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66 证券简称:福田汽车 公告编号:2019-030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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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3月2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福田汽车109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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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进行表决,独立董事高德步受董事长张夕勇的书面授权主持本次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7人,出席3人,张夕勇、巩月琼、徐利民、尚元贤、萧枭、陈宝、张泉、陈忠义、邱银富、谢玮、王珠林、晏成、董一鸣、陈青山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7人,出席4人,纪爱师、尉佳、张新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龚敏、监事会秘书陈维娟、公司部分经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
1.01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目的与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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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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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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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与资金来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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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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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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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议案名称:决议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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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议案名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回购股份事宜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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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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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周斌、张宇侬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股东大会决议;
2、 法律意见书;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0166 证券简称:福田汽车 编号:临2019-031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董事会于2019年 3月 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并于2019年3月25日经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有关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9日、2019年3月20日及2019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编号为临2019—015 号、临2019—017号公告、临2019—030号公告)
根据本次回购预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5元/股(含2.55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12个月内。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5亿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2.55元/股测算,预计本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96,078,431股,占本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2.94%,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及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金额及数量为准。
本次实际回购股份总数的70%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20%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10%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须经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方可实施),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三年内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未实施部分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具体用途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办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有关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申报时间及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邮寄或传真方式申报债权,申报时间、地点等信息如下:
1、 申报时间:2019年3月26日至2019年5月9日,工作日的8:20-12:00和13:00-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沙阳路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姜若洋、张世娜
电话号码:010-80708563
传真号码:010-80716459
3、 其他
(1)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请在封面注明“申报债权”字样,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 以传真方式申报的,请在首页顶端空白处注明“申报债权”字样,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
特此公告。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