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426,00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营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电子变压器和电感等磁性元件以及电源适配器、动力电池充电器和定制电源等开关电源产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公司的磁性元件产品主要应用于资讯类、UPS电源、汽车电子和逆变器等电子设备,开关电源产品主要应用于网络通信、消费类电子、电动工具、LED照明以及工业及仪表等领域。
依靠自身努力和多年稳健经营,公司积累了一批在各领域拥有领先市场地位的优质客户。公司主要客户大多数为国内外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或细分行业龙头。公司连续多年入选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发布的中国电子元件百强企业,公司的电子变压器制造综合实力位于国内领先地位。
(二)主要产品
1、磁性元件类产品
公司的磁性元件产品按照特性分为电源变压器、开关电源变压器和电感三大类。其中,包括电源变压器、开关电源变压器在内的电子变压器是公司的主导产品;公司的电感类产品包括太阳能逆变电感、大功率逆变电感、PFC电感、滤波器、整流电感、谐振电感、输出电感和贴片电感等多个系列。公司的磁性元件产品定位为客户提供迅捷、周全的产品定制服务,凭借快速的市场反应、领先的产品技术、周全的解决方案,成为国内磁性元件行业的领先者,公司的抗风险能力也大大增强。目前公司电子变压器产品在计算机电源、UPS电源等领域拥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客户覆盖众多世界级电源厂商以及汽车电子企业。
2、开关电源类产品
公司的开关电源产品按照产品特性可以分为电源适配器、动力电池充电器和定制电源三大类。具体产品包括:电源适配器、动力电池充电器、LED电源、网络通信电源、工业及仪表电源等多个系列。公司充分利用电子变压器的技术、客户资源、制造经验等优势,将产业链向电源产品延伸。公司目前生产的开关电源产品主要为电源适配器、动力电池充电器以及各类定制电源。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一、2018年度经营情况
2018年度,公司营业收入10.9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8.33%,净利润8,50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8.03%。其中,变压器事业部实现销售收入6.0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8%;电源事业部实现销售收入4.6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4.55%。
费用方面,整体费用上升较快,销售费用及管理费用均较上年增加超过21%,研发费用增加30.24%,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待遇提升、电源事业部扩大研发团队投入。
财务状况方面,公司整体资产结构配置合理,流动比率2.79,速动比率2.32,现金比率0.76,资产负债率23.81%,存货周转率6.64,应收账款周转率3.71,总资产周转率0.98。由于上市以来,为了使广大A股市场投资者分享公司成长的收益,分红比率较高,流动、速动比率较上市前有所下降;公司资产负债率一直处于较低水平,在未进行再融资的背景下,体现公司的经营性现金流一直处于良性周转中;各项资产运营指标的优良,也体现公司较强的资产运营管理能力。
盈利能力方面,销售毛利率23.44%,销售净利率7.77%,均较2017年微升。
公司的财务指标总体优良,在效益的稳步提升中,各项资产占比及运营指标也均有提升。
二、2018年重大经营、管理规划达成状况
1、磁性元件方面,客户分布未发生重大变化,前期公司不断投入大客户的开发,在2018年见效,并为公司后续增长奠定良好基础,总体销售额稳步增长。
1)2018年,引入海外重大汽车电子客户,并按汽车工业的标准进行了产线建设及厂房的装修工作,该部分产能预计在2019年逐步释放;
2)细化内部管理流程,规范计划权限,对不同客户的计划策略制定不同类别的内部管控目标。通过PC权限下放及生产预排工作,对库存控制及周转速度均有较大提升;
3)传统优势产业的业绩保持平稳,消费类电子领域销售占比有所降低,UPS类销售所占市场份额则略有提升;
4)新能源领域,机会与风险并存,新能源车及光伏行业的投入需注意市场和技术的走向,控制备货和资金投入的节奏。
2、电源方面,总体销售额有较大增长,但在行业分布上,呈现此消彼长的态势。
1)公司2018开始对越南工厂的建设进行考察,力求在2019年完成产能建设、生产管理流程建立、供应链建设及品质管控流程的建立;
2)2018年已导入重点客户项目,市场协调研发资源关注重点项目进度及成本,推动重点项目优先进入量产阶段,以期给公司销售及利润带来大的提升;
3)进一步内部挖潜,提升管理能力,降低材料成本及制费成本占比;
4)加强储能产品的海外市场开发,使团队建设实现应有的效益。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2018年度营业总收入为109,355.9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8.33%,主要系新能源部分产品销售收入增加所致。2018年度营业总成本为100,522.2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03%,主要系收入增长成本同步增加所致。2018年度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9,416.76万元、10,267.30万元及8,499.92万元,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66.66%、56.84%、48.03%,主要系美元汇率波动较大导致本期汇兑损益增加及收到的政府补助增加等因素所致。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本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对2019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1-3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正,同比下降50%以上
净利润为正,同比下降50%以上
■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肖铿
2019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002782 证券简称:可立克 公告编号:2019-014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9年3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8日以短信、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肖铿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其中董事肖瑾女士、独立董事陈为先生因在外地出差,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还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3月22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8年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还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3月22日登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的意见全文于2019年3月22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于2019年3月22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于2019年3月22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的意见全文于2019年3月22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及担保情况的议案》。
2018年度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常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的意见全文于2019年3月22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公司2019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无异议。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肖铿、顾洁、肖瑾、潘翔回避表决,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3月22日登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预计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的意见全文于2019年3月22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董事会听取了肖铿总经理所作的《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工作报告对2018年公司的工作做出了总结,并提出了2019年的工作计划。
董事会认为2018年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的执行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较好的完成了2018年度的经营目标,对2019年的工作计划设定合理。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8、审议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还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于2019年3月22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9、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还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于2019年3月22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0、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26,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42,600,000元;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还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3月22日登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的意见全文于2019年3月22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还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3月22日登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的意见全文于2019年3月22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2019年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100,000万元人民币,此授信申请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董事会将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还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3月22日登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13、审议通过《关于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为有效规避和应对汇率波动等对公司及子公司带来的风险,减少对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的影响,依据公司《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管理制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开展金额不超过1亿美元的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及签署相关交易文件,授权期限自本议案获得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还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3月22日登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的意见全文于2019年3月22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4、审议通过《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薪酬执行情况与2019年薪酬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还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的意见全文于2019年3月22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5、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3月22日登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的意见全文于2019年3月22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6、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还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3月22日登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17、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同意公司于2019年4月17日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将于2019年3月22日登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002782 证券简称:可立克 公告编号:2019-016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3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9年4月17日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4月17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4月16日—2019年4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16日下午15:00至2019年4月1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会议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9年4月11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2019年4月11日(星期四)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桥头社区正中工业园七栋二楼公司研发大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审议事项具体如下:
1、《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3、《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4、《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5、《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关于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10、《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薪酬执行情况与2019年薪酬预案的议案》
11、《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1已由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11已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3月22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等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3、 6、 7、9、10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信函或电子邮件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电子邮件登记请发送电子邮件后电话确认。
(4)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9年4月16日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电子邮件或信函以到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桥头社区正中工业园七栋可立克公司证券部
来信请寄: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桥头社区正中工业园七栋可立克公司证券部,陈辉燕收,联系电话:0755-29918075,邮编:518103(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联系人:段轶群女士陈辉燕女士
电话:0755-29918075
电子邮箱:invest@clickele.com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请于召开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以便验证入场。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附件二: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1日
附件一: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82;投票简称:“可立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4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4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4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作为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2019年4月17日召开的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说明: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量:股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打印或复印本委托书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需加盖公章。
证券代码:002782 证券简称:可立克 公告编号:2019-015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9年3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8日以邮件通知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柳愈召集和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如实、客观、公允的反映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的情况,对2019年度的监事会工作提出了合理可行的工作计划,同意通过《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还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3月22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还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还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较为完备的有关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的管理制度,2018年度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执行良好,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规范要求,并能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监管部门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5、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及担保情况的议案》。
2018年度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常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6、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公司2019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对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无异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7、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在检查了公司相关的财务情况后,认为: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现状,未发现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还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26,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42,600,000元;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该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该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还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优秀的审计服务经验、能力以及勤勉尽责、恪尽职守的财务审计工作态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18年度为公司服务期间,较好完成了对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审计工作,其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公正、真实、全面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的外部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还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是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套利,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开展金额不超过1亿美元的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期限自本议案获得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还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会计准则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所有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1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薪酬执行情况与2019年薪酬预案的议案》。
2018年,公司能够严格按照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制定的工资核定办法及考核激励规定执行,考核激励及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2019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预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制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通过本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还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002782 证券简称:可立克 公告编号:2019-020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拟以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26,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42,600,000元;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公司2018年度可分配利润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结果,2018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253,109,452.98元,2018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6,949,620.76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0元, 2018年度内已分配普通股股利为85,200,000.00元,2018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40,959,832.22元。
2、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主要内容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结合公司2018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如下:
3、以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26,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42,600,000元;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8年度分配方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订的,符合公司《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和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18年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2018年度分配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该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该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最终方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部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002782 证券简称:可立克 公告编号:2019-017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 1356 号《关于核准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14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26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58元,募集资金总额322,908,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34,188,96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88,719,040.00元。上述发行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310973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位时,初始存放金额为298,804,440.00元,其中包含用于上市发行费用10,085,400.00元。全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一) 201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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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为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全部注销。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并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海支行、交通银行深圳南山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根据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规定:(1)招商证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和专户存储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保荐机构每半年对公司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2)公司授权保荐机构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持续督导专员可以随时到专户存储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专户存储银行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3)专户存储银行按月(每月10日前)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专户存储银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4)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5%(以较低者为准)的,专户存储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5)专户存储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保荐机构出具对账单或向保荐机构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保荐机构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批准将募投项目变压器生产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惠州市可立克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惠州市可立克电子有限公司。
公司于2016年7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变压器生产建设项目资金专户由原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海支行账户变更为惠州市可立克电子有限公司新开立的专户。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可立克科技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海支行三方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可立克电子有限公司会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签订了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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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为使变压器事业部及电源事业部更好的发展,实现独立核算和精准考核,由2016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16年5月27日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批准将募投项目之一“变压器生产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惠州市可立克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本公司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惠州市可立克电子有限公司。变压器生产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的变更,未改变该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截至2015年11月30日累计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1,377.96万元,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 310003号专项审核报告。本公司于2016 年 1 月 11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批准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0,716.1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工作已于 2016 年 1 月 21 日完成。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本年度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六)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本年度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使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为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18年6月22日前将全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注销,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其利息6,078.66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八)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本公司募投项目之一“研发中心项目”主要为增强公司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公司进一步开发新技术和新产品夯实基础,间接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九)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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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82 证券简称:可立克 公告编号:2019-025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3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将公司注册地址由“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桥头社区正中工业厂区7栋1、2、4层”变更为“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新田社区正中工业厂区厂房7栋2层”。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变更为注册地址名称发生变更及使用楼层减少,注册地址经营场所并未发生变更。
本次变更后的注册地址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一、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1、第五条原文为:
公司住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桥头社区正中工业厂区7栋1、2、4层。
修改为:
公司住所: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新田社区正中工业厂区厂房7栋2层。
二、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002782 证券简称:可立克 公告编号:2019-022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3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及资金使用计划的需要,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不足,公司拟向商业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1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1年。具体融资币种、金额、期限、担保方式、授信形式及用途等以合同约定为准。融资品种包括专项贷款、贸易融资、流贷、银承、票据贴现、商业汇票承兑、法人账户透支、开证、进口押汇、打包放款、出口押汇、进/出口汇款融资、进口代付、进口保理、保函等。
以上授信申请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董事会将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本次授信申请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002782 证券简称:可立克 公告编号:2019-024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 年 3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通知》(财会[2017]7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3号——金融资产转移〉的通知》(财会[2017]8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的通知》(财会[2017]9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的通知》(财会[2017] 14 号)的规定,要求单独在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准则进行了相应调整。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 2017 年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相关规则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财政部对会计准则 22 号、会计准则 23 号、会计准则 24 号和会计准则 37 号四项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1、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减少了金融资产类别,提高了分类的客观性和有关会计处理的一致性;
2、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以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3、修订套期会计相关规定,使套期会计更加如实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4、金融工具披露要求相应调整。
根据新旧准则的衔接规定,新金融工具的实施对公司2018年度当期及前期金融工具的列报不会产生影响,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首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将调整计入2019年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公司将于2019年一季报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2018年可比数。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变更,对公司无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等指标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会计准则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同时也体现了会计核算真实性与谨慎性原则,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会计准则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所有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002782 证券简称:可立克 公告编号:2019-018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8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19年3月26日(星期二)上午10:00—12: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8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rs.p5w.net)参与年度业绩说明会。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肖铿先生、财务总监伍春霞女士、董事会秘书段轶群女士、独立董事潘翔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002782 证券简称:可立克 公告编号:2019-023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3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均指全资子公司,下同)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大量的外币业务,美元是主要结算币种,为有效规避和应对汇率波动等对公司及子公司带来的风险,减少对经营的影响,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子公司通过金融衍生产品交易进行汇率及利率风险管理。
二、开展的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品种
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利率掉期、基差掉期、利率期权、远期利率协议、外汇远期(含人民币与外币远期)、外汇掉期(含人民币与外币掉期)、外汇期权(含人民币与外汇期权)、利率上限、利率下限、货币掉期、债券期权、信用违约掉期、结构性存款等交易以及由前述品种结合而产生的交易。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以上业务属于金融产品套期保值业务,不属于风险投资。
三、开展的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计划
根据公司《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管理制度》,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和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开展金额不超过1亿美元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及签署相关交易文件。本次开展的金融衍生产品交易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授权期限自本议案获得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四、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产品大部分进行出口,美元是主要结算币种。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有利于帮助公司及子公司有效应对汇率波动等带来的风险,减少对经营的影响,提高抵御汇率、利率波动的能力。
五、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的可行性
公司及子公司已经具备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必要条件,具体情况如下:
1、将对金融衍生产品交易进行严格的风险评审和风险跟踪。
2、公司已经制定了《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管理制度》,对交易审批流程做出明确规定。公司及子公司设立专门工作小组具体负责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事宜,并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予以执行。
3、公司及子公司目前的自有资金规模能够支持公司从事上述业务所需的资金。
六、金融衍生产品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开展的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七、金融衍生产品风险分析
1、汇率和利率波动风险:在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金融衍生产品投资合约汇率和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和利率的差异将产生投资损益。
2、信用风险: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存在一方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3、操作风险:公司在开展衍生产品交易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金融衍生产品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衍生产品交易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4、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八、风险管理措施
1、公司对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进行严格的风险评审和风险跟踪,交易额度不得超过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授权额度上限。
2、公司已经制定了《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管理制度》,对交易审批流程做出明确规定。公司及子公司设立专门工作小组具体负责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事宜,并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予以执行。
3、公司与交易机构签订条款准确清晰的合约,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4、公司专项工作小组负责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方案制订、资金筹集、业务操作及日常联系与管理,并在出现重大风险或可能出现重大风险时,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提交分析报告和解决方案并报公司证券部。
5、公司内审部负责对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进行监控、审计,负责审查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产品交割情况及盈亏情况等,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形成相应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6、公司法务部负责公司金融衍生产品合同审核。
九、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不进行投机套利,可有效规避及应对汇率波动等带来的风险,提高公司及子公司抵御汇率、利率波动的能力,减少对经营的影响,并使公司及子公司保持稳定的财务费用水平。因此,此次开展的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对公司的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十、相关批准程序及审核意见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为有效规避和应对汇率波动等对公司及子公司带来的风险,减少对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的影响,依据公司《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管理制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开展金额不超过1亿美元的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及签署相关交易文件,授权期限自本议案获得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是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套利,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开展金额不超过1亿美元的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期限自本议案获得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3、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内容进行了认真审核,同意该事项。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了《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管理制度》,能够有效规范金融衍生产品投资行为,控制风险。本次董事会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通过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有利于规避汇率波动的风险,提高抵御汇率波动的能力,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是可行的,风险是可控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累计不超过1亿美元的额度内,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并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002782 证券简称:可立克 公告编号:2019-021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19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9年3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具备证券业从业资格,在过往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认真负责,熟悉公司业务,能够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履行审计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职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公司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19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事项已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002782 证券简称:可立克 公告编号:2019-019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预计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肖铿、顾洁、肖瑾、潘翔回避表决。2019年公司因日常经营的需要,需向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弘股份”)销售变压器产品,且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可立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资子公司”)自2019年起向盛弘股份出租房屋,前述交易行为均构成关联交易。
2018年度公司与盛弘股份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647.10万元,预计2019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盛弘股份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1600万元人民币。
本年度预计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该事项无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
2、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及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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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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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盛弘股份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年9月28日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白路1002号百旺信高科技工业园2区6栋
法定代表人:方兴
注册资本:9123.3553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电能质量产品(包括电力有源滤波器;静止无功发生器;电能质量优化器;动态电压调节器;低电压治理设备;电能质量监控设备;电气节能产品)、智能微网产品(包括离网、并网光伏逆变器;离网、并网储能逆变器;应急电源;储能单元)、电动汽车充电产品(包括电动汽车充电机电源模块;分体式充电柜;户外一体化桩;各种定制整流电源)、回馈式充放电电源产品(包括铅酸电池充放电逆变电源;电芯化成分容设备;锂电池组检测设备;动力电池组测试系统;回馈电子负载系统)的技术开发与销售;自动化装备和相关软件的研发、设计、系统集成、销售与技术服务(以上不含限制项目);充电站系统、整流电源模块及系统、操作电源模块及系统的设计;太阳能发电系统的设计;微网风能光伏柴油发电机电池储能系统设计;经营进出口业务;房屋租赁。(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电能质量产品(包括电力有源滤波器;静止无功发生器;电能质量优化器;动态电压调节器;低电压治理设备;电能质量监控设备;电气节能产品)、智能微网产品(包括离网、并网光伏逆变器;离网、并网储能逆变器;应急电源;储能单元)、电动汽车充电产品(包括电动汽车充电机电源模块;分体式充电柜;户外一体化桩;各种定制整流电源)、回馈式充放电电源产品(包括铅酸电池充放电逆变电源;电芯化成分容设备;锂电池组检测设备;动力电池组测试系统;回馈电子负载系统)的生产;太阳能发电系统的施工;可再生能源分布式发电站建设、运营与维护;离网、并网光伏光热电站的开发、建设、运营与维护;微网风能光伏柴油发电机电池储能系统、充电站系统、整流电源模块及系统、操作电源模块及系统的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站点建设及运营;自动化装备和相关软件的生产。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889,918,595.33元、净资产611,839,260.21元、营业收入531,236,328.48元、净利润50,526,226.43元(注:未经审计)。
2、盛弘股份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关联关系
盛弘股份的控股股东方兴,与本公司发起人之一可立克科技有限公司之股东肖瑾为夫妻关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交易的规定,盛弘股份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发生的交易也属于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关联方盛弘股份是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上市公司,财务状况良好,付款及时,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双方交易合同均有效执行。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2019年因日常经营需要,预计公司向盛弘股份销售变压器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5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向盛弘股份出租房屋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合计不超过1600万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与关联方根据实际需求进行业务往来,以市场公允价格确定结算价格,交易行为是在符合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开合理地进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预计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均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有关材料,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根据2019年度日常经营活动的需要对当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估,所预计的关联交易均是因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产生的正常经营往来而发生,有利于公司拓展业务、增加收入。该等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且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实施上述事项。
2、监事会意见
公司2019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对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