世茂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保障中交世茂所开发项目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整体经营需要;中交世茂其它股东按持股比例同等条件提供财务资助,财务资助公平、对等;中交世茂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发展前景良好,中交地产在中交世茂派驻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财务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董事会对《关于全资子公司华通置业有限公司为参股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的表决结果。

  八、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因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需要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531,274.62万元,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财务资助。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19-036

  债券代码:112263              债券简称:15中房债

  债券代码:112410              债券简称:16中房债

  债券代码:118542              债券简称:16中房私

  债券代码:118858              债券简称:16中房02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

  (四)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4月12日14:5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4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11日15:00至2019年4月1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1、现场方式: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

  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参加会议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

  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19年4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3号院1号楼合生财富广场12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华通置业有限公司为参股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已于2019年3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公告编号2019-035号。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股东代码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股东代码卡;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出席,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提供个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股票帐户卡、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

  (二)登记时间:2019年4月10日、11日上午9:00至下午4:30。

  (三)登记地点:重庆市渝北区洪湖东路9号财富大厦B座9楼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东路9号财富大厦B座9楼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401147

  电话号码:023-67530016

  传真号码:023-67530016

  联系人:王婷、容瑜

  (五)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六、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7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特授权如下:

  一、委托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二、该代理人有表决权/无表决权;

  三、该表决权具体指示如下:

  (一)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华通置业有限公司为参股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赞成、反对、弃权)

  四、本人(本单位)对上述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生效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的相应空格内划“√”,其他空格内划“×”;

  2、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36

  2、投票简称:中交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审议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4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4月11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4月12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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