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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2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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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71 证券简称:天目药业 公告编号:临2019-021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筹划股权结构变更等相关事项问询函的延期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目药业”)于2019年3月1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筹划股权结构变更等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034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问询函》内容详见公司公告(临2019-020)。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积极要求公司控股股东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集团”)、永新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新华”)等相关各方共同对《问询函》中涉及的各事项逐项进行回复。

  因问询函涉及的问题较多,永新华无法在问询函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回复工作。鉴于上述原因,为保证回复意见的完整性,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对《问询函》的回复延期至2019年3月28日,公司将于2019年3月28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问询函的回复并披露公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及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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