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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已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近日召开了第五届职代会第七次会议,选举杜品春、何党军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杜品春、何党军将与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三名股东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杜品春、何党军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3月26日
附:职工监事简历
杜品春 男,汉族,1965年6月生,乐山市人。1984年7月参加工作。研修生学历,中共党员,高级政工师,会计师。
主要工作经历:
1984年7月乐山市粮食局办事员,科员;1992年1月四川嘉粮企业集团凯丰大厦筹建处财务科长;1993年1月乐山市粮食局任财务科科长,曾于1996年四川大学经济管理系国民经济管理专业研修班学习两年半,2000年9月至2006年6月任乐山市粮食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2006年6月至今 任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事。(其中2006年6月-2014年10月 担任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何党军 男,汉族,1963年7月生,北京市人。1981年8月参加工作。研修生学历,中共党员,电气高级工程师、管理咨询师。
主要工作经历:
1981年8月峨眉岷江电厂工作,其间于1984年1月到昆明电力干部学校学习一年;1988年3月历任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劳工部副经理、第一至五届、第七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人事部经理、夹江公司党支部书记兼副经理、花溪电厂厂长、夹江公司经理兼党总支书记、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电力事业部总经理、公司发展策划部主任,曾于1996年四川大学经济管理系国民经济专业研修班学习两年半。
2012年12月至今,任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工会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