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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2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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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198 证券简称:迎驾贡酒 公告编号:2019-004
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836号文核准,本公司于 2015年5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11.80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44,000,000.00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60,996,222.4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883,003,777.58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5月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5】2700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2015年6月16日,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融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霍山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霍山支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霍山支行(以下简称“徽商银行霍山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霍山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霍山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分别在工商银行霍山支行(账号:1314055029300029416)、徽商银行霍山支行(账号:1761301021000503713)、中国银行霍山支行(账号:178233346128)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15 年7月27日,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融证券、安徽迎驾酒业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销售公司”)与徽商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在徽商银行霍山支行(账号:1761301021000525919)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情况如下:

  ■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基本建设完成,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已办理完毕全部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前的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3,197.23元,为利息收入,已经转入公司其他一般存款账户。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连同保荐机构、销售公司与上述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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