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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1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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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449 股票简称:国星光电 公告编号:2019-017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已于2019年3月11日以面呈、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9年3月15日上午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召开。本次会议由何勇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实际出席董事10人,3名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和表决,本次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聘任温济虹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温济虹先生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19日

  附件:

  1、温济虹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1988年毕业于云南大学获得学士学位,2005年获得香港公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曾任广州衡器厂助理工程师,广州第一橡胶厂工程师,南方工贸深圳实业公司经营管理部工程师,广东省红岭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高级主管、经营管理部副部长、办公室主任、工会主席,广东省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广东省生态城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副主任,广东省华建企业集团纪委书记、党委委员。现任公司党委委员。

  截止本公告日,温济虹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任职情形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同时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日,温济虹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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