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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2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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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000         证券简称:唐山港    公告编号:临2019-004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六届六次董事会会议于2019年3月22日在河北省唐山市海港经济开发区唐山港大厦二层和畅厅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3月19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4人,实际出席董事14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宣国宝先生召集并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3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对此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3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对此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提名李岳军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对此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

  表决情况: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3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23日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李岳军,男,1966年9月30日生,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历任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岳军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1000         证券简称:唐山港    公告编号:临2019-005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五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六届五次监事会会议于2019年3月22日在河北省唐山市海港经济开发区唐山港大厦二层和睦厅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3月19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12人,实际出席监事12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张志辉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符合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兼顾公司的实际发展情况与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建立了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有利于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有利于改善公司债务融资结构、降低公司融资成本,满足公司资金需求,促进公司可持续稳定发展。

  表决情况: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监事李瑞奇先生因工作变动,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同意推选季忻宇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3月23日

  附件:

  监事候选人简历

  季忻宇,女,1977年9月生,硕士研究生。历任国投交通控股有限公司生产经营部高级业务经理、副经理,现任国投交通控股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副经理。

  上述监事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1000         证券简称:唐山港    公告编号:临2019-006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务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等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对公司的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上述财会〔2018〕15号文件的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并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2、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 2017 年陆续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 2018年 1月 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年 1月 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 2018年 6月 15日发布的财会〔2018〕15号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2、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 2017 年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则执行以上会计政策。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它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上述两项关于财务报表格式调整及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均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其中,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公司将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变更及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资产负债表列报调整

  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整合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将原“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

  将原“固定资产清理”行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

  将原“工程物资”行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

  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整合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将原“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

  将原“专项应付款”行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

  2、利润表列报调整

  从原“管理费用”中分拆出“研发费用”;

  在“财务费用”行项目下分别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将原“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改为“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将原“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改为“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将原“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改为“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股东权益变动表列报调整

  在“股东权益内部结转”行项目下,将原“结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改为“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4、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列报产生影响,不会对当年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等产生影响。

  (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及影响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金融工具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包括:

  1、金融资产分类由“四分类”改为“三分类”,即以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后续计量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在处置时不能转入当期损益,改为直接调整留存收益。

  3、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4、进一步明确了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修订套期会计相关规定,拓宽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范围,以定性的套期有效性测试要求取代定量要求,引入套期关系“再平衡”机制,使套期会计更加如实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6、金融工具相关披露要求相应调整。

  7、公司将自 2019年 1月 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公司不对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新旧准则转换累计影响结果仅对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进行调整。执行上述新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自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表披露。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和通知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六届六次董事会审议《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符合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届五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六届六次董事部分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01000         证券简称:唐山港       公告编号:临2019-007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修改《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股份回购等条款。本次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已经公司2019年3月22日召开的六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具体内容如下:

  ■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01000        证券简称:唐山港    公告编号:临2019-008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满足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有效补充公司资金需求,保持公司资金筹措、管理及运用的灵活性,经公司六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方案

  1、注册规模

  本次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金额为准。

  2、发行期限

  发行期限为不超过270天,具体期限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3、发行时间

  待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获准后,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择机一次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时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4、发行利率

  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利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5、发行对象

  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6、资金用途

  主要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流动资金贷款和其他符合规定的用途。具体用途及金额比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需求情况确定。

  7、发行方式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聘请已在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金融机构承销发行。

  8、主承销商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承销商。

  9、决议有效期

  本次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决议在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授权事项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办理与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制定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具体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条款,包括发行期限、发行时间、一次或分期发行额度、发行利率、承销方式、筹集资金安排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并办理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申报、注册和信息披露等事宜;

  3、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修订、签署与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一切必要文件;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发行;

  5、办理与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相关的其它事宜;

  6、上述授权自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获批的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三、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审批程序

  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方案及授权事项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尚须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批准,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发行注册后实施。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情况。

  特此公告。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01000    证券简称:唐山港    公告编号:2019-009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4月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4月9日13点30分

  召开地点:河北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唐山港大厦和畅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4月9日

  至2019年4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9年3月22日召开的六届六次董事会、六届五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3日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3、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法定代表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3、登记时间:2019年4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高磊

  联系电话(传真):0315-2916409

  通讯地址:河北省唐山市海港经济开发区唐山港大厦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政编码:063611

  2、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4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19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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