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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2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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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末公司总股本478,181,042股为基数,向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元(含税)。2018年公司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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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1.主要业务:公司主要从事水泥及水泥熟料、商品混凝土和骨料的制造与销售,产品主要用于公路、铁路、大桥等基础设施及房地产建设。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2.经营模式:公司属生产销售型企业,拥有完整的产、供、销一体化系统。水泥生产所需主要原料石灰石来自公司自备矿山,资源储量丰富,品质较好;水泥生产工艺技术成熟,自动化控制水平较高,近年来公司通过技术改造和智能工厂建设,不断提高节能降耗水平。公司产品销售采用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营销方式,通过巩固核心市场和重点工程市场、开拓民用市场,不断巩固公司区域市场占有率。

  3.主要业绩驱动因素:公司业绩主要来源于水泥及商品混凝土、骨料的销售及各项成本费用的控制。

  2.2所属行业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及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1.公司所属行业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

  近年来,国家以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打赢三大攻坚战为重点,以支撑引领质量提升为着力点出台系列政策改善水泥行业产能严重过剩的局面。2018年是去产能深化之年,国务院发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意见针对水泥等行业要求,继续化解过剩产能,严禁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行业新增产能,对确有必要新建的必须实施等量或减量置换。重点区域和大气污染严重城市加大钢铁、铸造、炼焦、建材、电解铝等产能压减力度,实施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重点区域采暖季节,对钢铁、焦化、建材、铸造、电解铝、化工等重点行业企业实施错峰生产。国务院印发的《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针对水泥等行业要求,加快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推动实施一批水泥、平板玻璃、焦化、化工等重污染企业搬迁工程。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下发《关于严肃产能置换严禁水泥平板玻璃行业新增产能的通知》,针对一些地方出现了新上产能项目的苗头性问题,通知明确要求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相关决策部署,坚决禁止新增产能;各地负责建设项目备案的部门要严格把关,严禁备案新增产能项目;各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按年度更新并公告本地区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生产线清单,据此严肃认真审核产能置换方案;全面跟踪拟建项目动态,认真落实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责任,确保产能置换方案执行到位。

  国家标准委2018年2月发布的关于印发《2018年全国标准化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提升钢铁、水泥、化工、电解铝、平板玻璃、煤炭等传统产业质量标准水平,推动化解过剩产能。同年,工信部、科技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四部门印发《原材料工业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到2020年,我国原材料产品质量明显提高,部分中高端产品进入全球供应链体系,供给结构得到优化,原材料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积极成效。方案针对水泥建材行业提出,建材部品化加速推进,水泥、平板玻璃质量保障能力大幅提升,矿物功能材料品种日益丰富,绿色建材在新建建筑中应用比重达到40%。

  2.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公司是国家重点扶持的60户水泥企业之一,西部地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建材工业企业,宁夏建材行业的龙头企业。公司产能分布在宁夏五市、甘肃天水及白银市、内蒙乌海和赤峰市,目前经营业务主要分布在宁夏、甘肃、内蒙古等省区,是宁夏最大的水泥、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公司以其在资产规模、管理、技术、质量和品牌等方面的优势占据宁夏水泥市场近50%的份额。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报告期,公司合并宁夏嘉华固井材料有限公司,鉴于公司与宁夏嘉华固井材料有限公司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对2018年年初资产负债项目及2017年度利润表项目进行追溯调整。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2017年11月,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材股份”)将换股吸收合并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材股份”)。换股吸收合并工作完成后,中国建材股份存续,中材股份相应办理退市及注销登记,中国建材股份将直接持有公司47.56%的股权,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截止报告期末,中材股份已完成 H 股及非上市股份的换股登记(详见公司于2018年5月3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宁夏建材关于控股股东合并的进展公告》)。中材股份持有公司227,413,294股股份尚未完成过户登记,中材股份尚未完成工商注销登记。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5.2 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18年10月22日,公司为截止股权登记日2018年10月19日在册的全体“16宁建材”持有人,支付自2017年10月20日至2018年10月19日期间的利息。(详情请见公司于2018年10月16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18年付息公告》)

  5.3 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18年4月,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根据公司2017年度审计报告及相关经营数据,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现金流量及相关风险进行了动态信息收集和分析,并结合行业发展趋势等方面因素,进行了定期跟踪评级,确定维持本次跟踪的发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16宁建材”债券信用等级为AA。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详见2018年4月2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内容。

  在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1个月内,评级公司将出具本次债券2019年跟踪评级报告,届时公司将在上交所网站进行披露。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8年度,公司销售水泥1,325.11万吨,同比减少17.01%,商品混凝土产销量133.01万方,同比减少20.48%,生产熟料1,079.55万吨,同比减少12.15%;生产水泥1,321.80万吨,同比减少17.15%;实现营业收入41.73亿元,同比减少6.9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827.39万元,同比增加26.16%。公司经营业绩增加的主要原因为:一是受区域水泥市场供需环境改善,公司提升了营销质量,公司水泥销售价格同比上升;二是公司持续加强管理,成本费用得到有效控制,致使公司水泥产品毛利率上升,经营业绩同比增加。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公司于2018年8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财政部于2018 年6月15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8〕15 号)(以下简称《通知》),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公司按照《通知》附件1 《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的规定,自上述通知发布之日起,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

  ■

  (2)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中材股份与中国建材股份进行换股吸收合并,中材股份已完成 H 股及非上市股份的换股登记,公司控股股东将由中材股份变更为中国建材股份。为在中国建材股份财务制度框架下, 提供相关及可比的会计信息,公司结合业务实际,依照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投资性房地产折旧和摊销年限、无形资产摊销年限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公司对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不涉及追溯调整,对公司以往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增加2018年度合并净利润16,619,066.11元,增加2018年度合并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5,116,223.44元。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1)经公司于2018年3月22日召开的六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现金31000 万元单独出资设立吴忠赛马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吴忠赛马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成立,公司合并吴忠赛马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财务报表。

  (2)经公司于2018年9月1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现金1847.10万元收购宁夏嘉华固井材料有限公司50%的股权。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上述股权收购,公司合并宁夏嘉华固井材料有限公司财务报表。

  除上述变化外,公司无其他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变化。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尹自波

  2019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600449       证券简称:宁夏建材       公告编号:2019-011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4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4月15日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人民广场东街219号建材大厦16层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4月15日

  至2019年4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9年 3月1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或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于 2019年 3月21日刊登于本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中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公众股股东持股票账户、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代理人须持有授权委托书。

  (二)法人股东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票账户、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代理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三)异地股东可将登记内容传真至本公司证券部。

  (四)登记时间:2019年4月 9日至 2019年4月 14日期间的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 1:30-4:30。

  (五)登记地点: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人民广场东街 219 号建材大厦 16 层本公司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一)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 联系电话:0951-2085256、0951-2052215

  特此公告。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4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449    证券简称:宁夏建材       公告编号:2019-008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9年3月8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公司于2019年3月19日上午9:00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尹自波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有效表决票数7票,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并通过《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有效表决票数7票,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阅公司于2019年3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并通过《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总裁工作报告》(有效表决票数7票,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并通过《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有效表决票数7票,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

  详情请阅公司于2019年3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并通过《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有效表决票数7票,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审议并通过《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有效表决票数7票,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阅公司于2019年3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审议并通过《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有效表决票数7票,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2018年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公司本年度(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874,571,572.53元,本年度已分配现金红利105,199,829.24元,未分配利润送红股0元;本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81,598,863.52元,按10%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8,159,886.35元,公司本年度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022,810,720.46元。

  1、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8年度末公司总股本478,181,042股为基数,向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43,454,312.60元。

  2、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18年公司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审议并通过《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有效表决票数7票,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阅公司于2019年3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有效表决票数7票,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阅公司于2019年3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0)。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向宁夏煜皓砼业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有效表决票数7票,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以1元注册资本对应1元的价格向宁夏煜皓砼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煜皓砼业”)单方增资3800万元,增资完成后,煜皓砼业注册资本由1200万元增加至5000万元,其中,公司持有76%的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赛马科进混凝土有限公司持有24%的股权,煜皓砼业成为公司直接控股子公司。宁夏煜皓砼业有限公司更名为“赛马物联科技(宁夏)有限公司”(以工商登记为准)。由该公司搭建物联网络平台,利用公司已开发的“我找车”智慧物流管理平台,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智慧物流服务、“互联网+”技术领域内的软硬件研发和服务,为公司降低物流成本搭建服务平台和提供技术支撑。

  公司本次通过增资为“我找车”智慧物流管理平台相关技术研发、技术成果转化提供资金支持,促使“我找车”智慧物流管理平台在公司内各相关企业普及应用。公司内各相关企业通过共享物流管理平台的资源,实现其加强运输业务内部控制和降低运输成本的目的。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兑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薪酬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数7票,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基薪发放方案的议案》(有效表决票数7票,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有效表决票数7票,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于2019年4月15日下午14:00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具体方式及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9:15-15:00),就本次董事会通过的第一、二、四、五、七项议案及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部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阅公司于2019年3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19-011)。

  特此公告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600449       证券简称:宁夏建材      公告编号:2019-009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内容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9年3月19日上午10:00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彧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有效表决票数3票,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有效表决票数3票,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阅公司于2019年3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并通过《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有效表决票数3票,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有效表决票数3票,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阅公司于2019年3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审议并通过《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有效表决票数3票,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2018年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公司本年度(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874,571,572.53元,本年度已分配现金红利105,199,829.24元,未分配利润送红股0元;本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81,598,863.52元,按10%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8,159,886.35元,公司本年度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022,810,720.46元。

  1、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8年度末公司总股本478,181,042股为基数,向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43,454,312.60元。

  2、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18年公司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有效表决票数3票,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阅公司于2019年3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0)。

  七、监事会发表关于公司2018年度依法运作等情况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8年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项决策程序和决议内容均合法有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依法经营管理,积极落实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能够客观、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1. 公司2017年11月召开六届董事会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乌海赛马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现金966.00万元投资参股设立内蒙古水泥有限公司的议案。报告期,内蒙古水泥有限公司成立。

  2.公司于2018年3月召开六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喀喇沁草原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现金130.9万元投资参股设立赤峰和盈水泥经销有限公司的议案。报告期,赤峰和盈水泥经销有限公司成立。

  3. 公司于2018年3月召开六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现金31000 万元单独出资设立吴忠赛马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通过产能减量置换的方式,由吴忠赛马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一条5000t/d新型干法水泥资源综合利用环保示范生产线项目。报告期,吴忠赛马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成立。

  4. 公司于2018年9月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收购宁夏嘉华固井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嘉华”)50%股权的议案。公司以现金1477.68万元收购嘉华特种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宁夏嘉华40%的股权、以现金369.42万元收购峨眉山强华特种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宁夏嘉华10%的股权。报告期,公司完成上述股权收购事项,公司持有宁夏嘉华50%股权,公司合并宁夏嘉华财务报表。宁夏嘉华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5. 公司于2018年10月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收购宁夏科进砼业有限公司持有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暨宁夏科进砼业有限公司收购宁夏赛马科进混凝土有限公司应收账款的议案。公司以现金10,464.48万元收购宁夏科进砼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进砼业”)持有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64万股股份;同时科进砼业以现金收购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赛马科进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马科进”)账面原值为5,908.00万元左右的应收账款(含赛马科进全资子公司宁夏煜皓砼业有限公司部分应收账款),收购价格与应收账款账面原值等额。报告期,公司完成上述股权收购事项。

  2018年度,公司上述收购资产行为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收购程序合法合规。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价格以政府指导价、招标、市场比价、参考非关联第三方同类产品交易价格等为依据定价,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八、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审核意见

  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能够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相关规定进行编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度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经查,本审核意见提出前,没有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违反有关年报的保密规定。

  特此公告。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600449       证券简称:宁夏建材      公告编号:2019-010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仅对2019年期初未分配利润或其他综合收益进行调整。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仅对2019年期初未分配利润及其他相关报表项目金额进行调整。《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要求财务报表格式调整,将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一、概述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规定,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修订内容主要包括:金融资产分类变更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公司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仅对2019年年初未分配利润或其他综合收益进行调整。执行上述新准则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2、上述新收入准则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公司自2019 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收入准则。根据新收入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公司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仅对2019年期初未分配利润及其他相关报表项目金额进行调整。执行该准则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

  3、《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要求的财务报表格式调整,将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一)董事会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以及《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规定执行,符合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下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等规定执行,符合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三)监事会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下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等规定执行,符合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该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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