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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2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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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9-19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22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3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凤廉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东莞信托有限公司融资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偿还公司借款,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股权收益权转让与回购方式向东莞信托有限公司(下称“东莞信托”)融资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期限不超过18个月,年利率为12%。

  东莞信托拟设立信托计划,以不超过10亿元的信托资金受让公司所持有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东莞证券”)不超过30,000万股(占东莞证券总股本的20%)股权对应的收益权,期限不超过18个月。公司以标的股权向东莞信托提供质押担保。到期后,公司向东莞信托回购标的股权收益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就公司本次融资事项代表公司签署《股权收益权转让与回购合同》等法律文件。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偿还公司借款,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股权收益权转让与回购方式向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重庆信托”)融资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年利率为12%。

  重庆信托拟设立信托计划,以不超过9亿元的信托资金受让公司所持有的东莞证券不超过15,000万股(占东莞证券总股本的10%)股权和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山证券”)不超过25,500万股(占中山证券总股本的15%)股权对应的收益权,或以不超过9亿元的信托资金受让公司所持有的东莞证券不超过30,000万股(占东莞证券总股本的20%)股权对应的收益权,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以标的股权向重庆信托提供质押担保。到期后,公司向重庆信托回购标的股权收益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就公司本次融资事项代表公司签署《股权收益权转让与回购合同》等法律文件。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将于2019年4月12日(星期五)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点及审议事项等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19-20)。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9-20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4月12日(星期五)14:5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4月12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4月11日15:00至2019年4月1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4月4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清远市新城八号区方正二街1号锦龙大厦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

  ■

  2、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和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9-19)。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股东大会对多项提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提案编码为100。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股权登记日的股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因故不能出席者,可亲自签署个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代理人应出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

  2、登记时间:2019年4月9日、4月10日9:00-11:30,14:30-17:00。

  3、登记地点:广东省清远市新城八号区方正二街1号锦龙大厦十楼董事会办公室。

  4、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自理。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新城八号区方正二街1号锦龙大厦十楼

  邮政编码:511518

  联系人:潘威豪

  电话:0763-3369393

  传真:0763-3362693

  电子邮箱:jlgf000712@163.com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12。

  2、投票简称:锦龙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4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4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4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根据页面提示进行投票。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方(签字或盖章):

  委托方居民身份证号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方持股数:               委托方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

  委托人对下述提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若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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