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股东潘先文先生和周廷娥女士通知,获悉将其所持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业务和质押展期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1、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
(注:潘先文先生此次解除质押是为2018年3月23日在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的质押业务及其后续补充质押股份办理的解除质押业务,原质押基本情况详见公司2018-19号公告)
2、股东股份质押展期基本情况
■
3、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2019年3月19日,潘先文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213,294,9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37%;其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股份数额为155,770,9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73.03%,占公司总股本的36.06%;周廷娥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31,223,8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23%;其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股份数额为31,223,816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7.23%。
截至2019年3月19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潘先文、周廷娥夫妇及其子潘呈恭先生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274,218,7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48%;合计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股份数额为216,694,716股,占合计所持公司股份的79.02%,占公司总股本的50.16%。
备查文件:
1、交易协议书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