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9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03月2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

  证券代码:603367                  证券简称:辰欣药业            公告编号:2019-014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辰欣药业”或“公司”)于2019年3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现就该公告在重要内容提示中关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的金额予以更正。

  原内容:

  公告名称:《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总股本453,353,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619元(含税)。

  现更正为:

  公告名称:《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更正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辰欣药业拟以总股本453,353,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2元(含税)。

  除以上更正的内容外,其他公告内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603367         证券简称:辰欣药业           公告编号:2019-015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辰欣药业”或“公司”)于2019年3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辰欣药业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7).

  一、现对其中第八项议案的详细情况补充披露如下:

  8、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信审字[2019]第3-00118号”《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公司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503,544,862.65元,减去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的10%法定公积金41,392,557.39元和应付普通股股利72,536,480.00 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1,215,805,644.73元,公司201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为1,605,421,469.99元。

  公司拟按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基数、按23.6 %的比例向股东进行现金分红,即以总股本45,335.3万股为基数,向截至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18,778,486.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1,486,642,983.99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公司2018年度可供分配利润情况和利润分配方案

  1、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信审字[2019]第3-00118号”《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公司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503,544,862.65元,减去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的10%法定公积金41,392,557.39元和应付普通股股利72,536,480.00 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1,215,805,644.73元,公司201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为1,605,421,469.99元。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按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基数、按23.6 %的比例向股东进行现金分红,即以总股本45,335.3万股为基数,向截至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18,778,486.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1,486,642,983.99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经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及备案登记的议案》中,《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第八章第一节第七条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5%。同时,公司若采取现金和股票相结合方式分配股利,应遵循下列原则: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公司在实际分红时具体所处阶段及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经营情况拟定。

  公司有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且当期盈利,公司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中披露未现金分红的原因,以及未用于现金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

  3、上市完成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

  经公司第二届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议案14: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上市后未来三年)的议案》,制定了公司发行上市完成后的三年分红回报规划:

  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计划:上市后未来三年,公司在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以后,每年向股东现金分配股利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5%。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增加股票股利分配和公积金转增。

  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分红议案,并交付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的形式进行表决。公司接受所有股东对公司分红的建议和监督。

  4、公司2018年度现金分配比例未达到2018年度净利润30%的说明

  (1)公司所处医药行业,受国家产业政策及宏观经济政策等影响较大。未来几年将是公司战略发展的关键时期,需要大力拓展市场,加强外延并购,扩大业务规模,提升行业地位和影响力,推动可持续健康发展,因此需要获得长期稳定的资金,保证公司整体资金使用的稳定性。

  (2)医药行业具有高投入、高风险的特性。尤其是公司目前正处于仿制药向创新药的转型时期,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用于创新药的国内外临床试验。

  (3)公司目前正在进行各种剂型车间的改扩建,需要投入较大资金。

  (4)公司在未来的一年计划投入较大资金,加大和国际研发机构的合作,争取在创新药的研发储备更多的产品资源。

  (5)公司十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充分认识到公司自身的稳健、可持续发展是确保投资回报稳定性、连续性的重要基础。公司董事会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的情况下,从平衡公司当前资金需求与未来发展投入、股东短期现金分红回报与中长期回报的角度考虑,提出了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年末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资本性支出及现金营运支出等。

  (6)公司推出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5、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 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长期稳定的经营能力,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进行现金分红,与公司的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稳定经营和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实现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该议案已经通过了董事会审议表决,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603367             证券简称:辰欣药业             公告编号:2019-016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8年度现金分红说明会的预告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3月29日上午10:00-11:00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e互动 http://sns.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在线互动一、说明会类型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9年3月21日披露了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及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决定通过网络在线互动的方式召开2018年度现金分红说明会。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本次2018年度现金分红说明会将于2019年3 月29日上午10:00-11:00在上证e互动网站(http://sns.sseinfo.com)以网络在线互动的形式召开,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杜振新先生、副总经理卢秀莲女士、副总经理张祥林先生、董事会秘书孙洪晖先生、财务部部长续新兵先生等将参加本次说明会(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有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 2019年3 月28 日17:00前通过后附的电话或者电子邮件

  方式联系公司,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选择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投资者可在2019年3月29日10:00-11:00通过上证e互动网站

  (http://sns.sseinfo.com)在线直接参与本次说明会。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电话:0537-2989906

  电子邮箱:cxyy@cisenyy.com

  特此公告。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21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