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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2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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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417,924,19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要产品、用途及行业地位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的经营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所处行业为橡胶和塑料制品业,主要产品是PE管道、BOPA薄膜和锂离子电池隔膜产品。PE管道产品主要应用于燃气、给水等地下管网的建设,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加快,全面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塑料管材的需求量不断增加,我国塑料管材业正在面临一个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BOPA薄膜产品主要应用于产品的包装,例如食品、日用品、化妆品及机械电子产品包装等多个包装领域,BOPA薄膜是近几年世界上发展最快的高档包装材料之一,已成为继BOPP、BOPET薄膜之后应用比重第三大的薄膜包装材料,而且新用途也不断被开发出来。锂离子电池隔膜产品应用于锂离子电池,随着新能源汽车的迅速发展,动力锂电池需求增长迅速;便携式电子产品将进一步普及,可穿戴设备、物联网等新兴市场不断涌现,我国消费类锂电池产业亦发展迅速。

  目前,公司在PE管道产品和BOPA薄膜产品方面凭借其规模和技术优势已成为细分行业的领军企业,在锂离子电池隔膜产品方面随着生产技术和生产工艺不断提高和完善,生产规模不断扩大,新增产能有效释放,行业地位将逐步凸显。

  二、公司经营模式

  (一)生产模式

  公司所有产品均为自主生产,生产模式为以销定产,即根据市场部门的订单制订生产计划并组织生产。

  (二)采购模式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采购部门,原材料均自主采购。

  (三)销售模式

  目前,公司产品的销售模式为直销。公司与主要客户群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市场营销体系。

  PE塑料管材产品的销售方面,公司专门设立了管道销售中心,专门负责公司管材、管件产品的销售和经营,建立了一支拥有丰富PE塑料管材销售经验的营销队伍,销售网络较为完善;BOPA薄膜产品的销售方面,公司薄膜事业部设立了市场部进行产品销售和营销管理工作。根据主要销售地域和彩印基地的分布,公司设立了两个区域市场部,分管北方和南方市场。经过近几年的市场经营,已经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销售网络;锂电池隔膜产品销售主要由公司锂电池隔膜事业部市场部负责。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将进一步扩大和完善销售网络。

  三、报告期内项目建设情况

  (一)“年产10,500万平米湿法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全部建设完成并投产,达产后湿法锂离子电池隔膜产品产能将进一步提高。

  (二)2017年09月由公司全资子公司芜湖明珠投资建设的“聚乙烯(PE)燃气、给水管道产品扩产项目”进展顺利,于2018年01月建设完成并投产,公司年新增PE燃气、给水管道产品产能15,000吨。该项目使公司PE管道产品产能再次提升,提高了产品的竞争能力及市场占有率。

  (三)2017年10月份,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沧州隔膜科技投资建设的“年产5,000万平方米干法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目前正在实施中,该项目建成后将缓解公司干法锂离子电池隔膜供需矛盾,提高锂离子电池隔膜产品市场占有率及竞争力。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8年我国经济环境复杂多变,国内经济下行压力明显,公司经营面临更多挑战。2018年是公司的“管理进步年”,公司进一步加强基础管理,促进技术能力的提升,努力开源节流,向技术要效益,向管理要成本,通过各项基础管理工作的深化管理,公司在生产、销售、技术、管理上均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奠定更加扎实的基础。

  一、各重大项目建设实施情况

  (一)“年产10,500万平米湿法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全部建设完成并投产,达产后湿法锂离子电池隔膜产品产能将进一步提高。

  (二)2017年09月由公司全资子公司芜湖明珠投资建设的“聚乙烯(PE)燃气、给水管道产品扩产项目”进展顺利,于2018年01月建设完成并投产,公司年新增PE燃气、给水管道产品产能15,000吨。该项目使公司PE管道产品产能再次提升,提高了产品的竞争能力及市场占有率。

  (三)2017年10月份,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沧州隔膜科技投资建设的“年产5,000万平方米干法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目前正在实施中,该项目建成后将缓解公司干法锂离子电池隔膜供需矛盾,提高锂离子电池隔膜产品市场占有率及竞争力。

  二、公司各类产品情况

  (一)PE管道产品因“煤改气”政策推进放缓,产品销售、利润均受到了一定的影响。在此情形下,公司适时优化客户结构,港华、华润等优质客户销售占比提升;同时,加大了给水管道产品的市场开拓和销售力度,在客户结构上也进行了优化和拓展,开辟了北京建工、舟山水务等大型客户,以及北京大兴国际机场这一国家重点项目。报告期内,通过加强管理,管材合格率达到历史最高水平。

  RTP管(热塑性增强塑料管),公司采用的工艺技术是全融合玻纤带增强技术,该类产品主要适用于海陆油气田的开采与集输,目前该类产品的生产技术只有国外极少数厂家掌握。公司RTP项目研发工作进展顺利,RTP项目经过努力,在产品研发、市场推广和认证等方面均取得突破。

  (二)BOPA薄膜产品因市场价格的调整幅度较大,致使产品销售价格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在市场不利的情况下公司积极开拓市场,报告期内BOPA薄膜产品的产量及销量均再创新高,BOPA薄膜销量达3.4万吨。同时BOPA薄膜在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1、专用尼龙膜,主要适用于锂电池铝塑包装以及药品包装,该类产品目前主要依赖进口。2018年公司积极开发锂电池软包用尼龙膜客户,实现对上海紫江、浙江道明等企业的供货与现场审核。

  2、自制母料全面使用,硅系母粒研发取得阶段性进步

  公司自2011年开始自行研发母料,近几年,自制母料在逐条生产线开发试用,除有特殊要求客户外,公司自制母料在三个厂区六条BOPA薄膜生产线全部投入使用。同时硅系母料的研发也在二氧化硅的选型这个关键点上获得了重大进展,目前已经投入使用。

  3、主要备件国产化,维修成本得到大幅降低

  多年来,公司BOPA薄膜主要备件始终采用进口,随着生产线运转年限的增长,目前一些大备件逐渐面临更换,公司薄膜事业部在备件国产化上寻求出路,在胶垫、变速箱、离合器等大宗备件上深入调研,大胆采用国产化备件,在保障质量的前提下大大节省了成本。同时薄膜事业部整合三地、六条生产线的资源,统一配备备品备件,不但方便了使用,而且节省了大量资金。

  (三)随着新能源汽车的迅速发展,动力锂电池需求增长迅速,公司积极建设拓展锂离子电池隔膜业务,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的预期,使国内隔膜产能巨量增长,快速释放,但随着国家补贴政策阶梯性退坡所带来的行业发展放缓,隔膜市场出现阶段性供求关系失衡,产能发挥不足导致产品价格断崖式下跌,使锂离子电池隔膜行业面临的市场竞争也愈加激烈。公司锂离子电池隔膜产品产销量较上年有所提升,但随着市场价格的逐步下降以及公司新投产的湿法锂离子电池隔膜产品生产尚处于爬坡阶段,产品产能未能全部释放,致使产品生产成本较高,产品盈利能力下降。

  2018年,公司集全体之力,调整市场定位,优化技术方案、理顺基础管理、凝聚团队合力,在各个方面出现向好的势头:成功进入全球最大的动力电池企业CATL的供应链;湿法产线速度和收率稳步提高;节能降耗效果凸显;成本控制和经营意识提高,团队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增强。

  三、公司重要事项进展情况

  (一)2018年7月11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以及2018年7月27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议案》,公司以70,820万元受让了东塑集团持有沧州银行全部股权,本次受让股权目的在于公司实施实业+金融投资的战略,打造新的利润增长点,实现可持续发展。截至本报告期末,股权转让事项已实施完毕。

  (二)2018年12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投资设立军民融合产业并购基金的议案》。在国内军民融合快速发展的背景下,为了更好地利用资本市场,发挥公司与北京中德汇的产业优势和金融资本优势,在更大的范围内寻求对公司有战略意义的投资和并购标的,加快公司外延性拓展步伐,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 10,300 万元与北京中德汇共同投资设立军民融合产业并购基金。(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并购基金进展情况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2月20日、2月26日在巨潮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沧州明珠关于投资设立军民融合产业并购基金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2、2019-004)。

  四、2018年,公司定位为“管理进步年”,通过思路的厘清,意识的提高,模式的重建,短板的补齐等多措共举,使各项基础管理工作得以有效夯实和提升。

  1、 资金、资产管理

  从资金计划到使用,从资产购置到处置,从项目建设到生产经营,“管好资金、用好资产”的理念深入到各个业务层面。

  2、成本费用管理

  通过加强技术管理,提倡技改技措,提高生产效率,促进节能减排。2018年各类产品吨耗电量降低,湿法隔膜冷凝水进行回收利用,通过合理配置岗位,整合人力资源等措施使人力成本下降。除直接成本费用外,还对生产、销售计划的匹配,产品收率的提升、无效工时的控制、产品和辅料质量过剩的修正、设备配置浪费的调整等工作加大了管理力度。

  3、加强技术管理,提倡技改技措

  2018年公司完成了100多项技改技措项目。促进了工艺、设备的运行效率,节能降耗工作得以深入开展,促进了技术进步,培养了技术队伍。公司出资奖励在质量效益提升、技术管理、技术改造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项目和员工,激励员工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倡导开源节流,通过管理和技术降低成本。

  4、完善薪酬与绩效管理体系

  2018年公司推行以同岗同酬、岗技区分、突出技能、突出专业为重点的薪酬改革方案,旨在体现劳动者同岗同酬,对于基层员工提高了固定工资比例,降低了考核比例,保证一线员工收入稳定,以技能区分能力与收入。加大了中高层的考核力度,体现管理、技术、销售在企业经营中的影响和作用,突出履职评价、业绩评价和创新评价。同时在薪酬与绩效方案的设计中,突出“利润增长和费用节约的额度就是薪酬提高幅度”的理念初见成效。

  5、内控体系管理

  2018年公司对80多个公司级制度进行了梳理和修订。制度的规范,流程的畅通,风险的可控,其实是企业盈利模式的建立。让每位员工有章可依,有矩可循,以有效实现整体目标。强化责任的落实,加强考核与监督。

  6、信息化建设

  2018年信息化工作所涉及的方面越来越广:发货完成或回款到账,在外奔波的销售员可以第一时间获悉、工资明细可每月准时查收;借助信息化手段,实现制度流程管理的信息化,实施了采购、费用报销,行政审批等多个电子审批,规范、理顺流程的同时为工作提供了更便捷的方式,提高了工作效率。这些改变服务了经营,提高了效率。

  7、规范档案管理工作

  2018年公司明确档案管理架构、职能和责任,层层落实,修订档案管理制度,制订了档案分类、归辑、存放和利用办法。一年来,涉及档案的员工和干部加强了档案管理和技术保密意识。

  8、加强安全环保管理力度

  公司成立了总公司级安全管理部,各公司分别成立了工作机构并逐级明确和落实责任,在机构上得以进一步健全,同时促进了安环管理的专业化提升。在公司的统一安排部署下,紧紧围绕安全环保工作方针和目标,推动安全环保工作向精细、扎实、有效的方向迈进。报告期内公司认真推进安全标准化、环保标准化和职业健康规范化管理工作,将安全环保管理工作提升了一个新台阶。在深化日常性、季节性安全环保管理的同时,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认真开展安全环保生产月活动,落实安全环保责任主体,落实各项责任措施,落实安全环保工作到岗到人,加大处罚力度。安全环保基础管理水平得到稳步提升。报告期内,公司无发生一例重大安全和人身事故。

  9、多措并举,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2018年技术职务评聘制度正式运行,为技术人员开辟了新的职业发展通道,薪资与同级行政干部平等,且上不封顶。2018年聘任12名副工程师,3名工程师,完成55名助理工程师的定岗工作。组织了首期拜师大会,75对师徒从此结缘,相互学习,共同提高,为技术团队的建设和发展奠定了基础。

  2018年公司破格提拔了部分干部,有行政职、技术职,给想干事、能干事的年轻人以施展的空间和机会。同时加大干部考核力度,建立干部履职台帐,促进工作效率,提醒工作不足。组织年度行政和技术干部述职和评价,从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创新工作、团队建设和下属培养等几方面述职。通过民主、履职和综合测评,对处于末位的干部分别给予了降职、降薪、转职、转岗的处理,打破“终身制”,实现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

  2018年,公司从国内外引进专家、博士、研究生和本科生,为企业发展注入了新鲜血液,他们不但把先进的工作方式和理念带了进来,而且在各自岗位充分发挥了带头作用。

  10、加强内外部培训

  2018年,公司采用内外培训形式,组织了销售管理、设备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档案管理、职业化团队等专项培训,以及数字岗位、生产岗位的技能培训,着重从业务人员技能化,管理人员专业化方面予以提升,培训效果明显。

  11、创新奖励机制

  奖励是对员工正确行为的肯定和引导,2018年公司组织月度岗位技能评优、班组劳动竞赛、年中年末专项评比等形式,以奖励为主,突出先进行为、突出业绩成果。

  本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32,509.94万元,较上年下降5.66%;实现营业利润35,242.04元、利润总额35,261.6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9,788.02万元,分别较上年下降50.05%、49.82%、45.37%。

  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32,509.94万元,较上年下降5.66%。其中,PE管道塑料产品、BOPA薄膜产品、锂离子电池隔膜产品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218,802.58万元、81,043.94万元、27,968.80万元,管道产品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增长4%,BOPA薄膜和锂离子电池隔膜分别较上年下降12.23%、35.20%。

  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9,788.02万元,较上年下降45.37%。主要原因是BOPA薄膜产品随着市场的调整销售价格有较大幅度的下降;干法锂离子电池隔膜产品销量较上年同期有所减少,销售价格降低,导致产品收入及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湿法锂离子电池隔膜产品销量较上年同期增加,但因新投产的湿法锂离子电池隔膜生产线尚处于爬坡阶段,产能尚未得到完全释放,导致产品生产成本较高,产品盈利能力下降。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32,509.94万元,较上年下降5.66%;营业总成本317,67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1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9,788.02万元,较上年下降45.37%。

  报告期内,公司PE管道产品、BOPA薄膜产品、锂离子电池隔膜产品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218,802.58万元、81,043.94万元、27,968.80万元,管道产品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增长4%,BOPA薄膜和锂离子电池隔膜分别较上年下降12.23%、35.20%;PE管道产品、BOPA薄膜产品、锂离子电池隔膜产品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178,663.26万元、65,617.46万元、29,549.79万元,主营业务成本分别较上年增长8.94%、6.62%和31.04%。主要原因是BOPA薄膜产品随着市场的调整销售价格有较大幅度的下降;干法锂离子电池隔膜产品销量较上年同期有所减少,销售价格降低,导致产品收入及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湿法锂离子电池隔膜产品销量较上年同期增加,但因新投产的湿法锂离子电池隔膜生产线尚处于爬坡阶段,产能尚未得到完全释放,导致产品生产成本较高,产品盈利能力下降。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2018年6月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适用于2018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归并至“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将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及“其他应收款”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将原“固定资产”及“固定资产清理”行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将原“工程物资”及“在建工程”行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归并至“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将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及“其他应付款”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将原“长期应付款”及“专项应付款”行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利润表中“管理费用”项目分拆“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明细项目列报;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目下增加“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列报;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的项目与金额产生影响如下: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上述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2017末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和净资产以及2017年度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公司参照同行业上市公司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决定对生产锂离子电池隔膜产品的相关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变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已于2018年8月17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生产锂离子电池隔膜产品的相关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本次变更前后情况如下:

  ■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于2018年7月1日开始执行,影响本期净利润增加25,298,166.21元。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18年05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议案》,由全资子公司德州东鸿制膜科技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公司全资子公司德州东鸿薄膜科技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完成后,德州东鸿制膜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吸收合并方存续经营,德州东鸿薄膜科技有限公司作为被吸收合并方注销独立法人资格。(《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2018-032号)。

  (4)对2019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1-3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正,同比下降50%以上

  净利润为正,同比下降50%以上

  ■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陈宏伟

  2019年03月22日

  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19-007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3月12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会议于2019年3月22日9:30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宏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采取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19年3月2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报告》中的“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章节。公司独立董事王子冬、迟国敬、陆宇建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18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沧州明珠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详见2019年3月2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17,924,19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41,792,419.9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要求,符合《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符合证监会有关现金分红的政策。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2019年3月2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2018年度报告做出了保证公司2018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书面确认意见。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19年3月2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2019-008号。《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报告》详见2019年3月2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2019年3月2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2019-009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详见2019年3月2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9年经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关联董事于桂亭、赵如奇、陈宏伟、于增胜、孙梅回避表决。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详见2019年3月2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2019-010号。监事会对此发表的的审查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2019年3月2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办理银行授信业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2019年—2020年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行、中信银行沧州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沧州分行、交通银行沧州分行、河北银行沧州分行、沧州银行、河北沧州农村商业银行、沧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平安银行石家庄分行、浦东发展银行沧州分行、兴业银行沧州分行、光大银行沧州分行、张家口银行沧州分行、渤海银行沧州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北省分行等申请35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进口押汇、商业票据贴现、银行保函、流动资金贷款、应收账款保理、固定资产贷款、外汇衍生品、跨境融资、承兑质押贷款等业务。公司最终办理的授信额度以银行批准的额度为准。

  为确保资金需求,公司授权董事长在授信额度内签署有关银行授信手续,并授权签署相关的银行借款与资产抵押合同或文件等手续。授权期限至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为止。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议案》;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公告》详见2019年3月2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2019-011号。独立董事关对此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2019年3月2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详见2019年3月2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2019-012号。监事会对此发表的的审查意见和独立董事关对此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2019年3月2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继续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2019年3月2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2019-013号。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2019年3月2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监事会对此发表的的审查意见和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2019年3月2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关于重要岗位薪酬激励办法〉的议案》;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关于重要岗位薪酬激励办法(修订稿)》及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2019年3月2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2019年3月2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2019-014号,监事会对此发表的审查意见及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2019年3月2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十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19年3月2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2019-015号。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19-015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于2019年4月12日(周五)下午14:30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现将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规合法性:公司于2019年3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4月12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 2019年4月11日—2019年4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11日下午15:00至2019年4月12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19年4月8日

  8、出席对象:

  (1)截止2019年4月8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现场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投票,该代理人不必是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9、会议地点:河北省沧州市高新区吉林大道与永济西路交叉口处明珠大厦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和表决的提案如下:

  1、《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提案》;

  2、《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提案》;

  3、《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提案》;

  4、《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案》;

  5、《关于2018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提案》;

  6、《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提案》;

  7、《关于办理银行授信业务的提案》;

  8、《关于对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提案》;

  9、《关于继续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提案》;

  10、《关于修订〈关于重要岗位薪酬激励办法〉的提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二)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要求,提案(四)、(八)、(九)、(十)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相关内容详见2019年3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2019年4月11日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二)登记地点:河北省沧州市高新区吉林大道与永济西路交叉口处明珠大厦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三)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四)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19年4月11日17:3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河北省沧州市高新区吉林大道与永济西路交叉口处明珠大厦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邮编:061000,信函请注明“2018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采用传真方式登记的,公司传真号码为:0317-2075246。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一天。

  (二)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北省沧州市高新区吉林大道与永济西路交叉口处明珠大厦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邮政编码:061000

  联系人:李繁联  梁芳

  联系电话:0317-2075245

  联系传真:0317-2075246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08。

  2、投票简称:明珠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2018年度股东大会提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

  (2)对于以上提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3)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对应的提案编码为100,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提案出现总提案与分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分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提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4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4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4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作为股东代理人,代理本人(本公司)出席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有效期限: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19-016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3月12日以书面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2019年3月22日11:00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召集人高树茂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出席监事三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17,924,19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41,792,419.9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要求,符合《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符合证监会有关现金分红的政策。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9年经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核查认为:公司2019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监事会对此发表的的审查意见详见2018年3月2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经审查认为: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购买委托理财产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监事会对此发表的的审查意见详见2019年3月2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继续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以往与我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于提高公司财务管理水平,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

  基于此,公司拟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监事会对此发表的的审查意见详见2019年3月2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监事会对此发表的审查意见详见2019年3月2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19-009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有关规定,将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028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136,593股,每股面值为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23.7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48,799,985.96元,扣除发行费用15,999,985.9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32,800,000.00元。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6年11月3日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中喜验字[2016]第041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1、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以前年度使用金额为507,234,684.51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506,941,466.78元(包括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62,270,463.48元),银行手续费293,217.73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600,000.00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

  本年度使用金额为26,100,754.24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26,091,684.66元,银行手续费9,069.58元。归还募集资金20,600,000.00元。

  3、年末余额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余额为零。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根据《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和公司控股子公司沧州明珠锂电隔膜有限公司、保荐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21日与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科技支行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西环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账户情况如下:

  ■

  本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执行。

  鉴于本次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专户余额为零,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沧州明珠关于关于注销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详见2018年7月3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2018-047号。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本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自动终止。

  三、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擅自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2018年度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

  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19-018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9年1月1日-2019年3月31日

  2、预计的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BOPA薄膜产品由于市场竞争和原材料价格波动原因,产品销售价格同比下降。

  2、锂离子电池隔膜产品由于市场竞争激烈原因,导致产品销售价格同比大幅下降,以及产能未充分释放,盈利能力下降。

  3、银行借款总额增加,导致财务费用增加。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19-010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概述

  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沧州明珠”或“公司”)及其子公司2019年度与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塑集团”)、东塑集团子公司沧州东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塑房地产”)、沧州东塑明珠商贸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珠商贸城”)、沧州明珠服饰文化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珠服饰”)和沧州东塑集团御河酒业营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御河酒业”),东塑集团控股子公司沧州东塑明珠国际商贸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商贸城”),东塑集团分公司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颐和大酒店(以下简称“颐和大酒店”)以及董事赵如奇参股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沧州明珠国际轻纺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轻纺城”)、 董事赵如奇兼任董事的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沧州银行”)发生的经常性关联交易有租入资产、出租资产、接受劳务、提供劳务、采购商品、销售商品和存款余额及利息等交易,预计2019年总金额不超过7,855万元。

  2、关联交易审议情况

  2019年3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经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陈宏伟、于桂亭、赵如奇、于增胜、孙梅回避表决,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核查意见以及独立意见。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10.2.5条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前述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

  截至目前,公司与前述关联方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总额为205,48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于桂亭

  住所: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新华西路13号

  注册资本:10,887万元

  经营范围: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木材、化工原料(不含化学危险品)、家具的批发、零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房屋租赁;仓储服务;(下列范围限分支机构经营):烟酒(限零售);餐饮、住宿、文化娱乐、美容美发、洗浴洗衣服务;花卉、食品饮料的批发、零售;物业服务;会议服务;餐饮设备租赁;酒店管理培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截止2018年12月31日,东塑集团资产总额538,379.31万元,净资产214,179.08万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22,493.13万元,实现净利润8,951.81万元。(以上数据为东塑集团母公司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公司名称:沧州东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于桂亭

  住所:沧州市运河区新华西路13号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室内外装饰;销售装饰材料、灯具、家具、陶瓷制品、钢材、木材、建筑材料、纺织服装及日用品、家用电器、文化用品;物业管理。

  截止2018年12月31日,东塑房地产资产总额197,618.79万元,净资产61,296.88万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7,284.08万元,实现净利润-6,300.4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3、公司名称:沧州东塑明珠商贸城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赵如奇

  住所:沧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安路南侧新疆大道西侧

  注册资本:98,120万元

  经营范围:房屋租赁;场地租赁;广告发布、代理、制作服务;物业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商务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明珠商贸城资产总额181,819.25万元,净资产86,034.03万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8,547.35万元,实现净利润-3,470.1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4、公司名称:沧州明珠国际轻纺城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如奇

  住所:河北沧东经济开发区

  注册资本:6,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屋、场地、摊位租赁;出租商业用房;房屋信息咨询;市场信息咨询;装修工程设计;货物进出口;市政工程施工;制造、销售;服装、服装面料、辅料、纺织品;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物业管理;物业服务;广告发布、代理服务。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国际轻纺城资产总额22,003.96万元,净资产6,000.00万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实现净利润0.0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5、公司名称:沧州明珠服饰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丁圣沧

  住所:河北省沧东经济开发区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经营范围:服饰设计、加工、销售;房屋租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明珠服饰资产总额24,728.29万元,净资产3,128.71万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513.24万元,实现净利润-1,486.5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6、公司名称:沧州东塑集团御河酒业营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赵广增

  住所:沧州高新区吉林大道沧州明珠新能源材料工业园明珠大厦A座

  注册资本:600万元

  经营范围:批发、零售: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御河酒业资产总额5,401.78万元,净资产-2,408.30万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3,243.29万元,实现净利润30.6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7、公司名称:沧州东塑明珠国际商贸城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如奇

  住所:河北省沧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西安路南侧新疆大道西侧

  注册资本:84,760万元

  经营范围:房屋租赁;场地租赁;广告制作、发布、代理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商务咨询服务;市场管理;物业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国际商贸城资产总额295,660.37万元,净资产93,351.62万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416.69万元,实现净利润-16,957.3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8、公司名称: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刘泽平

  住所: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迎宾大道天成首府南侧

  注册资本:468,590.36万元

  经营范围:人民币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转贴现;办理银行卡业务;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代客理财;提供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业务;办理地方财政信用周转使用资金的委托存贷款业务;办理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沧州银行资产总额14,777,599.90万元,净资产1,068,901.20万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361,553.07万元,实现净利润112,045.90万元。(以上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9、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颐和大酒店,是东塑集团下属分公司,主要从事餐饮和住宿等酒店业务。

  (二)关联关系

  1、截至目前,东塑集团持有公司股份为422,586,04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9.80%,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东塑房地产、明珠商贸城、国际商贸城、御河酒业、明珠服饰、颐和大酒店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10.1.3条第(一)、(二)款规定的情形,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2、赵如奇先生作为公司董事,同时担任沧州明珠国际轻纺城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国际轻纺城、沧州银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关联方履约能力

  本公司及其子分公司与东塑集团及其子分公司以及沧州银行、国际轻纺城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数额不大,能够履行与本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基本不存在违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公平、公开、不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原则。其定价依据为:在有政府指令性或指导性价格的情况下,关联交易价格根据政府指令性或指导性价格确定;在无政府指令性或指导性价格的情况下,关联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即交易一方与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类似交易时所应采取的价格确定;若既无政府指令性价格或指导性价格,亦不存在市场价格,则关联交易价格依据生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方式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

  交易价格采用市场公允价格,结算方式为现金结算或转账结算,根据合同付款。双方可根据本身需要、市场情况的变化或其他合理原因对上述交易事项进行调整或增减,实际发生的交易情况在本年度总结后统计计算。已签订协议的,双方执行原协议,未签订协议的授权公司经理层与其签订协议。上述交易的某一项内容被终止和调整的,不影响其他交易事项的执行。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与东塑集团及其子分公司签署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办公用房租赁协议》、《职工公寓租赁协议》、《供电服务协议》、《供水服务协议》和《物业服务合同》等,相关合同、协议正在履行中。

  2、采购商品和销售产品是在业务需要时签署采购或销售合同,交易价格按照当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与东塑集团及其子分公司及关联方所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所产生的,以上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公允,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王子冬、陆宇建、迟国敬对以上关联交易在本次董事会召开之前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关于2019年经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该等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提高经济效益的市场化选择,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交易事项符合市场原则,决策程序合法,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况,此项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监事会审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监事会审查意见;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四)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19-011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54,850万元,均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芜湖明珠塑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芜湖明珠”)、重庆明珠塑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明珠”)以及德州东鸿制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州东鸿制膜”)提供的担保。

  为了更好的保证公司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2019—2020年拟为全资子公司沧州东鸿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沧州东鸿包装”)、沧州东鸿制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沧州东鸿制膜”)、沧州明珠隔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沧州隔膜科技”)、德州东鸿制膜、芜湖明珠、重庆明珠和控股子公司沧州明珠锂电隔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沧州锂电隔膜”)提供担保,担保业务包括承兑汇票、国际信用证、进口押汇、商业票据贴现、银行保函、流动资金贷款、应收账款保理、固定资产贷款、外汇衍生品业务等,累计担保金额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具体见下表:

  ■

  为确保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担保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具体担保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至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为止。

  2019年3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公司独立董事对提供担保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须经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沧州东鸿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沧州东鸿包装成立于2003年9月25日,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6,00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为100%,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为生产聚酰胺薄膜、聚酰亚胺保鲜膜,聚酰胺切片及其它塑胶制品,销售本公司产品;货物进出口。截止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23,814.09万元、净资产15,638.89万元,负债总额8,175.20万元,资产负债率34.33%;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0,687.32万元, 实现净利润3,101.92万元。(以上财务数据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二)沧州东鸿制膜科技有限公司

  沧州东鸿制膜成立于2014年1月21日,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为100%,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为制造食品用聚酰胺薄膜、聚酰胺切片及其它塑胶制品;货物进出口;房屋租赁。截止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16,449.21万元,净资产15,144.02万元,负债总额1,305.19万元,资产负债率7.93%;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6,042.21万元, 实现净利润1,248.02万元。(以上财务数据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沧州明珠隔膜科技有限公司

  沧州隔膜科技成立于2014年1月21日,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为100%,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为锂离子电池隔膜、微孔膜、过滤膜的制造、开发;自营、代理货物进出口。截止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30,411.49万元,净资产28,428.42万元,负债总额1,983.07万元,资产负债率6.52%;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2,352.43万元, 实现净利润2,154.22万元。(以上财务数据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四)沧州明珠锂电隔膜有限公司

  沧州锂电隔膜成立于2016年2月17日,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1,84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为90%,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锂离子电池隔膜产品;新产品的开发;货物进出口。截止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62,484.52万元,净资产53,085.18万元,负债总额9,399.34万元,资产负债率15.04%;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547.12万元, 实现净利润-5,156.15万元。(以上财务数据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五)德州东鸿制膜科技有限公司

  德州东鸿制膜成立于2009年6月29日,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为100%,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为双向拉伸聚酰胺(尼龙)薄膜生产、销售;锂离子电池隔膜、涂覆改性隔膜、微孔膜、过滤膜的制造、开发、加工、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房屋租赁;货物的进出口业务。截止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48,584.26万元,净资产34,242.89万元,负债总额14,341.37万元,资产负债率29.52%;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2,950.52万元, 实现净利润-1,255.94万元。(以上财务数据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六)芜湖明珠塑料有限责任公司

  芜湖明珠成立于2009年8月5日,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为100%,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为聚乙烯燃气给水管材管件、排水管材管件、硅胶管管材管件其他各类管材管件的生产和销售;提供聚乙烯塑料管道的安装和技术服务;提供货物过磅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服务及房屋租赁服务。截止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20,717.46万元,净资产11,114.22万元,负债总额9,603.24万元,资产负债率46.35%;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8,688.70万元, 实现净利润5,084.04万元。(以上财务数据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七)重庆明珠塑料有限公司

  重庆明珠成立于2013年11月22日,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80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为100%,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为聚乙烯燃气给水管材管件、排水排污双壁波纹管管材管件、硅胶管管材管件,及其他各类塑料管材管件的生产与销售;提供聚乙烯塑料管道的安装和技术服务;生产、销售食品用聚酰胺薄膜、切片及其他塑胶制品;货物进出口。截止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29,410.14万元,净资产21,745.89万元,负债总额7,664.25万元,资产负债率26.06%;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3,296.26万元, 实现净利润5,373.84万元。(以上财务数据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方式:抵押担保或连带责任担保。

  (二)担保期限:视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实际申请贷款合同为准。

  (三)担保金额,共计人民币100,000 万元。

  2019—2020年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担保余额情况

  2019—2020年公司拟为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余额为人民币100,000 万元,占公司2018年期末经审计总资产20.63%,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30.82%。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对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金额余额为54,850万元,占公司2018年期末总资产的11.32%,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16.91%。除此之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无逾期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沧州东鸿包装、沧州东鸿制膜、沧州隔膜科技、德州东鸿制膜、芜湖明珠和重庆明珠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100%的股权;沧州锂电隔膜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90%股权。上述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稳定,资产质量优良,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具有实际债务偿还能力。

  因此,公司对上述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拟担保事项有利于全资和控股子公司获得业务发展所需要的资金,支持其业务快速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为股东创造良好回报。上述拟担保事项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和《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六、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对上述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拟担保事项有利于全资和控股子公司获得业务发展所需要的资金,支持其业务快速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为股东创造良好回报。上述拟担保事项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和《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提供上述担保。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19-014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9年3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做出相应的变更,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公司根据要求对报告期内的报表格式进行了调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相关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财会[2018]15 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原“工程物资”和“在建工程”项目合并计入“在建工程” 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原“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为“研发费用”项目。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10、原列示于“营业外收入”下的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调整列示 于“其他收益”项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所有者权益等均不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所有者权益等均不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新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有关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规定,同时也体现了会计核算真实性与谨慎性原则,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规范了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有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沧州明珠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的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19-017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18年度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9年4月2日(周二)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18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总经理于增胜先生、财务总监胡庆亮先生、独立董事迟国敬先生、董事会秘书李繁联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19-012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计划和资金状况,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自有闲置资金用于委托商业银行进行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的投资理财,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具体投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选择、实际投资金额确定、协议的签署等。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委托理财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二)投资额度

  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不得使用募集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投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四)投资品种和期限

  购买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的银行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0 号:风险投资》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五)委托理财的要求

  公司在对资金进行合理安排并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根据公司现金流的状况,及时进行理财产品购买或赎回,委托理财以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为前提条件。

  (六)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

  二、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委托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的银行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且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一般高于活期存款及同期定期存款收益率,理财产品的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投资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类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投资收益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存在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拟采取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稳健的投资品种。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2、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董事会审批额度内的委托理财相关事宜,财务总监组织实施,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或影响正常资金需求的状况,应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或赎回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资金部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并于发生投资事项当日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资金安全。

  4、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理财业务的申请人、审核人、审批人、操作

  人、资金管理人应相互独立。

  5、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银行相关工作人员须对理财业务事项保密,未经允许不得泄露本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业务有关的信息。

  6、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定期向审计委员会汇报。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委托理财产品及相关损益情况。

  公司与受托银行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

  四、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其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助于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较好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利益,且上述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和决策程序,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开展委托理财。我们亦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会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该投资。

  五、监事会审查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购买委托理财产品。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监事会审查意见;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19-013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3月22日审议通过《关于继续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以往与我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于提高公司财务管理水平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

  基于此,公司拟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审查,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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