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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吴桂昌及其一致行动人吴建昌、吴汉昌关于部分股权解除质押、质押展期及再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质押展期及再质押的基本情况
1、吴桂昌先生原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0,978,654股,2019年3月13日,吴桂昌先生将其中的14,770,000股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36,208,654股办理了股票质押展期手续。相关展期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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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9年3月18日,吴桂昌先生将持有的15,308,511股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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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2019年3月18日,质权人河南省豫资保障房管理运营有限公司将吴桂昌先生41,264,664股、吴汉昌23,043,865股,吴建昌21,600,065股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相关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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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控股股东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吴桂昌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份 165,058,655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1.10%,累计质押本公司股票 123,257,165 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74.67%,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8.29%。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吴桂昌及其一致行动人吴建昌、吴汉昌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213,702,585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4.37%,合计质押123,257,165股,占三人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57.68%,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29%。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质押冻结明细;
2、《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