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03月2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股票代码:601886 股票简称:江河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9-020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 年3月11日,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上述报告全文及摘要已于2019年3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公开披露。

  2019年3月22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关于对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 0363号)(下称“问询函”),具体内容如下: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请你公司结合行业情况和公司经营情况等,从公司业务转型、主营业务、对外担保与关联方往来等方面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一、关于公司业务转型

  自2015年起,公司开始涉足医疗健康行业,陆续投资了Vision、江河泽明、PRIMARY、首颐医疗等公司,其中PRIMARY和Vision均为澳大利亚医疗健康类公司,请就公司转型医疗健康业务相关事项补充披露以下内容。

  1. 公司目前持有澳大利亚上市公司Healius(原PRIMARY公司)15.93%的股份,并拟要约收购剩余全部股份,收购对价或达90亿元人民币。年报显示,2018年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6.03亿元,同比多亏813.64%,主要系持有Healius股权报告期公允价值变动-6.94亿元(相比期初下降约40%),而公司2018年净利润也才7.39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Healius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以及继续推进要约收购对公司业绩的影响;(2)2019年起适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后,公司将对Healius股权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相应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还是其他综合收益,并说明理由;(3)Healius股权公允价值变动的原因是否由其股价变动所致,请公司就Healius股价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做风险提示。请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发表意见。

  2.前期公司出售承达集团18.16%股权以获取14.9亿港元资金转型医疗健康行业,根据股权转让协议,若承达集团每日收盘价连续90个交易日低于每股转让代价的1.1倍(即4.18元),公司向受让方现金补偿未达到1.1倍股价的部分。而自2019年1月16日起至今,承达集团每日收盘价持续低于4.18元。2018年期末,公司应收关于承达集团的股权转让款12.18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应收关于承达集团的股权转让款是否面临风险,以及坏账准备计提金额是否合理;(2)结合股权转让协议对赌条款和承达集团股价情况,公司是否应确认相关金融负债。请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发表意见。

  3.年报显示,公司2018年资产负债率接近70%,其中短期借款30.1亿元,同比增长96.57%;长期借款6.19亿元,同比增长1179.3%。期末公司货币资金41.78亿,其中非受限资金28.6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在资产负债率高企、负债增幅较大、流动性不太充裕的背景下,继续推动巨资收购Healius事项对公司现金流的影响,公司流动性是否面临较大风险以及拟如何应对;(2)说明约30亿非受限货币资金与短期借款并存的原因及合理性。

  4.2015年,公司投资8.5亿元要约收购澳大利亚上市公司Vision所有股权,确认商誉5.6亿元。2018年年报显示,公司对Vision资产组计提了商誉减值7803.35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Vision的经营情况与业绩,说明对Vision资产组计提商誉减值的具体原因与计算过程;(2)公司对Vision的投资回报与收购时预期是否相符,若不符请分析投资回报不及预期的原因;(3)结合对Vision要约收购与商誉减值事项,分析澳大利亚市场的投资风险,并评估继续推进收购Healius可能面临的商誉减值风险。请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发表意见。

  5.你公司年报称,2018年医疗健康板块业务保持稳步增长,实现营业收入7.91亿元,均为眼科业务贡献,其中江河泽明营业收入1.27亿元,同比增长45%。但根据财务数据,江河泽明2018年度亏损517.32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江河泽明营业收入大幅增长却亏损的原因;(2)公司对江河泽明的投资回报与收购时预期是否相符,若不符请分析投资回报不及预期的原因;(3)江河泽明资产组商誉减值测试的计算过程及具体参数,评估是否存在商誉减值迹象。请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发表意见。

  二、关于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主营建筑幕墙、室内装饰和室内设计等建筑装饰类业务,报告期内建筑装饰类实现营业收入152.46亿元,同比增长5%,约占公司总营业收入95%。2018年,公司主营业务方面存在票据结算金额增多、受限资金增加、增值税留抵税额较大等情况。

  6. 年报显示,2018年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113.97亿元,占总产比例高达41.76%。应收票据11.86亿元,同比增长76.84%,其中商业承兑汇票11.64亿元,同比增长90.82%,占期末应收票据总额的98.15%。此外,期末未终止确认的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未到期商业承兑汇票6732.67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公司大额应收账款是否存在回收风险;(2)本期公司大量采用商业票据结算的原因;(3)票据开出与承兑是否涉及关联方;(4)结合公司客户等情况,补充分析票据转让、收款等结算风险,并说明公司相应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5)历史上公司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情况,以及截至目前该等票据的到期和兑付情况。请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发表意见。

  7. 年报显示,2018年公司存货余额21.6亿元,其中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14.9亿元,占存货总额的68.98%。上述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计提的跌价准备1501.97万元,计提比例约1%,而1年以内应收账款计提坏账比例为10%。请公司补充披露:(1)上述大额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是否存在结算风险;(2)在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远低于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的情况下,公司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形成的时间分布、结转应收账款条件,是否存在未及时转为应收账款的情况。请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发表意见。

  8. 年报显示,2018年货币资金余额41.78亿元,同比增长44.43%,其中外存内贷保证金5.73亿元,同比增长100%。请公司补充披露公司新增大额外存内贷保证金的业务背景,并分析我国外汇管理政策对相关业务的影响。

  9.年报显示,2018年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余额8.06亿元,较期初增长31.70%,其中增值税留抵税额7.08亿元,占期末其他流动资产总额的87.84%。请公司结合公司采购、存货和销售模式等情况,补充披露上述大额增值税留抵税额形成的原因。请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发表意见。

  三、关于对外担保与关联方往来

  10.年报显示,2018年公司对美洲江河1.56亿元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原因系美洲江河2018年涉反倾销、反补贴调查和关税案件,较大可能面临补缴税款和巨额罚款,美洲江河财务状况严重恶化、未来持续经营状况堪忧。同时关注到,你公司仍有对美洲江河的担保余额3.36亿元。美洲江河原为公司子公司,2014年公司将美洲江河股权全部转让。请公司补充披露:

  (1)美洲江河面临反倾销、反补贴调查和关税案件发生的时间、具体情况与进展,公司对该应收账款是否采取相应的追偿或保全措施,是否按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2)美洲江河目前的股权结构、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情况, 2018年不再认定美洲江河为公司关联方的原因,美洲江河与公司控股股东江河源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3)我部关注到,公司控股股东对阿联酋江河、加拿大江河所欠公司货款提供了担保,请补充披露,公司控股股东是否对美洲江河所欠公司货款进行了担保,公司是否有权要求控股股东代为偿付上述1.56亿应收账款,公司是否有追偿计划,该事项是否构成控股股东变相占用公司资金。

  (4)公司对美洲江河3.36亿元担保形成的时间、原因、背景,是否履行了必要的决策流程与信息披露义务,上述担保与对应主债务何时到期,说明公司剥离美洲江河后长期对其担保的原因及合理性;

  (5)在美洲江河财务状况严重恶化、未来持续经营状况堪忧的背景下,公司对其3.36亿元担保是否可能导致公司较大利益流出,是否存在有效的反担保措施。请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发表意见。

  11.年报显示,公司于2017年对OGERAbuDhabiLLC公司3113.88万元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OGERAbuDhabiLLC公司系公司在阿联酋承接项目的甲方。同时,公司应收账款欠款方第5名为阿联酋江河,期末余额为1.46亿元,公司还对阿联酋江河存在担保余额1.19亿元。阿联酋江河原为公司子公司,2014年公司将阿联酋江河股权全部转让。请公司结合上述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事项,分析阿联酋地区业务风险,说明公司已剥离阿联酋江河后长期对其担保的原因及合理性,并评估对阿联酋江河应收账款和担保的风险、已采取和拟采取的追偿或保全措施。请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发表意见。

  12. 年报显示,2018年公司应收账款欠款方第2名为北京中航油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油置业”),期末应收余额为3.02亿元。中航油置业系公司实控人控制的公司,2017年、2018年与公司关联交易金额分别为4266.1万元、1521.6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

  (1)在近两年中航油置业与公司关联交易仅几千万的情况下,应收账款余额达3.02亿元的具体形成原因、时间;

  (2)按账龄单独列示公司对中航油置业的应收账款,如涉及3年及以上的应收账款请说明未及时收回的原因,以及后续处理安排;

  (3)结合中航油置业主营业务与资产负债率、应收账款形成原因,说明是否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请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发表意见。

  针对前述问题,公司依据《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定要求,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披露的,应当说明无法披露的原因。

  请你公司于2019年3月23日披露本问询函,并于2019年3月30日之前,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同时按要求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和披露。”

  公司正在组织各方积极开展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公司将根据问询函的具体要求,按时就上述事项予以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2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