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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2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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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14              证券简称:南山控股             公告编号:2019-005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南山控股”)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15日以直接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3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田俊彦先生召集,会议应出席董事12名,实际出席董事12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经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南山控股股东价值,支持南山控股战略实现和长期持续发展,形成股东、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与风险共担机制,充分调动南山控股中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才的积极性,进一步吸引、激励和保留核心人才,优化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南山控股拟实施首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制订了《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3月21日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田俊彦、王世云、张建国、赵建潮、陈波、李红卫、舒谦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二、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南山控股首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充分调动南山控股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才的积极性,确保南山控股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南山控股根据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办法主要对考核组织职责权限、考核体系(包括考核内容、考核项目与指标、考核等级及评价标准、考核流程、考核结果管理)等方面作了规定。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3月21日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田俊彦、王世云、张建国、赵建潮、陈波、李红卫、舒谦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南山控股首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南山控股根据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办法主要对股票期权管理及组织机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流程、股票期权内部控制程序等方面作了规定。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3月21日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田俊彦、王世云、张建国、赵建潮、陈波、李红卫、舒谦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和实施公司首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推进南山控股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方案确定和实施,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和实施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 授权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权日。

  2. 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3. 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 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是否具备行权资格、符合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5. 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6. 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7. 授权董事会决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取消及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股票期权的继承事宜、终止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

  8. 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9. 如《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发生修订的,授予董事会依据该等修订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10. 批准与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合同文件。

  11. 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决定是否对激励对象行权获得的收益予以收回。

  12. 授权董事会为实施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委任财务顾问、会计师、律师、收款银行、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13. 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4. 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本授权的期限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田俊彦、王世云、张建国、赵建潮、陈波、李红卫、舒谦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行授权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运营效率,满足参股公司项目建设和资金需要,南山控股拟根据参股公司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计划安排,向苏州联鑫置业有限公司、苏州宏景置业有限公司、武汉崇鸿裕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武汉南山华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8亿元的财务资助。上述公司其他股东也按照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3月21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行授权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7。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为武汉南山华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支持南山控股参股企业武汉南山华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房地产项目的融资需求,公司或公司子公司拟按照持股比例为其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240,000万元担保额度。该公司其他股东亦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3月21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为武汉南山华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8。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9年4月9日(星期二)下午 2:30 在深圳市南山区赤湾六路8号赤湾总部大厦6楼第二会议室以现场方式与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 详见2019年3月21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 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19-009。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002314              证券简称:南山控股             公告编号:2019-006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山控股”、“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 2019年 3月15日以直接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3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雷先生召集,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 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等的规定。经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南山控股股东价值,支持南山控股战略实现和长期持续发展,形成股东、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与风险共担机制,充分调动南山控股中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才的积极性,进一步吸引、激励和保留核心人才,优化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南山控股拟实施首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制订了《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3月21日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南山控股首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充分调动南山控股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才的积极性,确保南山控股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南山控股根据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办法主要对考核组织职责权限、考核体系(包括考核内容、考核项目与指标、考核等级及评价标准、考核流程、考核结果管理)等方面作了规定。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3月21日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南山控股首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南山控股根据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办法主要对股票期权管理及组织机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流程、股票期权内部控制程序等方面作了规定。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3月21日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首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002314              证券简称:南山控股             公告编号:2019-007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行授权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情况概述

  为提高公司运营效率,满足参股公司项目建设和资金需要,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未来12个月内根据参股公司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计划安排,向参股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5.8亿元的财务资助。同时,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也按照出资比例向其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

  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事项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二、财务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1. 苏州联鑫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联鑫”)

  住 所:苏州工业园区唯亭街道春辉路5号跨春工业坊6C二楼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设立时间:2017年11月20日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经营

  股东及其持股情况:深圳市南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占股16.66%;上海广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占股25.03%;苏州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占股24.99%;中新苏州工业园区置地有限公司占股16.66%;苏州天地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占股16.66%。

  财务状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19,171.37万元,净资产为1,764.36万元,2018年净利润为 -235.66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苏州联鑫提供不超过15,000万元财务资助。

  2. 苏州宏景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宏景”)

  住 所:苏州市吴中区甪直镇长虹北路169号甪直科技创业园

  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

  设立时间:2018年1月17日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经营

  股东及其持股情况:保利(苏州)置业有限公司占股40%;上海新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占股40%;苏州南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占股20%。

  财务状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219,008.84 万元,净资产为4,452.08万元,2018年净利润为-647.92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苏州宏景提供不超过25,000万元财务资助。

  3. 武汉崇鸿裕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崇鸿裕业”)

  住所: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延喜路以东、景云路以北、宾连路以西空港中心(一期)企业总部A座/栋/单元8层1室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设立时间:2018年1月22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对商业项目的投资;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其持股情况:深圳市南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占股20%,武汉华发置业有限公司占股15%,武汉三镇实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占股30%,武汉临空香廷置业有限公司占股20%,武汉锦驰置业有限公司占股15%。

  财务状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75,403.39万元,净资产为9,962.79万元。2018年净利润为-37.21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武汉崇鸿裕业提供不超过8,000万元财务资助。

  4. 武汉南山华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中投资”)

  住所:武昌区中北路9号长城汇T2号写字楼第31层1室3号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设立时间:2018年11月20日

  经营范围:对房地产行业的项目投资;房地产开发、装饰工程设计、施工。(依法需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公司通过全资下属公司武汉盘龙南山房地产公司间接持有其51%的股权,武汉旭熠投资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其49%的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87,999.96万元,净资产为29,999.96万元。2018年净利润为-0.05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华中投资提供不超过110,000万元财务资助。

  三、财务资助主要内容

  1. 未来12个月内,公司拟根据参股公司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计划安排,向该等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8亿元的财务资助。同时,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也按照出资比例向其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

  2. 财务资助主要用于项目土地收购及开发建设等。

  3. 财务资助期限约定为参股公司自产生盈余资金后按持股比例归还。

  4. 财务资助利率参照市场情况确定并与其他股东保持一致,利息自资助款项到位之日起计算。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主要用于项目公司土地收购及开发建设,有利于推动上述参股公司业务的开展和经济效益的提升,对公司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同时,上述参股项目公司其他股东也按股权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因此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主要是为了满足参股公司土地收购及建设资金的需要,促进参股公司可持续发展。同时,其他股东也按股权比例为参股公司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因此,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主要是为了项目公司土地收购及开发建设的资金需要。公司本次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行授权管理事项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行授权管理并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截至目前,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7.51亿元。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情况。

  八、 其他

  公司提供本次财务资助不属于以下期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后的十二个月内。

  公司在此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会发生如下情况: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九、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002314              证券简称:南山控股             公告编号:2019-008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武汉南山华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9年3月20日,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山控股”或“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武汉南山华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支持武汉南山华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中投资”)房地产项目的融资需求,公司或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南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山地产”)拟按照持股比例为其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240,000万元担保额度。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未向华中投资提供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武汉南山华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昌区中北路9号长城汇T2号写字楼第31层1室3号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设立时间:2018年11月20日

  经营范围:对房地产行业的项目投资;房地产开发、装饰工程设计、施工。(依法需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公司通过全资下属公司武汉盘龙南山房地产公司间接持有其51%的股权,武汉旭熠投资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其49%的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87,999.96万元,总负债为58,000万元,净资产为29,999.96万元。2018年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为-0.05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或全资子公司南山地产拟按持股比例对华中投资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以持有该公司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该公司拟以“武汉P(2018)179”号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或地上建筑物设定抵押,担保额度不超过240,000万元。华中投资其他股东亦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提供担保。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华中投资尚未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具体的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相关内容,以签订的协议为准。公司将在上述担保事项发生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通过全资下属公司武汉盘龙南山房地产公司间接持有华中投资51%的股权。公司为华中投资提供担保,主要为支持其房地产项目融资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利益。华中投资的其他股东亦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提供担保,本次担保公平公正。华中投资具有良好的债务偿还能力,本次为华中投资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对武汉南山华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其房地产项目的融资需求,满足其经营发展所需。各股东均按照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担保,且华中投资不是失信责任主体,具有良好的债务偿还能力,该项担保未损害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及公司的利益,本次公司为华中投资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

  因此,我们同意将上述担保的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余额及逾期担保金额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实际占用余额为250,400万元,为公司对全资下属公司、子公司对子公司及参资公司发生的担保,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的42.51%。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担保事项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002314              证券简称:南山控股             公告编号:2019-009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9年4月9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4月9日(星期二)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4月8日至2019年4月9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4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4月8日下午3:00至2019年4月9日下午3: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4月2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9年4月2日(星期二)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赤湾六路8号赤湾总部大厦6楼第二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的事项

  1.《关于〈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

  3.《关于〈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4.《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和实施公司首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行授权管理的议案》

  6.《关于为武汉南山华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3月2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议案1至议案4、议案6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审议议案1至议案4时,作为激励对象的股东或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向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因此,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委托张阜生先生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对议案1至议案4所审议事项的投票权。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9年4月4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赤湾五路赤湾石油大厦14楼证券事务部。

  4.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用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19年4月4日下午5: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事务部)。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蒋俊雅、刘逊

  联系电话:(0755)26853551

  联系传真:(0755)26694227

  电子邮箱:nskg@xnskg.cn

  2.出席会议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14,投票简称:南山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4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4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4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说明: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的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

  委托人持股数量: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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