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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25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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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因本公司未能履行承诺事项而致使青岛农商银行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据证券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及金额进行赔偿。

  (2)因本公司未履行承诺事项而致使青岛农商银行遭受任何处罚的,自青岛农商银行遭受处罚之日起至不利影响消除期间,本公司放弃所享有的在青岛农商银行股东大会或委派董事(如有)在青岛农商银行董事会上的投票权。

  (3)如公众投资者因信赖本公司承诺事项进行交易而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据证券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及金额进行赔偿。

  3、本公司在作出的各项承诺事项中已提出有具体约束措施的,按照本公司在该等承诺中承诺的约束措施履行。”

  (三)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未履行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

  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其于本行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各项公开承诺之履行事宜,特此作出承诺如下:

  “1、本人将严格按照本人在青岛农商银行首次公开发行境内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各项公开承诺履行相关义务和责任。

  2、若本人未能履行承诺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则本人承诺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1)因本人未能履行承诺事项而致使青岛农商银行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据证券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及金额进行赔偿。

  (2)如公众投资者因信赖本人承诺事项进行交易而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据证券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及金额进行赔偿。

  3、本人在作出的各项承诺事项中已提出有具体约束措施的,按照本人在该等承诺中承诺的约束措施履行。”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7号”文批准,本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55,555.5556万股新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的股票均为公司公开发行的新股,不存在老股转让情形。发行价格为3.96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9]140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简称“青农商行”,股票代码“002958”。本次公开发行的55,555.5556万股股票将于2019年3月26日起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的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上市时间:2019年3月26日

  (三)股票简称:青农商行

  (四)股票代码: 002958

  (五)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5,555,555,556股

  (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555,555,556股

  (七)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

  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八)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本次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的相关内容。

  (九)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

  无。

  (十)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

  本次公开发行的555,555,556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十一)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日期

  ■

  ■

  (十二)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十三)上市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英文名称:Qingdao Rural Commercial Bank Corporation

  3、注册资本:50亿元人民币(本次发行前)

  4、法定代表人:刘仲生

  5、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6号1号楼

  6、经营范围:吸收本外币公众存款;发放本外币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本外币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借记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汇款;买卖、代理买卖外汇;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外汇资信调查、咨询和见证业务;基金销售;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营业务:公司银行业务、零售银行业务和资金业务等。

  8、所属行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和本行的主营业务,本行的行业划分为“J金融业”大类下的“J66货币金融服务业”。

  9、电话:0532-66957767

  10、传真:0532-85933800

  11、电子邮箱:qrcb@qrcb.com.cn

  12、董事会秘书:隋功新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股票情况

  (一)董事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之日,本行有13名董事,其中执行董事4名、非执行董事9名(含独立董事5名),本行董事任职情况如下表列示:

  ■

  (二)监事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之日,本行共有8名监事,本行监事任职情况如下表列示:

  ■

  (三)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之日,本行共有9名高级管理人员。本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表列示:

  ■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本行股份情况

  截至2019年2月18日,持有本行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共10名,合计持有本行4,750,000股股份;持有本行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近亲属共计21人,合计持有本行11,090,000股股份。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的持股具体情况如下:

  ■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发行人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四、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发行结束后,本行的股本总额为5,555,555,556股,股东户数共929,244户。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

  本次公开发行新股555,555,556股。本次发行的股票均为公司公开发行的新股,不存在老股转让情形。

  二、发行价格

  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发行价格为3.96元/股。

  三、发行方式及认购情况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555,555,556股。其中,网上发行股份数量为500,000,500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90.00%,网下配售股份数量为55,555,056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00%。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全部由主承销商包销,即主承销商包销股份数量为1,358,414股,主承销商包销比例为0.244515%。

  四、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本次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20,000.00万元。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9年3月19日对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1900172号)。

  五、发行费用总额及明细构成、每股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4,792.83万元,其中包括承销及保荐费用3,154.72万元,会计师费用622.45万元,律师费用230.19万元,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为603.77万元,发行手续费用181.70万元。(注:本次发行费用均为不含增值税金额)

  每股发行费用(不含税)为0.086元(每股发行费用=发行费用总额/本次发行股数)。

  六、发行人募集资金净额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共募集资金220,000.00万元,扣除本公司需承担的4,792.83万元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15,207.17万元。

  七、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为3.94元/股(按2018年9月30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八、发行后每股收益

  发行后每股收益为0.37元/股(按2017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摊薄计算)。

  

  第五节 财务会计资料

  本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已披露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及2018年9月30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负债表,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及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止九个月期间的合并利润表和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和现金流量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和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上述数据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毕马威华振审字第1803305号)。本上市公告书不再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欲了解相关情况请详细阅读招股说明书“第十一章 财务会计信息”。

  本公司2018年12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负债表、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合并利润表和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和现金流量表及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和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未经审计,但已经毕马威审阅并出具《审阅报告》(毕马威华振专字第1900133号)。本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已披露2018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本上市公告书不再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欲了解相关情况请详细阅读招股说明书“第十二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七、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业绩说明”。

  本公司2019年1-3月经营业绩预计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十二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七、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业绩说明之(五)2019年1-3经营业绩预计”披露,本上市公告书不再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上述2019年1-3月经营业绩预计是本行于2019年3月31日之前作出的,主要经营数据为初步测算结果,预计数不代表本行最终可实现营业收入、归属本行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亦不构成本行的盈利预测或承诺。若实际经营情况与公司的初步预测发生较大变化,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披露。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本公司自2019年2月12日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可能对本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一)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经营状况正常,主要业务发展目标进展正常;

  (二)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业务范围、业务种类、客户群体、所处行业和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公司未订立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重要合同;

  (四)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资金未被关联人非经营性占用;

  (五)公司未发生重大投资;

  (六)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者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

  (七)公司住所未发生变更;

  (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

  (九)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十一)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十二)公司未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

  (十三)公司无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七节 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机构情况

  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霍达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电话号码:0755-82943666

  传真号码:0755-82943100

  保荐代表人:吴喻慧、宁博

  项目协办人:石允亮

  项目经办人:胡晓和、许可、扈益嘉、胡建伟、杨德宇

  二、上市保荐机构的保荐意见

  上市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保荐书》,上市保荐机构的保荐意见如下: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发行人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招商证券愿意推荐发行人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发行人: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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