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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2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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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629     证券简称:仁智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8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商业汇票事项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仁智股份”)于2018年10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载了《关于公司未履行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开具商业承兑汇票暨提起诉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48),具体内容详见上述公告。

  公司于2019年1月1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载了《关于公司未履行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开具商业汇票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6),具体内容详见上述公告。

  公司于2019年3月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载了《关于公司商业汇票事项诉讼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6),具体内容详见上述公告。

  二、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本案诉讼律师转达的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州中院”、“本院”)关于本次案件案号为(2019)粤01民初395号的《受理通知书》,具体内容如下:

  仁智股份诉广东中经通达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江苏盈时互联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德清麦鼎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票据返还请求权纠纷一案的起诉书已收到。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本院决定立案审理。

  三、本次诉讼判决或裁决情况

  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并根据本案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目前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受理通知书》

  特此公告。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002629     证券简称:仁智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9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内审负责人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内审负责人汤新苗先生提交的辞职申请,汤新苗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内审负责人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汤新苗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汤新苗先生的辞职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将尽快按照相关规定聘请新的内审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汤新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汤新苗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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