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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2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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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富安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基金管理人: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9年3月26日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3月2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期自2018年01月0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转型后)

  ■

  2.1 基金基本情况(转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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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基金产品说明(转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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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基金产品说明(转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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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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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信息披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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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转型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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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4)所列数据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华富安享保本混合证券投资基金从2018年1月30日起转型为华富安享债券证券投资基金。

  转型前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所列数据截止到2018年1月29日。华富安享保本混合证券投资基金从2018年1月30日起转型为华富安享债券证券投资基金。

  3.2 基金净值表现(转型后)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注: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业绩比较基准在每个交易日实现再平衡。

  3.2.2 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转型前为华富安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华富安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的资产配置范围为: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其中,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投资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本基金建仓期为2018年1月30日到2018年7月30日,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合同约定。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严格执行了《华富安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

  3.2.3 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1)上述比较期间为2018年1月3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

  2)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2 基金净值表现(转型前)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注: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业绩比较基准在每个交易日实现再平衡。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转型前为华富安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华富安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的资产配置范围为: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其中,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投资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本基金建仓期为2018年1月30日到2018年7月30日,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合同约定。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严格执行了《华富安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

  3.2.3 过去五年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其他指标

  3.4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注:本基金过去三年未进行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基金管理人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04年3月29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47 号文核准开业,4月19日在上海正式注册成立。注册资本2.5亿元,公司股东为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和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管理人管理了华富竞争力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货币市场基金、华富成长趋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价值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富强化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量子生命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中小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恒富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智慧城市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恒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国泰民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永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健康文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物联世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安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安福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益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华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弘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天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天益货币市场基金、华富天盈货币市场基金、华富产业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星玉衡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恒玖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富瑞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华富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恒悦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恒财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恒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共三十六只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转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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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这里的任职日期指该基金成立之日。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标准上,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转型前)

  ■

  注:这里的任职日期指该基金成立之日。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标准上,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认真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基金运作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制定了《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公司的公平交易制度所规范的范围包括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所有投资管理活动,同时包括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具体控制措施如下:

  在研究分析和投资决策环节,公司通过建立规范、完善的研究管理平台,为所有的投资组合经理提供公平的研究服务和支持。公司的各类投资组合,在保证其决策相对独立的同时,在获取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及决策实施方面均享有公平的机会。各投资组合经理根据其管理的投资组合的投资风格和投资策略,制定客观、完整的交易决策规则,并按照这些规则进行投资决策,保证各投资组合投资决策的客观性和独立性。

  在交易执行环节,公司设立独立的集中交易部门,通过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和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交易执行的公平原则:“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综合平衡、比例实施”,保证交易在各投资组合间的公正实施,保证各投资组合间的利益公平对待。公司通过完善银行间市场交易、交易所大宗交易等非集中竞价交易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各投资组合获得公平的交易机会。

  在行为监控和分析评估环节,公司将公平交易作为日常交易监控的重要关注内容,加强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察稽核力度,公司集中交易部、监察稽核部等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公司关于异常交易的界定规则对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异常交易进行识别、监控与分析。每日交易时间结束后,集中交易部对每一笔公平交易的执行结果进行登记,逐笔备注发生公平交易各指令的先后顺序及实际执行结果,由具体执行的交易员签字确认留档,并交监察稽核部备案。公司监察稽核部分别于每季度和每年度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的收益率差异进行分析,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如1日内、3日内、5日内)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本报告期内,根据纳入样本内的数据分析结果,未发现明显异常情况。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相关法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对证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相关的研究分析、投资决策、授权、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环节全部纳入公平交易管理中,实行事前控制、事中监控、事后分析反馈的流程化管理。在制度和流程上确保各组合享有同等信息知情权、均等交易机会,并保持各组合的独立投资决策权。

  本报告期内,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本基金报告期内不存在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形。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从基本面来看,2018年国内政治和金融去杠杆层面冲击超出预期,经济呈现逐步下行趋势,社融、投资、工业增加值等数据持续疲弱,更为超预期的是中美贸易战从三月份开始一直持续至今并仍未有明确停滞的迹象,这直接严重打击了市场的风险偏好,风险溢价大幅上行,风险资产大幅调整。我们对于市场的超预期变化带来的冲击预判不足。虽然在政策层面货币政策转向宽松,减税等财政政策也有所推出,但市场仍然对国内长期债务问题、改革问题、中美贸易摩擦等问题持续担忧。从资本市场表现来看,在低迷的经济表现和悲观预期下,全年债券资产表现仍显著好于风险资产,但结构有所分化,利率债和中高等级信用债收益率大幅下行,但低等级信用债,特别是民企债信用利差走阔;股票市场各种利空不断冲击,市场情绪持续低迷,全年大幅下跌,市场熊市特征明显;受到股票市场影响,转债市场今年也表现低迷。本基金今年以来债券仓位保持高等级和较长久期,对组合净值有显著正向贡献,但风险资产大幅波动导致组合较高的股票和转债仓位对产品净值继续形成严重拖累,造成基金净值表现落后市场。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基金于2016年1月21日正式成立。截止2018年1月29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440元,累计份额净值为1.0440元。转型前,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29%,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16%。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068元,累计份额净值为1.0068元。报告期,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29%,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02%。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9年,经济下行压力仍大,市场所担心的内部债务杠杆问题,外部中美贸易摩擦问题仍然需要相当的时间和空间才可能得以解决。但短期来看,政府已经在通过货币和财政政策来对冲经济下行,美国经济也开始出现疲弱迹象,美联储货币政策进一步收紧预期也开始大幅减弱。我们倾向于认为2019年市场可能出现基本面继续向下探底,无风险利率继续下行,风险偏好小幅修复的局面,但由于各种因素的复杂性,政府决策也存在相机抉择的问题,我们很难去预测由于情绪波动而导致的市场极端波动位置。从大类资产配置角度,我们仍然相信“均值回归”,债券市场仍然会受益于基本面和宽松货币政策驱动继续有所表现,收益率曲线有望进一步走向牛平,但由于绝对收益率水平已处较低位置,阶段性波动可能加大;而股票、转债等风险资产在经过2018年大幅调整后,估值已经接近历史最低水平,风险溢价处在高位,在无风险利率持续下行的背景下,性价比相对纯债资产在不断改善,已经具备较强的配置价值。本基金将继续保持债券组合偏中长久期和较高的杠杆,风险资产仍会坚持以基本面和业绩驱动为主的投资理念,与优秀企业共同成长。本基金将继续力争稳健地做好配置策略,均衡投资,降低业绩波动,力争为基金持有人获取合理的投资收益。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2018年度,为加强公司内部控制,监察稽核工作从制度建设和内部监察稽核入手为公司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公司监察稽核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基金运作和公司管理的合规性监察,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建议并督促业务部门进行整改,同时定期向董事长和公司管理层出具监察稽核报告。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内部监察稽核主要工作如下:

  1. 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完善内部控制环境。2018年,公司结合现行法规条例与公司业务等实际情况,为更好预防洗钱活动,加强反洗钱内部控制,进一步规范公司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行为,修订了《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和《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为规范风险准备金和固有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以及经营活动中的关联交易,修订了《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险准备金管理制度》、《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有资金运用管理制度》和《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为完善券商席位交易量分配管理,修订了《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交易席位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强化公司财经纪律,制定了《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廉洁从业管理制度》,修订了《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购和招标管理办法》和《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费用报销管理办法》。

  2. 多方位开展监察稽核工作,不断提高稽核覆盖面和检查力度。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监察稽核工作的开展,公司的各个部门、各项业务的规范性和完善性都得到了较大的提高,各部门及时发现和弥补了制度建设中的漏洞和缺陷,实际业务操作流程更加科学有效。

  3. 加强风险监控,严格控制投资风险,通过对各基金的运行状况、投资比例、相关指标进行监控和跟踪,及时报告异常情况,确保基金投资规范运作。

  4. 扩大风险控制工作的覆盖面。风险控制工作不再局限于投资管理,从公司运营整体规范要求,风险控制渗透在业务的各个环节和所有部门,每月定时向风险控制委员会报告,进行及时的风险揭示。

  在今后的工作中,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坚持一贯的内部控制理念,提高内部监察稽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努力防范和控制各种风险,充分保障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为了有效控制基金估值流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成立了估值委员会,并制订了相关制度和流程。估值委员会负责基金估值相关工作的评估、决策、执行和监督,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允、合理,保证估值未被歪曲以免对基金持有人产生不利影响。报告期内相关基金估值政策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核并出具报告,由托管银行进行复核。公司估值委员会主席为公司总经理,成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运作保障部负责人、监察稽核部负责人以及基金核算、金融工程、行业研究等方面的骨干。估值委员会所有相关人员均具有丰富的行业分析经验和会计核算经验等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验和专业能力。基金经理如认为估值有被歪曲或有失公允的情况,可向估值委员会报告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各方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一切以投资者利益最大化为最高准则。本基金未与任何第三方签订定价服务协议。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按照《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华富安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期利润为-229,804.59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5,609.58元。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从2018年11月23日起至本报告期末(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至本报告期期末(2018年12月31日)基金资产净值仍低于5000万元。本基金管理人会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并将严格按照有关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进行监控和操作。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对华富安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华富安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华富安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本报告期内,华富安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华富安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转型后)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

  §6 审计报告(转型前)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

  §7 年度财务报表(转型后)

  7.1 资产负债表(转型后)

  会计主体:华富安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 华富安享保本型证券投资基金从2018年1月30日转型为华富安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 本基金合同于2018年1月30日生效,报告期为2018年1月30日至2018年12月31日,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报告截止日2018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0068元,基金份额总额47,082,149.13份。

  3. 后附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华富安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1月3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 华富安享保本型证券投资基金从2018年1月30日转型为华富安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 本基金合同于2018年1月30日生效,报告期为2018年1月30日至2018年12月31日, 无上年度可比期间。

  3. 后附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华富安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1月3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 华富安享保本型证券投资基金从2018年1月30日转型为华富安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 本基金合同于2018年1月30日生效,报告期为2018年1月30日至2018年12月31日, 无上年度可比期间。

  3. 后附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章宏韬______          ______余海春______          ____潘伟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华富安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从2018年1月30日转型为华富安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安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15]2908号)核准。基金合同于2016年1月21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期。设立时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6-9号)。有关基金设立文件已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本基金的管理人和基金份额登记机构为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华富安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规定,本基金的资产配置范围为:股票、权证等风险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高于40%,其中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等保本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60%,其中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

  华富安享保本型证券投资基金从2018年1月30日转型为华富安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同时参照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基金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等有关信息。

  7.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基金合同于2018年1月30日生效,无上年度可比期间。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期会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8年1月30日至2018年12月31日。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记账本位币单位为元。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目前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衍生工具(主要为权证投资)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其他金融资产划分为贷款和应收款项,暂无金融资产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持有至到期投资。

  (2)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本基金按照公允价值对金融资产进行后续计量,且不扣除将来处置该金融资产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但下列情况除外:(1) 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及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2)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本基金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对金融负债进行后续计量,但下列情况除外:(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不扣除将来结清金融负债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2) 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计量;(3) 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或没有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并将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1)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确定的金额;2) 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原则确定的累积摊销额后的余额。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与套期保值有关外,按照如下方法处理:(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在资产持有期间所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处置时,将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持有期间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投资收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现金股利,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利时计入投资收益;处置时,将实际收到的金额与账面价值扣除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后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当收取某项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或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1) 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衍生金融工具,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1)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2)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3)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做出的财务预测等。

  (2) 估值方法及关键假设

  1)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13号)规定,在下列情况下本基金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关键假设如下:

  ① 对存在活跃市场且能够获取相同资产或负债报价的投资品种,在估值日有报价的,除会计准则规定的例外情况外,将该报价不加调整地应用于该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估值日无报价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采用最近交易日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报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对报价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

  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

  ② 对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③ 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使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在0.25%以上的,对估值进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2) 对于发行时明确一定期限限售期的股票(包括但不限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不包括停牌、新发行未上市、回购交易中的质押券等流通受限股票),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的通知》(中基协发〔2017〕6号),估值处理如下:

  ① 流通受限股票按以下公式确定估值日该流通受限股票的价值:FV=S×(1-LoMD)

  其中:FV:估值日该流通受限股票的价值;S: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公允价值;LoMD:该流通受限股票剩余限售期对应的流动性折扣。

  ② 引入看跌期权计算该流通受限股票对应的流动性折扣。LoMD=P/S,P是估值日看跌期权的价值。

  ③ 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股票在估值日按平均价格亚式期权模型确定估值日看跌期权的价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依法有权抵销债权债务且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列示。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利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按直线法近似计算。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按卖出回购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其他费用系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基金费用。如果影响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三位的,则采用待摊或预提的方法。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及红利再投资形式分配。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指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持有人权益转出。

  7.4.4.12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无。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1.1.1.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基金会计政策无变更。

  1.1.1.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基金会计估计无变更。

  1.1.1.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基金无重大会计差错。

  1.1.2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补充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一) 自2018年1月1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税率缴纳增值税。

  (二) 对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 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主要税种及税率列示如下:

  税  种       计 税 依 据         税  率

  增值税       金融服务销售额          3%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缴流转税税额7%

  教育费附加       应缴流转税税额           3%

  地方教育附加[注]   应缴流转税税额        2%、1%

  [注]:接地方税务局通知,自2018年7月起下调地方教育附加税税率,由原来的2%下调为1%。

  7.4.8 关联方关系

  ■

  7.4.9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9.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9.1.1 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4.9.1.2 债券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4.9.1.3 债券回购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4.9.1.4 权证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7.4.9.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的证管费、经手费和适用期间内由券商承担的证券风险结算基金后的净额列示。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

  7.4.9.2 关联方报酬

  7.4.9.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70%的年费率逐日计提,按月支付。计算方法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7.4.9.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的年费率逐日计提,按月支付。计算方法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7.4.9.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和上年度可比期间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9.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9.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本报告期内和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管理人没有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4.9.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

  注: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费率按照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确定,符合公允性要求。

  7.4.9.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表仅列示活期存款余额及产生利息。

  7.4.9.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注: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和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7.4.9.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

  7.4.10 期末(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0.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

  注:实际可流通日以该证券公告为准。

  7.4.10.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注:本基金本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10.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0.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余额

  7.4.10.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为人民币15,300,000.00元,于2019年1月2日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在回购期内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和/或在新质押式回购下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7.4.11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根据“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10〕25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本基金对年末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的取得方式分为三层:第一层次是本基金在计量日能获得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报价的,以该报价为依据确定公允价值;第二层次是本基金在计量日能获得类似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的报价,或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在非活跃市场上的报价的,以该报价为依据做必要调整确定公允价值;第三层次是本基金无法获得相同或类似资产可比市场交易价格的,以其他反映市场参与者对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的参数为依据确定公允价值。根据通知要求,年末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分层列示如下:

  类别             2018年12月31日公允价值

  第一层次             14,033,320.52

  第二层次             46,696,795.00

  第三层次

  合计                   60,730,115.52

  根据《关于发布〈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的通知》(中基协发[2014]24号)的要求,本基金自2015年3月30日起,对交易所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采用第三方估值机构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提供的价格数据进行估值(估值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上述资产计入第二层次。

  §7 年度财务报表(转型前)

  7.1 资产负债表(转型前)

  会计主体:华富安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8年1月29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报告截止日2018年1月29日,华富安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从2018年1月30日转型为华富安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净值1.0440元,基金份额总额130578445.47份。后附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下转B39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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