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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1日收到控股股东新疆惠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疆惠伦”)的通知,因新疆惠伦未在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指定的期限内完成购回,因此未能于2019年3月17日解除质押给招商证券的3,886万股公司股份,该部分股份仍处于质押状态。
一、质押到期的股份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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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股份质押的详情见2017年5月18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7-026)、2018年6月29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补充质押公告》( 公告编号:2018-029)。 现因未能按时回购质押股份,新疆惠伦上述质押给招商证券的3,886万股公司股份不能于2019年3月17日解除质押,新疆惠伦正在积极与招商证券沟通,并拟通过筹措资金偿还借款,回购质押股份等措施解决。
二、 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冻结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新疆惠伦持有公司股份54,859,0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2.60%。新疆惠伦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5,086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2.71%,占公司总股本的30.22%。新疆惠伦所持有公司股份没有被司法冻结以及轮候冻结情况。
三、风险提示
由于新疆惠伦持有公司股份暂时无法实施回购,上述质押到期的股票仍然处于质押状态,公司拟通过筹措资金及增加担保等方式解决。该部分质押股份目前尚未达到强制平仓条件,不影响新疆惠伦继续行使投票权,暂不影响公司控制权。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公司将持续关注新疆惠伦的股票质押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是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