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19-023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市沃尔核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沃尔”)、常州市沃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沃科”)、乐庭电线工业(常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乐庭”)收到由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常州市沃尔核材有限公司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1832002736
发证时间:2018年11月28日
有效期:三年。
(二)常州市沃科科技有限公司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1832003718
发证时间:2018年11月28日
有效期:三年 。
(三)乐庭电线工业(常州)有限公司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1832001980
发证时间:2018年11月28日
有效期:三年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有关规定,常州沃尔、常州沃科及常州乐庭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三年内可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常州沃尔、常州沃科及常州乐庭本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期限为 2018 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鉴于公司2018年已根据相关规定暂按15%的税率计征了企业所得税,因此本次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不影响公司2018年度已披露的相关财务数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