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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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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6710808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6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本公司属于汽车制造行业,主要从事重型载重汽车、专用汽车、重型专用车底盘、客车底盘、汽车配件的制造及销售业务。报告期内,受车辆合规性要求趋严,车辆新购增多,大型基建项目陆续开工,国内消费升级,物流业蓬勃发展等多重因素影响,国内重卡市场继续保持小幅增长态势,市场需求总量保持在高位运行。根据汽车工业协会统计资料,全行业实现重卡销售约114.79万辆,同比增长2.78%,销量再创历史新高。

  报告期内,公司抓住行业高位增长的机遇,坚持以市场和问题为导向,坚持以客户满意为宗旨,坚持把质量提升作为第一要务,沉着应对、精心组织,发挥企业优势,取得了较好的经营业绩。全年累计实现重卡销售141,848辆,同比增长5.28%;实现销售收入403.78亿元,同比增长8.2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9.05亿元,同比增长0.84%。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人民币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相关政策要求,按照程序变更如下会计政策:

  1、2017年3月31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以及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规范金融工具的确认与计量、金融资产转移和终止确认以及金融工具列报,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对于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准则施行日所在年度报告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规范收入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3、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新金融准则或新收入准则的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附件2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根据规定,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影响如下:

  1、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对持有的金融资产进行适当分类并重新合理确定其计量方法。本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使得公司需调整2018年期初股东权益,即2018年期初留存收益减少2,678.24万元,期初其他综合收益增加2,193.57万元,期初少数股东权益增加109.25万元。

  2、执行新收入准则不会引起本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本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影响,根据新收入准则规定,本公司对于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18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3、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仅涉及相关报表项目的汇总或分列列报,对会计科目的核算内容、核算方法以及核算结果无影响。

  上述事项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并分别于2018年3月24日和8月31日发出《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内容详见同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回顾2018年,国际国内都充满了较多的变化。经济全球化遭遇波折,多边主义受到冲击,国际金融市场震荡,特别是中美经贸摩擦给全球经济增长、市场稳定带来了较大影响。国内经济面临转型阵痛凸显的严峻挑战,新老矛盾交织,周期性、结构性问题叠加,经济运行稳中有变、变中有忧,整体呈现两难多难问题增多的复杂局面。但在种种变化面前,中国经济这艘大船依然在高基数上保持了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的态势,各项改革措施也一一落实到位。2018年国内生产总值总量突破90万亿元,同比增长6.6%;公路货物运输周转量达到71202.5亿吨公里,同比增长6.6%。

  报告期内,受车辆合规性要求趋严,车辆新购增多,大型基建项目陆续开工,国内消费升级,物流业蓬勃发展等多重因素影响,国内重卡市场继续保持小幅增长态势,市场需求总量保持在高位运行。根据汽车工业协会统计资料,全行业实现重卡销售约114.79万辆,同比增长2.78%,销量再创历史新高。

  2018年公司抓住行业高位增长的机遇,坚持以市场和问题为导向,坚持以客户满意为宗旨,坚持把质量提升作为第一要务,沉着应对、精心组织,发挥企业优势,取得了较好的经营业绩。全年累计实现重卡销售141,848辆,同比增长5.28%;实现销售收入403.78亿元,同比增长8.2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9.05亿元,同比增长0.84%。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稳步发展,营销能力提升显著,产品结构日趋优化。工程车辆继续保持行业优势地位;搅拌车市场牢牢占据行业首位;天然气重卡得到市场广泛认可,市场占有率稳步提高。通过开展牵引车品牌提升计划,牵引车产品布局完善,品牌提升明显。载货车及专用车也均实现较大突破。公司产品出口继续保持国内重卡行业出口首位。公司整车技术水平再上新台阶,产品质量取得新突破。公司坚持以顾客满意为宗旨,深入实施精品车型工程,加强制造过程的质量控制及技术支持与服务,确保整车技术水平及可靠性稳步提升。2018年9月,公司的展车成功参展德国汉诺威车展,受到市场专业人士的一致好评,产品向高端国际化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公司降本增效取得显著成果。公司深化全面预算管理,通过开展专项成本分析,深挖公司降本增效潜能,同时通过经营机制变革引导全员主动参与成本控制,有效降低资金占用成本,降本增效取得显著成果,企业经营质量迈上新台阶。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对持有的金融资产进行适当分类并重新合理确定其计量方法。本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使得公司需调整2018年期初股东权益,即2018年期初留存收益减少2,678.24万元,期初其他综合收益增加2,193.57万元,期初少数股东权益增加109.25万元。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的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951           股票简称:中国重汽            编号:2019—08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15日以书面送达和传真方式发出,2019年3月26日下午13:00在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6人。公司非独立董事张晓东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会议,现已委托并授权非独立董事于瑞群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予以表决;邹忠厚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会议,现已委托并授权非独立董事宋进金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予以表决;公司独立董事马增荣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会议,现已委托并授权独立董事周书民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予以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于有德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张峰作了会议记录。

  出席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后,逐项审议并表决以下议案:

  1、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长于有德先生在本次会议上做了工作报告,对2018年度工作进行了总结。

  《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该项议案需提请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2、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公司总经理于瑞群先生在本次会议上做了工作报告,对2018年度工作予以总结。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3、2018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编号:2019-07)刊登于2019年3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该项议案需提请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将《公司章程》作出修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章程修订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该项议案需提请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5、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6、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18年度实现合并净利润为1,213,241,420.31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05,143,314.31元,每股收益约为1.35元。2018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836,269,047.09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考虑到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需求,公司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交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1、按照2018年度母公司净利润计提10%的任意公积金;

  2、按2018年末总股本671,080,8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6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为308,697,168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该项议案需提请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7、公司2019年度融资授信计划的议案;

  公司计划2019年度向中国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信银行、交通银行、民生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国家开发银行、浦发银行、华夏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平安银行、汇丰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北京银行、东亚银行、星展银行、恒生银行、威海市商业银行、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重汽财务有限公司、山东豪沃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信用(授信)业务,总额度不超过壹佰亿元人民币。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按揭业务、融资租赁、各类保函等相关业务。

  上述融资授信适用期限为2019年度至下次年度股东大会重新核定融资授信计划之前。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和相关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制定具体的融资计划,并代表董事会在授信额度总规模范围内签署向有关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该项议案需提请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8、关于为按揭及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 为解决在公司产品销售过程中信誉良好且需融资支持客户的付款问题,进一步促进公司产品销售,扩大市场份额,公司通过与银行或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包括并不限于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山东豪沃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等)合作,为客户购车提供按揭贷款及融资租赁服务。同时为购买本公司产品而申请金融机构按揭贷款及融资租赁服务的客户,提供汽车回购担保服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叁亿元,担保额度使用期限自2019年度至下一次股东大会重新核定担保额度之前。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署担保授信等相关法律文件。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按揭及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编号:2019-10)详见刊登于2019年3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该项议案需提请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9、关于中国重汽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重汽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10、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会议上做出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最近一次股东大会进行述职。

  11、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现为我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拟续聘普华永道为我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该项议案需提请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5、6、8、11项均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951            股票简称:中国重汽            编号:2019-09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15日以书面送达和传真方式发出,于2019年3月26日下午15:00采用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本部第二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6人,实到6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孔迎春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及出席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逐项审议以下议案:

  1、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主席孔迎春先生在本次会议上做了工作报告,对2018年度工作进行总结。

  《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该项议案需提请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2018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同时,对公司2018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以及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18年度审计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编制和审核上述报告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上述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18年度的生产经营状况,并保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没有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该项议案需提请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有效保证公司规范管理运作,健康发展。

  (2)公司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和内部控制原则建立和完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了科学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规范运行。

  (3)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决策均严格执行了各项制度,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4、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18年度实现合并净利润为1,213,241,420.31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05,143,314.31元,每股收益约为1.35元。2018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836,269,047.09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考虑到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需求,公司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交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1、按照2018年度母公司净利润计提10%的任意公积金;

  2、按2018年末总股本671,080,8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6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为308,697,168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该项议案需提请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现为我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拟续聘普华永道为我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普华永道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和良好的职业水准,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监事会同意聘任普华永道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该项议案需提请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951           股票简称:中国重汽            编号:2019—10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按揭业务及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9年3月26日召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按揭业务及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属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担保事项如下:

  ??为解决在公司产品销售过程中信誉良好且需融资支持客户的付款问题,进一步促进公司产品销售,扩大市场份额,公司通过与银行或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包括并不限于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山东豪沃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等)合作,为客户购车提供按揭贷款及融资租赁服务。同时,公司为购买本公司产品而申请金融机构按揭贷款或融资租赁服务的客户,提供汽车回购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叁亿元。担保额度使用期限自2019年度至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重新核定担保额度之前。对于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或融资租赁服务中达到回购条件的逾期客户,公司通过催收、法律诉讼等方式进行处理。大部分客户通过催收不会形成最终风险。公司成立有专门法务机构及各派出办事处在客户所在地采取控制风险措施,使公司所承担的风险降至最低,且在可控范围之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通过公司资信审核及金融机构资信审核的信誉良好的自然人及法人客户。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拟与合作机构签订的相关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按照相关协议约定,合作机构负责向公司推荐资信良好的合作商及汽车按揭贷款或融资租赁的借款人,督促并保证合作商按照三方协议的要求履行其应承担的义务。

  2、按揭贷款或融资租赁的借款人违反相关合同的约定连续逾期三期或逾期时间累计超过三个月未偿还贷款本息的,公司自愿无条件回购合作机构对借款人的债权或借款人的车辆。

  3、按揭贷款或融资租赁的借款人在结清贷款后,合作机构将公司垫付的预付回购款返还给公司。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作为汽车销售的一种模式,按揭贷款及融资租赁服务模式已为国内汽车生产企业所普遍采用,公司为信誉良好的客户提供按揭贷款担保和融资租赁担保业务,该项业务的实施有利于拉动公司整车产品的销售,风险可控,同意该担保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作为汽车销售的一种模式,按揭贷款及融资租赁服务模式已为国内汽车生产企业所普遍采用,公司为信誉良好的客户提供按揭贷款担保和融资租赁担保业务,该项业务的实施有利于拉动公司整车产品的销售,风险可控,同意该担保事项。

  ?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对外担保978.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16%。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951                               证券简称:中国重汽                               公告编号:2019-07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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