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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2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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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596 股票简称:新安股份 编号:2019-011号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3月21日披露了《新安股份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号2019-007,详见2019年3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披露)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现对公告中有关事项做如下补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建德市新安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建德市新安江街道严州大道秀水华庭18号

  3、法定代表人:姜永平

  4、注册资本:贰亿元整

  5、成立日期:2009年1月14日

  6、经营范围:

  在建德市范围内依法办理各项小额贷款业务、办理小企业发展、管理、财务等咨询业务及其他经批准的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具体经营范围详见《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经营情况:

  新安小贷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小额、流动、分散”的原则和“服务三农、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经营宗旨,被杭州市人民政府授予“现代服务业先进企业”,连续八年被浙江省评为A级小额贷款公司,并于2017年荣获“全国优秀小额贷款公司”荣誉称号。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各项贷款余额3.84亿元,同比增幅14.06%,公司逾期贷款余额921万元,同比降幅7.39%,逾期率为2.4%,同比下降0.55%,累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准备2139.64万元,拨备覆盖率为227.35%。

  8、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新安小贷为本公司的参股公司,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本公司持股比例为37.5%,为第一大股东),因本公司董事姜永平先生为新安小贷董事长,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新安小贷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新安小贷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传化集团有限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公司不存在任何业务关系;本公司除向新安小贷提供担保及委托贷款业务外,不存在其他任何业务关系。经2018年4月8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本公司为新安小贷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委托贷款,有效期为二年(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披露)。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为新安小贷提供的委托贷款余额为3000万元。

  9、新安小贷公司股东及持股情况:                          (单位:万股)

  ■

  三、风险和保障措施:

  1、新安小贷经过多年经营,累积并建立了一套较为完整的风险控制措施及业务审批流程,并严格执行双人调查,建立拨备制度,不断优化贷款结构,降低户均余额。截止2018年12月31日,累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准备2139.64万元,拨备覆盖率为227.35%。

  2、本公司为新安小贷提供的担保和委托贷款业务均由新安小贷其他股东以股份比例为新安小贷提供同比例担保或为本公司提供的担保提供反担保。

  3、本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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