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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2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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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无

  声明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为证券公司业务,公司持有中山证券70.96%股权,持有东莞证券40%股份,参股华联期货有限公司3%股权、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0.77%股份、广东清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0.06%股份。公司主要依托中山证券和东莞证券开展证券业务,中山证券和东莞证券的业务范围涵盖了经纪、投资咨询、财务顾问、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资产管理、基金代销、期货IB、直接投资、融资融券等领域。截至报告期末,中山证券设立了11家分公司、87家证券营业部,东莞证券设立了25家分公司、52家证券营业部,营业网点主要分布在珠三角、长三角及环渤海经济圈。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合并

  单位:人民币元

  ■

  母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根据会计司发布“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企业作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收到的扣缴税款手续费,应作为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的项目在利润表的“其他收益”项目中填列,企业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因此发生变更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合并

  单位:人民币元

  ■

  母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3)母公司净资本及有关风险控制指标

  单位:元

  ■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是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联合信用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级,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级。经联合信用于2018年6月22日出具跟踪评级,评定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17中山01”债券信用等级为AA。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8年,国内投资增速下滑、消费增速放缓、各类风险叠加冲击,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证券市场指数出现明显下跌,交易量同比有所缩减。其中,上证综指下跌24.59%,深证成指下跌34.42%,沪深300指数下跌25.31%,上证50指数下跌19.83%,中小板指下跌37.75%,创业板指下跌28.65%。

  报告期内,面对复杂的经营环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班子在股东的大力支持和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坚持稳健经营,加强风险合规管理,扎实推进各项经营管理工作稳步开展。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控股子公司中山证券不断加强IT建设、投研力量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和合规风控管理,并大力推进精准扶贫工作。零售业务方面,中山证券积极推动财富管理转型升级,报告期内完成了15家分支机构设立及工商登记事宜,扩大了网点辐射面,为下一步全牌照效能发挥奠定了基础;投行业务方面,中山证券通过积极寻求业务发展机会,业务收入同比有所增长;固收业务方面,通过对市场的准确研判,业务收入同比有较大的增长;资产管理业务方面,随着资管新规的施行,加之持续去杠杆的政策双重叠加,导致资管业务规模略有下降。报告期内,参股公司东莞证券紧紧围绕经纪、投行、资管三大业务,主动挖掘客户资源,多措并举拓展市场,积极增收、创收,不断提升业务运营能力,夯实风控底线,积极推进IPO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共实现营业总收入97,855.4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6.73%;营业利润-12,831.4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43.98%;实现投资收益92,122.9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8.49%;利润总额-16,358.0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53.3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8,116.8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93.2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出现大幅下降并出现亏损,主要原因是公司借款利息支出增加,以及中山证券对部分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参股公司东莞证券对“16申信01”债券、“16凯迪01”债券、信用业务融出资金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报告期内,控股子公司中山证券实现营业收入116,935.46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558.57万元;参股公司东莞证券实现营业收入152,950.64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9,010.36万元。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东的净利润总额较去年同期减少193.25%,主要是本期公司之子公司中山证券的净利润减少、按权益法核算的东莞证券的投资收益下降以及利息费用增加所致。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金融企业应当根据金融企业经营活动的性质和要求,比照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

  (2)根据会计司发布“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企业作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收到的扣缴税款手续费,应作为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的项目在利润表的“其他收益”项目中填列,企业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因此发生变更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本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本公司之子公司中山证券新设子公司深圳锦弘和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纳入本期合并范围。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签名):朱凤廉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9-14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1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3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凤廉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公司实现净利润-181,168,933.25元,公司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1,807,168,259.19元,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625,999,325.94元。2018年底剩余未分配利润为1,625,999,325.94元。

  董事会根据公司目前未分配利润的实际情况,决定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公司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五十”。公司2016年、2017年、2018年可分配利润分别为35,187.22万元、17,099.71万元、-18,116.89万元,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五十为17,085.02万元。公司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为17,920.00万元,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符合公司目前未分配利润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独立董事同意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七、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的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的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19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朱凤廉女士、张丹丹女士、张海梅女士、曾坤林先生、禤振生先生、刘伟文先生回避了表决。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的薪酬方案拟定如下:

  1.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和监事,其年薪标准按其所任职务核定,公司不再向其另外支付董事薪酬或监事薪酬。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和监事,公司不向其支付董事薪酬或监事薪酬。在子公司兼任董事、监事的,其从子公司领取的董事薪酬、监事薪酬的标准根据子公司规章制度执行。

  2.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基本年薪标准为:董事长230-280万元,总经理150-200万元,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120-160万元。

  3.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度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年薪挂钩,实际领取的年薪可根据考核结果在基本年薪标准基础上适度浮动,绩效考核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实施。

  上述年度薪酬均为税前金额。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目前规模及公司所处的行业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所经营业务的实际状况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关于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2019年度薪酬的议案》。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姚作为先生、汤海鹏先生、赵莉莉女士回避了表决。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度薪酬方案拟定如下:

  1.公司独立董事实行年度津贴制,每位独立董事的年度津贴标准为12万元(税前)。

  2.独立董事出席股东大会可以领取会议津贴,会议津贴的标准为1000元/次(税前)。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结合国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整体薪酬水平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通知》(财会〔2017〕7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的通知》(财会〔2017〕8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的通知》(财会〔2017〕9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通知》(财会〔2017〕14号)、《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董事会同意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议案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17)。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9-15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1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3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天舒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对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2018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治理状况;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同意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

  1.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自身经营特点和管理需要,在充分考虑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监督等内控组成要素的基础上,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架构完整,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机构、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的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的薪酬方案拟定如下:

  1.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和监事,其年薪标准按其所任职务核定,公司不再向其另外支付董事薪酬或监事薪酬。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和监事,公司不向其支付董事薪酬或监事薪酬。在子公司兼任董事、监事的,其从子公司领取的董事薪酬、监事薪酬的标准根据子公司规章制度执行。

  2.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基本年薪标准为:董事长230-280万元,总经理150-200万元,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120-160万元。

  3.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度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年薪挂钩,实际领取的年薪可根据考核结果在基本年薪标准基础上适度浮动,绩效考核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实施。

  上述年度薪酬均为税前金额。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通知》(财会〔2017〕7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的通知》(财会〔2017〕8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的通知》(财会〔2017〕9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通知》(财会〔2017〕14号)、《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要求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9-17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9年3月2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颁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通知》(财会〔2017〕7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的通知》(财会〔2017〕8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的通知》(财会〔2017〕9号)及《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通知》(财会〔2017〕14号)(上述四项准则下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下称“新财务报表格式”)。

  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2.变更日期

  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下称“企业会计准则”)。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颁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新财务报表格式执行。其余未变更或者未到执行日期的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一)新金融工具准则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根据财政部要求,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于2019年初变更会计政策,自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2018年末可比数,就数据影响调整2019年期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新金融工具准则实施对公司财务报表将产生较广泛影响,但对公司总资产及净资产未产生重大影响。

  (二)新财务报表格式仅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修订,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修订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2018年度及以前年度财务报告无重大影响。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9-18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为了真实反映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18年末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2018年末公司对各项资产进行清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预计可变现净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资产,经过确认或计量,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同时对已经收回、无法收回的资产分别予以转回、转销。经测试,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山证券”)2018年度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总额为75,735,823.88元,转回各类资产减值准备总额为20,588,121.34元,具体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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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依据及方法

  1.应收款项

  公司应收款项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在资产负债表日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公司根据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对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采用备抵法核算,期末单独或按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经公司按规定程序批准后作为坏账损失,冲销提取的坏账准备。

  (1)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应收账款金额在100万元以上;其他应收款金额在100万元以上。

  单项金额重大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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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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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有客观证据表明可能发生了减值,如债务人出现撤销、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遗产清偿后,仍不能收回、现金流量严重不足等情况的。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对有客观证据表明可能发生了减值的应收款项,将其从相关组合中分离出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减值损失。

  2.融资融券类业务减值准备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已形成风险的融资类业务所形成的债权,先按照个别认定法,单独进行减值测试,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以及未形成风险的融资类债权,按照资产负债表日融出资金余额计提减值准备,计提比例为:融资融券业务2%。、约定购回业务3%。、股票质押回购业务5%。。

  三、计提金额

  1.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金额:

  2018年12月31日,公司形成的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为126,559,361.36元,较年初增加99.88%。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按照单独或组合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本期计提坏账准备72,557,323.88元,转销坏账准备335.82元,期末减值坏账准备减值余额为156,138,698.88元。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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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经测试,公司按照组合计提减值准备1,570,049.22元,转销335.82元,组合计提减值准备期末余额51,906,682.42元。

  (2)经测试,公司本期按照单项计提减值准备70,987,274.66元,单项计提减值准备余额104,232,016.46元。计提主要原因:

  2018年,中山证券因开展融资融券、股票质押业务,客户未按期补足担保品,强制平仓合约终止后尚未归还的款项,形成应收融资融券客户款。资产负债表日,中山证券对应收融资融券客户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中山证券本期计提坏账准备50,737,986.24元。

  中山证券作为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亿阳集团”)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即“16亿阳01”)、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即“16亿阳03”)、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三期)(即“16亿阳04”)、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四期)(即“16亿阳05”)的受托管理人,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采取相关行动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协助或代表受托管理人和/或债券持有人时的费用、为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提起诉讼或仲裁等而支出的费用等),根据《受托管理协议》约定,由亿阳集团承担。目前,相关行动的费用,暂由中山证券先行垫付。资产负债表日,中山证券对先行垫付的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中山证券本期计提坏账准备18,700,216.28元。

  资产负债表日,中山证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了应收款项可回收金额,然后将估计的可回收金额与其账面价值比较,确定部分应收款项发生了减值,需计提坏账准备。经测试,中山证券本期计提坏账准备1,549,072.14元。

  2.融资融券减值准备计提金额:

  中山证券根据相关的会计政策,采用个别认定和余额百分比相结合的方式对融出资金计提减值准备。采用个别计提方式计提减值准备时,中山证券结合考虑了客户担保情况、强制平仓措施等具体项目条款以及客户信用状况等因素。

  2018年12月31日,中山证券融资融券业务形成的融出资金账面价值合计为人民币1,614,425,014.40元,较年初下降46.84%。经测试,本期转回融资融券减值准备18,651,586.79元,期末融资融券减值准备余额为3,235,320.67元。

  单位:元

  ■

  3.股票质押回购减值准备:

  中山证券根据相关的会计政策,采用个别认定和余额百分比相结合的方式对融出资金计提减值准备。采用个别计提方式计提减值准备时,中山证券结合考虑了客户担保情况、强制平仓措施等具体项目条款以及客户信用状况等因素。

  2018年12月31日,中山证券股票质押回购业务形成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账面价值合计为人民币602,913,663.02元,较年初下降38.99%。经测试,本期转回减值准备1,936,534.55元,期末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余额为3,029,716.90元。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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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大陆期货根据相关的会计政策,资产负债表日如果单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期末公允价值相对于成本的下跌幅度已达到或者超过50%,或者下跌时间达到或者超过12个月,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认定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已发生减值,应将下跌部分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确认减值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大陆期货购买的基金公允价值下跌时间超过12个月,预期下降趋势为非暂时性,大陆期货认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已发生减值。经测试,本期计提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3,178,500.00元,期末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余额为3,178,500.00元。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18年合并利润总额75,735,823.88元,转回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将增加公司2018年合并利润总额20,588,121.34元。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该等影响已在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中反映。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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