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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2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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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63 证券简称:三祥新材 公告编号:2019-024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8年度现金分红方案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现金分红预案具体为: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1.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此外不进行其他形式分配。预计共派发现金股利:20,356,350元,占2018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7.44%。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关于推进上市公司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公司现将制定上述现金分红方案的相关情况补充披露如下:

  一、公司2018年度拟分配的现金红利金额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低于30%的原因说明

  (一)行业特点及发展现状

  新材料行业是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其中,公司电熔氧化锆产品属于新型无机非金属材料,铸造改性材料产品属于特种金属功能材料,海绵锆产品属于我国稀缺的稀有金属运用于航空航天、冶金化工等基础原材料,均有良好发展前景。作为我国七大战略新兴产业和“中国制造2025”重点发展的十大领域之一,新材料已成为我国战略新兴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快培育发展工业新材料行业,国家相继出台了包括《新材料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等一系列产业政策。公司未来将受益于工业新材料行业的快速发展机遇。

  近年来,国内经济坚持稳中求进,在“变”与“稳”中推进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在刚刚结束的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围绕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强化工业基础和技术创新能力,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加快建设制造强国。预计未来新型应用领域将不断增强,如5G、非晶合金等,将带动产业驶入快速发展阶段。同时,随着人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对生活品质的追求不断提高,带动了消费产业、产品的不断升级。受此影响,公司下游行业增加了对高品质氧化锆产品的需求,也带动着公司产品销售均价和数量均呈上升趋势。

  (二)公司自身发展战略及资金需求

  公司电熔氧化锆业务规模位居国内同行业前列,拥有普通电熔氧化锆、高纯电熔氧化锆、稳定电熔氧化锆、特种电熔氧化锆等系列产品,产品广泛应用于耐火耐磨材料、陶瓷色釉料、锆基刹车片、电子、机械、钢铁、化工等领域,在一些应用领域上已成功地替代了化学锆。在业内凭借着过硬的产品质量,率先进入核级锆材、先进陶瓷等领域。目前公司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开始生产,未来随着产能的不断释放,需要提供一定的流动资金支持。同时随着铸造材料和其他产品的销售规模的扩大、其他的领域的不断涉及,公司仍需要一定的资金投入。考虑锆行业的整体发展状况,结合目前公司的经营情况及未来长期战略目标,公司的发展仍需资金的支持,促进企业的快速发展,使企业的无论在销售规模和利润水平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三)公司留存收益着眼于提高投资者长期回报

  公司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现金分红,2016年所分现金红利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的34.11%,2017年所分现金红利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的37.69%,2018年拟所分现金红利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的27.44%,公司最近三年(含2018年分红预案)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最近三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年均净利润的达到了99.24%,考虑到行业持续投入需求大的特点,公司需要保留较高的留存收益。净资产收益率是反映股东权益的回报水平的重要指标最近三年,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2.30%、12.17%和14.99%,公司资本运营效率维持在较高水平。公司将留存收益继续投入公司经营和项目建设,主要着眼于公司未来的长远发展,进而有利于提高投资者的长期回报。

  二、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项目的拓展、日常运营发展等,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的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也有利于长期回报投资者。

  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股东进行回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执行公司利润分配相关制度,与股东共享公司成长和发展的成果。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已于2019年3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18年》通过,并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核通过。

  四、独立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现金分红方案,充分考虑到了公司现阶段项目建设与股东回报之间的实际情况,平衡了公司当前资金需求与未来发展投入、股东短期现金分红回报与中长期回报,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兼顾了公司经营和发展的合理需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以及《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实施该预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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