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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2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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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507         证券简称:振江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8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3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3月20日以电话及直接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胡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振江股份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振江股份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孙公司签订〈光伏发电项目租赁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振江股份关联交易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孙公司签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振江股份关联交易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振江股份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备查文件

  1、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3507         证券简称:振江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9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3月20日以电话及直接送达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19年3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鹿海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振江股份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振江股份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孙公司签订〈光伏发电项目租赁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振江股份关联交易公告》。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孙公司签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振江股份关联交易公告》。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3507          证券简称:振江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0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3.0MW风电转子房生产建设项目”和“3.0MW、6.0MW风电定子段生产建设项目”。

  ●项目结项后结余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拟将结项后的结余募集资金共计7,067.56万元(此余额不包含未到期理财产品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等。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26号)核准,由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承销商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按市值申购向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1,407,9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6.25元。截止2017年10月31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1,407,900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824,457,375.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9,771,172.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34,686,203.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6279号”验资报告。公司已经就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

  二、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3.0MW风电转子房生产建设项目”和“3.0MW、6.0MW风电定子段生产建设项目”。截至本公告日,该两个项目已基本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一)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3月15日,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共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注:此余额不包含未到期理财产品收益,具体金额以转出时账户实际余额为准。

  截至2019年3月15日,公司上述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中的规定实施,不存在违规现象。

  (二) 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截至2019年3月15日,本次结项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注:此余额不包含未到期理财产品收益,具体金额以转出时账户实际余额为准。

  三、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对部分设备型号及数量进行了优化。同时,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项目实施费用;

  (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四、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3.0MW风电转子房生产建设项目”和“3.0MW、6.0MW风电定子段生产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7,067.56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经营活动。在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上述资金转入公司自有资金户,并办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将上述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支出,增强公司营运能力。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此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将上述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事项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此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并取得相关事项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董事会及监事会相关决议,保荐机构认为:振江股份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由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振江股份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振江股份          证券简称:603507         公告编号:2019-011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苏州施必牢精密紧固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施必牢”)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5,000万元人民币,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0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控股孙公司苏州施必牢精密紧固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施必牢”)日常生产经营需要,苏州施必牢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额度的贷款,期限为5年。

  公司拟为苏州施必牢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担保期限为5年。

  (二)董事会表决情况

  公司于2019年3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苏州施必牢实际经营情况的需求,在上述额度范围以内与相关银行签署担保协议及其他相关文件(包括该等文件的修正及补充),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企业名称:苏州施必牢精密紧固件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15年5月21日

  (三)注册资本:8,500万元

  (四)法定代表人:杨大泓

  (五)注册地址:太仓市科技产业园

  (六)经营范围:开发、生产、加工精密紧固件、机械设备及零配件、刀具,销售公司自产产品,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七)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9,071.03万元;净资产为4,380.1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1.71%;营业收入为10,389.92万元;净利润为153.7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19年2月28日,资产总额为9,071.03万元;净资产为4,380.1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1.71%;营业收入为1,845.44万元;净利润为45.7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八)股权结构:

  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底特精密紧固件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有苏州施必牢100%的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方: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担保方:苏州施必牢精密紧固件有限公司

  (三)担保金额和方式: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截至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尚未签署与担保事项有关的担保合同。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控股孙公司苏州施必牢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此次对外担保有利于苏州施必牢开展业务、加快拓展市场,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二)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本次对外担保对象为本公司控股孙公司,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2、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发生任何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3507         证券简称:振江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2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孙公司苏州施必牢精密紧固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施必牢”)拟与江阴振江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江电力”)全资子公司苏州振江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振江”)签订《光伏发电项目租赁合作协议》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协议》。苏州施必牢拟向苏州振江出租厂房屋面,并采购苏州振江在苏州施必牢屋面上建设的分布式光伏电站所产生的光伏电能。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胡震先生回避了表决。该项关联交易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权限范围,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充分合理利用苏州施必牢精密紧固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施必牢”)建筑物屋面,积极响应国家发展清洁能源、推进低碳经济的号召,苏州施必牢拟与苏州振江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振江”)发生如下关联交易:

  (1)苏州施必牢将太仓市科技产业园厂房屋面出租给苏州振江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并向苏州振江提供部分厂房建筑用于安装配电设备使用;

  (2)苏州振江在其向苏州施必牢承租的建筑物屋面上建设的分布式光伏电站所发光伏电能由苏州施必牢优先使用,公共电网作为公司的补充用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胡震先生直接持有振江电力50%股权,并担任苏州振江监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苏州振江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关联方介绍

  企业名称:苏州振江新能源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徐文虎

  注册资本:1,000万元整

  住    所:太仓市城厢镇胜泾路169号办公楼1楼101

  经营范围:新能源技术开发;售电服务;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发电机组、光伏自动化成套控制装置系统的设计、研究、开发、销售、安装;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自动化控制设备的安装;建筑劳务分包;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安装、维修、维护、运营;室内外装饰工程;光伏电站、防雷工程的设计、施工;房屋建筑工程、土石方工程、建筑防水工程的施工;经销五金产品、电子产品、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电力器材、建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苏州振江于2019年3月13日成立,暂无相关财务数据。苏州施必牢与苏州振江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保持独立。

  过去12个月,苏州施必牢未与苏州振江发生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向关联方出租厂房屋面

  甲方苏州施必牢拟与乙方苏州振江签订《光伏发电项目租赁合作协议》,约定苏州施必牢将位于苏州市太仓市胜泾路169号厂房约10,000平方米的屋面出租给乙方用于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并同步提供部分厂房建筑物给乙方用于安装配电设备使用,租赁期内建筑物屋面租金为每年每平方米5元,合计每年租金50,000元,租赁期限为3年,起租日期为项目施工开工之日起,租金按年结算。

  (二)向关联方采购电力

  苏州施必牢拟与苏州振江签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协议》,约定苏州振江在苏州施必牢约10,000平方米建筑物屋顶上采用电池组件建设1.00MW(以实际装机容量为准)光伏并网电站,项目所发光伏电能由公司优先使用,项目投入运营后预计年均发电110万千瓦时(以实际年发电量为准),苏州施必牢按照同天同时段公共电价90%向苏州振江月结支付光伏电费,电费按月结算,苏州施必牢基于本协议项下每年采购的光伏电能费用金额不超过110万元。

  四、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发生的关联交易为苏州施必牢向苏州振江出租厂房的屋面,并采购苏州振江在苏州施必牢屋面上建设的分布式光伏电站所产生的光伏电能,该等关联交易,有利于苏州施必牢提升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并有利于苏州施必牢使用清洁能源,降低用电成本。

  五、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9年3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光伏发电项目租赁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签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胡震先生回避了表决。

  本次交易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取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上述议案在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前已经我们事先认可。

  (2)公司新增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商业行为,依照市场公允价格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以及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3)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4)我们一致同意关联交易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规以及《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制度》的有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参照市场价格确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3507  证券简称:振江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3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4月1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4月10日13点30 分

  召开地点:江阴市镇澄路2608号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4月10日

  至2019年4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9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的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大会有序组织和召开,建议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参会登记。法人股东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帐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登记。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 1)、授权人上海证券帐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具体登记办法如下:

  (一)现场登记

  1、登记时间:2019年 4 月8日,9:00-15:00

  2、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江阴市镇澄路2608号江苏振江新能源

  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二)信函或传真登记

  1、联系地址:江阴市镇澄路 2608 号(邮编:214441)

  2、联系传真:0510-86605508

  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地址:江阴市镇澄路2608 号

  3、联系电话:0510-86605508

  4、联系人:袁建军、巫健松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备查文件:《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4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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