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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2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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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93          证券简称:荣盛石化        公告编号:2019-008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荣盛石化”)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22日以电子邮件、书面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会议于2019年3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内容摘要: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核查,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发行条件。

  重点提示: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内容摘要:公司拟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

  重点提示: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2.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部门核准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10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购买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投资者。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90%。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文后,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由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底价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5、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60,000万股(含60,000万股),亦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20%。若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6、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锁定期结束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7、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8、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800,000万元(含8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项目的资金需求,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等方式解决。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9、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的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为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如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则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日。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3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公告编号:2019-010)。

  重点提示: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3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告编号:2019-011)。

  重点提示: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关于〈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3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公告编号:2019-012)。

  重点提示: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3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3)。

  重点提示: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3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4)。

  重点提示: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内容摘要:根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有关部门的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具体方案,其中包括确定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以及与发行定价方式有关的其他事项;

  (2)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的相关工作,签署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选聘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中介机构;

  (3)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申报事宜,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有关本次发行及上市的申报材料;

  (4)决定签署、补充、修改、递交、呈报、执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协议、保荐协议、聘请中介机构的协议、股份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件;

  (5)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签署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相关的协议;

  (6)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在法律、法规规定和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7)如出现不可抗力或证券监管部门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政策有新的规定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根据情况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计划,或者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有效期;

  (8)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锁定等事宜;

  (9)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实际发行结果,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并公告;

  (10)在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11)上述授权中涉及证券监管部门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后的具体执行事项的,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该等具体执行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其余授权事项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李水荣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获授权人士,具体处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事务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述获授权人士有权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确定的授权范围及/或董事会的授权,代表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处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上述事宜。

  重点提示: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3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股东回报规划》。

  重点提示: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3月2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章程(2019年3月)》及《章程修订对照表》。

  重点提示: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3月2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议事规则(2019年3月)》。

  重点提示: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3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1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2493        证券简称:荣盛石化          公告编号:2019-009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荣盛石化”)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22日以电子邮件、书面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监事会于2019年3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居兴先生主持,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内容摘要: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核查,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发行条件。

  重点提示: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内容摘要:公司拟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

  重点提示: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2.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部门核准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10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购买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投资者。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90%。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文后,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由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底价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5、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60,000万股(含60,000万股),亦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20%。若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6、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锁定期结束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7、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8、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800,000万元(含8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项目的资金需求,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等方式解决。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9、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的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为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如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则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日。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3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公告编号:2019-010)。

  重点提示: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3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告编号:2019-011)。

  重点提示: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关于〈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3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公告编号:2019-012)。

  重点提示: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3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3)。

  重点提示: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3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4)。

  重点提示: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内容摘要:根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有关部门的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具体方案,其中包括确定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以及与发行定价方式有关的其他事项;

  (2)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的相关工作,签署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选聘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中介机构;

  (3)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申报事宜,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有关本次发行及上市的申报材料;

  (4)决定签署、补充、修改、递交、呈报、执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协议、保荐协议、聘请中介机构的协议、股份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件;

  (5)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签署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相关的协议;

  (6)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在法律、法规规定和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7)如出现不可抗力或证券监管部门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政策有新的规定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根据情况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计划,或者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有效期;

  (8)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锁定等事宜;

  (9)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实际发行结果,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并公告;

  (10)在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11)上述授权中涉及证券监管部门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后的具体执行事项的,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该等具体执行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其余授权事项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李水荣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获授权人士,具体处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事务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述获授权人士有权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确定的授权范围及/或董事会的授权,代表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处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上述事宜。

  重点提示: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3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

  重点提示: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3月2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章程(2019年3月)》及《章程修订对照表》。

  重点提示: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03月2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监事会议事规则(2019年03月)》。

  重点提示: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2493          证券简称:荣盛石化    公告编号:2019-013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公告

  ■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的分析,现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及公司拟采取的措施说明如下:

  一、本次发行的影响分析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净资产规模将有所上升,短期内,在募集资金的效用尚不能完全得到发挥的情况下,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可能会受到一定影响,即期回报可能被摊薄。但从中长期看,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带来的资本金规模的增长将带动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张,并进而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净利润水平。公司将积极采取各种措施提高净资产和资本金的使用效率,以获得良好的净资产收益率。

  (一)主要假设

  1、假设公司于2019年11月末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该完成时间仅为公司估计,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2、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60,000.00万股,募集资金到账金额为800,000.00万元,不考虑其他可能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的因素,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629,110.78万股增至689,110.78万股;

  3、假设宏观经济环境、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公司经营环境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4、假设公司2018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63,859.5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取自《荣盛石化2018年度业绩快报》,数据未经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9,126.52万元(此处假设2018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与2017年保持一致);同时,假设2019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分别按以下三种情况进行测算:(1)与2018年持平;(2)比2018年增长10%;(3)比2018年下降10%;

  5、以下测算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6、在预测公司发行后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净利润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7、假设公司2018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与2017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相同,即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同时,假设公司2018年度现金分红与2017年度支付时间相同,即在2019年5月底前完成支付;

  8、上述假设分析中关于本次发行前后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情况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如下:

  ■

  根据上述假设测算,与本次发行前相比,本次发行后公司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可能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

  二、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有所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周期,项目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建设期间股东回报主要仍通过现有业务实现。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若公司业务规模和净利润未能获得相应幅度的增长,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非公开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董事会选择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一)国家产业政策大力支持炼化一体化项目发展

  2016年7月,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浙江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根据上述规划,“十三五”期间,大力推进舟山绿色石化基地建设,积极做好舟山绿色石化基地建设的前期规划和项目建设工作,打造炼化一体化产业基地,成为国家重点布局建设的宁波石化产业基地的重要拓展区和浙江省工业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

  2016年9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石化和化学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根据上述规划,“十三五”期间石化和化学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8%,2020年销售利润率达到4.90%。烯烃、芳烃等基础原料和化工新材料保障能力显著提高,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世界级化工园区和以石化化工为主导产业的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行业发展质量和竞争能力明显增强。

  2017年12月,国家发改委与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石化产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贯彻实施《中国制造2025》,深入推进石化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布局合理化、产品高端化、资源节约化、生产清洁化”为目标,优化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加强科技创新,完善行业绿色标准,建立绿色发展长效机制,推动石化产业绿色可持续发展。

  在国家及地方政策的有利支持下,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4,0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项目有着良好的发展机遇。

  (二)进一步完善产业链一体化和规模化优势,优化产品结构,提升抗风险能力

  经过数十年的发展,公司已形成“燃料油、石脑油-芳烃-PTA-聚酯-纺丝-加弹”产业链一体化和规模化的经营格局,成为全国石化-化纤行业的龙头企业之一。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用于建设4,0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项目,是公司向产业链上游进行整合的重要举措,项目实施后,公司将进一步完善产业链一体化和规模化优势,从而有助于降低公司产品生产成本,保证原料供应的稳定性。同时,公司产品结构持续优化,满足了客户多样化的市场需求,整体抗风险能力进一步提升。

  (三)有助于提升公司未来盈利能力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公司既定发展战略,有望打造公司新的业务增长点,有利于提高公司未来主营业务盈利能力。短期内,由于公司净资产和总股本的增加可能导致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指标出现下滑,但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逐渐产生效益,上述指标将有一定幅度的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将进一步增强,未来盈利能力进一步提升。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经过多年努力,公司已形成“燃料油、石脑油-芳烃-PTA-聚酯-纺丝-加弹”产业链一体化和规模化的经营格局,成为全国石化-化纤行业的龙头企业之一。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用于建设4,0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在现有业务基础上,向产业链上游进行整合的重要举措,项目实施后,公司将进一步完善产业链一体化和规模化优势,从而有助于降低公司产品生产成本,保证原料供应的稳定性,同时,公司产品结构持续优化,满足了客户多样化的市场需求,整体抗风险能力进一步提升。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公司已形成“燃料油、石脑油-芳烃-PTA-聚酯-纺丝-加弹”产业链一体化和规模化的经营格局,成为全国石化-化纤行业的龙头企业之一。持续发展过程中,公司培育并形成了一支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合理、具备战略发展眼光的管理团队,同时培育了大批专业知识扎实、实战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生产运营团队,奠定了丰富的市场资源和先发优势。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一部分依靠现有内部管理、技术、生产等人员,另一部分通过引进外部优秀行业人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业链以多产芳烃为原则,目前,国内芳烃进口依存度较高,项目产品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

  综上,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储备情况良好。

  五、公司应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增强公司持续回报能力采取的措施

  本次发行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有所下降,考虑上述情况,公司根据自身特点,实施如下措施填补即期回报:全面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完善员工激励机制;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大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完善现金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一)公司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状况、发展态势

  公司主要从事芳烃、精对苯二甲酸(PTA)和聚酯涤纶等相关产品的生产与销售,2016年、2017年及2018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逐年增长,年均复合增长率超过30%,总体而言,公司主营业务呈现较良好的发展态势。

  (二)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及改进措施

  1、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为芳烃、PTA和聚酯涤纶,业务领域涉及石化和化纤制造业,与国计民生密切相关,行业发展与国民经济景气程度联动性较高。近年来宏观经济波动引发的供需失衡使石化和化纤行业产生周期性波动,公司的经营也会因此受到影响,甚至出现亏损。

  2、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芳烃主要原材料为石脑油、燃料油,PTA原材料主要为PX,聚酯涤纶原材料主要为PTA和MEG,石脑油、燃料油、PX、PTA、MEG最终来自原油,国际原油价格的剧烈波动会使公司面临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此外,原材料石脑油、PX、MEG的进口依存度和集中度较高,如果相关国家和地区由于政治经济事件或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相关供应商不能履行对公司的供应合约,或者公司与相关供应商合作关系发生不利变化,公司可能难以及时、经济地获得替代原材料供给,从而影响自身正常的生产经营。

  3、市场竞争风险

  2009年以来,PTA和聚酯涤纶行业发展势头良好,导致行业新增产能增长较快。虽然自2011年4季度以来,PTA和聚酯涤纶行业运行走势已经转向,进入下行周期,行业投资热情也逐渐回归理性,但行业产能过快增长造成的行业结构性矛盾日渐凸显,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主要表现为产能规模盲目扩张,落后工艺产能过剩。公司作为国内PTA及聚酯涤纶行业的龙头企业,具备规模、产业链、成本、品牌、区位等诸多竞争优势,拥有较强的核心竞争力。但是,如果公司不能充分利用现有优势,抓住有利时机提升资金实力,继续优化产业链及产品结构,公司将面临越来越大的市场竞争风险。

  4、偿债风险

  近年来,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持续扩大,公司债务规模呈现较明显的上升态势,资产负债率较高。随着业务的不断发展,未来公司的负债规模可能继续扩大,可能使得更多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被用于还本付息。此外,由于公司债务融资方式主要采用向银行贷款的间接融资方式,融资成本受到借贷利率变动的影响。若未来贷款利率提高,将可能进一步增加公司的财务费用支出,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面对宏观经济波动风险、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市场竞争风险及偿债风险,公司制订的主要改进和应对措施如下:

  (1)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一步完善产业链,扩大业务规模,优化业务结构和丰富产品种类,争取尽快实现效益;

  (2)加强对市场需求、竞争对手、行业发展趋势等的研究,提升公司产品满足市场需求的能力;

  (3)在保持并深化与现有主要客户合作关系的基础上,积极开拓新的客户;

  (4)有效控制三项费用率,改进生产设备和生产工艺,降低运营成本;

  (5)进一步优化资金管理和信息系统等,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经营管理水平,提高净资产收益率;

  (6)多渠道筹集资金,降低资金成本,确保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7)充分发挥技术、采购、销售、管理等协同效应,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8)加强预算管理和费用考核,约束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严格控制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9)加强人力资源管理,积极引进和留住优秀人才,优化绩效评估和考核。

  (三)加强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经营业绩的具体措施

  1、全面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完善员工激励机制

  公司将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加强对业务环节的信息化管理,提高公司营运资金周转效率。另外,公司将完善薪酬和激励机制,建立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体系,引进市场优秀人才,并最大限度地激发员工积极性,挖掘公司员工的创造力和潜在动力,以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2、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争取尽快投产并实现预期效益。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高效,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

  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于募投项目、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严格科学的论证,并获得公司董事会批准,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业务规模,优化产品结构,提高持续盈利能力。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争取早日实现预期效益,尽量降低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3、加大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

  技术研发能力是公司实现业务发展目标的基本保障,公司将围绕石化-化纤行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巩固公司在全国石化-化纤行业的领先地位。在提高公司现有产品核心竞争力的同时,拓展新产品、新技术、新客户,形成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4、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5、完善现金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修订了《公司章程》,并制定了《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股东回报规划》,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强化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

  未来公司将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执行现行分红政策。

  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1、为使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2、为使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荣盛控股、实际控制人李水荣承诺如下:

  (1)承诺不越权干预荣盛石化的经营管理活动;

  (2)承诺不会侵占荣盛石化的利益;

  (3)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七、关于承诺主体失信行为的处理机制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同时还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本人)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特此公告。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2493          证券简称:荣盛石化    公告编号:2019-014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

  回报措施的承诺的公告

  ■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盛石化”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就公司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促使公司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政策,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承诺人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公司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荣盛石化的经营管理活动。

  2、不会侵占荣盛石化的利益。

  3、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承诺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4、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承诺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承诺人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特此公告。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2493          证券简称:荣盛石化    公告编号:2019-012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现根据贵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将本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2015年非公开发行

  1.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536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2,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50元,共计募集资金4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9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97,1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3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律师、会计师和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404.64万元和预付保荐费10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96,595.3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560号)。

  2.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子公司宁波中金石化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投入使用,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均已销户。

  (二)2017年非公开发行

  1.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58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67,107,75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58元,共计募集资金5,999,999,995.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8,100,000.00元(其中发行费用人民币35,943,396.23元,税款人民币2,156,603.77元,税款由本公司以自有资金承担)后的募集资金为5,961,899,995.00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2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会计师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4,624,255.46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959,432,343.3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204号)。

  2.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入金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公司承诺将募集资金595,943.23万元投资于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4,0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项目,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金额595,960.86万元,实际投入金额较承诺投资总额多17.63万元,主要原因系实际投入金额包括了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

  七、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八、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闲置情况。

  九、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无结余。

  十、其他差异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3月26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截至2018年12月31日,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4,0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项目尚处于投资建设阶段。

  证券代码:002493          证券简称:荣盛石化        公告编号:2019-015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9年04月11日下午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04月10日-2019年04月1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04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9年04月10日下午15:00至2019年04月1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萧山区益农镇浙江荣盛控股集团大楼十二楼会议室。

  (六)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七)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04月08日,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以下事项: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2 发行方式;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0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2.05 发行数量;

  2.06 限售期;

  2.07 上市地点;

  2.08 募集资金用途;

  2.09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2.10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3、《关于〈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6、《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7、《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8、《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9、《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1、《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2、《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03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特别提示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1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9年04月0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2、登记地点:杭州市萧山区益农镇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3)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4)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传真方式凭以上有关证件的进行登记,需在2019年04月08日下午17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议费用情况: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和投票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胡阳阳、倪梦娜

  2、联系电话:0571-82520189

  3、传    真:0571-82527208转8150

  4、邮政编码:311247

  六、备查文件

  1、《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493,投票简称:荣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计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04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04月10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04月11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致: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9年04月11日召开的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会议议案表决情况

  ■

  注:请在每一需审议的议案或事项表决栏的“同意”、“弃权”或“反对”栏内划“√”,填写其它标记、漏填或重复填写的无效。

  委托人/单位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明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股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9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委托授权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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