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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2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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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75 证券简称:美都能源 公告编号:2019-015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媒体报道的情况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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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媒体报道简述:

  近日有关媒体以《美都能源对瑞福锂业挥手再见?29亿现金收购变6亿“分手费”》为标题,此标题描述有误。

  二、情况澄清说明:

  1、经公司九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及九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公司与山东瑞福锂业有限公司(简称“标的公司”)原股东分别签署了《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瑞福锂业原股东王明悦及管理团队关于终止收购山东瑞福锂业有限公司股权的协议》、《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亓亮及郭承云等9人关于终止收购山东瑞福锂业有限公司股权的协议》,主要内容为考虑到目前市场环境等多方面因素,本着谨慎性原则,本次交易方拟终止《关于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现金收购山东瑞福锂业有限公司股权的协议》。

  1.1、标的公司原管理团队回购合计56.18%的股权对应其需向上市公司支付6.74亿元,有关媒体误以为6.74亿元回购金额对应股份数为公司持有标的公司的全部股份。

  2、其中标的公司原管理团队对应50.23%股份需购回金额为6.0694亿元,具体计算如下:

  2.1、标的公司原管理团队按照原《现金收购协议》约定的50.23%的股权对应人民币16.5094亿元估值并扣除标的公司原管理团队向公司支付的业绩补偿款进行回购;

  2.2、根据原《现金收购协议》的约定,公司尚有人民币10亿元股权转让款需在未来3年内向标的公司原管理团队支付。

  2.3、标的公司原管理团队需向上市公司支付2018年业绩补偿款人民币X亿元。;

  2.4、标的公司原管理团队同意向公司支付人民币2000万元作为资金使用费;

  2.5、因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合计人民币1.28亿元,由双方各自承担50%,即由标的公司原管理团队和公司各自承担人民币0.64亿元;

  综上条款,本次终止收购,对应50.23%的股权,标的公司原管理团队需向公司支付人民币:

  【16.5094亿-X亿】-10亿+X亿+0.2亿-0.64亿=6.0694亿元。

  3、本次交易标的公司原小股东对应股份需购回金额为0.675亿元,具体计算如下:

  3.1、标的公司原管理团队按照原《现金收购协议》约定的本次交易标的公司原小股东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对应估值向公司回购上述股权;

  3.2、因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合计人民币1666万元,由标的公司原管理团队和公司各自承担50%,即由标的公司原管理团队和公司各自承担人民币833万元;

  3.3、根据原《现金收购协议》,公司尚有人民币0.132亿元股权转让款尚需向本次交易标的公司原小股东支付;此项付款义务由标的公司原管理团队承担;

  综上条款,本次终止收购,对应6.09%的股权,1)标的公司原管理团队需向公司支付人民币:0.675亿元。2)标的公司原管理团队未来需向本次交易标的公司原小股东支付人民币0.132亿元。

  4、本次终止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且有利于公司进一步稳定发展。

  5、本次终止交易亦不存在相关媒体标题所述公司6亿出售全部所持有标的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为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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